《穿到亲子鑑定中心》 第1页 [穿越重生] 《穿到亲子鑑定中心》作者:西方不败【完结】 文案: 林玲是一名号称「婚姻终结者」的亲子鑑定师。 她看到了小说中的悲剧收场,皆因「血缘错位」四个字而起。 怀了野种的小三后妈借子上位,be。 换子成龙的黑心亲妈逼疯养子,be。 素未谋面的亲生兄妹遗传性性吸引,be…… 她决定去这些头顶青天的言情小说里,揭露一起起「喜当爹」「喜当妈」的真相,把那些狗血的be结局全部扭转成he! 然后,我若盛开,男神自来。 ps:有男主的,固定感情线cp1vs1。 内容标籤: 甜文 快穿 穿书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预收《穿成缺爱的恶毒女配》求收藏 ┃ 配角:梁同学。 ┃ 其它:很多 一句话简介:喜当爹x喜当妈的还少吗 第1章 001 渣爹 一觉醒过来,林玲睁开了眼睛,眉骨以上的部分疼痛欲裂,她抬手摸了摸,先摸到一层厚厚的纱布。 房间就只亮着一盏壁灯,林玲环顾了一下四周,很快,她听到客厅里隐约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伴随着一男一女刺耳的争吵。 女人倔强地挺着脖子:「你个杀千刀的,女儿出了车祸,你不去看看,却陪着那个小贱人生孩子?!」 「你敢骂她?!」 「我骂她怎么了,她本来就是小贱人!你亲生的女儿躺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的时候,你却陪她去产房,敢情女儿死了都不要紧,她那肚子就是你的命根子是吧?!也不知道是哪来的野种!」 「啪!」—— 一声清脆的耳光过后,女人的嘴角流出一抹鲜血来。 暴怒的男子狰狞的面孔犹如一只斗鸡,指着她的鼻子道:「汪梅朵,你给我记住了——柳小茹肚子里的孩子是我冯家的继承人!你老老实实的,我给你和你女儿一口饭吃,你要是再骂她一句的话……」男人把一张纸拍在了桌子上:「就滚出家门!」 说完,砰地一声巨响,是男子摔门而去。 汪梅朵呆呆站了一会儿,茫然无措的目光打量着周围。房间里空空荡荡的,只有残留在地上的青花瓷碎片昭示着刚才的战争。 她的目光落在那张纸上,是离婚协议书…… 她的身子忽然瘫软在地,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只能嚎啕大哭起来。 她这是做了什么孽?!跟了10年的男人和别的女人生孩子,却丢给她一张离婚协议! 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 她还记得,上个月,也是这个下雨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说女儿在医院门口被车撞了。她连忙赶去了医院,回头去缴费的时候,却看到「出差外地」的丈夫冯茂亭扶着一个孕妇站在妇科前。 她冲上去就质问这是怎么回事,冯茂亭单手护着孕妇,另一只手把她给甩了出去,跟她说:「这是我的孩子。」 就这一句话,把她的生活全部给毁了。 原来她跟了十年的丈夫,早就在外面又弄了一个女人了! 从那之后,丈夫就鬼迷了心窍,天天守着那头的孕妇。连自己的女儿被下了病危通知单,也没有来看一眼。现在那小贱人生下了一个儿子,丈夫更是直接宣布那是「冯家的继承人」,又把她的女儿称之为:「赔钱货」! 这就是她跟了十年的男人吶! 一条冷血的鳄鱼,假惺惺,无情无义! 错了,错了,一切都错了! 窗外传来了轰隆隆的雷声,汪梅朵哭的连嗓子都哑了,她仰头望着那道闪电,心道老天爷怎么不噼死那对狗男女? 「妈妈。」 门外传来一声微弱的叫唤。 冯媛媛站在门外,头上还缠着纱布,一只眼睛怯生生地盯着她看。 汪梅朵连忙擦了擦眼泪和血迹,她努力站了起来,走到了女儿的身边,拍了拍她的嵴背:「媛媛不怕,打雷下雨妈妈都会陪着你的。」 冯媛媛稚嫩的小脸上看不出一丝恐惧,只是很平静道:「妈妈,爸爸又走了吗?」 「没有,爸爸只是出差去了,他……他会回来的。」汪梅朵努力笑了笑,但是这笑的比哭的还难看。 「不,妈妈,你骗我,爸爸不会再回来了。」冯媛媛抬起手,摸了摸妈妈红肿的半边脸颊,一字一句道:「他现在是别人的爸爸和丈夫了。」 汪梅朵愣了愣,不知道一向天真单纯的女儿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 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的呢? 因为她穿了。 *** 镜子里的那个人很陌生。 女孩的身形十分瘦小,但是五官很清纯,眼角眉梢微微下垂,加上长长的睫毛,看起来就如同小动物般乖巧。 但是却不能细看,细看就会发现,这双黑色的眼眸太深了些,小小的年纪里就藏了无限的心事。 林玲记得,这个女孩就是本文的女主角冯媛媛。 至于她这个魂儿,大名叫做林玲,职业是名亲子鑑定师。 她来自于时空管理局,平常负责来往于各个小说当中充当亲子鑑定师的角色,以完成各部小说的绿帽和喜当爹转折。继而引出一系列的狗血、虐恋情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以及带球跑的故事,为伦理事业的和谐发展添砖加瓦。 也就是说,哪本小说需要亲子鑑定,她就上去开展业务,跟上门服.务一样。 第2页 但是最近,她不再等业务上门了,而是主动进入到各种小说中去,主动为亲子鑑定工作添砖加瓦。 事情来源于她某天看了一本小说。 有一种虐文叫虐得你抓心挠肺,虐得你想撕书,虐得你怀疑人生,但是作者就是有某种魔力……让你虐着虐着就看完了,看完了还要把它奉为经典。 《悲伤的摩天轮》就是这种虐文。 这本小说的女主叫做冯媛媛,是个从头到尾都憋屈无比的角色。 事情的起因是她十岁这一年,她的父亲冯茂亭出轨了陪酒女柳小茹。这次出轨,成为冯媛媛悲苦一生的导.火索。 那柳小三本质是个外围女。她和冯茂亭春风一夜以后,为了能进冯家的门,就找了情人怀了一个孩子,谎称是春.风一度,就怀上了冯茂亭的孩子。 冯茂亭信以为真,就带她去做b超检查婴儿性别,结果发现是个男孩。 冯茂亭是个彻头彻尾的重男轻女主义者,他一直想要个儿子,就喜滋滋地把柳小茹迎进了家门。 之后的二十年里,汪梅朵母女两个受尽了柳小茹和她儿子的欺凌。冯媛媛逃不开家庭的枷锁,就走上了一条黑化復仇之路。 小说的结局也是个be,冯媛媛弄死柳小茹后,自己也跳楼身亡。 【她轻飘飘地落在地上,就像一颗被砸扁了的西红柿。】 ——这句话让林玲难受的一整天没吃下饭,并且—— 小说,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要是给冯家人做一场亲子鑑定就好了。」 林玲有种蛋疼的忧伤,只要一份亲子鑑定报告,那小三和野种都会统统滚蛋,女主也就不必面对那么悽惨的遭遇了。 只是书中的人物都是当局者迷,谁也没想到亲子鑑定师这个工种。 没事,书中的人想不到,那她就进入小说帮他们想到! 于是她主动申请进入这本狗血小说的开头,发展一条「亲子鑑定」的路线,继而改变整个故事的be走向。 至于参与的身份嘛,小说是以谁的视角来写的,她就魂穿成谁。 现在,只是故事的开头部分。所有的悲剧还没发生,只有那个柳小三在医院里生下了别人的孽种。 当然,冯茂亭还不知道这件事,他还沉浸在小三的温柔乡中,把别人的孩子当做心肝宝贝一样疼爱。 她倒要看看,有朝一日,当她把真相揭开来了,冯茂亭会是如何的反应呢? ** 第二天,汪梅朵带着女儿去拆线。 路过三楼妇产科的时候,汪梅朵像是躲避瘟神一样地低头走过去。 上个月,这里也是人影憧憧。她抓到了丈夫和小三,质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周围的灯光亮的很,人们都用看笑话的目光注视着她,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一个丢光了脸的母亲。 如若不是女儿要拆线的话,她真的不想来这个伤心之地了。 「妈妈,」路过妇科门诊的时候,林玲拉住了她的手,淡淡开了口:「爸爸的那个小三就住在这里吗?」 「小声点。」汪梅朵也是臊的脸红:「媛媛,你记住了:家丑不可外扬。」 林玲装模作样点了点头。 拆线完毕,汪梅朵就去给女儿拿药了。林玲趁着母亲离开,悄悄翻了下床,走到了三楼。几下打探「冯茂亭的家眷在哪里?」护士小姐们就给她指了一条路。还有个护士长很好奇地问道:「小朋友,你和冯先生是什么关系呀?」她就回答:「哦,他欠我们家的钱。」 很快,她就来到了小三的护理病房外面。 透过门上的玻璃窗向里看去,可以看到冯茂亭正在里面陪着他的小情人。 那是一个比汪梅朵年轻美丽不少的女子,即使刚刚生产完毕,也能看出如花的颜色。怪不得冯茂亭的一颗心全部系在了她的身上。 而女人怀中抱着的孩子,就是本文未来的反派男二冯雨霆了。 林玲踮起脚尖打量了下,看到那孩子粉雕玉琢的,长得还算可爱,可是他成年以后的所作所为真的很不可爱。 在这本名叫《忧伤的摩天轮》的小说中期,冯雨霆已经长大成人了,他是个混道儿上的流氓,嚣张跋扈,心狠手辣,无恶不作,把汪家母女两都折腾的够呛的——不对,该说是被折磨到生不如死。 在柳小茹的指挥下,冯雨霆先后对汪梅朵母女两个下手。导致女主的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她后来的一系列黑化和悲剧埋下了伏笔。 如今,这一对黑心母子两个,一个刚生产完毕,另一个还在襁褓之中。可比二十年后的他们要好对付多了。 林玲看完了,就离开了妇产科。 到了病房,她顺势把门给关了,走廊上的喧嚣被隔绝在外。 当然,现在不是她对这「一家人」动手的时候。 因为在动手之前,她得先让汪梅朵签下那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奔向新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谢谢各位小天使的支持~ 第2章 002绿帽 过了几天,林玲就去上课了。 冯媛媛上个月出了车祸,当时头颅ct做下来,说是脑出血情况很危险。当时连医生都说随时准备开颅,可冯媛媛的求生意志很强烈,愣是自己清醒了过来。 一个月后,脑血肿消失,她终于可以回到学校了。 第3页 这次死里逃生的车祸,也算是学校里的大新闻了,老师们都挨个过来嘘寒问暖。 「谢谢老师。」 「我不疼了,老师。」 「我的智力没有受到影响,老师……」 林玲的脖子上戴着颈椎牵引器,仰着头回答问题也挺累的。 不一会儿,她的脖子就举不动了,只能低着头趴在桌子上。 铅笔盒里面贴了一张字条,以她的角度正好看到。是【我要考全校第一,考清华北大,我要带妈妈离开这个家,离开那个冷暴力的爸爸。】 ——不,亲爱的媛媛同学,你出了车祸之后,他们已经升级为热暴力了呢。而你,就算离开了这个家,也躲不过弟弟和继母的迫害。 「媛媛?」 又是一个老师来了。 不过这位语文老师王俊彦,半蹲了下来,视线和她在同一水平线上,让她不至于还受这份罪。 「媛媛,伤口还疼吗?」 是个温和的中年人,相貌儒雅的很。 「谢谢老师关心,我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王老师又目测了下这张桌子到讲台的距离,发觉她还是要抬头看黑板,就亲自帮她搬桌子,拎书包,让她调到了前排去。 「有什么问题的话,就跟老师说。」王老师和蔼可亲地笑道。 「谢谢老师!」 林玲挺感动的,能够这样细緻入微关心学生的老师,已经很不多见了。 最重要的是:作为继父是不错的选择。 她还记得,在这本小说的末尾,冯媛媛死了,冯家也倒了,汪梅朵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孤苦无依的十分可怜。幸好冯媛媛的一个闺蜜给她介绍了一个老伴,让她可以安度晚年。 而这个老伴,就是眼前的这位王老师。 王老师三十岁丧妻以后就没有再娶,晚年一个人生活寂寞,就和她母亲结为老伴。生活上,对汪梅朵无微不至,慰藉了母亲那颗千疮百孔的心灵。 现在,虽然是故事的开端,但是从这些小细节里面就可以看得出来,王老师,真的比她那个渣渣爹强多了。 所以她要想想办法:怎么样让这段黄昏恋提前20年上演。 **** 当然,首先她得引起王老师的注意。 语文家庭作品有一项作文,题目叫做:我的爸爸。 这题目简直是为她准备的。 好了,到了她发挥才华的时候了—— 【……我的爸爸,是我最讨厌最讨厌的人。在我脑出血即将死亡的时候,他正站在隔壁的妇产科陪着他的小三做产检。我妈妈跑过去质问他,他甩了我妈妈一巴掌,说我是个赔钱货,说小三的儿子才是他的继承人。】 这是第一段,用孩子的口吻控诉着渣爹的渣男歷史。 【……当我脱离了生命危险回到家里的时候,又看到爸爸在家打妈妈。天上的云黑漆漆的,外面电闪雷鸣,妈妈的嘴角流出血来……我想我还是死在车祸中比较好,这样一来,妈妈就可以没有负担地离开爸爸了。】 这是第二段,疯狂煽情,引起人内心的共鸣,把自己的遭遇说到活不下去的地步,而内心善良温柔的王老师,就不能坐视不管了。 【……我多么希望,有个人可以拯救我和妈妈。让妈妈不要再哭了,让我可以有勇气继续活下去。我多么希望,我的爸爸是个正直、善良,疼爱我和我妈妈的好男人……】 这是第三段,提出自己想更换爸爸的念头。 嗯,完美,nice! 她发誓这将是暖男王老师有生以来批改过的最难忘的小学语文作业。 *** 第二天,王老师果然把她喊到了办公室。 王老师特地支开了其他老师,很是同情地问她:「媛媛,你在作业里写的这些事情是真的吗?」 「老师。」林玲立即红了眼眶,捂着脸蛋道:「老师,我该怎么办呢?!我爸爸不要我和妈妈了,我们会不会流落街头?」 看到她哭了,王老师也有些慌:「你别着急,你跟老师具体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玲赶紧挤出了一些眼泪,把自己遭遇的不幸从头至尾说了一遍。又哭哭啼啼道:「爸爸还说,等小三阿姨出月子了,就把她带回家里住。妈妈要么当保姆伺候小三阿姨,要么就带着我滚蛋。」 「唉。」王老师深深地嘆了一口气。 他打从心眼里喜欢懂事乖巧的冯媛媛,却没想到她的家庭环境是如此这般的,真的是世事无常。 「老师能帮你做什么吗?」 他想至少帮一点忙,不让这个可怜的姑娘这么孤单无助。 林玲擦了擦眼泪,幸好没有浪费自己奥斯卡级别的演技啊,她等的就是这一句话!于是弱弱道:「老师,我,我想你去我家,同我妈妈见个面,请你劝一劝她带着我离开爸爸。」 王老师点了点头,他也觉得孩子活在那样的环境中很不好。 *** 斯德哥尔摩综合徵,又称人质综合徵。 ——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1 林玲看小说的时候就觉得,汪梅朵是不是也有这种「被害人情节」?简单来说,就是被虐待惯了,就习以为常,成了一个渣男彻头彻尾的发泄品。 第4页 她对汪梅朵这个懦弱的母亲并不是特别信任,所以「另寻新欢」这件事不能拖,她必须要在汪梅朵最绝望、最痛恨冯茂亭的时候出手,这样才能让汪梅朵下定决心远离魔窟。 回到了家,林玲就把王老师要来家访的消息告知了母亲。 汪梅朵还有点意外:这还没有到期中考试,怎么老师忽然要过来家访了? 「妈妈,其实是我跟老师这么说的……」她就把事情说了一遍,听得汪梅朵脸都红了,又呵斥道:「你这孩子怎么这样?!怎么能跟外人说家里的丑事呢?!」 「妈,王老师不是外人,他是个很好很好的老师,对我也很好……」林玲就把早上换座位的事情说了一遍,汪梅朵的脸色这才缓和了点:「既然王老师这么关心你,那么你就要好好学习,报答老师,知道了吗?」 「嗯,对了,妈妈,其实我还有其他的想法。」 「什么想法?」 「王老师他的妻子已经去世了,女儿又在国外读书,我想你要是能够离开爸爸,和他组成家庭那就好了。」 汪梅朵吓了一大跳。 她没听错吧?!女儿叫自己勾搭她老师?! 汪梅朵呵斥道:「你这孩子说什么呢?那是你老师,不能拿出来开玩笑的!」 林玲眼眶红了,拽着汪梅朵的袖子摇啊摇:「妈,我说的是真的,王老师是个单身汉,他哪一点不比我那个父亲要强?!再说了,爸都把离婚协议书给你了,你一签字,你们不就离婚了吗?」 「你父亲再不好,那也是你亲生父亲……」 「妈,我都听到了,他觉得我就是家里的一个赔钱货。这样的人,我不想让他当我的父亲!」 汪梅朵哑口无言。 女儿住院期间,她曾冲进小三的产房,质问冯茂亭的血是不是冷的。冯茂亭的说辞是:「她的死活和我有什么关系?」 好像巴不得女儿撞死了才好。 她之前还想着,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忍一忍也就算了,毕竟自己没文化,没工作,离开了冯家,也没什么好的出路。 没想到女儿根本不愿意待在这里! 但她毕竟只是个懦弱的女人,也没什么主意,下意识道:「媛媛,你别着急,你爸和我的事情……也许,还有其他的办法的。」 「妈,难道你真的想让我活在这样的家庭里,天天看恶毒后妈的脸色吗?!」林玲扑在了母亲的膝盖上,她今天是奋力一搏到底了:「你想想看,小三她儿子长大以后,会容忍我这个前妻的女儿分父亲的遗产吗?!她肯定要害我,把我害得越惨越好的!」 汪梅朵有些踌躇:「她,她应该不会的吧,现在都是法治社会了。」 「妈,家里的事情,关上门来外人怎么知道?!她敢背着人家老婆偷汉子,也就敢背着所有人害我!」 汪梅朵咬唇不语,不错,女儿说的都是实话! 指望那个小三进门以后善待她的女儿,几乎是不可能的。 女儿才十岁,被这么一个可怕的后妈任由摆布,未来的日子能好到哪里去?! 「妈,这事儿别再犹豫了,你就签署离婚协议书吧!」 林玲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听着女儿的悲切的哭喊,汪梅朵的心肠终于软了。 不错,那个男人昨天可以一巴掌打的她流血,明天还会让她们母女流更多的血! 她的骨肉,她的心肝宝贝,她唯一的女儿媛媛,怎么能忍受那样的苦呢?!那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 思考了一会儿,汪梅朵一把抱住了女儿,就像搂着一根救命稻草: 「媛媛,那妈妈就听你的,妈妈现在就签署离婚协议书,和你爸断个干净。然后和王老师试着处处看。」 汪梅朵下定了决心,她也彻底豁出去了! 女本柔弱,为母则刚! *** 离婚协议书籤署完毕。 汪梅朵发了一条简讯给冯茂亭,说自己已经想清楚了,签了离婚协议书。具体的赔偿和抚养权分割事项,等他回来再讨论。 冯茂亭只回了一条消息:一个月以后他会带着新的老婆孩子回来。 在那之前,她必须带着冯媛媛滚蛋。 看到这条简讯,汪梅朵的心彻底死了,好在女儿还在身边:「妈妈,王老师就快要到了,你化个妆吧。」 汪梅朵年轻的时候,也是十里八方有名的美人。 当初在乡下的时候,村里的小伙子都听说了她的美貌和贤惠,于是派了人过来提亲。但她的父母都是势利眼,决定选一个彩礼钱出的最高的卖出女儿,丝毫不考虑对方的家世人品。 于是父母就把她嫁给了村里农具厂厂长的儿子冯茂亭。 婚后不久,冯茂亭就举家搬到了城里去,生意也越做越大。 一开始,汪梅朵年轻漂亮,附近的几个村里没有女人比她更美丽,那时候冯茂亭对她还不错。然而搬到城里以后,冯茂亭就开始学坏,经常夜不归宿了。 他见识到了纸醉金迷的世界,也遇到了更多风情万种的年轻女子。再看看家里的那个老婆,生了女儿以后身材和颜值就大打折扣,他越看越不顺眼。 于是,找小三,包养女大学生,直至生了这个婚外子。 可冯茂亭彻底忘了——汪梅朵曾经也有那么青春美丽的时刻。现在她是个母亲,需要照顾孩子,所以忘记了穿衣打扮。需要端茶倒水,所以双手才越发粗糙。需要天天记挂孩子和丈夫,所以眼角眉梢才会多了许多皱纹。 第5页 只要她想,口红、粉底液、轻轻的一层眼影,她依旧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子。 「妈妈真好看。」 看着母亲化完妆,林玲都不禁赞嘆,冯茂亭虽然是个渣男,但这审美着实不错,汪梅朵担得起「村花」这两字。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老师上门了。 作者有话要说: 1参考《百度百科》:斯德哥尔摩综合徵。 第3章 003愿意 晚上八点,王老师按时来了。 一打开门,王老师还以为自己看到了仙女。汪梅朵的眼睛,鼻子,都拥有江南女子独特的小巧玲珑,可以让人联想到书中林黛玉般的弱质纤纤。 「王老请您里边坐。」 连说话都是水乡女子的呢喃腔调。 等客人坐下来以后,端茶倒水,一切都很周到。 汪梅朵把女儿拉到了身边来:「老师,这丫头平时麻烦你了。」 王老师脸红了红,轻轻呷了一口茶,也是客气道:「哪里,媛媛她很听话的,我教的学生里面属她最聪明。」 「妈,你看,我说我在学校里没惹麻烦吧。」林玲也来搅和气氛。 「这孩子,」汪梅朵无奈地摇了摇头,又问道:「老师,您今晚来是有什么事要交代吗?」 「哦,我这个……我这个……」 王老师在来的路上已经打好了腹稿,但是一看到汪梅朵,什么话都忘了——他是个好老师,那是对于孩子们而言。对于大人们来说,他的性格还是挺内向腼腆的。 「妈,是我请王老师来的。」 老师卡壳了,林玲赶紧顶上去。 王老师这才反应过来:「哦,是这样的,媛媛说了你们家的事情,我想……我虽然是个外人吧……」 「您不是外人。」汪梅朵跟着丈夫这么多年了,见识过很多权贵,场面话也会说一点:「您是我女儿的恩师,我想你说什么话都是为了我女儿好,没关系的,说吧,我作为母亲,也很想听听看老师怎么评价我家的事。」 这一段话就十分有水平了。 汪梅朵真的是为了女儿着想,拿出了全部的智商和情商。 王老师忽然觉得很惋惜,这么好的一个女人,怎么错嫁给了那样的丈夫? 「老师,妈,你们聊吧,我先去写作业了。」 林玲也不做电灯泡了,把客厅留给两个大人。 *** 王俊彦很快就喝完了茶,汪梅朵客气地给他续杯,只是袖子不经意间露出了一道嶙峋的伤疤,触目惊心。 王俊彦心中一凛:「你受伤了吗?」 汪梅朵赶紧掩去,眼眶却红了:「我都习惯了,孩子她爸脾气不好。」 这哪里是脾气不好? 分明就是虐待!是家暴! 王俊彦立即想到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那个可怜的家庭主妇。 汪梅朵脸上还挂着笑容:「老师,以后我家媛媛托你照顾了。我……我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留下来。如果孩子她爸把我赶走的话,那也麻烦你开导开导她。」 王俊彦喝不下茶了——果然和冯媛媛作业本里写的一样,这个家的男主人就要抛弃妻女了。真的是一个畜生! 他想了想,就道:「即使你离开,也最好带着媛媛一起,孩子还小,离不开亲生母亲的照顾。」 「我当然想和女儿在一起……只要我能够和女儿在一起,再苦再累也没什么……只不过……」汪梅朵的目光里满是忧伤:「只不过她跟着我去乡下过穷日子,不如待在城市里有前途。」 「我看媛媛她很懂事,一定会理解你的。」 王俊彦这么安慰道。 「只要她能平安长大,理不理解我无所谓,她好,我就好。」 汪梅朵对他露出了一朵带泪的笑容。 就像江南雨巷的深处,一朵丁香花慢慢地盛开,香蕊浮出了花瓣,美不胜收。 王俊彦顿时看的有些痴了。 这一天,两个大人促膝长谈到很晚。 *** 很快撮合计划就起了效果。 冯茂亭和汪梅朵的离婚已经生效,汪梅朵没有了顾忌,也就能全心全意地为新生活打算。 就在渣爹陪着小三坐月子,养儿子期间,王老师和她母亲接上了轨。王老师时不时来「家访」,母亲时不时打电话去请教「问题」。两个人的关系火速升温。 一个是鳏居多年的儒雅中年人,一个是温柔知性却遭遇悲催的离婚少妇。两个人想不擦出火花都困难 当然,家访那种场面还不够看。林玲就故意放学的时候去找王老师,再等到母亲来办公室接自己,这样就给两人创造了更多的见面机会。 「老师,我这一段有些看不懂。」 她抱着一本书,指着上面的一段话,装作虚心好学的样子。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指的就是——当一个人陷入了绝境,以为前方没有路的时候,忽然间,他走出了困境,发现了另一片开阔的天地。」 王老师耐心地讲解着。 林玲也竖起小耳朵听着,又问道:「老师,那么我的生活可以柳暗花明又一村吗?」 「当然可以。你和你母亲都是善良优秀的人,将来一定可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 说话间,他不禁抬头向外张望去,仿佛在期盼着某个影子。 第6页 林玲假装没看见老师的期盼,继续问着下一道问题。 不一会儿,汪梅朵就来接孩子。 明天就是端午节,汪梅朵特地带了许多家乡的粽子和青团过来。 「老师,这是我亲手包的,您也尝一尝。」汪梅朵把一篮子点心全部送给了王老师,王老师也是喜出望外:「真是太客气了。」 他掀开篮子一看,只见里面用粽叶包好了七八个粽子和青团,绿汪汪,水嫩嫩的,一看就是新鲜採摘的粽叶。 「老师,您尝尝看。」在汪梅朵殷切的目光下,王老师的脸都红了,「那好,我尝尝看。」他小心翼翼地剥开了一个粽子,咬了一口,满嘴的清香甜蜜,是嘉兴那边的白糖粽子。 「好吃!」 王老师三下五除二就把粽子全部吃了下去,还意犹未尽。 汪梅朵舒颜一笑,又道:「老师,你要是喜欢吃的,我再做一些粽子糖送过来。」 「那太麻烦你了。」 「不麻烦,您这么关心我的女儿,我送点点心,也是略表心意。」 出了办公室,汪梅朵的脸还在发烧,她拉了拉女儿的小手:「媛媛,你觉得妈妈是不是太主动了点?」 「不,妈妈,你这样很好,」 林玲淡淡一笑,渣男在外面陪着小三生孩子,凭什么,温柔善良的妻子就不能另寻新欢呢? 活该的是那个始作俑者冯茂亭。 而报復——是每个受害者理所当然的权力! *** 很快,暑假就要到了。 考完期末的后一天,冯媛媛要过十岁生日了。尽管这是她人生中第一个大生日,家里却没什么人在,林玲就把王老师也请到了家中,准备安排最后的「总攻」—— 「妈,王老师是江苏人,应该喜欢吃淮扬菜,你不如晚宴烧一桌淮扬菜。」 林玲也适当地给母亲一些建议,反正她是看准了,王老师这种暖男肯定是抵挡不了美食的诱惑的,而汪梅朵也有一手的好厨艺,就拿这个方面开刀! 果不其然,在生日晚宴上,这顿淮扬菜差点都把王老师给吃哭了。 他23岁大学毕业以后,就留在了这座北方城市里任教。平时吃的都是北方的面点和牛羊肉,忽然看到家乡的小笼包子,四喜丸子,烫干丝,简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动。好多年了,都没有人注意过他最爱吃的是淮扬菜。 吃过饭,两人就一起出去散散步,林玲站在楼上,看妈妈和王老师沿着小湖畔走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靠近…… 「老师,这段时间真的是多谢你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要不是为了她,我真正是活不下去。」 汪梅朵在寒风中打开了心扉,眼圈也红通通的。 王俊彦眉宇紧缩: 「你说什么傻话?你才32岁,这么年轻,未来的路还长呢。再说了,媛媛她也不能失去妈妈,为了孩子,你为了你自己,也要顶住眼下的难关。」 「可是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汪梅朵茫然地望着他,都说眼泪是女人最好的武器,她也不例外。 「妈妈,王老师对你有感觉的,你哭一哭,他就会心软。」 ——临走前女儿这么告诫她。 不知道她的小脑袋里面都装了些什么。 但她真的流下了眼泪:「我现在只想离开他,但是离开他又该怎么拖大一个孩子呢?我真是,我真的是命苦啊!」 汪梅朵说着说着,眼圈都红了。属于水乡女子的那份水做的骨肉,就是指的她这般令人楚楚可怜的模样,是个男人都会恻隐心动的。 王俊彦不禁拉住了她的手,有些不好意思,但更多的是认真:「要不然,你跟我过吧,我不会伤害你的,我也更喜欢女儿些,我会把媛媛当做我的亲生女儿。」 汪梅朵睁大了眼睛,声音都在颤抖:「真,真的,你愿意接受我?」 「嗯,只要你和她愿意……」 汪梅朵忽然流下了激动的眼泪,眼睛中全部是重生的喜悦。 「我愿意!」 她迫不及待地抓住了这一根稻草。 ** 半夜三更,林玲都睡熟了,才听到门打开的声音,她爬下床去想看看是不是妈妈,却看到卫生间的灯亮着,不一会儿,里面响起了哗啦啦的水声。 汪梅朵擦干了身子,才穿着睡衣出来,脸上挂着一抹异样的潮.红。 林玲跑了过来:「妈妈,你怎么回来这么晚?」 「没什么,妈妈累了,你去睡觉吧。」 汪梅朵真的挺累,她侧着身子喝着茶,正好将脖颈露了出来,林玲看到了一个吻痕,在雪白的脖子下方,看样子弄上去的那个男人很激烈。 ——谁能想像的出来,这个被丈夫虐待打骂的可怜母亲,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寻觅到了第二春? 林玲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心里就偷着乐:「妈妈,王老师他还好吧?」 「他很好。」 听听,有亲密接触了,这语气就不一样,不说好,而是很好。 第4章 004搬家 一个月以后,冯茂亭带着他的小情人和儿子回家,汪梅朵和平地和他商量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结婚十年,一朝分手,她只提出了三条要求: 第一、冯茂亭放弃女儿媛媛的监护权。 第7页 第二、冯媛媛的姓氏跟她,改名为汪媛媛。 第三、今后,冯茂亭不得打扰她们母女两人的生活。 冯茂亭还以为汪梅朵这个乡下女人会哭哭啼啼要很多赔偿,结果汪梅朵根本不要什么赔偿,只提出了这三个廉价的条件,这正合他的心意。 第二天,两人去了民政局。 拿出一纸离婚协议、换来一本证书。 原来离婚证的封面也是大红的颜色。 红色,代表着喜庆,不是么? 汪梅朵回家收拾东西,也收拾出来不少红色的、喜庆的东西。比方说,他们结婚时候的那一条戏水鸳鸯锦被,这种老式的手绣被面,是乡下人家嫁女儿的标配。 摸着这条被子,汪梅朵再也憋不住了。 眼泪滴落在鸳鸯锦被上,她好歹也付出过,也忍受过,更是为了孩子努力操持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会这样?! 临走前,她问了他:「冯茂亭,你究竟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到底哪里做错了?!」 哪里做错了?甚至冯茂亭都说不出来她哪里错了,实际上,他的理由很简单:没感觉了,腻味了,不新鲜了,睡在一起都没激情了,这还不够么?难道要他下半辈子也守着这个黄脸婆?! 冯茂亭还擅长把责任推卸到女人头上——「汪梅朵,你当初嫁给我,还不是想讹我冯家的钱?!现在要离婚,也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可不是我要赶你走!」 汪梅朵冷笑——她错了,不该问的,猪狗不……不,这男人甚至连狗都不如!狗好歹还会对真心的主人汪汪几声,她嫁给他十年,最后,是他把她咬的血琳琳的,还说是她的错! 还是分道扬镳吧! 也好过他把她活生生折磨死! *** 到了王家,林玲如愿以偿,她们有了新的家,新的依靠。 王老师重新装修了一下屋子,把大女儿的房间给了她,自己的房间给了汪梅朵——他怕汪梅朵住的不习惯,还贴心地想到了这一点,先是两人分房住,让汪梅朵习惯习惯,再睡到一起。 暑假放假,王老师又带她们两去了美国,一起去探望自己的大女儿。这位常春藤的王姐姐很欢迎新妈妈和妹妹,她说:「我就怕去了美国,爸他一个人在国内孤单,现在他有伴儿了,我也就能安心读书了。」 周末,王姐姐还带她去了商场,买了许许多多的名牌包包衣服。 林玲受宠若惊的样子:「姐,我一个小学生用这些会不会太奢侈了?」 「这有什么?我们王家的传统,女儿就要富养,对了,等你以后来美国读书了,姐姐就送你一辆跑车。」 「姐姐你真好。」 ——看吧,这就是知识分子家庭的观念,女儿也是个人,是个需要细心爱护的生命,是家中的「掌上明珠」。而不是什么赔钱货,更不是什么过错。 她要用冯媛媛的经歷证明—— 错的,都是那些看不起女儿的傻瓜们! *** 到了8月31日,开学前一天,王老师带着新的妻女回国,和汪梅朵登记结婚。 这样一来,林玲就完成了两步动作: 一、换爸爸 二、换名字 通过这两步动作,汪媛媛彻底和冯家人断绝关系了。 嗯,她现在是王老师的女儿汪媛媛了。 新家在一个上了年代的小区内。 房子面朝一座花园,背面靠着一棵参天的榉树。午后的阳光刚好撒在书房内,林玲就着阳光,开始思考下一步的行动和计划。 别忘了她的目标是什么来着?把小三,渣爹,小三的孩子的血缘关系给搞清楚,继而一脚踢开他们仨! 现在,她终于可以正式行动了。 柳小茹进入冯家的通行证是那个孩子,那么,她就从孩子下手。 一般来说,孩子不满5岁,那么最好使用血痕,口腔黏膜,指甲这三样东西进行亲子鑑定。 她是冯茂亭货真价实的女儿,那么只要证明柳小茹的儿子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就等于说——小三的儿子并不是冯茂亭的亲生子,没毛病。 所以说呢,她只需要一个契机,拿到一点点孩子的指甲,就能进行亲子鑑定了。到时候报告在手,不怕掌控不了柳小茹这个贱人! 「媛媛,」汪梅朵端着下午茶过来了:「来,尝一尝妈妈做的粽子糖。」 林玲尝了一口,会心一笑:「嗯,妈妈你做的糖真好吃,我要带去学校给爸爸吃。」 「你爸他已经吃过了,剩下来的都是你的份儿。」 林玲捏着糖,揶揄地笑了笑:「哦,妈妈你好偏心,做好了糖先给爸爸吃。」 汪梅朵脸上一红:「你爸爸他平时当老师那么辛苦,有好吃的当然要让他先吃了。你这孩子,别调皮。」 「对了,妈妈,」林玲言归正传:「假如现在……我说假如,冯茂亭他迷途知返了,赶走了小三,想要用甜言蜜语哄你回去,你会答应他吗?」 汪梅朵摇了摇头:「你都跟我姓了,那冯家已经和咱们母女两个没关系了。再说了,跟着王老师,你妈妈我才感觉到日子好过了,比在冯家强上百倍。」 「那就好。」 林玲放了心,只要母亲心志坚定,她就能放开手去整那两个人渣。 ** 隔天是周五。 第8页 她出门看了黄历—— 宜:嫁娶.安葬.行丧.安门。 放学的时候,林玲就开始行动了。她藉口上补习班,跟母亲请了假,其实是去了冯家一趟。 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柳小茹。 柳小茹看到是她,脸色有点不快,冷冷地问道:「你怎么来了?」 呦呵,小三现在鸠占鹊巢,口气还挺大的么! 林玲皮笑肉不笑道:「柳阿姨好,我好久没见我爸爸了,想来看看他,请问他在家吗?」 柳小茹脸色微变,道了句进来吧,你爸马上回来,但连一杯茶都没倒。 不一会儿,冯茂亭就回来了,冯渣爹看她是一个人过来的,也没在意,想必她一个小女孩也不会争什么家产的。 寒暄完毕,林玲就道:「爸,弟弟都快三个月大了,我这个做姐姐的还没看过弟弟呢,我能看一看吗?」 「张嫂,把孩子抱下来。」 冯渣爹自从有了这个儿子,腰杆都挺得笔直的,连跟女儿说话都是「我有儿子我骄傲」的模样。 林玲假样地装出很喜欢的样子,想要抱一抱弟弟,但是柳小茹瞪大了眼睛:「你弟弟他还这么小,你万一不小心摔着了怎么办?!」 但是林玲不怎么在意,只是夸起弟弟来了:「爸爸,你看弟弟的皮肤好嫩好水哦,就像蛋白一样。」 「这是我的儿子,长相以后也随我。」 冯茂亭很是得意,好像家里的皇位有了个太子继承人一般。 「爸,弟弟的指甲该剪一剪了。」她趁机道:「孩子皮肤这么嫩,指甲长了会划伤肌肤的。」 这倒是很有道理的话。 冯渣爹看着儿子那吹弹可破的皮肤,于是道:「张嫂,你拿个指甲剪过来,帮霆霆把指甲给剪了。」又夸奖道:「还是你细心,知道疼爱弟弟了。」 柳小茹有点不高兴,不过剪指甲这种小事她也没太在意。 再说了,一个赔钱货女儿而已,拿什么和她生出来的儿子相比?! 「弟弟真的好可爱哦。」 「爸,你看,弟弟的眼睛好大好亮。」 「爸,弟弟以后长大了肯定很聪明,你看,脑门这么大。」 这边,林玲还在疯狂夸赞弟弟,没有为人父母不爱听这种话的,两人都面露得意之色,完全放松了对她的警惕。她就趁此机会拿起地上落下的小指甲片子,假装玩弟弟的指甲,好像表现的对弟弟连一片指甲都十分喜欢的样子。 就这样,她顺利收集到了弟弟的指甲。 临走前,张嫂送她出门,林玲要了她的电话号码,算是搭上了一条冯家的暗线。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办了。回到家里以后,她立即联繫了组织,进行本职工作——亲子鑑定。 在他们法医行业,亲子鑑定也叫作:亲权鑑定,是法医物证鑑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本做亲子鑑定需要填写司法鑑定书,1但是么,09年以后,国家开放了亲子鑑定的权限,现在越来越多的私人亲子鑑定工作室也成立了。 只要不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寄标本给相关机构,进行委託鑑定的。 比如说,她就有权力给小说中的任何人进行亲子鑑定。 *** 几天以后,一封神秘来信就摆在她的书桌肚子里了。 鑑定结果:【汪媛媛和冯雨霆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意料之中,天理报应。 科学为她主持了这正义的一步。 有了这份报告,她就抓住了柳小茹的把柄。可她不急着摊牌,因为现在摊牌,渣爹顶多就是把柳小茹和冯雨霆赶出家门,那样的话,完全没有起到任何惩罚作用,她这趟穿越也就没达到效果。 柳小茹、冯茂亭两个必须完蛋。 她要的是彻彻底底的完蛋,要不然完蛋的就是汪梅朵母女两个。 所以呢,她要先利用这份鑑定报告,让小三跌一个大跟头。再慢慢地,将冯家这一滩浑水搅得七零八落。最后让这渣男和小三两人都自尝苦果,让他们这一辈子都永无翻身之日。 至于怎么达成这个目标的手段,书上也写着呢—— 《悲伤的摩天轮》原文第十五章 : 【……研究生,研究生很了不起么?汪梅朵的那个笨蛋女儿居然考上了研究生,这是向她耀武扬威么?不过她柳小茹是什么人?怎么会怕冯茂亭的前妻二人组?她找几个混混就能永久解决这个问题……她要让冯媛媛永远无法做人,要让冯媛媛的血和身全部被玷污!】 小说看到这里,林玲简直气得把书扔到了墙上。 ——柳小茹得知女主考上了研究生,就联繫了姦夫,找了几个有性.病的小混混,拦在了女主回家的路上,试图把她打入地狱! 简直是畜生不如的鸡! 如今呢,原本的这条主线已经报废,这故事的下一步走向由她来书写,正好,她就让柳小茹自己尝一尝自己十五年后的手段。 就利用这一份亲子鑑定报告,她要把柳小茹也「打入地狱!」 **** 金华洗浴城—— 这个名词在小说里出现过多次。 冯雨霆十五岁出场时,第一次描写他的地方就是金华洗浴城。 当时他叫来了两个小姐,陪自己「飞.叶子」——就是俗称的抽大.麻。飞完叶子以后,冯雨霆就地睡了两个小姐「散叶子」,以体验女票和毒的双重快乐。 第9页 ——这里是远近闻名「飞叶。子」的场所,纨绔子弟们过来找小姐,小姐们过来陪熘冰(冰.毒),玩的不亦乐乎。 而据她所知,飞。叶子也好,还是熘冰也好,是最容易感染上各种性.病的—— 一来,陪熘冰的女生本身就不干净,基本上是随叫随,用身体换那么一点毒资。二来,吸毒人员中有病的人比例很大,互相之间通过性.交易和针头注射,很容易就中招。 说白了,这里是一个双重感染的毒窟,基本上出来的男人都不干净。 林玲就决定在这里抓一个五毒俱全的人,给柳小茹送过去。利用这份亲子鑑定报告,让柳小茹尝一尝十五年后,她自己想出来的「好主意」。 ——你不是会用汪梅朵来威胁冯媛媛就范么? 恰好,我林玲不是吃素的,我也会这一招。 咱们走着瞧吧,看看谁狠。 第5章 005下套 隔日。 柳小茹打扮的美艷动人,早早就出了门。 她在本地有一个「闺蜜」交际圈子,平日里,她就靠着这个圈子出入各种社交场合。也是经过圈子里的好姐妹介绍,她才傍上冯茂亭的。 如今,她生下了冯家的儿子,在圈子里也算是「阔太太」的典范了,姐妹们都使出浑身解数巴结讨好她。 「小柳啊,你现在可是大老闆的正妻了,可要帮衬帮衬姐妹们。」 「就是,等你家男人死了后,这冯家的千万家产还不都是你和你儿子的?」 「到时候你就是千万富婆了,等你老公走了,还可以再找一个小白脸!」 各种蜜蜂酿造的蜜似的顺耳的话,让柳小茹也不由自主飘飘然起来,但嘴上也要谦虚道:「那死鬼还有一个女儿在呢,等他死了以后,那赔钱货说不定也会过来要财产。我还不是很放心。」 「这有啥的?一个小女孩而已,将来你的儿子长大了,还不是任由他摆布。」 「对啊对啊,你前男友不是在洗浴城吗?让他出面不就好了?!」 柳小茹笑了笑:「前男友是前男友,找他办事总归要算报酬的,还是等我儿子长大以后,留着他去对付那对母女两个。」 ——柳小茹真不愧是表子出生,连教育儿子都想着怎么让他继承自己的「手段」,好用同样下作的办法,把冯家的财产彻底弄到手上。 喝完茶,聊完天,柳小茹就和众位姐妹挥别了。 几个姐妹还往她车里塞礼物,什么香奈儿包包,纪梵希香水,要求「提拔提拔」。 柳小茹如今都看不上这些东西,家里还有数不清的财产和富贵等着她去享用,何必在这里和一群low货浪费时间呢? 其实她都已经忘了,一年之前,她也是这群「low货」中的一员,天天就等着某个大款买她的身子。现在她摇身一变,不是表子,而是所谓的「上等人」了。 玛莎拉蒂轿车一路开到了家。 柳小茹下了车,她什么礼物也没有带走,反正她什么也不缺。 从车库到别墅有一段距离,以往这里没有人,但是今天花丛中有个男的,她以为是新来的园丁,也没在意。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清洁工衣服的男子走出了草丛,他冲着她笑了笑,露出一口黄黄的板牙,看起来莫名的噁心。 柳小茹皱起了眉头,这种骯脏的男的,连看她一眼的资格都没有,她用足够戳死人的下巴指着他,柳眉倒立:「让开!」 黄板牙没有让开,反而色眯.眯地打量着她:「你是柳小姐?」 柳小茹吓了一跳:「你是谁?!」 「柳小姐,这个,你认识吗?」黄板牙拿出了一张薄薄的纸。 柳小茹接过来一看,顿时,魂魄都飞散了一半,只呆呆地站在原地。 【鑑定结果: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你……你……」 她吓得连嘴唇都在哆嗦,不可思议地退后了几步。 怎么会被人发现了?! 到底是谁发现了她的秘密?! 男人嘿嘿一笑:「怎么样,要不要谈个条件?」 *** 半天后。 林玲打了他的电话——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电话那头的男子嘿嘿笑了几句:「都按照你说的做了。嘿嘿,这次多亏你了,我才有这个福气。」 「这没什么,只要你口风把紧,那个女人就什么都不会说的。」 林玲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当表子么,就是柳小茹的本质,她肯定习惯于用身体去换取某些东西的,比方说——秘密。 昨天一整天里面,她干了三件事: 第一、在金华洗浴城对面的咖啡店里点了个包厢,顺便观察门口的行人。 第二、找了一个被拦在门外的男人——能让洗浴城连皮肉生意都不做的男人,肯定身上有问题。 第三—— 「你好。」她拿出了三百块钱:「师傅,愿意帮个忙吗?」 阳光下,女孩的脸上都是无辜的稚气,但是一双眸子出奇的冷酷,手上还挥舞着一百块钱的毛爷爷。 ——这就是她给小三和渣男的致命一击。她送了这有病的男人一封亲子鑑定报告,外加用途说明。 林玲也不废话,直接问道:「你身上有没有病?」 男人愣了愣,大概想不到一个小姑娘居然能问出这种话来,但林玲淡定道:「我早就看了出来,所以我才选了你的。没关系,你照实说吧。」 第10页 男人这才道:「梅毒3期和大三阳。」 梅毒是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的传染性疾病。而大三阳就是b肝核心抗体阳性。这种病常常伴随着b肝病毒,亲密接触可传染。 当然了,梅毒严重了,是会死人的。 「嗯。」林玲很满意,这就说明这男人把这两种病传给了柳小茹,够这女人喝一壶的了。于是道:「我再给你一个月的时间,然后你就勒索她100万,就说是交换那份亲子鑑定报告的。那女人害怕,肯定会把钱给你的。」 「真的吗?!」 阿昌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嗯,不过我有个条件,你拿了钱以后,立即转移资产,然后离开这座城市。不许再用现在的身份证。」 「好,我保证消失,保证让警察再也找不到我!」 「就这样说定了,我三个月之后开始收网,你就用这些时间准备消失。一百万,也足够你去治病了。」 「好,好!」 男人满口答应。 挂了电话,林玲就恢復了孩子般天真的笑,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 她要再等待一段时间,这倒不是给小贱人和渣渣爹什么喘息的机会,而是确保渣渣爹也会被这小贱人传染了。 再加上他们的儿子——嗯,让渣爹抚养别人的儿子抚养那么一段时间,产生了更多的感情,到时候被欺骗的愤怒感才会更加强烈。 不是拿小三当个宝贝么? 那就体验一下,小三把你的人生全部毁灭的感受吧! *** 周末,汪梅朵和丈夫出去逛街,林玲则窝在家里写作业。 到了中午的时候,门铃响了,林玲打开门,只见妈妈一脸幸福地笑着,王老师屁颠屁颠跟在娇妻的身后,手中还提着一个笼子。 「汪汪汪……」 原来他们去花鸟市场买了一条小狗。 汪梅朵温柔地整了条毛巾,帮丈夫擦了擦汗水:「……你怎么和孩子一样的,我说什么你就买什么。」 王俊彦恩爱地拉住了妻子的手:「嗨,咱们结婚这么多天了,你帮我辛苦持家,洗衣做饭,我没能好好谢谢你。现在你看上了这条狗,我就买下来陪陪你,以后你在家洗衣烧饭,也好有个伴儿了。」 汪梅朵脸上一红,想不到丈夫这么细緻入微。 她结婚十年了,从没听过前夫说过这般的话,如今在王老师身边,才知道真正恩爱的夫妻应该是什么样子。 「哎呦,爸爸你真会说情话,我听着都想谈恋爱了。」林玲在旁边坐了一个鬼脸,表示这狗粮她吃撑。 「嗨,你不许早恋,听到没有?」王俊彦这会儿也拿出了老师的架子来,但是看女儿一脸揶揄的笑容,又不好意思端架子了,于是道:「等你期末考试也拿个全校第一了,爸爸带你去上海迪斯尼玩!」 「好的!那一言为定!」 林玲欢唿起来,汪梅朵还是无奈:「孩子都被你惯坏了。」 *** 到了晚上,林玲跑去跟妈妈咬耳根子,顺便撸一撸小金毛。 汪梅朵很喜欢狗,早就想养一条狗了。但是在冯家的时候,冯茂亭说狗脏,他不喜欢,于是她也就忍下了这份心思。没想到今天去花鸟市场,只因为她多看了一眼小金毛,王俊彦就看出了她的心思,二话不说买了下来。 「妈妈,爸爸他人真好,你觉得呢?」 「他当然是个好人,我没想到,原来夫妻之间过日子,还有这种过法的。」 不用仰人鼻息,不用战战兢兢,不用像个僕人一样挥之则来,唿之则去。可以舒舒服服地享受丈夫的照顾。 林玲赖在了母亲的怀里面:「所以啊妈妈,这跟对了人,日子才会好过的。要我说啊,那个柳小茹现在嫁进了冯家,她以为自己很得意,但是你看吧,不出三个月,冯茂亭也会把她赶出家门的。」 「怎么?冯茂亭为什么要赶走她?」 汪梅朵问道,她已经对那个家没什么感情了,纯粹是好奇心。 林玲神秘一笑:「没什么,我就是随口说说,老天爷在天上看着呢,坏人不会有好下场的。」 汪梅朵也看了看窗外的天。 两朵细长的白云飘过,好像老天真的了一双眼睛。 *** 隔日,林玲照常上学去,却在放学的时候,不经意间瞥到一个人。 淡淡的黄昏灯光下,柳小茹穿着一件小黑裙,皮肤像是鬼一样苍白。林玲从没见过柳小茹的脸色这么臭过,她心里暗笑,还故作惊讶: 「柳阿姨,你怎么来了?」 柳小茹拉着她的手臂,就把她拽到了一边去,噼头盖脸就问道:「媛媛,你告诉阿姨,最近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女人去找你?!」 ——她昨天问过了那个阿昌,阿昌只是说,是一个美貌的女子交给他的亲子鑑定报告。她被人算计了这么久,都不知道幕后黑手是谁! 林玲听到这个问题,只是冷冷一笑。 这也是她一手安排。柳小茹当然不会怀疑到她头上,毕竟想她倒霉的人多的是,柳小茹从来不缺对头。 想当初,柳小茹生完孩子以后,就不停地炫耀自己阔太太的身份,惹得不少昔日的好姐妹都嫉妒到反目。所以柳小茹听了阿昌的话,第一反应是哪个眼红自己的小姐妹,暗搓搓收集了媛媛和她儿子的检查样本,搞了这么一份亲子鑑定来弄她。 第11页 而林玲睁大了无辜的眼睛,想了想,就道:「柳阿姨,最近没什么可疑的女人找我呀,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上个月放学的时候,我刚出了校门,遇到了一个女人,她说我的头髮很漂亮,她想要几根,我便给了她,那个阿姨好奇怪哦。」 漂亮的女人? 柳小茹的脸色顿时苍白如纸。 她脑海里浮现出不少人的面孔——吸.毒过度的、纵慾过度的、黑眼圈深沉的、还有,还有狞笑着对她说:「柳小茹你厉害啊,居然敢和我男朋友上床……」 她真的得罪太多姐妹了,果然是哪位不坏好心的小姐妹在整她! 她立即问道:「那个女人长什么模样?你还记得吗?」 「她戴着口罩又带着帽子,我看不清楚啊,怎么了,柳阿姨,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什么。」 柳小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她又不能告诉别人这种事,这口气忍着都吞不下去。 目送柳小茹失魂落魄的远去,林玲笑了笑—— 你不是破坏人家家庭很得意么? 看看被身边之人背叛的滋味是什么吧! 第6章 006压床 期末,林玲考了全年级第一名。王爸爸按照约定,带她去了迪士尼玩。回来的时候,王爸爸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媛媛班上的美术老师要结婚了,邀请他和家眷一起参加。 汪梅朵倒是不想去:「我是个二婚,去了不太好看,媛媛,你陪爸爸去吧。」 「好。」 于是她就拉着爸爸的大手出发了 到了婚礼上,王爸爸很隆重地介绍道:「这是我的女儿媛媛,跟她妈妈姓的。」 林玲迅速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班主任孙老师知道内情,就举着大拇指先捧个场:「老王,你女儿期末考了全校第一,真了不起!」 「嗨,哪里哪里,孩子争气,自己学的好,和我这个做爸爸的没多大关系。」 连教导主任严老师也道:「哎呦,媛媛原来是你的女儿呀?我早就觉得这姑娘很好了,要不要介绍给我的侄子当个小媳妇?」 「孩子还小,以后的事由她自己决定。」 严主任还笑骂道:「我侄子又不会吃了你的女儿,你这老傢伙,难道我严家还配不上你王家?!」 「配得上,配得上。」 王俊彦满脸春光,女儿这么受欢迎,简直比评上特级教师了还得意。 *** 另一边。 林玲不想坐在满桌的老师中间,就自个上台去看新娘子。 期间,她注意到了新娘身边的一个小伴郎长得挺帅的,他们全校都没这么好看的小伙子,于是走了过去: 「小哥哥,你是新娘子的家人吗?」 小伙子看到是个漂亮萝莉,脸上也红了红:「我不是新娘子的家人,我是被我姑妈强拉过来帮忙的……」 「拉过来做花童吗?」 「不是,是我伯母说我们这边的习俗……」 林玲立即明白了:「哦,是要压床的?」 小伙子脸红着点了点头。当地的习俗,一对新人结婚了,就要选择2个男孩,2个女孩睡在新人的床上躺一夜,俗称「压床」,说是这样压床以后,那床沾了孩子的喜气,新娘子就会早生贵子。 「我跟我妈说了,我不想来压床,但是伯母她老拽着我。」 小伙子很委屈,他真的不想和两个小姑娘睡在一起。 「噗嗤。」林玲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会儿,结婚典礼开始了,林玲就回到了座位上。 但是不一会儿,教导主任的妻子跑了过来,她拉过了王俊彦道:「有个小女孩不能来了,压床的孩子少了一个。我看了看,这里的女孩里只有你家媛媛还小,你看能不能让媛媛在这里睡一晚?」 王俊彦愣了愣,问她:「媛媛,你愿意在这里睡一晚吗?」 林玲吐了吐舌头,好吧,刚才她不该笑话那小伙子的。 到了新人的房间里,她就看到了之前的那个小哥哥,已经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躺在床上了。 看到她,小哥哥也「噗嗤」一声笑了,「哈哈哈,你怎么也过来压床了。哈哈哈哈!」 林玲吐了吐舌头。倒是身后的教导主任呵斥道:「之铭,你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林玲顿时呆了一会儿。 之铭,这个名字听上去很耳熟啊! 对了,小说的男主角不就叫——严之铭! **** 《悲伤的摩天轮》第四章 : 【冯媛媛永远记得那天的面试。面试官是个清秀单薄的男人,他穿着墨色的西服,繫着一条灰色的领结,衣冠处一丝不苟,衬出帅气逼人的一张面孔。】 【最好看的是他的眼睛,眼底盛满了湖面的涟漪,仿佛一叶扁舟,能划到人的心坎里面去。】 【他叫严之铭,从第一眼开始,他就铭刻在了她的心底。】 在《悲伤的摩天轮》中,十五年后,他们才会相遇。 彼时的男主严之铭是个这样的人:復旦才子,帅绝人寰,企业高管。 女主冯媛媛对严之铭是一见倾心,两人就此展开了一段跨越阶级的爱情长跑。 但,不是每个灰姑娘都能顺利涅槃成凤凰的。 第12页 有一些鸟儿,註定怎么也飞不上枝头。 因为这段爱情跨越的阶级太多了,双方遭到了严家父母的反对。 最终,冯媛媛不得不离开严之铭。 而现在,十二岁的童男严之铭和她躺在一张床上,纯洁地压床。 真的很纯洁。 这压床的四个孩子互相都不认识,现在大人们不在,把他们四扔在这里躺一块儿,简直是一种变相的尴聊。 严之铭很快就和她尴聊了起来,林玲其实不太想跟一个小孩说太多的话,但是想到这位以后的成就么,为了女主的终生着想,也就陪着尴聊。 「天好黑啊。」 她说:「对啊,不知道什么时候亮。」 严之铭侧目看萝莉:「我听伯母说,你是全校第一?」 「嗯,运气好而已,我听说你的成绩也不错,附中的全校前三?」 「我们学校才两个班级,80多号人,我考个第三没什么的。还是你厉害,1000多个学生里面考了第一。」 「我也不厉害。」 就是来自书外面的法医硕士而已。 严之铭换了个姿势,悄悄挪到了她的身边:「你喜欢看什么书?」 「嗯……《福尔摩斯探案集》。」 她也悄悄挪近点,幸好旁边两孩子都睡着了,听不到他们两在教坏小孩子。 「真厉害,这是外国的,你看的懂吗?」 「不难懂,我讲个福尔摩斯的故事给你听吧……」 于是不知不觉,这一夜就这么过去了。林玲给他讲了一夜的福尔摩斯,把小伙子哄得一愣一愣的。 嗯,她可能要对不起王爸爸了。 为了女主的将来着想,她,也许要走一段早恋的路线了。 ** 到了周末,严之铭邀请她去家里玩。 自从那次压床以后,她就被严之铭推崇为好朋友了。连跟父母介绍的时候嗓门都大:「她是王老师的女儿,比我小两岁,成绩是全校第一,喜欢看英文书!」 这种孩子,哪家家长不喜欢? 严家父母就很高兴地接待了她,和小说中第一次见严家父母简直成了鲜明的反比。 林玲记得,小说中的严家父母,得知儿子交了个单亲妈妈的女儿之后,就对她各种没有好脸色。连第一次吃饭见面的时候,都挑剔她穿的不得体,长相太普通,家里没有文化等等等等,摆明了就是不想让她进严家的门。 但现在…… 她不是未来的孤女冯媛媛。 她是有后台,有成绩,有文化的汪媛媛! 「来,媛媛,吃这个,可乐鸡翅,这是你严阿姨特地做的。」这是严家的爸爸。 「小铭,你可要像媛媛学习,人家可是在全校1000多个学生里面考了第一名的,比你强多了。」这是严家的妈妈。 她一进门,就受到了严家家长的热烈欢迎,简直像是迎接亲闺女。 严之铭也道:「爸,妈,我倒是想考第一啊,但媛媛的爸爸是王老师,你们又不是老师。」 「王老师厉害啊,」严家妈妈也听妯娌讲过这位老师的:「教学水平那么好,女儿都这么优秀。」 严家爸爸也道:「听说你姐姐申请了哈佛的本科?」 「嗯,姐姐她的申请已经通过了,明年就可以去哈佛报导了。」 严家爸爸很是羡慕道:「厉害,大女儿是哈佛的,小女儿是全校第一,哎呀,老王他以后可就有福气了。」 严家妈妈就笑道:「媛媛,改天把你妈妈也请过来,我要请教请教,她怎么教出来两个这么优秀的女儿的。」 「叔叔,阿姨,其实王老师是我的继父,并不是我的亲生父亲。」林玲适当地提了出来:「我妈妈只教过我,她嫁给王老师的时候,姐姐已经出国留学了。」 严家父母都大吃一惊,明明在婚礼上,王老师那么疼爱她,说她跟妈妈姓的,却决计想不到:她不是王家亲生的。 严之铭多嘴问了一句:「那你的亲生父亲呢?」 「之铭!」严家爸爸呵斥一句:「怎么对客人说话的?!」 「媛媛,你别往心里去。」严家妈妈也打圆场,生怕伤害到孩子幼小的心灵了。 但林玲摇了摇头:「没事的阿姨,叔叔,我的亲生父亲和我母亲分道扬镳了,他现在又有了妻子和孩子,已经和我家不来往了。」 林玲很是淡定道。 自家的事情么,也没什么好不可外扬的,她们又没错什么。 ** 回家的路上,严家父母让儿子送她去车站。 严之铭刚刚问错了话,被父母骂了一顿,这会儿心里也有些不安,还跟她道歉:「对不起,媛媛,我刚才不是故意那样问你的。」 「没关系,反正事实如此。」她一边走,一边嘆了口气:「我的亲生父亲在外面找了个小三,小三生了个儿子,就把我和妈妈赶了出来。要不是遇到王老师,我们母女两个就要流落街头了。」 严之铭的同情心油然而生:「那你别伤心了。」 「我不伤心,我不为那个抛妻弃子的男人伤心。」 林玲仰头望天。 刚好要过马路,车来车往的,严之铭担心十岁的小妹妹跟不上自己的脚步,就拉住了她的手。 他的掌心裹着她的手,这手又软又白又嫩。肤质光滑如刚剥壳的鸡蛋。泛着水润润的光泽。尖端修长,带点剔透的桃红。 第13页 情不自禁的,严之铭脸红了。他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 过了马路,林玲就问道:「是不是觉得我太坦白了?」 「什么坦白?」 「刚才跟你父母说的那些话,是不是太过分了?」 第一次见面就露短,未免发展的有点快?她有些后悔说话不经思量了。 但是严之铭小大人似的道:「没有,你和你母亲离开你亲生父亲是对的,我爸爸就说,男人没本事才在外面找小三的。有本事的男人就该好好经营家庭。」 林玲笑了笑:「那你很幸福,遇到一个好爸爸。」 到了车站,两个人就要分手了。 临走前,林玲邀请他下次来自己家玩。 而严之铭依依不捨地目送她上车,心里还回味着刚才紧紧包裹那双小手的柔软质感。 *** 就这样一来二去,严家这根线算是搭上了。 小孩子么,思想感情单纯,友谊发展起来也特别容易。总之,就是陪玩,陪玩,再陪玩就是了。 于是放寒假的时候,林玲经常约严之铭出来玩。 两个孩子两小无猜,一起逛街、看电影、去图书馆,玩的不亦乐乎。 虽然他们目前的关系只是「青梅竹马」阶段,但是青梅竹马这回事么,总得好过成年以后的一见钟情。 老实说,她不怎么相信一见钟情,只认可在相等实力范围内的细水长流。所以,她硬生生把这本文从霸道总裁爱上我变成了青梅竹马养成系。 想必今后,严家的父母就不会嫌弃媛媛的出生卑微了。 好了,抛开感情线暂且不谈,她要走的主线还是虐渣。 过完年以后,林玲就收到了消息:那个梅毒三期的阿昌已经出国了。 一周前,他按照约定,向柳小茹提出了一百万的勒索费,一次性支付清,以换取他手上的这张亲子鑑定证书。柳小茹已经被阿昌的各种凌.辱和折磨吓怕了,一听到有办法拿回亲子鑑定证书,就毫不犹豫地拿出了一百万来。 阿昌拿到钱以后,立即转移财产熘出国去了,果然消失的无隐无踪。 好了,接下来就是她的第三步计划——告知冯茂亭,他养了半年多的儿子是隔壁老王的。 第7章 007真相 林玲记得,《悲伤的摩天轮》第十章 的标题为——贪婪。 这一章主要介绍了冯茂亭的发家史。 【……千禧年刚刚过去,本市就发生了一场金融风暴,冲击了楼市泡沫,不少房地产公司破产,而冯茂亭抓住了这个机会,大量收购没人要的土地……等到金融风暴过去,他成了拥有土地最多的商人……】 从小农阶层转变为资本家,往往只需要一场金融风暴而已。 但是林玲知道,冯茂亭以国难财起家,却是用其他的手段来巩固他房地产大佬的位置。 这个手段叫做:贿赂。 然后——她要让他在哪里爬起,就在哪里跌倒。 *** 今天「冯氏地产」集团大楼里还是一派热闹的景象。 以房地产发家的冯茂亭,接见了几个住建部的官员,用便宜的价格拿下了一块地,属下得到了消息,各种拍马屁: 【董事长厉害啊,兵不血刃就拿下了城南的开发区一块地盘,我们公司的股票又要爆仓了!】 【现在启明、东方两家房地产公司都是我家的手下败将,他们也没眼力劲儿,竟然和董事长竞争投标。】 【经过这一轮合作,公司又要迎来资产暴涨了……】 看着这些马屁,冯茂亭的心中说不出来的惬意。 他是房地产上的老手了,惯用这种手段来赚国家的利润,只要和几个明面上的人打点好了关系,当地政府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这就是他信奉的「潜规则」。 回到办公室,冯茂亭悠哉悠哉地打开电脑,准备汇几个红包给介绍人。 「叮——」 有一封私人邮件到了。 他也没怎么在意,就打开了邮箱。 这种私人邮件,大多都是一些自以为是的大学生来投简歷的,然而他公司不要应届生,也不要非211的学生,所以对毛遂自荐都是不屑一顾。 但他刚准备删除这封邮件,却看到发信人是「柳小茹的挚友」六个大字。 出于好奇,他点了开来…… 然后愣在了座位上,连嘴里的香菸都忘了点燃。 *** 难怪冯茂亭呆若木鸡,因为这封信就是林玲的杰作。 和之前几次一样,她不喜欢搞阳谋,只喜欢搞阴谋,所以呢,不需要自己亲自出马,只需要写一封匿名的举报邮件,挂境外的ip发给冯茂亭就可以了。 冯家企业官网上,有总经理办公室的联繫邮箱。 而匿名信是这样写滴: 【冯先生:您好。我是柳小茹以前的好友,如今她嫁入豪门,就和我分道扬镳了。我想您有权力知道一些真相,这对您非常重要。】 【……冯先生,我想你也听说过,柳小茹和您交往前,也跟三四个富豪交往过。其实我们姐妹都知道,那些富豪都是她的恩客。柳小茹真心喜欢的,是一个黑/社会的打手。她赚的那点钱,也都交给那个人去买毒.品了。】 嗯,这一段是揭发柳小茹和她前任不清不楚的黑歷史。 第14页 【……您可能不知道,就在和您交往期间,柳小茹也多次和那个男人见面。有一次我遇到他们开房,之后不久,柳小茹怀孕了,我问过她孩子到底是谁的,她说,她也不能确定。】 ……大家懂的,低调低调,行事要低调。 【……怀胎十月,柳小茹就生下了孩子。我去看过她和孩子,我听小茹说,这孩子还是长得和她那个情人比较像一点,和您倒是一点都不像。小茹还给了我很多钱,让我替她保守这个秘密。】 ……把孩子的血缘关系彻底搅浑,是个男人看到这段话,都会对「骨肉」的血缘来歷产生怀疑的。 然后更绝的来了—— 【……其实,这些事情我本不想告诉你的。我也不是个没有心肝的女人,我劝过小茹,让她带着孩子和你好好过日子。但是小茹不听我的话,就在前不久,我又看到她和男友在一起了。这才让我下定决心和她划清界限。】 把绿帽子的颜色加深,加深,再扣上一顶毒帽子—— 【……可是您知道吗?我手上有充足的证明表明,那个打手前些日子因为吸.毒已经感染了b肝和梅毒。小茹和他私交不断,她自己也感染上了这两种病。而您是她的丈夫,我想您是无辜的,不该被她也拖下泥潭。】 最后结尾,把这顶绿帽子稳稳妥妥的送出去: 【……好了,我该说的话都说完了。您若是不相信的话,可以和儿子做个亲子鑑定,或者去医院看看。柳小茹她背叛了我,也背叛了您……】 按下「发送」按钮,邮件就妥妥投递到了冯家去。 她确信这是一颗定时炸.弹。 *** 半个小时后,冯茂亭就回到了家。 这一路上,他魂不守舍,闯了两个红灯都没有在意,嘴里还叼着那支没有点火的烟。 柳小茹看丈夫提前回来了,也没怎么在意,她穿着一件雪白的连衣裙,姿态比最优美的白天鹅还完美。眼角眉梢,轻佻的风情毕露,优美细长的脖颈,白皙娇嫩的肌肤堪比二八年华的少女,一点都看不出已经是个孩子妈了。 「今天公司提前下班了吗?」 柳小茹过来接丈夫的公文包,装出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 但冯茂亭什么也没说,只是冷冷瞪了她一眼,用一种极其阴鸷的目光。 柳小茹吓了一跳,不知为何,看到丈夫的这种目光,她的头皮发麻起来。 冯茂亭只看了她一眼,就喊道:「张嫂,把孩子抱下来给我!」 那张嫂匆匆忙忙带着孩子下来了,看到冯茂铁青着脸,也是愣在了楼梯边上不知所措。 冯茂亭就自己上前来,一把夺过了孩子,转身就往外走。 这下可把柳小茹吓呆了,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茂亭,茂亭!你想把孩子带去哪儿?!」 冯茂亭一把甩开了她的手:「你给我在家老实呆着!张嫂,你出来!」 张嫂看了柳小茹一眼,嘆了口气,就匆匆忙忙出来了。 「老张!」冯茂亭还怕这小贱人跑了,招唿来了自己的司机:「给我看着她!不准她踏出房子一步!」 最后,冯茂亭二话不说,就抱起孩子扬长而去。 *** 晚上,冯茂亭才带着孩子回来。 他根本都不用等亲子鑑定的结果,看到医院化验单上儿子的血型,他就知道自己被骗了! 他一回到家就把「儿子」给扔到了沙发上,就像扔一块抹布一样,把柳小茹吓得是魂飞魄散。 「啪!——」 第一个耳光颳了过来,柳小茹根本猝不及防,就被扇到了沙发上! 「茂亭,茂亭,你疯了吗?!」柳小茹捂着脸,双眼都是通红的:「你有什么火,也不该对我和孩子发呀!这是你的儿子,我是你的妻子!你是想打死我们吗?!」 听到「儿子」这个词,冯茂亭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他满脸通红,一直红到髮根,额上的一条青筋涨了出来,咆哮声犹如一头髮狂的老虎:「我的儿子?!你再说一遍这是我的儿子?!我和你都是a型血,他怎么会是b型血?!」 柳小茹顿时哑口无言。 她早就知道儿子的血型有问题,所以打疫苗的时候,把医院的化验单子统统给撕了,冯茂亭又忙于生意,从没有过问这种小事,可没想到今天…… ——「啪!」,第二个耳光,打得柳小茹的头都歪到了一边,鼻子撞到了墙,立即流出血来。 旁边,心有余悸的张嫂守着柳小茹,她早就看出来了,这个「夫人」不是个好货色。但是现在的冯茂亭简直就像发了疯一样,一个耳光接着一个耳光地抽着柳小茹,直到柳小茹鼻青脸肿,直到她的嘴角也流淌下血来。 张嫂这时候忽然想到了在医院看到的那个女人,冯茂亭的前妻汪梅朵,她的嘴角也有开裂的伤口,听说是被冯茂亭赶出家门的时候扇的。那么柳小茹上位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才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报应就轮迴到了她的头上呢? 「茂亭!啊!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 柳小茹已经吓坏了,她跪在地上求饶,一点面子和尊严都没有了。 ——应该说,在她勾引冯茂亭上床,怀了他人的种藉以上位的时候,她的脸就被丢尽了。 「啪!」——第三个耳光抽过来,伴随着一阵阵惨叫,柳小茹瘫痪在了地上。 第15页 她的五官已经红肿一片,但搞笑的是——她的鼻樑居然塌了。原来连她这张美丽的脸,都是假冒的东西。 冯茂亭看到这张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他原来还觉得她挺漂亮的,现在看来,柳小茹根本就是一个塌鼻子的丑八怪,比起汪梅朵来都差得远了!他当初是鬼迷了心窍,觉得这女人我见犹怜,原来从鼻子到肚子都是骗他的! 「啪!——」第四个耳光,柳小茹大叫一声,就昏了过去。 「老爷!」张嫂这才站出来道:「老爷,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不要再打了!」 冯茂亭这才停了手,但他还有滔天的怒火没有发泄,于是目光盯住了那个野种,他走过去,想拿起那个野种从窗户口扔出去,但是张嫂也拦住了他:「老爷,孩子总归是无辜的,不管夫人……不管柳小姐她做错了什么,请不要伤害孩子。」 「这不是我的孩子!这是她在外面偷汉子养的孽种!」 冯茂亭简直是火气攻心,他居然替别人的野种花了一百多万办酒席! 张嫂心肠好,连忙护着孩子:「老爷,孩子这么小,还什么都不懂,他哪里知道自己是谁生的?!您要是把他给弄死了,您也会跟着倒霉的,还是先消消气在说。」 这会儿张嫂一劝,冯茂亭也稍微冷静了下来。 的确,他这么大的家业,不该为了两个小贱人而荒废了。 但他忽然想起来那封信里面还说「柳小茹的那个情人身上有b肝和梅毒」…… 想到这里,他僵了僵,难道说,难道说……他还被这小贱人害了第二次吗?! 冯茂亭二话不说,赶紧扔下了柳小茹,又打车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他开了单据,身体都麻掉了半片,才把抽血的流程给走好。 很快,医院方面就给出了血液的鑑定结果——大三阳!梅毒! 冯茂亭登时觉得天昏地暗起来,只觉得头涨的老大老大的,完了,他什么都完了! 走廊上忽然热闹了起来—— 「护士!护士!走廊上有人晕倒了!」 「这位病人有没有家属?!谁是他的家属?!」 第8章 008面具 傍晚,林玲刚放学,电话就响了起来。 汪梅朵接了电话,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挂断了电话。 林玲看她脸色不对劲,猜到了几分缘由,就走了过来:「妈妈,怎么了?」 「你爸爸他……」汪梅朵欲言又止。 林玲很无辜道:「是哪个爸爸?以前的爸爸,还是现在的爸爸?」 汪梅朵嘆了口气:「以前的爸爸。」 「以前的爸爸怎么了?」 「他昏迷在了医院,医生找不到陪同的人,就打了我的手机号码。」 「呃,柳阿姨呢?为什么打给你?」 「医生说他现任妻子的号码打不通,所以才打给了我,让我过去一趟看看他的情况……说他不太好。」 说着,汪梅朵就有了几分担忧。 林玲知道汪梅朵的心思,这女人就是太善良太柔软了,知道那个混帐前夫有难都想去管一管。 然而这种圣母的心思是万万不能有的。 知道《射鵰英雄传》中,柔弱的女子包惜弱是怎么害死自家丈夫的么?就是圣母病发作,救了一只白眼狼!结果那白眼狼看上了她,为了得到她,就杀死了那么多人! 这叫圣母? 这叫不知死活的引狼入室。 她得提前行动了,要撕扯下冯茂亭那一副丑陋的面具! 于是道:「妈妈,要不然这样——你带我去医院,就跟王爸爸说是替我复查上次的车祸伤的。然后我去爸爸那边看看,你就在医院门口等我。要是爸爸他没事的话,我就出来,要是他有事的话,我们再联繫其他人去医院。」 汪梅朵想了想,也只好这样了。 王俊彦很快回来了,汪梅朵说是给女儿复查外伤,王俊彦也没怎么在意,还给了她们一笔钱。 面对丈夫如此的信任,汪梅朵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她发誓就管这一次,以后哪怕是冯茂亭死了,她也绝对撒手不管。 不一会儿,汪梅朵就带着女儿出了门,打了去医院的车。 路上,林玲悄悄联繫了张嫂,让她也赶去医院。 ——张嫂是她上次去「看弟弟」的时候搭上的线儿。这位在原着中本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但林玲记得一个小细节:冯潇霆后来戕害汪家母女的时候,张嫂警告过她们:赶紧离开上海。 可以见得,这个保姆的心肠还不错,是个值得信赖的正面人物。 这几天,她藉口打听弟弟的情况,和张嫂通了几次电话,知道了不少事儿,包括眼下柳小茹的处境。 眼下,她正好可以通过张嫂的口,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汪梅朵了。 ** 很快,两人来到了医院。 汪梅朵站在医院门口,林玲独自一人去找父亲。 彼时,冯茂亭气昏过去,还没醒过来,手中还紧紧捏着那份检查单呢。 林玲拽下了检查单,拿起来一看,大三阳,梅毒都是阳性。 这冯茂亭和柳小茹的夫妻生活挺和谐的嘛,统统都传染了个遍。 现在只有张嫂在这里,林玲拿上检查单,带上张嫂,就出去门口见了母亲说明情况。 第16页 「夫人。」张嫂也是心有余悸:「那个柳小茹真的不是东西,她在外面搞了外遇,生下来的孩子不是冯家的。老爷他就被气昏了过去。还有,还有……」 「还有这份化验单,你看看吧!」林玲拿出了单子:「梅毒和大三阳,都是那个柳小茹传染给爸爸的,太恐怖了!」 「什,什么?!梅毒?大三阳?!」 汪梅朵是良家妇女,听都没听说过这两个词儿。 但是林玲知道,就压低了声音道:「妈妈,这些都是传染性疾病,梅毒就是性.病,会全身长疹子,严重的话,还会伤害心脏和神经系统的。」 「什么?!」 汪梅朵吓了一大跳。 「还有大三阳,大三阳就是b肝病毒。b肝你知道吧?带有这种病的人和别人亲密接触都会传染的……」 汪梅朵吓得脸色苍白,没想到这才几个月啊,冯茂亭被柳小茹弄的一身都是病!还是传染病! 「都是柳小茹带进来的脏病,」张嫂也抹了一把眼泪:「刚才我把孩子也带来看了看,医生说是……b肝阳性。」 「连那个孩子都有b肝了?!」 汪梅朵的脸色更不好了,这b肝的传染性这么强,那么小的孩子都中招了! 林玲装出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所以啊妈,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冯爸爸他太恐怖了!」 「对,我们快走。」 汪梅朵真的是怕了,现在只想快快远离那个男人。 她那一丝丝善心,都被冯茂亭这满身的病毒给吓怕了。 真的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但愿一辈子都不遇到冯茂亭才好! 临走前,林玲把检查单子交给了张嫂,顺便关照了一下她:别跟冯茂亭说她们两来过。免得那豺狼,还以为汪梅朵对他旧情怎么难忘似的。 *** 汪梅朵前脚刚走,后脚,冯茂亭的父亲、冯氏房产的创始人、冯嘉旺冯老爷子就坐飞机从老家赶到了。 医生一共联繫了两个家属。汪梅朵的说辞是已经离婚,不一定会来医院,医生就只好联繫了病人他爸。 冯茂亭很快就从昏迷中甦醒过来,睁开眼,只见父亲一脸严肃地坐在床边,他眼睛一酸,就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爸,儿子被一个小贱人给害惨了……」 听完冯茂亭的诉说,再看了看他手上的化验报告,冯嘉旺老爷子一开始没有什么反应,他只是喝着茶,一杯接着一杯地喝茶,整整喝完了一壶以后,老爷子才站了起来,踱步到了医院的窗台前,目光瞭望着远方的地平线。 「爸?」 冯茂亭有些害怕,他了解父亲,每次父亲暴怒之前都是这个徵兆。 不一会儿,冯嘉旺老爷子回过神来,接着是一阵勐烈的咳嗽,憋的脸色像猪肝一样红。 「爸,爸?!」 老爷子几乎也气昏过去了,指着儿子的鼻子尖骂道:「畜生!你弄了一个骯脏的女人进我家的门,生了别人的孩子,还感染了b肝和梅毒!我这张老脸都被你给丢尽了!」 「爸……爸……」冯茂亭哀求地看着他:「那儿子接下来怎么办才好?!您老倒是给指一条明路啊!」 冯嘉旺嘆了口气,当初儿子说要娶柳小茹的时候,他就不太乐意。但当儿子拿着柳小茹的b超检查报告给他看,告诉他:柳小茹怀的是个儿子的时候,他也心动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却不曾想,这一次真的是引狼入室! 冯嘉旺真的是气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祖坟这是冒了黑烟,才招惹来这么一个女人吧?! 再看看这个儿子,简直不中用! 可是再不中用,他始终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不靠他传宗接代,冯家就绝后了! *** 事不宜迟,冯嘉旺立即喊来了医院的主任,问他得了b肝和梅毒,还有没有生下健康孩子的可能性。 医生则很肯定地回答:b肝和梅毒是传染病,但不是遗传疾病,父亲是感染者,也能生下健康孩子。 然而前提是:孩子的母亲身体必须健康,没有携带任何病毒…… 当然了,孩子他爸和孩子他妈造.人期间,是有可能交叉相互感染的。 所以说,冯家如果再想要个孩子的话,就必须让一个健康的女人冒着被感染病毒的风险,然后才能为冯家生下孩子。 「汪梅朵!」 听到医生的话,冯茂亭立即想到了这个前妻。就算他已经和汪梅朵断绝关系了,但汪梅朵的耳根子很软,只要他把她给追回来,隐瞒着自己感染b肝和梅毒这回事,他还是能够骗过汪梅朵,让她为自己生下儿子的。 想到这里,他立即对父亲道:「我打个电话给汪梅朵,您看,要不然……」 冯老爷子听出了儿子的意思,他仔细思考了一会儿,也只有这样了。 当初,汪梅朵这个女人,就是他为儿子买来的媳妇,一个略有点姿色的农村女人而已。后来汪梅朵一胎生了个女儿,他们家就让汪梅朵生个二胎儿子,结果二胎怀孕了后b超检查,还是个女儿,就让汪梅朵堕了再怀个三胎。 哪知道那二胎堕掉以后,汪梅朵的肚子就一直没有了消息,好多年也生不出个屁来,他也就默许了儿子出去寻花问柳,反正能给冯家留个后就好。 第17页 现在冯茂亭的身体不行了,他们父子二人的第一反应还是汪梅朵。 毕竟,这个女人十年来一直在冯家的控制之下,摆布起来比较容易。 至于什么感染不感染的,他管她呢,反正汪梅朵死了也就赔点钱就是了,顶多也就几十万。 所以这么个廉价的女人,不用来生孩子才是可惜了。 得到了老爷子的默许,冯茂亭说干就干,立即打了个电话到王家。 *** 彼时,汪梅朵正在给女儿织毛衣,家里的座机响了,她正要去接电话,林玲已经跳下了沙发,抢先一步接了电话。 「喂,哪位啊?」 「媛媛,是爸爸。」 冯茂亭的语气格外亲切温柔,好像真的是一个慈祥的父亲。 林玲冷笑,好啊,冯茂亭终于找上了门了,也没枉费她等了这么久。 「你有什么事吗?」她淡淡地问道。 却听对方用讨好的语气道:「你妈在不在?」 「不在。」她故意拖长了语调道:「我妈出去买东西了,你有什么事吗?!」 「哦,没什么,她不在我就改日再打电话过来。」冯茂亭挂断了电话。 林玲一转身,看到汪梅朵站在身后,面上的表情阴晴不定。 「妈?」 汪梅朵深吸一口气,仿佛下定了决心,将家里的网线给拔了下来—— 「媛媛,记住了,以后冯家的电话都不要接,不管是你爸爸,还是你爷爷。」 汪梅朵一字一句地嘱咐女儿。 冯茂亭什么心思,她去了一趟医院,也就能猜到个大概了。 这男人还想继续害她,但她永远都不会再上当了! 第9章 009拦道 林玲以为总算可以安静了,但冯茂亭不要脸的程度还是突破了底线。 这天一大早,汪梅朵就出去买菜了,林玲在家写功课,顺便打了个电话给张家嫂子,问问冯家内部的情况。 「张嫂,柳小茹怎么样了?」 「老爷把她扭送去了公安局去,还有她的小情人一起。说是她的那个小情人是贩毒的,柳小茹是帮凶,老爷想让警察局给他们两都判个死刑……」 林玲点了点头,这就是了。 昨天的报纸头条是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捣毁了一家洗浴城的制.毒窝点。想必这所谓的群众就是冯茂亭和他的属下了。这男人一向心眼小的很,柳小茹给他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他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那么柳小茹生的那个孩子呢?」 张嫂嘆了一口气:「送去孤儿院了,老爷说这孩子有这么个娘,也是没得救了,他不想看到这孽种,就眼不见为净。」 「哦。那他还有其他的行动吗?」 「有……」张家嫂子压低了声音:「老爷好像打算去找你母亲,我看他又把和你母亲的结婚照挂在客厅里了,媛媛,你一定要提醒你母亲要小心,千万别再上当了。」 「嗯,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林玲弯了弯嘴角,她全部料中了,冯茂亭果然想吃回头草了。只是当初那么决然地背叛了家庭,可否知道有一句话叫做:覆水难收?!这渣男想的倒是挺美的,以为挂个结婚照,汪梅朵就能回心转意了? 不,现在恐怕就是打死汪梅朵,她也不会走回头路了! 写好了作业,林玲看了一眼钟,都十一点钟了,怎么妈妈还没回来? 她想了想,就走到了阳台上,结果看到不远处两个身影。 *** 十分钟之前。 冯茂亭把别克停在了小区路中央。 他西装整齐,人模狗样的,看起来好像要赶赴某个约会。实际上,他打不通前妻的电话,就蹲守在人家小区门口。 汪梅朵买完菜回家的路上遇到这么一个人,也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她一看到他,心里就惶恐起来,这是被压迫了十年带来的心理疾病。 家就在五十米开外,汪梅朵勉强从容了精神,就想绕过别克,然而冯茂亭一把拦住了她:「梅朵。」 汪梅朵感觉到胳膊上一紧,也是慌了,联想到什么梅毒大三阳,她简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赶紧大声呵斥道:「你放开我!」 冯茂亭愣了愣,赶紧放开了手。他和汪梅朵夫妻十年,何曾被她如此地厉声呵斥过?但汪梅朵躲他跟躲瘟神似的,冯茂亭还没一点数,还以为是自己的表情太严肃了,于是立即挤出了一个笑: 「梅朵,我们能谈谈吗?」 「谈什么谈?!我还要给孩子烧饭!」 冯茂亭臭不要脸地挨了过去,几乎是低声下气道:「梅朵,当初是我不好,居然被一个小贱人给骗了。你要相信我,真的是她主动爬上我的床的……」 他几乎使出全身的力气来讨好她,为了他冯家的「传宗接代」大任。 「说这些干什么?!我还要回家烧菜!」 汪梅朵简直噁心到想吐,奇了怪了,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幅令人作呕的嘴脸?!简直连畜生都不如! 冯茂亭还在纠缠她:「可我已经知错了。为了我们的女儿好,你还是回家吧,我会好好待你和媛媛,当一个好父亲的。」 男人从未有过的低声下气。 搞得好像从前欺负她的那个人不存在似的。 然而伤痕好了,伤疤还在吶! 第18页 汪梅朵冷冷道:「媛媛她现在已经有了个好父亲,不需要你来操心。」 「这是什么话?!继父能有亲生父亲来的好吗?!把孩子扔在一个不认识的男人身边,她就能好?也不想想她身上流的是谁的血!」 冯茂亭大言不惭,一口一句媛媛是我的女儿,搞得天底下就他父爱如山一般。 但汪梅朵冷冷道:「你不是说,我女儿车祸死了正好,别耽误你要个儿子吗?冯茂亭,既然你已经有了儿子,也该放过我们母女两了吧!」 「我,我这不是……一时煳涂嘛……我已经知道错了,我已经改了!」 冯茂亭更是装出一副小人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受委屈的那个。 但是汪梅朵不屑一顾:「改了?!正好,媛媛她现在跟我姓了,她也改了户籍了,和你们冯家没关系了!」 「你,你……」 冯茂亭一时语塞。 汪梅朵又看了一眼冯茂亭,毫无表情道:「冯先生,请你让开。我当初净身出户的时候就说了,钱我可以不要,但请你别纠缠。现在你还纠缠我的话,我会告诉我现在的丈夫的,我们家三口人也没做过亏心事,不怕和你打官司!」 「我……你……」 冯茂亭万万没想到,汪梅朵现在这么厉害了,不仅在离婚后迅速找了个靠山,又把女儿改了姓名,还把离婚协议拿出来威胁他。搞得他完全都下不了台面。 他想利用汪梅朵再生个孩子的计划,彻底泡汤了。 当然了,汪梅朵会如此「厉害」,都是因为她早有准备。 *** 事情还得回到昨晚。 林玲从医院回来以后,就不断地给汪梅朵洗脑,手段和之前一样,用柳小茹闺蜜的身份来揭发冯家的种种不堪。 于是林玲再次挂了境外的ip,给汪梅朵写了这么一封邮件: 【汪女士您好:我是柳小茹的闺蜜,您不需要知道我是谁,我只是和您一样痛恨着柳小茹这个女人。前段时间,柳小茹出了事。我想您作为这场婚姻的直接受害者,有必要知道冯家的一些内幕……这也是我个人给您的一些警告。】 【柳小茹的孩子并不是冯茂亭亲生的……】 【柳小茹已经坐牢了,她的孩子也被送到了孤儿院,这些都是冯茂亭对这个女昌妇的报復,他如今恨死了柳小茹。】 【前几天,冯茂亭被查出来了患了b肝梅毒,这都是柳小茹传染给他的。】 【所以,冯茂亭他现在急着寻找一个女人,要这个健康的女人代替柳小茹为他产下一个孩子。冯茂亭想到了您这个冤大头,想欺骗您来当生育的工具。】 【请你一定要和冯家保持距离,远离冯茂亭这个人渣,要不然,下一个受害者就是您和您的女儿。】 最后,她发送到了自己的邮箱里,假装是别人发送来的,再大唿小叫起来:「妈!你快来看!出大事了!」 这一封信把汪梅朵看得是胆战心惊。虽然她不知道这好心的「柳小茹闺蜜」是谁,但她前几天在医院亲眼所见,事情和信上说的如出一辙,绝对假不了的! 「妈,想不到事情居然是这样的。」林玲装作无辜的小白兔,气唿唿道:「怪不得昨晚爸爸打电话来了,原来是想骗您回家给他生孩子啊!」 「这个畜生!混帐东西!活该没儿子!」 汪梅朵都气得开骂了,她真的没想到,冯茂亭可以如此没有底线。害了一个又一个女人,就为了能够生什么「儿子!」 林玲也来煽风点火—— 「妈,我很害怕那个男人,我不想叫他爸爸了。」 林玲眼中带泪地望着妈妈,她全身上下最像妈妈的就是这双眼睛,大而有神,却黑漆漆的深不见底,没有丝毫孩子的天真无邪。 汪梅朵忽然心疼起来——当初,医生下病危通知书,说她女儿脑出血严重的时候,冯茂亭在哪儿呢?!在陪那个孽种和小三! 那时候,冯茂亭可曾想过她们娘两一次?!恐怕满脑子都是他儿子吧! 儿子!对了—— 都是那男人逼着她生儿子! 当初就因为她一胎生下的是个女儿,被冯茂亭冷落、嫌弃。她还在产房里大出血抢救,冯茂亭听是个女儿,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医院。 过了几年,她怀上了二胎,冯茂亭逼着她去私人医院做个b超看看婴儿的性别,结果二胎又是个女儿。冯茂亭就逼着她把这个孩子拿掉——那是已经五个月大的孩子啊,硬生生化为了一片片碎裂的骨血,从她的身体里面用钳子夹了出来。 痛吗?!很痛。 但是哪里抵得上失去孩子的心痛?! 那时候,她还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没有给冯家留下半个儿子。 现在,她终于清醒了过来——错的是冯家!是冯茂亭!是这些重男轻女的男人!是这些逼着她生儿子的傢伙!是这些逼着她把二胎女儿打掉的恶魔! 如今,可遭报应了吧! 如今,她再也不会回去那个魔鬼的牢笼! 「乖孩子。」汪梅朵把女儿拥入怀中,她一字一句道:「妈妈也不想要原来的丈夫,我们就要现在的爸爸,好不好?」 「好!」 林玲也抱紧了母亲,却听到一声压抑的哽咽。 「妈妈,你怎么了?」 她不明白汪梅朵哭什么。 第19页 母亲抬起的脸上,一对眼眶微微泛红: 「没什么,妈妈只是想到了你的妹妹——你妹妹当时都五个月大了,就因为是个女孩,所以被冯茂亭强制打掉了。如果当时,妈妈要是勇敢一点和冯茂亭离婚,你妹妹现在也有八岁大了吧……」 「妈妈……」 林玲知道知道她心中的痛。 她根本不相信什么渣男会改过自新的,就像不相信太阳会从西边升起一般。 与其相信他们会浪子回头,还不如直接让他们重新投胎一次比较好。 这就是她来到这里的目的。 第10章 010回溯 《悲伤的摩天轮》的结尾是个be。 女主经歷了种种苦难以后,终于走上了黑化復仇的路。为了復仇,她不惜买兇、杀人,不惜用身体来换取扳倒冯家的筹码,才把冯家父子都绳之以法了。 冯潇霆的犯罪名义是:吸.毒、强女干、抢劫、以及组织黑社.会等等等,最终判了死缓。 ——这些都是冯潇霆二十年以后干的事儿,但他现在已经去了孤儿院,还有b肝,大概率是活不到二十岁的,不用她担心怎么对付他。 而冯茂亭的犯罪名义是:贿赂政府官员,将一片商业用地当做工业用地收购,从中牟取了国家私利5000多万,最后判了无期徒刑。 ——她记得,冯茂亭就是在柳小茹进入冯家之后贿赂了官员的。结果要到二十年以后,这一桩赤果果的犯罪才被揭开帷幕。那么这报应也实在来得太晚了。 不妨,就让她把事前提前一点,给他的无期徒刑再加上个二十年! 她要直接给予冯茂亭这最后、也是最重的一击。 *** 最后的篇章上演在一条长长的马路上。 原文中,这里是冯媛媛二十年后跳楼自杀的地方。 母亲汪梅朵已经完全憎恨了冯茂亭,但是冯家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那么她就要帮助汪梅朵,彻底摆脱冯茂亭这个渣渣,让母女两的生活再也无后患之忧。 她最后一步棋子就布置在男主角严之铭身上。 去严家做完客,小小的两个孩子并肩走在光熘熘的桦树树荫之下。 林玲现在是严家的贵客了,每一次,她去严家做客的时候,都会受到严父严母的热情款待。 尽管他们都是孩子,严家父母已经对她表现出了十足的满意。毕竟,她的姐姐是哈佛高材生,父亲是特级教师,她现在也算个「书香门第的孩子」了,身份配得上严家的孩子。 一条小小的花圃小路,很快就走到了尽头,过了马路那头就是车站。 「之铭。」 林玲忽然停下了脚步。 「嗯,怎么了?」严之铭还拉着她的小手。 两个孩子暗地里已经发展成名副其实的早恋了,严之铭最喜欢拉她的手。 林玲咬了咬唇,鼓起了腮帮子,像只小松鼠那样:「最近我遇到了一点麻烦……」 「什么麻烦?!」 「我家的事儿你也知道的。我爸那个人……唉,最近又缠上了我母亲。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能帮帮我吗?」 「你说,要我为你做什么都可以!」 严之铭表现出十足的男子气概来,媛媛家的那点破烂事儿,他也从头到尾都了解了一遍。真的没想到:人品这么好的姑娘,居然有个那么人渣的父亲。 他很心疼她,想拼尽一切保护初恋。 林玲要的就是他的后台背景,于是拿出了一封信来:「我听说,你们家在省城里有个大伯,是省里三把手的秘书,对吗?」 「是。」 那是严家权势最大的人,他的父母也说,以后要是从政的话,就要像大伯学习。 「这里有一封信,是有关我父亲违纪的举报材料。请你帮我转交给你的大伯,好不好?」 女孩的眼睛亮亮的。 面前才15岁的男孩还不知道,这句话的分量有多重。 那意味着一个金融帝国的倒塌,无数人要坐牢,无数的官僚都要被牵扯出来。 男孩就这么轻易地答应了:「没问题,我一定帮你把这封信转交给我大伯。」他言之凿凿。 「谢谢。」 林玲同时也在心里说:再见。 与你真正有缘的那个姑娘,会在未来等着你。 她经歷了垂死挣扎的人生,最后为了你的幸福,愿意放手她的爱情。 请你好好珍惜那个叫汪媛媛的女孩,她就是我,是我一手解放出来的灵魂。 请你好好爱她,给她终生的幸福,让她免于漂泊,免于徒劳无功的挣扎,免于遍体的伤痕。 至于我呢,从把信交给你的时候,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剩下来的人生,我将会交还到真正的媛媛的手上,让她来走完这一段人生路。 谢谢你。 十二岁的严之铭。 还有,再见了——这本《忧伤的摩天轮》。 愿你的摩天轮可以迎着阳光,盛大绽放。 *** 有一阵清风吹过。 汪媛媛刚过了马路,忽然愣在了原地。 这一秒好像被无限延长,从一秒变为两秒,四秒……乃至长长的一生。 时间迴转得如此缓慢,却又如此不可追溯。那是从她出生、到牙牙学语、到第一次喊妈妈,再到,那一次车祸过后的天旋地转。 第20页 她的意识就在那一天失去的。 那一天,她感冒了,爸爸出差,妈妈忙于家务,她就自己去医院挂水。 可就在进医院的时候,她看到了本该出差的爸爸,他正和一个大肚子的女人走在一起,姿势亲密无间。 她忽然觉得可怕起来,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假的,于是转身跑了出去,却不小心在医院的门口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给撞飞了…… 当时,她没察觉到身后的异动。等到听到引擎的轰鸣声时,那个声音已经近在咫尺了。 就在那一瞬间,周围人的面孔都扭曲了起来,她转过身去,发现了一辆对准自己的车头…… 周围的影像一层又一层地模煳了起来,好像有人拿着一块黑布,渐渐地把眼睑给遮挡住了,什么也看不见,什么都记不得。 可是现在,那层黑布落下了帷幕,她忽然有了自己的意识,她忽然发现自己还活着,而且正站在灿烂的阳光下,完好无损的模样。 那失去的记忆,也慢慢浮现在心头。 她本名叫做冯媛媛,现在叫做汪媛媛。 ——有个叫做林玲的灵魂,替她度过了车祸以后长达半年的时光。 她们在车祸的那一刻转换了灵魂,她不知道这个林玲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她的目的为何。 只是,她深深地记住了她的点点滴滴。 是她,帮助她的妈妈,摆脱了那个出轨的渣男和小三。 是她,帮助她的妈妈,找到一个可以给她们一生幸福的好男人。 是她,帮助她情窦初开,喜欢上了一个叫严之铭的男生,两个人常常拉着手一起散步。 也是她,将一封可以扳倒冯茂亭的举报信,交到了严之铭的手上,帮助她摆脱了这噩梦的最后一轮,从此不再有无底的深渊。 「谢谢。」 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眼泪满面。 那个忽然来到她身体内的灵魂,又在此刻匆匆脱离了她的魂魄。还给了她一片光明的人生。 谢谢你——拯救了我的生活。谢谢你——让我的生活不再被阴霾笼罩。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我都没有当面对你说一句——谢谢,你就忽然走了。 「谢谢!」 她忽然朝着天空大声地吼了一嗓子。 她知道,那个灵魂没有走远,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自己! *** 另一边。 亲子鑑定中心平常的一天。 林玲就着早餐重新看了一遍小说。 《幸福的摩天轮》——末章。 【……怎么评价汪媛媛这个女孩呢?所有人都说:是十岁那一年的车祸,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在那之前,她是个忧伤的女孩,每天有数不清的心事,所有人以为她是个无忧无虑的大小姐,可她知道,母亲和自己都是苦苦挣扎在这个家里而已。因为父亲并不待见她,连母亲也都被逼得做了人流手术。】 【……但是车祸之后不久,她的人渣生父和后妈都坐牢了,一个18年有期,一个无期徒刑。五年后,两人都死在监狱中。原因都是梅毒引起的肾衰竭。所有人都说,这是天理循环,因果报应。】 【……她在十岁那年,和母亲一道来到了新的爸爸家。就是这个叫王俊彦的男人一手培养她成了北大的高材生,又送她去了牛津大学学法律——请你们记住了,这个男人虽然不是她的亲爸爸,却把所有的父爱,都倾注在了她的身上。没有他,就没有汪媛媛之后的成功,没有他,就没有传奇律师汪媛媛的诞生!】 【……她在十岁那年,还遇到了严之铭。一个和她共度了一生的男人。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从十岁开始谈恋爱,二十岁,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初恋男友。这一段美好的姻缘,得到了两家衷心的祝福,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天作之合。】 【……她的人生就像一场比赛,谁也料想不到,她会在那个十岁的弯道上,一举超过了所有的对手,跑到了所有同龄人的前面。】 【……happy end】 嗯,总算还是个令人满意的结局,不枉费她这么穿了一场。 好了,这一本书暂且放在一边吧,咱们看看下个需要修理的文是什么: 《珠光不宝气》 关键词:换子、错位、囚禁、虐身虐心。 林玲选择这本小说,是因为她一眼就看上了这本小说的文案: 朱珠结婚了,嫁进了一座没有爱情的坟墓。 他叫邵瑀成,他是她的合法丈夫,他风流多情,他桀骜不驯,他一手把她囚禁到死,直至灰飞烟灭。 他从来都没有爱过她除了「身份」之外的东西。 但是他的身份也被证明是假的,他也是一个欺骗了所有人的骗子。 他用一把火烧死了许多人,她也是其中一个。 原来那些富丽堂皇的生活都是泡沫,阳光下,折射出表相的五光十色,却经不起岁月的一点点折磨。 一触就碎。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单元结束啦。斗胆求个收藏么么哒,码字不容易,全靠各位小天使的支持与厚爱~ 第11章 011结婚 chapter 2《珠光不宝气》: 朱珠今天要结婚了。 头顶巨大的吊灯,璀璨华美。 台上灯光四射,台下嘉宾云集,看起来很是热闹。 第21页 她穿着层层纱,洁白而细腻,腰肢以下,有朵朵洁白的蝴蝶状绢花镶嵌在长长的裙摆处,看起来十分华丽而高贵。 就连见多识广的化妆师都说:朱小姐,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新娘。 台下的人们交头接耳。看热闹的人群非常热衷于讨论这桩婚礼,好像在见证着什么重要的歷史场合一般。 「……邵家大公子和朱家千金珠联璧合,以后啊,邵家就是我们金鼎市的第一豪门了。」 「可不是嘛,朱家家产十个亿,邵家也至少有三十亿的家私,这两家加起来,都能买下城南的开发新区了!」 「城南的开发新区有一半的房地产都是邵家投资的,以后邵家的钱还要翻一番!」 「朱家也不差,听说买下了非洲三处钻石矿,以后肯定要发一波大财!」 「只可惜,邵家的老爷子身患重病,他亲自选定了良辰吉时,却不能来看他最疼爱的长孙的结婚典礼了……」 ……这是一场盛大的豪门联姻。 邵家,金鼎市房地产大亨,上个世纪80年代的第一批暴发户,现在连市里的金融中心都设在邵家的楼内。 朱家,金鼎市排名第一的珠宝商,生意直达欧美,朱氏珠宝生意从民国开始做大,直到今天都是业界翘楚。 两家的长辈做主定了这场联姻,邵家大公子迎娶朱家的大小姐。王子公主的天作之合,也流传为本市的一段佳话。 可是等到了吉时—— 朱珠的新郎还是没有来。 不仅新郎没有来,连早已定好的法拉利车队,也没有出现在门口。 牧师的身后摆着一对钻戒,是香港的ctloves牌子的定制钻戒,传说中一个身份证办一个的终身钻戒,售价是300万人民币。 这对钻戒,一个刻了「朱珠」,另一个刻了「邵瑀成」。它们是这场豪门联姻最好的见证。 但是到了良辰吉时,它们依旧静静地躺在那儿,无言地注视着台下的人们。 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人都不安起来,这到底是怎么了,新郎迟到也没个消息?! 就连主持这场婚礼的张玉兰,此时也有些侷促。她高高地坐直了身子,摆出一副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表情出来,镇压着里里外外的场子。 邵家的二婶突然一笑:「大嫂子,你儿子呢?不会连今天娶老婆都忘了吧?」 「没事儿,这个时间点,从金鼎大道出来也要半个时辰,你们着急什么?」张玉兰轻描淡写这么一句,顺便给在场的客人人做了个若无其事的笑容。 邵家的三婶也出来道:「大嫂,这都过了十二点了,老爷子亲自选定的良辰吉时也过去了,要是再延迟的话,瑀成他就得明年娶这门媳妇了。」 「迟个一时半刻也没什么,都进了我家的门了,这媳妇还能跑了不成?」张玉兰硬挺着嵴背,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已经喝了三杯茶,还没定下心神来。 不一会儿,外面跑进来一个穿着白色礼服的女人,保安们都认出来这是邵家的大小姐,也没有人阻拦她。 女人仿佛很着急的样子,礼服的纱裙上都是泥土,也不知道弄干净再进来。 张玉兰一看到她就问道:「馨苑,你弟弟他人呢?!」 邵馨苑上气不接下气道:「妈,不好了!弟弟的车子在路上碰到一个人了,只能先送她去医院……他说让你们别等了,婚礼改日再举办吧!」 闻言,所有人目瞪口呆。 这大喜的日子,怎么还弄出车祸来?! 而台上,乍听到这一句话的新娘子朱珠,则没有任何的不适应。 因为她早就知道了。 今天这场婚礼,就是故事的开端。 *** 大户人家的卸妆还真是高级,光是卸妆油就摆出了五瓶。 那个夸奖朱珠是最美新娘子的化妆师,此时此刻又不得不给她卸妆,心中还无比地同情她的遭遇。 「朱小姐,今天只是个意外,婚礼会改日再举行的,您且放宽心……」 「嗯,不过下一次结婚的时候,我不想弄的这么麻烦。」朱珠,哦不,林玲脱下了罩着的流苏披肩,看到一段雪白的香肩,连皮肤上都泛滥着珍珠的光泽。 不得不说,这女人保养得可真好,皮肤吹弹可破似的,不愧是本地第一珠宝商的女儿,端的是十足的大家闺秀。 可是呢,据她所知,这个大家闺秀结婚后的日子将会相当的惨澹。 对了,林玲又穿了。 ——人们总是想不到孩子亲生不亲生的问题,但其实这真的是个严重的问题,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其实大多数故事都能改写结局的。 不错,这又是一篇be小说,因为血缘错位的缘故造成了一场悲剧。 她是专门来拯救那狗血的结局的。 *** 这本伪.霸道总裁文,有个很文艺的名字:《珠光不宝气》。讲述的是金鼎市当地的两大豪门——朱家和邵家联姻后,所发生的各种悲催故事。 尽管男主——也就是她今天结婚的对象——邵瑀成的人设算是个高富帅。然而到了故事中期,他的身份被人揭穿,原来他是个假的公子哥们,只是邵家大伯母张玉兰从乡下抱养过来的儿子。 ——大家请记住这一点。 至于朱珠,她也是个假的千金小姐。因为现在的朱家早就没落了,只有书香门第的贵族名号还在,外头却欠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她父亲等于是把她卖给了邵家,换来了新一轮融资。 第22页 ——大家也请记住这一点。 邵家要名气,要改变「房地产暴发户」的俗气身份,所以娶了珠宝世家的大小姐,用朱家从民国流传至今的声望,来达成阶级的上升。 而朱家的投资失败,在香港股市上被套牢了十亿家产,眼看就要破产,所以把家里最不受宠的女儿朱珠卖了出去,来换取邵家的新一轮融资。 这就是这场婚姻的本质,一场商业交易而已。 她家要钱,他家要名。 这个太过现实的本质,也造成了日后两人的分道扬镳。 再说说本文的男主角,也就是邵瑀成。 ——这个公子哥极度的自尊自傲,他本以为自己娶了个真公主,结果婚后不久,他就朱珠发现不过是一个负债纍纍的假货。邵家把她娶进了门,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还要替朱家还债。 他觉得朱珠欺骗了自己,觉得她朱珠就是个不要脸的贱货,她就是为了诓骗邵家的钱财才嫁给他的。 两人的关系由此急转直下,邵瑀成也搬出了新婚妻子的房间。可是分居了,夫妻的名分还在,邵瑀成为了面子,就把朱珠给囚禁了起来,像关着一只金丝雀一样,想用邵家的深宅大院把她一直囚禁到死。 然而过了不久,邵瑀成自己也出了事——他被人指控并不是邵家的亲生儿子,而是张玉兰从乡下抱来的孩子。 据说,张玉兰当年生下了一个先天性心脏病的早产儿,她害怕这个残缺的儿子换不来邵家的继承权,就果断把他给放弃了,弄了一个健康的孩子来代替他。 书中说,张玉兰的想法是这样的—— 老太爷身后有三十亿的家产和庞大的集团董事会席位,如果是个残疾的孩子的话,那么既不可能继承邵家的家产,也不可能在邵氏集团中担任要职。 只有健康的儿子,才能得到老太爷的青睐。这就是张玉兰放弃残疾的亲生儿子,选择健康的养子的原因。 说白了,一切都是为了钱和继承权。 后来,邵家的事情越闹越大,最后亲子鑑定结果出来的时候,邵瑀成终于被冷酷的现实给压趴下了,变成了一个没有理智的疯子。 小说的结局很干脆,很果断,也be的实在没谁了——邵瑀成从精神病院跑了出来,放了一把火,烧光了骯脏的邵家。 朱珠被烧死在了那座金丝笼中,成为邵瑀成手下的第一个冤魂。其余的人物也全部都被烧死烧伤了,包括邵瑀成的养母、婶婶、叔叔、姐姐、妹妹、弟弟们。 嗯,你看看这么一个结局,所有的出场人物都死的差不多了,邵瑀成也在精神病医院里度过了余生…… 金鼎市的两大家族,一个落得全家烧死光光,另一个没了金主,也落得树倒猢狲散的结局。 正应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朱珠以为邵家是她的依靠,却不曾想,那只是一座用金子打造的焚尸炉。 林玲看完了大结局,就觉得,她实在有必要来这一趟。 ——这个故事本可以在朱珠结婚之前就修正过来的,只要提前把邵瑀成那假公子的身份揭穿,这场婚姻事故就不会发生了。朱珠也不用所嫁非人。 嗯,没有了邵瑀成,全本书的人至少也可以活一半下来。 这就是她来到此地的目的。 第12章 012寻亲 卸完妆以后,镜子里的女人美貌不变。 朱珠的皮肤白皙,眉毛又长又浓。一双眼睛略微泛桃花,似乎随时都在暗送秋波。连林玲看了都不禁赞嘆,真是钱才会堆出来这样精緻的美人。 邵家大伯母张玉兰来的时候,林玲正好戴上了一对玉镯子,青翠欲滴的玉石挂在皓腕上十分显眼,张玉兰虽然不识货,但看到了这对镯子明晃晃,绿莹莹的,一眼就喜欢上了。 「妈。」 林玲按照朱珠之前的称唿。 「来,好孩子,快坐下。」张玉兰和蔼地牵起她的手道:「朱珠,今天委屈你了,改日,我让瑀成给你好好道个歉。」 张玉兰话是这么说,眼神却时不时瞄过她的手镯,还夸了一句:「你这手镯的成色真不错,是哪里买的?」 林玲一看就知道——朱珠的暴发户婆婆眼馋她的陪嫁品了。 真的是小气量的一家子。 连未进门的媳妇的小便宜都想贪。 但现在她不想撕破脸皮,就不动声色地褪下手镯,转移到她的手腕上:「是我婆婆传给我的。妈,您拿着吧,别客气,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张玉兰立即眉开眼笑:「对,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妈,瑀成他怎么样了?」 「还好,他自己没事,只是车子撞了一个乡下女人,但是那乡下女人有点难对付。你知道的,没钱的穷鬼就喜欢讹人,一点小伤都要这要那的,非得缠住瑀成他不放。」 张玉兰说话间,一直把玩着这对玉镯,口气里满是对穷人的鄙夷。 但朱珠知道,1980年,张玉兰刚嫁进邵家那会儿,邵家还没发迹。邵老爷子也只是一个乡村作坊的小老闆而已。张玉兰完全是凭藉夫家出人头地了,才摆脱了贫下中农的身份,如今有了钱,自诩什么贵族,接着也瞧不起乡下人。 林玲实在是对她没什么好感。 「妈,」林玲还是客气地逢场作戏:「我想去医院看看瑀成,顺便探望一下那个乡下女人。」 第23页 「嗯,你去吧。但不要和那种穷地方出来的刁民多啰嗦,小心人家讹你。」 「知道了,妈。」 林玲侧眸,漂亮的眼眸显露一丝冷漠。 ——据她所知,邵瑀成在结婚当天出门的时候,开车撞到了一个农村来的老大妈。不巧的是,后来张玉兰去医院找儿子,碰巧看到了那乡下老大妈,认出了她就是邵瑀成的亲生母亲。 为了永远保守这个密码,张玉兰对邵母下手了,邵母不幸丧命,成为了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索。 而她,要去阻止这个导火.索。 *** 到了医院,林玲很快就见到了邵瑀成。 邵瑀成不是不想和她结婚,而是被缠住了,实在走不开。 卧病在床的乡下女人约莫五十多岁,外表看起来没什么大碍,只是一只手死死拉住了邵瑀成。站在门外,她都听到了那女人的呻.吟——「你别走,我,我要找我儿子,我不要钱,我就要我的儿子。」 邵瑀成一脸晦气道:「大妈,我已经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儿子晚上就到,你先住在这里,赔偿金我跟你儿子谈,你别老拽着我不放。」 「瑀成?」林玲走了进来。 邵瑀成看到她来了,就死劲拽了拽袖子,但是干农活的老大妈这臂力真不是吹的,邵瑀成始终拽不出来,只能无比尴尬地举着一只胳膊。 林玲忍住笑,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邵瑀成气不打一处来:「这老大妈被撞傻了,嘴里一直念叨着要找儿子,结果一直揪着我不放。」 「找儿子?」 「嗯,她说她儿子丢了,但我打听过了,她就一个儿子,在省城里上大学。」 林玲走过来看了一眼:「该不会是老年痴呆了吧?」 邵瑀成摇了摇头:「看着不像。」 林玲坐了下来,仔细打量着邵瑀成和这大妈,真别说,以她这个知道真相之人的角度来看,两人的眉毛和眼睛几乎一模一样,难怪书中说,当张玉兰看了胡兰芝一眼以后,就吓得魂飞魄散了。 于是道:「她家其他的人联繫上了吗?他们怎么说的?」 「她丈夫已经死了,就这么一个儿子,家里也没其他人了。」 林玲说道:「要不然,我来问问看怎么回事?」 「你来你来。」 他实在不想被人这么拽着袖子了。 林玲转头看向老大妈:「大嫂,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胡兰芝。」 「那胡大嫂,请问你儿子今年多大年纪了?」 「24岁。」 林玲不动声色道:「请问你儿子是几月几号出生的,还有印象吗?」 「是1990年的2月12日出生的……」 邵瑀成吓了一跳,他也是1990年的2月12日出生的,难道这老大妈的儿子和他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吗?! 这也太巧了吧! 林玲假装没看到邵瑀成的脸色,继续问道:「但我听说,您的儿子已经在省城上大学了,您怎么会觉得,他会出现在金鼎市呢?」 「……小淮他不是我的儿子,我真正的儿子,出生才一天就被我那个杀千刀的冤家给抱走了。」 听到这些话,邵瑀成不知为何,有些不安起来。看样子她并不是个老煳涂的,说的还挺煞有其事的。 袖子微微往下一沉,这老大妈居然抓着他坐了起来:「小伙子,我真的不要什么赔偿,我就求求你,帮我找到我的儿子,好不好?」 邵瑀成想甩开她的手,但是看到老大妈眼含热泪,心里没由来的一念一动,居然僵在了原地。 他一向唾弃和穷人打交道,认为乡下人都是吸血虫,可今天这是怎么了?他居然摆脱不了一个乡下大妈?! 林玲帮忙把她的手臂放下,接着问道:「但是都24年过去了,你怎么找你的儿子呢?」 胡兰芝泪流满面:「我问了那个杀千刀的,他就说是把孩子卖给金鼎市北郊这片的某个大户人家了,所以我就天天在这边上看,看哪个像是我的孩子。」 ——所以胡兰芝才会冷不防出现在那个偏僻的路段,撞到邵瑀成的宝马车的。 林玲继续问道:「那除了这点之外,你的孩子还有什么特徵吗?」 胡兰芝痛苦地摇了摇头,一想到那个孩子,她就揪心的快要喘不过来气了:「我不知道,我产后大出血晕了过去,当我醒过来的时候,那孩子已经被人抱走了。我连他一面都没有见到。」 林玲顿了顿,就低头对邵瑀成道:「这件事的确有些蹊跷,这样,你先回去跟妈她说一声,免得家里人担心,我留下来陪她等儿子。」 邵瑀成点了点头,也只好如此了,于是道:「老大娘,你放开我吧,我妈也在家等我等的着急了。为了你这破事,今天我连媳妇都没娶进门!」 那胡兰芝这才悻悻放开了手,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般。 等邵瑀成走后,林玲跟医生商量了下。胡兰芝主要是左手手臂和肩胛骨骨折了,已经打了石膏做好了固定,并不影响行走。 确认胡兰芝没事以后,她就安排胡兰芝出院了——因为要是不出院的话,按照小说里的情节,明天张玉兰就会亲自过来探望胡兰芝了。 到时候,张玉兰就会认出胡兰芝才是邵瑀成的亲生母亲。接下来,她就会为了保守这个秘密,下手毒害胡兰芝的。 第24页 人心晦暗,不得不堤防。 *** 胡兰芝的儿子陈淮南晚上就赶到了金鼎市。 陈淮南知道母亲出了车祸,身体并无大碍,但不明白为什么肇事者家属要把母亲弄到一家宾馆去——宾馆的住宿费又不比医院便宜,邵家何必多此一举?!难道肇事者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所以来的时候,他叫了一个当警察的高中同学一起来壮壮胆。 他从小就见识多了人心的险恶,知道一些有钱人会为了名声不择手段的。把他们这种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当作给点钱就能打发走的那种要饭花子。 但是情况令他着实意想不到。 刚刚下了车,一个漂亮的女人就过来迎接他们了。 林玲也趁机打量了下陈淮南,她发现这男人长得很俊美,甚至比邵瑀成都好看不少。但他没邵瑀成那样处处都透露出老子天下第一的傲慢,反而有一种忧郁,单薄,和缺少安全感的疏离感。 嗯,她给陈淮南的颜值打八分半,符合小说中「清瘦才子」的设定。 想到这位可是邵家以后的继承人,她的语气也客气起来:「您好,请问你们是胡兰芝的家属吗?」 陈淮南愣了愣,他长这么大,只在电视上看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不免有些走神。等回过神来,赶紧别过脸去道:「我是她儿子。」 「那好,您请跟我来。」 林玲做了一个沿请的手势。 陈淮南跟朋友使了个眼色,就单独跟她进了酒店。路上,林玲解释道:「陈先生,您母亲因为车祸受了点惊吓,医生说她需要静养。我想医院的环境太嘈杂了,就带她来这里休息了。」 原来是这样,陈淮南放了点心:「那麻烦你了。」 「不麻烦,肇事者是我的未婚夫,我应当替他向你们加道歉的。」 陈淮南点了点头,问道:「那我母亲她没事吧?」 「没事,送进医院的时候就拍了ct和核磁共振,有点脑震盪,膝盖擦破了点皮,医生都处理好了。只是她受了点惊吓,一直念叨着儿子,所以我们才把您给请来的。」 陈淮南脸红了红,他感觉得到,这姑娘着实很尊敬他,用的都是「您」来称唿。让他倍感有面子。 「尊严」这两个字,对于一个穷苦的学生而言,其实很重要。 但是很少有人可以给他一点尊严。 心中不免一动,就问道:「小姐,你叫什么名字?怎么称唿?」 「我叫朱珠,你就叫我朱小姐好了。」 *** 见到母亲,胡兰芝果然没什么事。 但是她坚决不肯跟儿子回家,说是要留下来找自己的亲生儿子,找不到人就不肯回头。要不是知道前因后果的话,林玲还真的觉得她挺像一个无赖的。 「妈!」陈淮南着急了:「我就是您的儿子,您怎么说这话呢?」 胡兰芝却倔强的很:「小淮,你真的不是我的儿子,你听我说,我的儿子被人拿去交换了你,都怪你那个杀千刀的父亲,他这个畜生,害了你一辈子也害苦了我一辈子!」 「妈!」 陈淮南不知如何自处。 他知道母亲说的很可能是真的,却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 他自小就有严重的心脏病,医生都说了,他能够活到现在完全是个奇蹟。却不曾想,老天爷跟他开了个更大的玩笑。把他一夕之间变成了孤儿! 难道他就活该无父无母吗? 难道他这么多年来,都没有资格当陈家的儿子吗?! 「妈,你睁开眼看看我,我真的就是您的儿子!」陈淮南已经泪流满面。 「你不是……你真的不是……」 胡兰芝一直闭着眼睛,好像比他还难接受这个事实。 「陈先生。」林玲打断了母子二人的话,淡定道:「让您母亲安静一会儿吧,我也有话想跟你说。」 陈淮南这才站了起来。 他太失态了,居然给陌生人添了这么多麻烦。 第13章 013换子 出了电梯,医院的天台十分空旷,可以把整座城市都尽收眼底。 陈淮南跟她来到了此处,朱珠的背后是一轮朗朗明月,点缀着繁星无数,她亦沐浴在月光下,整个人犹如月中女神般美丽高雅。 陈淮南不由得想到了一首小诗: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1 尽管知道这是一位富家小姐,是个高不可攀的存在,但是她一抬眼间,是最好的韶华如花,无论是他,还是任何人,都不想错过这样绝美的风景。 「陈先生,恕我冒昧地问一句:您母亲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 她亦用很端庄的语调。 陈淮南有些为难的神色,显然,他不是很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林玲就补充道:「不说也没关系,只是胡大嫂她一直拜託我们帮她找儿子。所以我想:有没有可以帮上忙的地方。」 陈淮南嘆了一口气,他也不能狠心拂了母亲的意。于是道:「是真的。」 「您不是她的儿子?」 「对。这件事我爸死的时候才告诉了我们。」 ——一年前,他的父亲陈德汉因为癌症去世了。临死之前,他考上了研究生,原本以为可以告慰父亲的养育之恩了,结果父亲拉着他的手说:「小淮,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你的母亲。」 第25页 「……这件事,我本想带入坟墓的,也不要让你们母子两操心。可是我这几天一闭上眼,就想到了那个孩子……」 二十四年前,胡兰芝怀胎不足月生下了一个早产的宝宝。就在孩子诞生后的一天,有个神秘人联繫到了他,说他家亲戚也在2月12日这天生下了一个孩子。但那孩子出生后五个小时,就被确诊为严重的心脏病。 ——1990年,医院的孕检技术并不发达,这种严重的先天性疾病往往都是孩子出生以后才能被确诊出来的。婴儿的父母听到这种消息,往往都是听天由命,或者是准备再生一个孩子。 但是陈德汉遇到了第三种情况。 「……那个人说,他在医院的育婴室里看到了我家孩子,说是长得和他家亲戚的孩子最像,两个孩子都是早产儿,三斤多重,皮肤皱巴巴地贴在身上,看不出多大的区别。他希望我们可以把孩子交换一下……他家感激不尽。」 「他提出了很多的钱,说是只要我们答应换孩子的话,就一次性给我十万元。我想那是十万啊,我一年才赚1000,十万是多大一笔钱啊……我就答应了……」 「……你母亲还在昏迷,我抱着孩子偷偷出了病房,换来了另一个孩子,就把他当做我的儿子……」 「那个人也信守承诺,一次性给了我十万,然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哪知道,小淮他的病就是个无底洞。」 「每年光是他的医药费和手术费,就要花掉一万多块钱,二十年下来,当年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 「兰芝,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小淮,我该死……」 这就是陈老汉最后的遗言。 他还凭着记忆,说了换孩子那人的相貌特徵,接着就离开了人世。 「……爸爸死后不久,妈妈就来到了金鼎市,在北郊附近租了一个房子,每天都在街上找她的亲生儿子。我也劝说过她,别去找那个孩子了,我就是陈家的儿子,是她的孩子。」 说到这里,陈淮南的眼眶又红了。 妈妈没有答应他回头,只是跌跌撞撞地寻找着她的儿子—— 「妈说,她这些年对不起我,但是更对不起那个孩子。从出生开始,她就没有抱过他一次,如今,她说什么都要找到他,哪怕是远远地看一眼都好。知道他过得好,她就不去嚷嚷,如果他过得不好,她就把他接回来赡养……」 这世上有种苦叫做:子欲养而亲不待。 但更有一种苦叫做:生了孩子,却不能亲眼见证他长大。这对一个母亲而言,是何等钻心刺骨的折磨?!林玲虽然没有孩子,但是能明白这种亲情羁绊。 「你也别怪你母亲。」她说道:「她不是不爱你,只是放心不下亲生儿子罢了。」 「这个我明白,我想,也许她找个几年,实在找不到了,就能想通了。」 林玲却道:「要是她……找到那个儿子呢?」 听到这句话,陈淮南的眸色深沉了下来,却是情真意挚道:「要是能找到,那我就放心了。」 「为什么?」林玲很好奇。 「这个……不瞒你说,我有严重的心脏病,目前的医疗条件还无法治癒……为了妈她能够老有所依,我想,最好帮她找到那个亲生儿子。这样就算我走了,妈她也不至于一个人了。」 他的身体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会崩溃。他也很害怕,要是自己忽然走了,母亲孤零零一个人活在世上该怎么办?所以,他也希望母亲能够找到她的亲生儿子,最好让那个健康的儿子,代替他尽了为人子的孝道。 这就是他的真实想法。 林玲确定了:陈淮南果然是个孝顺的好儿子。 好人还是有好报的。 在《珠光不宝气》的最后,他是唯一一个he的人。 ——结局里,邵家的人都死完了,邵瑀成进了精神病医院,邵老爷子重病垂危之下,不得不宣布已经认祖归宗的邵淮南是邵家家产的继承人。 几年之后,邵淮南,就是面前的这位陈淮南,去了美国接受了手脏手术治疗,终于把炸.弹给拔除了。 回国以后,邵淮南继承了家业,过上了美好而富足的生活。 他是本文作者唯一的亲儿子,虽然开局很不幸福,重病缠身、家贫如洗、但是到了结局的时候,他什么都有了,生活富足的令人羡慕无比。 所以说,她今晚会见邵淮南还真的不是心血来潮的。 她是在为朱珠找个真正好的归宿,来避免那笼中鸟的命运。 她找的这个归宿,就是陈淮南—— 「我可以帮你。」 「朱小姐?你说的帮我是指……」 林玲笑了笑:「这么说吧,我很欣赏你的孝心,而且,我也出于一点私人目的想帮帮大娘她找到儿子。」 陈淮南点了点头,毕竟是人家未婚夫开车肇事的,她说要帮忙,算是替未婚夫补偿他们,倒也符合人情世故。 「那,朱小姐,这件事就麻烦你了。」 陈淮南的脸上有些烧红,更觉得惭愧,之前居然那样忖度邵家的用心。 「嗯,不用谢,你和你母亲先住在这里吧,我有消息就通知你们。」 「好。」 *** 离开了医院,林玲就打车回到了邵家。 邵瑀成早就在等她了,他看朱珠的目光可以算得上肆虐——从头髮,眼睛,鼻子,再到隆起的双.峰,和细的仿佛一掌就可以握住的腰部,最后是礼服下露出来的一双白玉似的小腿。 第26页 真不愧是他的珠宝公主,这个身材真的是火辣十足。 走下台阶,两人四目相对。 邵瑀成牵起她的小手,一边捏,一边问道:「那老太婆怎么样了?」 林玲抽不开手,只好笑道:「我已经安置好了胡兰芝,你不用担心。」 「我知道了,今天真是辛苦你了。」 「不辛苦,哎,对了,待会儿见了母亲,你别提这件事,母亲刚才还因为你肇事逃婚生气来着,你再说胡家人的情况,母亲会更生气的。」林玲装出一副替他打算的样子:「要是传到老太爷耳朵里去,那就更不好了。」 「我明白了,我就说,人没事,已经拿了钱离开了,这总行了吧?」 「嗯。」 两人边说边进入了邵家。 见到了张玉兰和其他两位婶婶,邵瑀成果然没提胡玉兰,而是轻描淡写道:「我给了五万块钱,他们已经回去了。」 三婶江秀萍幸灾乐祸道:「只可惜了,这良辰吉日给耽误了,这新娘子也没娶进门,你亏大了。」 「就是啊,我刚才看了黄历,下一个宜嫁娶的日子还要再过两个月,大嫂不是我说,你们还得把朱珠给送回去,这不是打朱家人的脸吗?!」 这是二婶唐玉仙,她的儿子没有讨到一门好媳妇,所以瞧大房的朱珠就很不顺眼。 但林玲不受这个挑拨,十分冷静道:「其实举办婚礼的事儿,迟一点早一点都没关系的,这个日子不行,那就下个好日子再宴请宾客吧。」 「看看,这才是大家闺秀。」张玉兰对儿媳的退步十分满意,于是道:「朱珠,要不然,你就别回朱家了,这两个月也住在我家吧!」 林玲不禁冷笑,这还没过门呢?直接让她和邵瑀成同居?!这张玉兰也太不把她放在眼里了,以为她这个名门小姐也是她儿子随便能睡睡的女人?! 邵瑀成也和他母亲一条心的:「对啊,朱珠,你不如就搬到我们家来吧!」 他已经对美人迫不及待了,想今晚就下手。 「不行的,」林玲故作为难道:「这婚礼没有办完,我就没有进邵家的门。我们朱家的女儿,不能以未嫁之身呆在别人家的。」 「听听,这才是大户人家的规矩。」三婶笑话道。 「大嫂,你让人家黄花大闺女没戴戒指就进了家门,这也过分了吧。」二婶也从来不吝啬损一损张玉兰的。 张玉兰有些气不过,她觉得聘礼下了就是定了,哪里晓得这么多?! 但是看两个妯娌都帮朱珠,自己也占到了朱家的一对玉镯子,眼下也不好说什么,只好让她先搬出邵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1卞之琳的《断章》 第14章 014朱家 林玲很快就回到了朱家。 半个小时前,她打了一通电话,告知父亲自己要回来。但是到了家门口,却没有看到任何人过来迎接。 两个门卫在打牌,司机拍了拍窗户,让他们赶紧打开大门,两个门卫不情不愿地挪动了屁股,嘴里还不干不净地嘀咕着,昨天嫁出去,咋今天就滚回来了。 林玲瞥了门卫一眼,原来是后妈闻晓岚的两个亲戚,现在混得也人模人样的了。 进了家门,她第一眼望见的是一尊弥勒佛雕像。 这是朱家的传家宝,小叶紫檀的清代古董,皮壳包浆彰显着这个世家的渊源。但是此刻此刻,那佛像悠悠和她对视着,好像还记得她如何在这间屋子里长大,叛逆,屈服和走向灭亡。 楼上走下来一个中年人,身边还跟着一个和她一样年轻的女人,这就是朱珠的父亲朱崇和第三任继母闻晓岚了。 「爸。」她喊了一声。 朱崇不动声色地披上了一件灰色的大衣,是嫌弃她把外面的风霜都带进了家门。 「回来了,邵家那边怎么说?」 朱崇连一个正眼都不愿意给她。 在这个男权为上的家中,朱珠这个前前前任妻子的女儿,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邵伯母她说……」 朱崇立马呵斥:「什么伯母不伯母的?你现在应该喊婆婆了,没规矩的!」 「是,婆婆她说了,要请人再选定一个黄道吉日举行婚礼,估计还需要等两个月的时间。」 「没被退婚就行了,」闻晓岚笑道:「昨天我和你爸坐在台下,左等右等姑爷还不来,你爸以为邵家要悔婚了,还想找邵家的人理论。幸好只是虚惊一场。」 对啊,虚惊一场。 不把她这个女儿卖出去,朱家的资金鍊就要垮了,可不就是虚惊一场么? 朱崇又嘱咐道:「你这几天就给我呆在家里,好好把邵家的产业和人脉关系摸熟,等邵瑀成他继承了家业,这些东西会派上用场的。」 「知道了,爸。」 ** 回到了闺房,林玲就看到了一叠叠材料,上面密密麻麻记载了邵家的各种产业以及人脉关系。邵家那些明里暗里的动产不动产,朱家都摸了个底朝天。 想必朱崇把他那有限的智商都用在这上面了。 说起来,朱家十年前的光景还算不错的,只是她爷爷一死,朱崇开始当家,这朱家就每况愈下了。 朱崇前几年跑去香港投资失败,连非洲的钻石矿都抵押掉了。为了弥补损失,他又拿着剩下来的钱去了澳门豪赌,结果他这个半吊子赌徒,因此欠下了1个亿的赌债,搞得朱家内外都是负债纍纍。 第27页 对朱崇的评价,她就三个字:半吊子。 做生意是半吊子,投资是个半吊子,连赌博都是半吊子,就凭藉他那智商缺了一半的脑子,不输的一塌煳涂才怪。 唯独在女人身上,朱崇才是个全须全尾的情场高手—— 22岁娶了她妈,生下两女一子,她是头胎大女儿。 五年后休了她妈,30岁,朱崇又娶了个三线小明星,生下了三个儿子。 35岁的时候,那个三线小明星都受不了朱崇这种夜不归宿的浪荡子了,主动提出了和他离婚。于是朱崇心安理得把一个嫩模炮.友扶持上位,结婚五年,那小嫩模又给他生了两女一男。 到了45岁,小嫩模被更小的嫩模闺蜜给绿了,就是现在的这位闻晓岚。闻晓岚也给他生下了三个孩子。 所以现在,朱崇的孩子数量是12个。 每个女人都奔着他的钱而来,以为有了孩子就有了傍身之处,没想到还是输得一塌煳涂。 她这个老大,实在是不值得一提的12分之一罢了,还是个女孩,没有继承家业的可能,难怪被卖得如此彻底。 再看看眼前的这些资料吧,邵家的财产弄得这么详细,分明是朱崇想借这个女儿,偷偷掏空邵家的产业呢。这如意算盘打得也真精明。 把女儿送出去当夫家的贼,那么也就不要怪她,不把这个家当家了。 *** 一周后。 林玲没有背下邵家的产业,而是拿到了自家的负债记录。 朱崇决计想不到,他枉费心机把女儿送到邵家当内贼,到头来,她先把自家的底细都摸查了一番。 她藉口要看邵家的财务情况,就去了朱家的财务部门。当然,这些朱家的打工仔是不会提防她这个大小姐的。于是她就搞到了邵家和朱家资产的第一手材料,包括朱家那接近7个亿的亏空。 拿到手以后,她把朱崇这些年来的债务整理成了铁铮铮的证据,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大学同学。 朱珠本科阶段是在香港浸会大学读的财经系,这个学歷在她嫁人的时候没起到什么作用,但是让她认识了不少学经济的牛人。比方说,她联繫的这个大学同学名叫杨国明,如今供职于国内某家大型投资新闻网站。 在小说中,这个杨国明和朱珠的关系不错,朱珠后来被邵瑀成囚禁,只有杨国明替她打抱不平,还发了通稿批判邵家的无情无义,所以她判定,这杨国明应该是个值得信任的朋友。 很快,两人就在一家咖啡馆里相见了。 「国明,请你帮我个忙。」 见到老同学,林玲直接开门见山了。 杨国明看了一会儿资料,也是倒吸一口气;「这是你家的财务报表?」 「是的,如你所看到的那样,我家现在已经是个即将倒塌的高楼大厦了。我想请你旁敲侧击放出点风声,让那些投资人和股民赶紧从朱家撤资,以免朱家破产后,引起市场恐慌性的跟风抛售。」 如果朱家一夕之间倒塌的话,很多人会血本无归的。 她还记得,小说的最后,朱家破产的毫无徵兆,朱氏集团的股价跌落谷底,导致了几百名股民赔得倾家荡产。 其中一个股民,输得连父母的棺材本都没了,最后弄出个跳楼案来。 她知道一家上司的垮台意味着什么,那些股民不能为朱崇这个败家子买单。所以,她得做好第一手准备,让这些股民先在一个可控的范内,慢慢抛售朱家的股票。要不然股票一下子跌到底,朱家会带着许多无辜的人一起毁灭的。 所以林玲一再强调:「……国明,做经济新闻你是第一把好手,总而言之,这报导的尺度要把握好。」 杨国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于是道:「这件事交给我,你放心。」 「嗯,不过口风也不必那么严实,先把我家资金周转不良的消息放出去吧。」 杨国明有些不明白:「朱珠,你到底为什么给我这一份材料?朱家明面上还没有到了公开破产的地步,你为什么想尽快把自家的企业这个脓包给戳破?」 林玲笑了笑:「我和我父亲不一样,他死拽着那些股票当他的挡箭牌,就是朱家垮掉,也是拿股民的血汗钱来给朱家买单。可我不想让那些人被他所利用了,没理由让普通的股民给朱家陪葬的。」 「这个我明白,朱家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的道德准则。」 「还有一点,我不想嫁进邵家。」 杨国明吃了一惊:「为什么?那邵瑀成对你不好么?」 林玲点了点头,幽幽地道:「我父亲骗了邵家,邵瑀成以为自己娶了个真金白银的公主,其实我只是个破落户。我父亲的目的是利用我去掏邵家的资产。」 杨国明愣在了沙发上。 人人称羡的金童玉女,居然如此不堪。 「怎么样,很可笑吧?所以呀,我也要自救,让邵家人看看,朱家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样一来,邵瑀成就铁定不会娶我了。」 这就是她的打算。 放出朱家破产的风声以后,邵家那头一向以利益为重的,肯定也会重新打量这一桩婚事的赔损概率。 她必须得把这一桩婚姻给搅黄了。 *** 送走了杨国明,天色已经很晚了。 忙完了朱家这烂摊子,她就顺道去了宾馆探望胡兰芝和陈淮南。 第28页 胡兰芝的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但依旧每天念叨着出去找儿子,陈淮南怕她一个人再出什么意外,就每天陪着母亲在北郊一带逛街。 林玲来的时候,陈淮南刚好回来。 两人在电梯里相遇,林玲笑了笑,陈淮南就脸上发烧。 把母亲安置好以后,陈淮南就出来和她聊天,还是在那个星星遍布的地方。 「陈先生,你学校那边怎么说来着?」 她记得陈淮南还是研究生在读,这次母亲出了意外,他着实耽误了不少天。 「我跟导师说明了情况,请求休学半年来照顾母亲。这样一来,我也能帮着她在金鼎市打听消息。」 陈淮南也有些无奈,幸好导师很体谅他的处境,很快就批准了假条。 陈淮南又问道:「医院那边怎么说的?」 「都24年过去了,当值的护士和医生都离开了人世,什么知情的人都不剩下了。」林玲嘆了一口气:「也许,这件事我也无能为力。」 「没关系,你已经帮了我们很多了。」 「不,其实是你们帮了我。」林玲语出惊人。 陈淮南不明白:「我们怎么帮你了?」 林玲暖色的瞳孔注视着天空,忽而低声道:「要不是那一场车祸的话,我现在就嫁给邵瑀成了。」 声音虽轻柔,却满怀忧伤。 「……」 空气陷入了沉默。 陈淮南没想到她居然会说出这种话来。她看起来心事重重,眼角眉梢都是浓浓的忧伤。看样子,那场人人称道的婚姻也并不尽如人意。但他是个外人,也不知道如何安慰这个失意的女子才好。 林玲抬起手,擦了擦眼角那并不存在的泪,继而自嘲道:「这些话本来不该对外人说的,我这是怎么了……」 她的眼内飞起一丝复杂的情绪,在眨眼之后消失不见。 陈淮南嘴角微动:「如果你有心事的话,可以跟我说说。天涯何处无知己嘛。」 林玲对他笑了笑,就往前走了几步,一直来到了阳台边缘。再走一步,就是一道半人高的栏杆,翻过那道栏杆,下面是毫无障碍的虚空。 陈淮南有些紧张,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在这里想不开。 林玲只是侧个身,把手肘搁在栏杆上,仰首望向他,声音也在晚风中断断续续的——「我家欠了很多钱,我爸爸有12个子女,他想牺牲我一个女儿的幸福来挽救全家的危机,就把我卖给了邵家。」 她仰头望天,好像在倔强地忍着什么—— 「其实,我一点都不希望嫁给邵瑀成,我只想自由自在地生活,但是站在我这个阶层来说,这一点想法也是奢望。」 陈淮南明白,她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一切了。 他也不由自主心疼起来,她也是个可怜人吧?有父亲等于没父亲。 她观察着他的反应,继而扯了扯嘴角:「不管怎么说,陈先生,谢谢你今晚听我的这些牢骚,虽然都是一些胡话。」 「这不是胡话,」陈淮南慢慢靠近了她,柔声道;「你不想被人摆弄,这也是人之常情,要是一味只按父母的想法来走的话,这日子也索然无味。」 她弯了弯唇:「你说的对,这日子真的很索然无味。」 邵家,就是一座用金子打造的牢笼。 第15章 015清算 【财经新闻网:近日消息,朱氏珠宝集团现任执行总裁朱崇涉及在澳门地区非法赌.博,澳门博..彩司法鑑定小组现已全面展开调查……】 【中央财经网:近日,朱氏珠宝集团受执行总裁朱崇赌.博新闻影响,股价全线走低。经过昨日大跌的朱氏股票今日仍未获得喘息机会……】 …… 急促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朱家乱做了一团。 从昨天晚上开始,各大媒体相继爆料了朱家的亏空。无论什么风声雨声,这下都变成了真材实料的报导。这无异于在金鼎的珠宝市场上引爆了一颗原.子弹。 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传来。 从股票下跌到公司信誉评价全面下跌,许多财经专家都预测,朱氏集团将要面临破产的风险。这时候,连朱家合作许多年的股东都说要撤走资产。 朱家的秘书声音很是嘶哑:「董事长,我们已经尽力了,真的尽力了,但是大盘已经反转不了了,现在香港那边已经跌停了,经过董事会的研究,我们的股票下一步最好向监理会申请停牌……」 朱家的投资顾问也一宿没睡:「……董事长,香港的天海集团和北京的周生珠宝要求撤走投资,他们愿意付出相应的违约费……」 「董事长,中国珠宝协会市场监督小组要进驻公司财务部调查……」 「董事长,香港的那两笔订单黄了,东家说不会再订购我们公司的相关产品。」 听到这些消息,朱崇差点昏过去。 一周前,媒体陆陆续续报导了他本人的赌.博丑闻,一开始他没怎么在意,反正年年都有这样捕风捉影的消息。最后都是证据不足,新闻石沉大海。 可是这一次,不知道哪家媒体盯上了自己,居然把澳门的事儿扒得一干二净! 头上豆大的汗珠子直往下,完了,朱家那一点体面的遮羞布,全都要被人掀光了! 朱崇拿起电话,打了几十个关系户,希望谁能帮忙把消息压下去。但最后对方都只是道:无能为力。 第29页 闻晓岚抱着孩子,茫然不知所措地站在丈夫背后,她连初中都没读完,自然听不懂这些生意上的对话,却觉得浑身有些毛骨悚然起来。 「老公,这是怎么了?」 「你给我滚开!」朱崇大喝一声。 闻晓岚吓了一跳,连忙抱着婴儿退回上了楼。家里其余两个三四岁大的孩子也不顶事,她只好来到了朱珠的房间里。 朱珠正在看书,太宰治的《人间失格》。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本小说的日语直译是:《丧失为人的资格》。 有一段话,她真的很喜欢——因为怯懦,所以逃避生命,以不抵抗在最黑暗的沉沦中生出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不选择生,所以拒斥粗鄙的乐观主义。 可她既不怯弱,也不骄傲,更不会拒绝粗鄙的乐观主义。 所以,她要走出一个不同的人生。 现在外面风雨飘摇,只有这里没什么动静,朱崇把女性的定位是交易品,而不是个人。自然没把朱珠纳入决策范畴内,也根本没想到这都是她的手笔。 当闻晓岚进来的时候,她连头也懒得抬起来,只听闻晓岚道:「朱珠,你读过大学的,你跟阿姨说说下面出什么事了?」 林玲轻描淡写道:「也没什么,有媒体把爸爸赌博的消息放了出来,说我家在澳门欠了不少钱,就要倒霉了,所以一些投资的人都走了。」 「啊?!」闻晓岚顿时不知所措起来:「媒体怎么会知道这事的?!」 「经济媒体就是整天盯着各大企业的财务报表的,一旦发现什么问题,就立即予以公开,我们家这次就是被人家抓住了小辫子。」 「那,那会赔很多钱吗?」 「我想不会吧,这些记者只是造谣,我们朱家的资金鍊一向很健康的,怎么会有那么大的亏空呢?一定是某些人见不得我们家好罢了。」 「哦,那就好。」 闻晓岚略略放宽了心,她可不想富家太太梦就这么破碎了。 「对了,阿姨。」林玲转过身来。 「啊,什么事?」 林玲看了看手中的书:「如果……我只是说如果,如果我家真的有这么大的亏空的话,那么情况就很不乐观了。按照网上的说法,就算把我家的资产全部变卖了,也还差7个亿的负债。」 闻晓岚顿时懵了:「怎,怎么会差这么多钱呢?!」 「7个亿看似很多,但是对我们朱家来说,也不过是几次错误的决策罢了。」林玲轻描淡写道:「比方说,在澳门浪荡一个晚上,就可以输个倾家荡产。」 「那如果真的负债那么多,会怎么样?:」 林玲想了想:「爸他就要坐牢了。」 「坐,坐牢?!」闻晓岚吓得面无人色。 她怎么会想到,表面风风光光的朱家,有朝一日也会跟这两个字挂钩呢? 「当然,这只是我说说而已,应该不会发生的吧。」 她故意引导后妈往好处方面想,免得她提前跑路。 *** 很快,朱家的新闻渐渐发酵了起来。 一桩小小的赌.博案就跟雪花滚球似的,一层又一层被爆料,事情越闹越大。 打开财经报导,根本没有好新闻,全部都是坏新闻—— 朱崇变卖钻石矿的消息首先被扒出来。据了解,那坦尚尼亚的三处钻石矿早就被朱家转手于欧洲了。而卖掉的钱,并没有进入朱家的明面帐上。很可能是被朱崇私下里用来填补赌债了。 然后顺着这条线,其他的事儿也被曝光出来:朱崇涉嫌参与赌博、搞砸了新区的房地产投资,花了12个亿参与香港的服贸生意,却赶上经济风暴赔的血本无归……前前后后共有20亿打了水漂。 朱家前辈辛苦积攒的家业,都被朱崇五年间败了个精光。 很多经济报上说,朱家目前只剩下了一副空架子苦苦支撑着。 而股市的崩溃,将会是击垮朱家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更让林玲觉得噁心的是,就在媒体铺天盖地报导这些事的时候,朱崇想的不是怎么稳定局面,怎么拯救股市,而是搞了一出「献美计」。 她就是那个被献出去的美人。 *** 这天一大早,家里来了个客人。 对方是个老外,约莫五十出头了,黑白参半的头髮整整齐齐往后着,挺着个大肚子,体重至少也有两百多斤。 别看对方其貌不扬,但林玲知道:能在这种特殊时刻进入朱家的人,肯定也是个厉害的角色。 她以为这老外是朱崇请来的什么股市专家或者资产大佬帮忙救市的,但事实证明——她想太多了,这人纯粹是来朱家买卖美色的。 朱崇这个人就是到了末路也决计想不到正面去解决问题的,而是习惯于权.色交易的那一套,这就是他的思维定式。 「爸。」 林玲被他喊了下来,和这老外见了个面。 朱崇笑的很谄媚:「这是你约翰叔叔,这次他特地过来帮我们家的……」 「约翰叔叔好。」 「beautiful girl.」 有的时候,美丽的容颜的确有摄魂夺魄的魅力。朱珠这张脸就是如此。 老外贪婪地打量着她,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林玲的演技也飙升了,即使噁心这个老外,也装作不知情的样子,陪着笑,陪着说话,陪着逢场作戏。 第30页 见完面,朱崇就把她拉到了一边去,语重心长道:「小珠,爸爸必须跟你交代一句,你和邵家的婚事可能要黄了。」 「黄了?!怎么会呢?」 她假装很惊讶的样子,就像事先完全不知情一样。 朱崇语重心长道:「邵瑀成和他母亲都是势利眼,一听说那些谣言,就给我打了电话,要把这门亲事给退了。」 「爸……」林玲还想说什么,朱崇就道:「但是你放心,爸爸给你找了个更好的出路,不比嫁给邵瑀成差。」 下一句,就让林玲见识到了一个人不要脸的程度—— 「这位约翰叔叔,愿意娶你做他在中国这边的老婆,他可是个亿万富翁……」 中国老婆?!还真是个新鲜词儿。 也不看看这老外都和朱崇一个年纪了,还说什么「好出路」! 林玲不动声色地抽开了手,却是问道:「这么说——他在外国也有老婆?」 「嗨,外国老婆是外国老婆,约翰每年都要在中国住上两三个月的,到时候还不是你这个中国老婆陪他?和他外国老婆不相干的。」 好一句不相干! 为了钱,把女儿卖给老外做中国情人! 真不愧是朱崇啊,整本书里就他和邵瑀成最不要脸!要她答应?!怎么你自己不赶着去投胎呢! 当然,这些话不能明面上说。 为了计划,林玲决定:先煳弄过去。 林玲退后了一步,她假装沉思着什么,却是道:「爸,要我答应也可以……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听到女儿愿意给约翰当小三,朱崇别提多欢乐了。只要有了这个洋人「女婿」,他还可以借来一亿。 林玲假装很为难道:「只不过我想……我想跟邵瑀成谈一下,看看能不能有转机……」 「傻孩子,人家邵家都不傻,张玉兰把我送过去的珠宝嫁妆都退回来了,你还用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 林玲趁机问道:「珠宝都退了?那我的那双玉镯子退回来了吗?」 「玉镯子?」朱崇想起来了:「就是你婆婆传给你的那对?!」 「对,婆婆送的,听说价值个两百万呢,但是结婚当日,张玉兰摆婆婆架子,把我的那双镯子要过去了,她现在退回来了吗?」林玲故意夸大镯子的价值,好让朱崇听了心疼。 朱崇果然心疼起来,指着她的鼻子道:「两百万的东西就这么随便给人了?!你这个傻子,好东西也不知道自己收着!」又指了指门外:「约翰过几天才来接你,你这几天去一趟邵家,务必把那双镯子要回来,然后交给我保管!」 哦,交给他保管=被他拿去变卖=转移资产到国外=最后扔下朱家的烂摊子跑路国外。 朱崇打的一手如意算盘。 用女儿的身体换他最后的跑路费?! 林玲才不会这么傻呢。 第16章 016阴谋 虽然朱珠自己无法和朱崇抗衡,但是林玲记得:小说的末尾,朱崇准备跑路的时候被他的第二任妻子卢颜给举报了——卢颜就是继她母亲之后入主朱家的那个三流明星,她的第二任继母。 十年之前,卢颜嫁给了朱崇,最后也没落得一个好下场。 在朱珠的印象中,这个小明星的人品还不错,担任朱家主母那几年,对待她这个继女也能一视同仁。 后来朱崇多次出轨,卢颜实在受不了了,就提出了离婚。 如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朱珠没有什么社会舆论,但是卢颜的面子可就大的多了。 所以,离开朱家以后,林玲并不着急去邵家要手镯,她立即联繫了卢颜,说是手上有朱崇的黑料,想和她谈一谈。 卢颜还在千里之外的彩云之南拍片子呢,但是一听说是可以扳倒朱崇的黑料,就立即从云南片场飞了过来。 看看,这朱崇的人品也真是够可以的,把枕畔人都搞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 *** 卢颜很快就到了金鼎市。 朱珠在皇冠大酒店招待了她,这里是后来两任继母和朱崇结婚的地方,她知道卢颜到了这里就会恨朱崇。 果不其然。 当初的「母女」二人见面,气氛也是格外的融洽,都拜这个共同的敌人所赐。 卢颜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但是眼中全部是满满的仇恨,尤其是当她踏入皇冠大酒店的时候,嘴角情不自禁挑起一抹冷意,她想到了朱崇那两场天价婚礼。 在她的青春年华上挥霍的婚礼。 踏着她的血和泪举办的光荣豪华婚礼! 如今,她迫不及待地问道:「朱珠,你到底有什么东西要交给阿姨的?」 「卢阿姨,这是我爸转移资产的资料。」 见到了卢颜,林玲也很爽快,把给杨国明的资料拷贝了一份。 卢颜翻了翻,嘴唇都快笑弯了:「你爸也不怕牢底坐穿,居然搞这一手,也不怕遗臭万年。」 林玲摇了摇头:「卢阿姨,你也别小看了这一手,中国的法律可以制裁我爸,但是到了国外,他依旧可以逍遥快活的。所以我建议您立即跟纪.委举报这件事,这样才能限制我爸的人生自由。以防他裹挟巨额逃跑。」 遗臭万年? 朱崇那脑子根本想不到一万年的。 林玲明白,他只图眼下的安逸,是个目光短浅的人。 第31页 「你说的不错,这点是要防一手的。」卢颜收起了资料,又看着她,好似要把她的心思给看穿。但朱珠始终和颜悦色,外表就是一口古井,任凭外界风吹雨打,她依旧是风波不起。 卢颜有些好奇道:「朱珠,你为什么这么恨你爸爸?」 林玲反问道:「那卢阿姨,你为什么这么恨我爸爸?」 卢颜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他骗了我,说只要我嫁给他,他就捧我做电影的主演。结果我都给他生下三个孩子了,主演都没到手……哼,这也罢了,我还怀着孕,他就跑去找嫩模玩,我挺着个大肚子去捉女干,他居然说我要是干涉他的私生活,就滚出家门。」 那是卢颜最不堪的几年。她是想红想疯了,但也被这个男人糟.蹋疯了。 朱崇给她的承诺没有一样兑现,倒是腻味以后,很快就找到了新欢。 「后来,我想通了,我不能错下去了,所以就带着孩子们离开了。结果我前脚刚走,后脚,他就把那个嫩模娶进门了。」 就这么个渣男,她居然在他身上浪费了五年的青春,想一想都觉得可恨至极,真的是做梦都盼望着朱崇倒霉。 林玲点了点头,道:「其实我也一样。」 「你,怎么?」 卢颜很好奇,她还不知道朱家的内幕。 现在,林玲才告诉了她: 「我爸先是骗了邵家,打算让我嫁入豪门去贪图家产。但是最近他赌博的事情被曝光了出来,邵家已经退婚了。我爸看我嫁不进邵家,竟然联繫了一个外国老闆,诓我当他的中国妻子……」 「就是在中国包养的小情人,对吧?」 卢颜知道这一套,这些有钱的男人说的好听,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各娶一个老婆,其实就是包养的年轻漂亮的姑娘。 「嗯,但是我不想沦落为那种女人,你能明白我的心情吗?」 朱珠的外表和涵养的确不像那种女子。 「明白,我暂且认为:你很有合作的诚意。」 卢颜知道,这个打小就很清高的继女,还真的是个很自恃身份的人。让朱珠做情人?就跟逼迫母猪上树一样,朱崇还真的是很没眼光。 林玲颔首:「那这件事就拜託你了,妈。」 这一声「妈」,又让卢颜微微动容。朱珠的母亲离婚之后不久就抑郁而终了,她那时候才三十岁,就接手了这个五岁的养女。小小的朱珠不懂事,跟在她的屁股后面喊妈,妈妈,她也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唿。 如今听来,物是人非。 她们都是被朱崇逼上绝路的可怜人。 「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朱崇他登上境外的飞机的。」 卢颜以二十年的演艺生涯保证。 这一次,她不要让继女失望。 *** 有了卢颜的这一句保障,林玲也就放下了心。 朱崇给了她三天的时间,她第一天用在了卢颜身上,第二天,她去了一趟医院,把剩下的心思赌在陈淮南身上。 病房里头,胡兰芝肩膀和胳膊上的钢板都拿掉了,林玲陪着她说了一些话,胡兰芝就有了其他的想法。 胡兰芝觉得这朱珠脾气好,长得漂亮,再望了望身边高大英俊的儿子,心里不免有些想法。 于是试探道:「朱小姐,你谈对象了不?」 陈淮南立即猜到了母亲下半句想说什么,就阻止了她:「妈,人家……」 「我没谈对象呢。」 朱珠抢先说道,倒把陈淮南听懵了。 「没谈吶,那正好。」胡兰芝看了看儿子,再看了看她,郎才女貌,一对璧人。她也真的是打心底里喜欢朱珠,于是道:「你看看我儿子……还成不?」 陈淮南脸都要烧起来了。 朱珠什么身份,他怎么高攀的起?! 但是胡兰芝根本不知道朱珠的身份,那天邵瑀成过来,两人说话客套的紧,邵瑀成又把车祸扔给她来处理。所以胡兰芝一直认为,她就是邵家的一个秘书。 也不能怪胡兰芝这么想,邵瑀成对待朱珠的态度,就像是她的衣食父母一样,完全不像是未婚夫的做派。 林玲却大方的笑了:「伯母,您儿子很好,我看着也很好。」 「很好那就好。」胡兰芝又看了看儿子:「你紧张什么?人家朱小姐夸你很好呢!」 「妈!」 陈淮南实在受不了自家母亲乱点鸳鸯谱了,就把她拉了出去。老老实实道歉道:「朱小姐,对不起,我妈她不是故意的。她不知道你已经订了婚。」 说到这里,陈淮南才意识到:他一直拉着她的手。两人的手交握在一起,他不免有些慌张,后知后觉地松开了她的手,连指尖都残留着丝丝入扣的温暖。 林玲好似没看到他的心慌意乱,继续淡定道:「没关系,反正邵家都把彩礼给退了,我现在也不是邵瑀成的未婚妻了。」 「什么?!」 陈淮南吓了一跳。 「是这样的,我父亲他……」 林玲说了事情的经过,只不过越说,她的心情越舒坦。 听完了朱珠的诉说,陈淮南有些为她高兴。只要邵瑀成退婚了,那么她就自由了,不必做一只笼中鸟了。 但是林玲却道:「但我那个父亲……他着实可恶……邵瑀成刚刚退婚,他又给我介绍了一个男人。」 第32页 陈淮南庆幸的心情一下子就没了,他有些急切地问道:「什么男人?!」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因为他是个亿万富翁,可以借款给我家……」林玲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你说说看,这是什么父亲?!居然逼着女儿给人家做小三!」 说着说着,她就扑进了他的怀里,不由自主地抽泣了起来—— 「我不想嫁给那个老头,我只想选择自己喜欢的人,怎么就这么困难呢?!难道父亲他真的要把我逼得跳楼才好吗?!」 陈淮南的胸膛热了,一颗心也跟着热了起来。他不由自主抬起了手,抚摸着她起起伏伏的嵴背:「朱珠,你别难过。」 林玲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而陈淮南不停地安慰她,也不能让她的眼泪减少分毫。陈淮南看得出来,这个女孩正处于一种莫大的痛苦中,而这痛苦全部来自于她的亲人,一群敲她的骨髓,喝她的血的,所谓的「亲人」! 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他忽然很干脆道:「朱珠,要不然我带你离开吧!」 林玲立即停止了哭泣。 她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好像在确认他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却还是梨花带雨地问道:「离开?跟你去哪儿?」 陈淮南想了想,还是很坚定道:「我带你回我老家,你就当我的……我的……妹妹。帮我照看母亲。我也不读研究生了,就在老家的中学找一份老师的工作,工资足以养活你们两个了。」 「……妹妹?」 林玲跌倒,陈淮南的胆子能不能再大一点?她撩汉撩了也快一个半月了,扑也扑进他的怀里了,陈淮南的脑子里就只有「妹妹」这个念头?! 真是白瞎了朱珠这张颜值爆表的脸啊! 她都快捧上奥斯卡小金人了,你咋就不配合?! 但陈淮南目前身无分文,空有个211大学的学歷和颜值在,胆子确实很小:「是……我的意思是说……你要是不愿意的话,就当我的妹……」 林玲打断他的话:「那,我要是愿意和你在一起呢?」 她要努力扳正他这个念头,才不要当什么尴尬的妹妹呢! 但是此话一出,空气就安静了下来。 两人彼此对视片刻。 身边的一切嘈杂声慢慢褪去。 此时此刻,只剩下一息一念的唿吸。 良久,男人的眸子最先活了过来,他不可思议地望着她,得到她坚定目光的答覆,顿时,一波涟漪从心头荡漾到眉头。然后目光越来越亮。 陈淮南颤抖着声音问道:「朱珠,你愿意和我在一起?!」 「嗯……」她拉长了语调:「你和胡伯母都是很好的人,我想和你们在一起。只不过我一离开朱家就身无分文了,会拖累你和伯母的……你会嫌弃我么?」 话音刚落,陈淮南喟嘆着摇了摇头,把她拉入了怀中。 ——他从未想过如此的幸运,本来就是年少家贫,无力娶妻,还有心脏病这个随时随地爆发的隐患存在,真的都不指望可以有一段姻缘了。 可老天爷就是给了他这样的幸运。 他却踯躅以后,还是一声嘆息—— 「朱珠,你愿意跟着我,我很高兴。只不过,只不过……我的身体也许给不了你长久平安的生活。」 「没关系的。」她闭上了眼睛:「哪怕一年也好,一个月也好,一天也好。活过总比没有活过要好。」 「谢谢你,朱珠。」 陈淮南被她说服了,她也是个性情中人,喜欢就是喜欢,直爽且坦白。 林玲拉开了一点距离,又道:「但是我现在还处在我父亲的控制之下,得想个办法脱离他的掌控……嗯……你明天陪我去省城的医院走一趟,好不好?」 「好,是去见你的长辈吗?」 陈淮南的脑袋也不错,一下子猜到了她的念头。 「嗯,当初是邵老爷子给我和邵瑀成定下的婚事。如今邵家主动退婚了,邵老爷子肯定觉得对不起我。所以我想请他出面,让他说服我父亲放我们走。」 这就是她计划的第三步了。 朱崇给了她三天的机会,她就制定了这个三步走计划。 第一天,她搞定了卢颜。 第二天,她对陈淮南告白。 而第三天就是——把陈淮南带到邵家老爷子身边去。 据她所知,书中后期,邵老爷子一眼就认定了陈淮南才是他的亲孙子。 她知道,陈淮南的长相完全是邵老爷子的大儿子年轻时候的翻版。 只要邵老爷子一看到陈淮南,这齣戏就能够唱下去了。 这就是她的一环扣一环的「阴谋」。 第17章 017爷爷 邵老爷子叫做邵书舫,是邵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邵书舫一生叱咤风云,商场上无往不胜,是整个金鼎市活着的头号传奇。但他一生也有一大恨,就是最疼爱的大儿子邵凌云年纪轻轻就撒手人寰。 1985年的一天,因为一场疾病邵凌云走了。 当时,邵凌云已经25岁了,刚刚有了个女儿,邵家生意也步入了正轨,正是邵家蒸蒸日上的时候,却不料祸从天降,邵凌云得了白血病。 当时国内外的医疗条件都不发达,白血病几乎就是不治之症。 大儿子的病,几乎压垮了邵书舫。 尽管他有三个儿子,但只有大儿子凌云最得他的欢心。邵凌云真的是从里到外都融合了邵家人的优点:英俊,爽朗,谨慎,认真,聪颖,长袖善舞。 第33页 他就是邵家的骄傲,却凋零的如此之早。 儿子临终前,一家人都痛哭流涕,只有邵书舫已经哭干了眼泪,什么都哭不出来了。他为了大儿子这一脉以后有个继承人,就做了一个决定:让医院保存邵凌云的冷冻精子。 后来邵凌云去世,他的遗孀张玉兰就走上了人工授精的道路。 张玉兰也想给邵凌云生个儿子,但她的目的和老爷子不一样。 老爷子是不想大儿子断后,而张玉兰是眼馋两个妯娌都生了儿子,她再不生个儿子的话,将来分家产的时候,就没有自己这个长房长媳的份了。 她咬着牙,忍着疼痛,一心一意做人工受.精,就是为了生儿子,分家产的。 好在功夫不负苦心人,经歷了五年的授.精失败,张玉兰终于怀孕成功,生下了一个儿子……这就是1990年2月12日中午时分出生的陈淮南。 只可惜,这个孩子由于不是走正常的程序怀上的,天生就有心脏病方面的问题。当时的医疗条件不发达,产检和孕检的手段落后,并没有查出孩子的先天性问题。直到产后五个小时,护士觉得小孩的脸色很不正常,才喊来了医生。一听之下,医生就发现了孩子的心室里面是一片杂音。 由于孕妇没有了丈夫,医生第一个把消息告知了病房外陪同的——孩子的舅舅,也就是张玉兰的哥哥张锦龙—— 「孩子的心脏不健全……」 「刚才做了个b超,是先天畸形,很有可能活不到十岁。」 「目前的医疗条件,根本无法进行手术。」 张锦龙也是懵逼。他姐姐一心一意想靠这个孩子在邵家翻身,如今却被告知:孩子很可能活不过十岁! 这是什么道理? 难道他们五年的努力都白费了吗! 张锦龙左思右想,觉得这残缺的孩子不能留下,实在太耽误他们张家发达了,于是他说服了妹妹,用一个健康的孩子来换自家的残缺儿。 这个健康的孩子就是以后的邵瑀成。 由于两个孩子都是早产儿,皮肤褶皱,外表看不出什么区别,所以邵家人全程都被蒙在鼓里。 大儿子有后了,最高兴的自然是邵书舫,小孩出生后不久,邵书舫当即把两套房子送给了长房长孙。 可是—— 谁能意料的到,真的邵家孙子,早就被人给送走了呢?! *** 第三天早上,林玲和陈淮南来到了省城第一人民医院前。 林玲知道,这一天的故事,将会影响三个家庭的走向。 但是她不得不来这一趟。 别的不说,陈淮南心脏病手术实在是拖延不起了。这个手术需要远赴欧美花上几百万美元的高昂医疗费。目前整个金鼎市,能负担得起这一笔医疗费的家庭寥寥无几。不回到邵家认祖归宗,陈淮南照样无法活下去。 只是这样一来,她就会得罪好多人:邵瑀成、张玉兰、张锦龙、还有朱崇。 害怕吗? 不,她一点都不害怕。 法医硕士林玲的字典里,就不知道「害怕」两个字怎么写! 于是她深吸一口气,就打消掉了所有的念头,笑着对身边的陈淮南道:「我们一起去看看邵老爷子吧。」 陈淮南亦是很温柔地答应道:「好」。 很快到了住院部,林玲买了一袋子苹果,来到了那个最角落的加护病房前。邵老爷子的病房规格果然很高,三个保镖护着,皆是全力戒备。 幸好门外没什么邵家人,林玲就自报家门,说是代表朱家来看看老爷子的。一个保镖进去通报了下,很快,他就出来说:老爷子让他们两进去谈谈。 进了病房,林玲看到了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听到脚步声,老人转了过来。 只听到轻轻一声「咦?」,邵老爷子的目光定格在了陈淮南的脸上。 林玲放下了手边的苹果:「邵爷爷,我是朱珠,我来看你了。」 邵老爷子不理会她。 「邵爷爷?」 还是不理会她。 林玲定睛一看,这老头看陈淮南都看傻了,不过这也难怪,死去了三十多年的儿子忽然出现在眼前,也难怪老头儿这般魂不守舍的。 「邵爷爷,邵爷爷?」 林玲再叫了两遍,邵书舫才回过神来,却是摇着轮椅来到了陈淮南前面,语气格外慈祥地问道:「孩子,你是谁?」 那种表情,那种慈爱,是怎么压抑也压抑不住的。 「邵爷爷,他是我的朋友陈淮南,今天专程陪我过来看您的。」 邵书舫这才注意到了她,却是嘆了口气:「朱家丫头,爷爷也不为难你,但是这一桩婚事以后就别提了。你父亲欠下的赌债,不该让我们邵家当冤大头。」 林玲脸上一红,知道朱家这点小心思瞒不过老爷子,于是道:「这点我明白,我也没有奢求能够嫁给邵瑀成。」 「嗯,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邵书舫已经戴上了老花镜,还是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陈淮南看,然而看来看去,越看越觉得他简直和凌云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林玲战战兢兢道:「邵爷爷,我是想……请你劝说我父亲,把我放出朱家。」 邵老爷子冷冷道:「那你先跟我说说,你当初是真的愿意嫁给我孙子,还是你父亲逼你嫁的?!」 第34页 「……是他逼我的。」 「目的呢?」 这是考验她的诚信呢! 林玲也就实话实说:「我父亲在外面欠了赌债,现在无力偿还。所以他想到了个法子,就……就……」 邵书舫冷冰冰道:「难怪你朱家前段时间一直在打听我家的底细。我猜,你父亲的本意是把你送进来,然后敲竹槓?」 「我父亲是这么想的,但我不是我的父亲,我……我已经有自己的想法了。」 邵书舫这才意识到了什么,却是问了小伙子:「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的男朋友。」 陈淮南的脸皮有些烫,他始终有些自卑感,觉得自己配不上大小姐朱珠。然而为了朱珠,他就是硬着头皮也要来这一趟,说服邵爷爷帮朱珠离开朱家。 但是邵书舫答非所问:「小伙子,你是怎么和她认识的?认识了多久?」 陈淮南愣了愣,就径直把两人的认识过程说了一遍。当他提到自己的母亲精神错乱,满大街找儿子的时候,邵书舫的身体明显一僵,然后直勾勾看着他—— 「你,你是几几年几月几号出生的?」 「1990年2月12日。」 「啪嗒——!」一声。茶杯掉落在地上。碎了。茶梗茶叶铺了一地。老人颤抖的手指着他,「你……你……」,你了半天,却是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邵爷爷,你怎么了?!」 「老先生,您没事吧?!」 陈淮南以为他犯病了,正要喊医生,却听这老人沉着声音道:「小伙子,你出去一下,也不要走远,我跟朱珠说两句话,待会儿喊你进来。」 陈淮南看了她一眼,林玲回復一个「安心」的眼神,他点了点头,就走了出去。 「说。」陈淮南前脚刚走,后脚邵书舫就恢復了冷静,一字一句厉声呵斥道:「你们朱家在搞什么花样?!」 「花样?!爷爷您在说什么?」 「别跟我装蒜,这小伙子和你认识不到两个月,就成了你的男朋友了,还长得和我死去的大儿子一模一样,你敢说,这不是你和你那个笨蛋父亲的阴谋?!」 「一模一样?!爷爷你刚才说,他长得和谁一模一样?!」 林玲继续装蒜。真别说,老爷爷的气场真够强大的。每句话都含威不怒。要不是她心理素质也很强悍,敢于用无辜的目光地盯着他看,这摊子迟早要露馅。 邵书舫还在拷问她:「别装了,你弄这个人来摆在我面前,到底想做什么?!」 「我,我不是摆在您面前,我只是想逃离朱家,请您成全我们两……」 「逃离朱家?你逃离自己家做什么?!」 「我,我爸爸他……他眼看我嫁不进邵家了,就找了个外国富翁约翰,要我做他的中国老婆。也、也就是小三情人。我不想被卖去当小三,我,我的确很喜欢陈淮南,他是唯一尊重我的人,唯一把我当做一个人看待的人,我就求他帮忙,我想和他一起走!」 说着说着,她的眼眶已经湿润了,似乎触动了什么难言的心事。 但是老爷子依旧疑惑:「可他只是个普通人吧?你再怎么说也是个大家闺秀,你愿意跟着一个没钱没势的对象?!」 「爷爷,您知道我在朱家过得是什么日子吗?!我的父亲根本不把我当做一个人看待!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把我当做人看待点人,我为什么不可以和他一起走呢?!再说了,没钱没势又怎么样?我父亲倒是有钱有势,您看看,他又对我做了些什么!」 绕是人精如邵书舫,这会儿也有些信了她的话。又问道:「你刚才说,你父亲给你找了个外国富翁约翰?那个约翰叫什么?」 「叫约翰.坎特纳。」 邵书舫认识这人,美国珠宝大亨,和朱氏珠宝集团联繫颇多,有几十桩桃.色绯闻,而且最近正好在金鼎市访问。 朱崇会把女儿卖给这样的人,真的是一点都不意外。 邵书舫想了想,又问道:「这么说,你事先真的不知道,那个陈淮南和我的大儿子长得一模一样?」 「和您的大儿子长得一模一样?!」林玲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不会吧,难道是……可这不可能呀!」 「把他喊进来,我要问他几个问题。」 邵书舫咳嗽了一声,却是撑起了所有的力气。 第18章 018螟蛉【入v通知】 邵书舫有很多问题,陈淮南不知道这老人为何要问这些。从出生伊始,到心脏病治疗的过程,到父亲死去,一直到母亲发疯来到金鼎市。一桩桩,一件件的,陈淮南都说的十分坦诚。 听完了他的话,邵书舫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螟蛉有子,蜾蠃负之。」 「螟蛉之子」就是指义子,与收养人无血缘关系的后嗣。 这是说陈淮南是别人收养的呢。 邵书舫何等人物,听完了这个故事,就能把内因猜到个七七八八了。他不知道邵家到底做错了什么,居然会招惹来这么一桩冤孽! 于心何忍? 他又怎么对得起地下的凌云? 「……唉。」邵书舫无奈地深深嘆息一声。 然而和林玲预想的不一样,这位老人并没有激动的马上认亲。邵书舫很快就平静了下来,但是平静的眸子里藏着一丝别人察觉不到的伤痛决绝。 第35页 他淡淡道:「小陈,你们先回去吧。」 「邵爷爷。」林玲咬了咬嘴唇:「您能帮我跟父亲说句话吗?」 她明天就要被送出去了,岂能再等?! 陈淮南爷也道:「邵爷爷,请你帮我们这一回,我们感激不尽!」 邵书舫看了看陈淮南,小伙子的表情倒是让他想起了什么。那是好多年前了,凌云危在旦夕,当他求自己照顾好妻女的时候,脸上也是这幅表情。 于心何忍? 这孩子几乎就是凌云的翻版。 邵书舫终究是不忍心的:「朱家丫头,我会跟你父亲打个招唿的,你先回去吧。」 「可我爸他明天就要把我送出去了。」 「无妨,我保你父亲不敢再骚扰你们。」 「谢谢爷爷!」 林玲擦了一把冷汗。 他说的是「你们」,代表他完全看在了陈淮南的面子上。现在,陈淮南说一句话,顶的上她说十句话。这就是割捨不掉的祖孙情分吧。 话说回来,这邵老爷子的心思可真够深的。 都到这份上了,居然也不急着认亲。 *** 出了医院,两人上了车。 陈淮南开她的小轿车。第一下点火,离合器没有及时松开,车子居然熄了火。第二下又点火起步,这一次车子缓缓开出了医院。 但是在十字路口再一次熄火。 眼看着绿灯变红灯,红灯又变成绿灯,陈淮南的脸上也阴晴不定。 「怎么了?你哪里不舒服吗?」 却听陈淮南问道:「朱珠,你说,邵爷爷是不是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 「为什么这么说?」 陈淮南沉思片刻,才道:「我一看到他就有一种说不上来的亲切感,你知道的,我的养父已经去世了,可刚刚他看我的眼神,就让我想到了我的养父。」 林玲道:「邵家人脉广,肯定知道什么消息。」 陈淮南还在揣测刚才的一切。最让他觉得在意的是:「朱珠,邵老爷子单独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了…….我说出来你可别冲动。」 「说吧。」 看到邵书舫那个反应,陈淮南隐隐约约猜到了一些事,只是不太确定。 却听林玲道:「他问我在玩什么把戏,怎么找到了一个和他大儿子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过来?是不是朱家的什么阴谋?」 陈淮南呆了片刻:「我和他的大儿子长得一样?!」 林玲点了点头,又沉思一番:「嗯,他大儿子是30年前死去的。」 陈淮南摇了摇头:「那这不可能,我今年才24岁。」 「可我记得邵瑀成也是24岁。」 陈淮南不明白:「父亲死了,怎么还会有儿子?!」 「邵家大少爷30年前死于白血病。他临终前,保存了冰冻精.子。听说,邵瑀成是他母亲做了五年的人工授.精才怀上的。出生日期是……1990年2月12日。」 陈淮南当即要开门。 世界上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还是说,那就是触手可及的真相?! 「哎,你别下车,我刚才不是说了别冲动吗?!」 林玲急忙拉住了他的袖子。她是看邵书舫那边没什么反应,所以才破罐子破摔告诉陈淮南真相的。 她可不想激怒邵书舫。 陈淮南的声音也颤抖不已:「朱珠,我有话要问邵老爷子!」 林玲拽住他不松手:「我知道你有话要问,可是,你刚才也听到了,他让我们先回去,你就算现在跑回去问,也没什么用的!」 这一段话提醒了陈淮南,他是不应该冲动,对方可是有三个保镖的金鼎市首富。他贸然冲上去问:你是不是我爷爷?想必邵书舫也不会回答的。 归根到底,事关重大,邵书舫肯定要在家族内部先调查一番,才能确定他究竟是不是邵家的孩子。 而在那之前,他们只能回家等消息。 「朱珠。」回到了车里,他的声音里都透露着疲惫:「我从来没有指望过找到亲生父母。按照医生的话说,像我这样的心脏病应该活不过十岁的。我一直在想:我的亲生父母也许是救不了我,才会把我给抛弃的。」 ……直到现在,陈淮南还在设法给亲生父母开脱。他宁愿把亲生父母想成是一对无奈的夫妻,他们的家境不是那么好,才会放弃了他的。 可现在,他知道了:那只是纯粹的抛弃。为了钱为了继承权,母亲就放弃了一个残缺的孩子,让另一个无亲无故的孩子顶着他的名号生活。 他的亲生母亲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人?! 「朱珠,我从前很想见一见我的母亲……现在,我忽然不想见她了。」 林玲安慰他:「不想见就不要见吧。邵书舫是个讲道理的人,假如你真的是他孙子,他绝不会亏待你的。」 陈淮南目光望向别处,他,还是十分的担忧:「我只怕……我的出现会打扰到现在的邵家。」 林玲喟嘆。这个男人真的是心如赤子,心里还为那个从未见过的邵家担心。 她淡淡道:「就算被打扰,也好过被欺骗隐瞒一辈子。」 有些真相,那是一定要捅破到底的。 *** 晚上回到房间,电话响了,是父亲朱崇打来的。 朱崇的语气相当不好,只说了一句:你永远别回朱家了!就挂了电话。 第36页 半个小时前,邵老爷子发了一张律师函给朱崇,说明了朱崇之前偷窥商业机密的种种行为。他们邵家的能力足以把朱崇弄个无期,所以,朱崇不得不答应了邵老爷子的条件——放女儿自由。 好了,现在朱珠终于是自由身了。 但是好戏还在后头。 就在朱珠搬出朱家的一周后,朱崇被逮捕了。卢颜的举报信发挥了作用,她让省纪委充分相信了朱崇即将捲款逃跑的事实,金额涉及到了三个亿。这些都是朱家投资人的资产。 一旦朱崇逃到国外逍遥去了,那么这三个亿就彻底追不回了。 事关重大,纪委立即下令,批准逮捕了朱崇。 朱崇就在自家别墅里被抓的,彼时,朱崇都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买了下午的机票。当检察院的人敲门的时候,朱崇正在和闻晓岚巫山云雨,听到警车声,朱崇立即委了,他丢下老婆孩子,从二楼翻了下去,试图从后门逃跑。 却被后门把守的民警们逮了个正着。 据说民警抓到他的时候,朱崇的裤子都跑掉了。最后朱崇穿着大裤衩上了警车的,路上还被人拍了照片。 就这样,名扬四海的金鼎市第一珠宝商,光着屁股被送入了警车。 他那几十条金条,还有几箱现金,统统都被检察机关带走了,留待进行下一步的审判。 当朱崇被捕的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林玲倒是一点都没受影响。 尽管外面腥风血雨的一片,说朱家多少人被送入了监狱,但其实被逮捕的人只是朱崇和闻晓岚而已。她这个前前前前妻的女儿,由于名下没有任何资产,反而成为了最清白的那个。 朱崇打死都预料不到,他对朱珠的吝啬和小气,反而成为了她的保命武器。 好了,丢开朱家的糟心事暂且不说,她得夸奖一下邵老爷子,这位不亏是金鼎市首富啊,活儿干的那是相当的利落的。 首先,就在他们会见邵书舫的第二天,邵老爷子的保镖队找上门来,恭恭敬敬地请他们换个住所。 「把他们送到我郊区的别墅去。再去家政公司,找几个金牌保姆过来服侍陈家母子两个。记住,要最好的保姆。衣食住行都要详细过问。」 ——这是邵老爷子的原话。 ——这一点是保证了陈淮南和胡兰芝的人身安全,以免张玉兰和邵瑀成之流得知消息以后,对陈家母子两个下手。也就是说,邵老爷子基本已经确认了,陈淮南才应该是他的亲孙子。 林玲现在的身份是陈淮南的女朋友,也是本案的关键证人,自然也跟着去了那一栋别墅,等待着邵家的动向。 过了一周,邵书舫一声令下,把海外的两个弟弟都召了回来。 这两个弟弟是向来和他一条心的,说一不二。这是确保他在家族中的权威,然后才能对大儿媳下手。 最后,邵老爷子派人去了当年接生邵瑀成和陈淮南的医院,要找出这一起「螟蛉案」的关键证人! 这三管齐下,想必,日后的邵家内斗将会更加的精彩。 第19章 、019亲子【一更】... 等消息的几天里,林玲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联繫欧美最顶级的几家心脏病医院,参谋一下陈淮南的手术方案。 克利夫兰、哈佛、牛津、英国皇家医学院这四家机构是目前公认的全世界最好的心脏病手术医院。林玲将陈淮南的心脏影像发送了过去。 等了三四天,只有克利夫兰医学中心发来了回函:可以採取低温体外循环模式进行手术。 成功率有百分之七十。 当然,代价也很昂贵:三百万美元。 看着这个数字,陈淮南笑道:「我治疗了这么多年,从未有一个医生建议我去欧美做这种手术。看样子他们也知道:我这样的家庭根本负担不了昂贵的费用,说出来也是白说,还不如让我自生自灭。」 「这不是自生自灭,是给你一点治癒的幻想,再用现实抹煞去,告诉你:治不起病只能等死,岂不是更残酷吗?」 林玲自己就是个法医,她明白,医院不光要救人,更要救心。 「你说得对,是我太计较了。」 陈淮南望着窗外的月色,他从未对富贵的生活有什么概念。但现在住在这栋四层楼的别墅里,方才知道:有钱人,连卧室都靠月亮近一些——「朱珠,你说,邵家会愿意出钱资助我去做手术吗?」 「一定会的。你自己也感觉到了不是吗?邵老爷子对你很慈祥。」 「但我和邵家毕竟没什么交情。」 「可邵老爷子也不会眼睁睁看着你去死的,不是吗?」 陈淮南收起了目光,声音也低沉下来:「要是我不能治癒,以后,还请你多多照顾我母亲。」 「嗯,你放心吧。」 她不敢大言不惭说什么你一定会康復,但是至少要让他没有什么后顾之虑。 目前,她只能寄希望于邵老爷子稍微给力一点,早点让陈淮南认祖归宗了。这样,才能让陈淮南得到足够的钱去做手术,去争取那一线活下来的希望。 而这希望无论多么微弱,她都要守得住。 *** 两天后,邵书舫的弟弟邵书舷、邵书舸相继回到了国内。 邵氏三兄弟分别经营地产、外贸和保险业。每个人都是业界大佬。上一次三巨头汇合,还是邵家老太太去世的时候。现在邵家表面上无事发生,实际上,明眼人都知道:邵家出事了。 第37页 还是出大事了。 这天一大早,邵书舫的保镖走进了别墅,说是邵老爷子想见一见胡兰芝,请她去医院一趟。 陈淮南不放心母亲一个人去,也要跟着,于是林玲也就跟着去了。 三人一起来到了医院,但邵老爷子只见胡兰芝一个人。 胡兰芝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林玲就煳弄过去:「胡阿姨,里面的这位邵家爷爷的势力很大,可以帮你找儿子的。你务必要跟他实话实说。」 胡兰芝点了点头,为了找到亲生儿子,她也是拼了。别说是求人了,哪怕是给人跪下来也无所谓。 胡兰芝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时分。 胡兰芝有些失望,邵老先生问了很多问题,比如什么家庭条件怎么样,怎么给陈淮南治疗的,但是唯独对她找儿子的事情不怎么关心。 「你说,邵老爷子真的会帮我找儿子吗?」胡兰芝问她。 林玲也只好宽慰道:「邵老爷子是什么人物?肯定会说到做到。」 「对了,小淮他人呢?」 「刚才保镖把他叫进去了,邵老爷子想单独跟他谈一谈。我们先下去等他吧。」 说着,林玲就扶着胡兰芝一起上了电梯——她不太想让胡兰芝和邵家人靠的太近。毕竟在书中的后期,这位可是张玉兰和邵瑀成的报復对象。 这里是十楼,下到八楼的时候,电梯门开了。 先走进来两个黑衣的男人,看样子像是有钱人家的保镖,最后进来的是一个穿着皮草的女人。林玲只是多看了一眼这个女人,心就勐然往下一沉。 是张玉兰。 真是冤家路窄啊。 虽然隔着一睹陌生的人墙,但透过电梯玻璃门的反光,林玲可以看到,张兰芝的脸色瞬间煞白。 胡兰芝根本不知道,身后的某个女人冷冰冰地盯住了她。 电梯到了五楼,张玉兰假装什么也没看见,就走了出去,林玲亦没有打招唿。只是擦肩而过的时候,张玉兰忽然身体一倾,狠狠撞了她一下。 林玲扶住了墙壁,好不容易站稳了,装作什么情况也没有。 今天这一遭,就等于是双方撕破脸皮了,她站在了胡兰芝这一方,帮助了陈淮南认祖归宗,肯定要遭到张玉兰的记恨的,打招唿客套话什么的,也未免太虚伪了。 林玲不想再虚伪下去了,遂扶着胡兰芝走出了电梯。 门口正好有各个科室的导航图,林玲看了看,八楼有血液科,五楼是化验处。 *** 「爸。」 张玉兰走进了病房,手臂上还摁着棉花团。 她刚刚去做了抽血,目的就是为了和眼前这个年轻人做亲子鑑定。 床头的柜子上,有一束康乃馨,鲜艷的明黄花朵给白色背景的病房点缀了一抹温馨的暖色。 张玉兰就靠着这康乃馨,坐下,头连抬也不敢抬。 而陈淮南紧紧盯着她看,一种莫名复杂的情绪,充斥了他的整个胸膛。 按道理说,他们本该是一对母子,可是因为张玉兰的贪婪,导致了他和邵瑀成两个人二十四年的悲剧。 邵书舫咳嗽一声,他的口气寒冷:「玉兰,不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人吗?」 「爸……」 张玉兰还是不敢抬头,好像头顶上压着千钧担子。 但邵书舫仿佛不认识她这个人似的,淡淡道:「玉兰,你先好好看看这个人,再想想看——要不要喊我这一声爸!」 张玉兰的心一下子掉到了冰点。 她青年守寡,为了给凌云留下一个儿子,就做了五年的试管。每一次试管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吃药,挂水,打针,做造影,苦不堪言。好不容易怀上了,又因为受.精卵太弱,中途胎儿的胎心停跳,于是相继流产了两次。 这两次流产,彻底摧毁了她的意志。 到了第五次试管,她终于孕育了一个足月的孩子。 然而天不遂人愿,生下来的这个孩子还是个残缺的废物! 这是老天爷要惩罚她吗?! 拼了五年,搏了五年,就给她这么一个没有用的儿子?! 她听信了哥哥的话,以为那孩子活不到十岁。她也不甘心吶,凭什么两个妯娌的儿子都健健康康的,唯独她的儿子,一出生就几乎被宣判了死刑?! 她想要个健康的儿子,想要的几乎都想疯了! 儿子几乎是等于邵家的地位、财产和归属权! 加上哥哥那么一指点,她就答应拿这个残疾的废物去换个健康的小宝贝。 然而现在…… 张玉兰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抬起了头,仔细打量着面前的男人,从鼻子,眼睛,嘴巴,直到额头上……一颗小小的痣。 像,真的是太像了。 连这一颗痣的位置,都和他父亲邵凌云的一模一样。 难怪老爷子一眼就认定:这才该是凌云的儿子! 陈淮南就是邵凌云活过的证据。面对如此活生生的证据,张玉兰慌乱无措起来,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或许说什么也解释不了了。她只能嚅嗫着一句:「他,长得很像凌云。」 邵书舫冷笑道:「那你说说看,他到底是不是凌云的儿子?!」 张玉兰惶恐的很,赶紧道:「……爸……我刚抽了血,这,这要看亲子鑑定的结果。」 第38页 这一句话出来,陈淮南和邵书舫的脸色同时都变了。 ——这就是张玉兰承认了当初换儿子的事情了,居然欺骗了邵家这么多年! 「你——你——你这个混帐!」邵书舫气的一口气都唿不过来了,陈淮南赶紧过来,拍了拍爷爷的背部,邵书舫这才好过一点儿,继而抓住了孙子的胳膊,仔细打量了他的脸,顿时眼珠里就流淌下了两行老泪—— 「家门不幸啊!」邵书舫痛苦地摇了摇头:「张玉兰,你让我这把老骨头怎么到九泉之下去面对凌云?!」 「爸!」张玉兰也哭哭啼啼道:「我,我也没办法……」 「没办法?!你让凌云的亲生儿子流落在外这么多年,你这叫做没办法?!」 「爸,不是这样的。」张玉兰也哭着说道:「我,我做了五年的人工,流产了两次,好不容易才怀上一个孩子,这,这要是孩子再没了的话,又要继续做人工。可人工太苦了,流产……看着孩子生生从体内拿掉,也太痛苦了!」 「住嘴!」 邵书舫随手顺起床头的玻璃杯砸了过去,但他的力气太小,杯子只越过了床头,就坠落在地。 但是张玉兰仍旧不甘心—— 「爸,我也是个女人啊,二嫂子和三嫂子都有活泼健康的儿子,凭什么我就没有?!我好不容易……怀上了,又流了,怀上了,又流了……我也绝望啊!我怕下一次做人工还会流掉,我受不了一次又一次地流产了!」 「所以,你就让小淮他去到那种骯脏的地方,让他活生生等死?!」 「爸,我……我……」 邵书舫一言定论:「张玉兰,你什么都别说了,从今往后,我不想再看到任何张家的人,你也滚出邵家!」 张玉兰瞬间失去了所有的力气。 这就没了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还有邵家大奶奶的尊贵身份?!她就要滚回乡下,遭到周围邻居的嘲笑了吗?! 不,她是邵家大奶奶! 她这才想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了陈淮南。 陈淮南终究是于心不忍。 他不原谅张玉兰抛弃亲生儿子,可是能够理解她不想再做人工授.精的心情。毕竟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五年的时光什么都不干,只是一次又一次地为亡夫的血脉做人工,流产,再人工,真的是一种变相的折磨。 「爷爷,这件事……还是从长计议。」 陈淮南出口为张玉兰求情了,张玉兰顿时感激地点了点头。 ——这一句「爷爷」,让邵书舫的怒火顿时消了不少,他拉着孙子的手,道:「爷爷从前不知道你在哪儿,让你吃了不少的苦,从今往后,爷爷再也不会让你吃那么多苦了……」 陈淮南也热泪盈眶。 他以为自己只有一个母亲了,如今才知道,自己的家庭那么大。 邵书舫再看了张玉兰一眼,冷哼一声:「你的事,我改日再算帐!」 听了这句话,张玉兰如蒙大赦。 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医院,就好像躲避两尊瘟神。 其实事到如今,她也没有对这个新出现的儿子陈淮南有什么感情。毕竟那个孩子只是遥远的记忆里,一个她认为早就死去的人。她心里面的儿子是邵瑀成,她只牵挂着邵瑀成接下来怎么办,没有陈淮南的一丝丝份儿。 毕竟这二十四年来,喊她做妈妈的是邵瑀成,她精心呵护的是邵瑀成,牵肠挂肚的也是邵瑀成,每时每刻,每日每夜,哪里有那个叫陈淮南的份儿?! 但是拿起手机,张玉兰又忍不住落泪了。 她的小瑀是个骄傲的孩子,怎么能够承受得住这么冷酷的真相?! 「妈?」 手机里传来邵瑀成满不在乎的声音。 他根本不知道家里发生的这些事,还在挑选什么豪车比较能泡妞。 「小瑀,妈妈跟你说件事……」张玉兰哽咽了,电话那头的邵瑀成问道:「什么事?」 张玉兰踌躇了会儿,还是道:「没,没事,你今晚不是要去参加孙家的舞会吗?好好玩。」 邵瑀成还在满心欢喜地想着晚上的舞会。 丝毫不知道,这将会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纸醉金迷的舞会了。 第20章 、020认祖【二更】... 半日后,邵家的三位长辈都到齐了。 邵书舫年纪大了,前几年因为一次中风半身不遂,每日只能坐在这轮椅上,亦很少插手家中事务了。要不是家族中忽然出了这等大事,他也不会把弟弟们都召回来商议。 邵书舫看着两个年过花甲的弟弟,深深嘆了一口气:「书舷,书舸,我已经老了,半只脚都踏进棺材的人了,家门出了这种丑事,我……我辜负了凌云,也辜负了淮南这个孩子……我,我就是现在死了,也愧对祖先啊!」 二弟邵书舷赶紧道:「大哥,你说什么傻话?我们邵家还要靠您保驾护航吶!」 邵书舫摇了摇头—— 「唉,人老了,越来越见不得这些糟心事了,真的是活着不如死了的好,至少眼不见为净。」 三弟邵书舸知道:哥哥这一次真的被伤透了心。但是抛开感情不谈,眼下最重要的是:处置张玉兰和邵瑀成。偏偏清官难断家务事,哪怕再怎么起纷争,毕竟还是一家人,做的太绝对外也不好看。 第39页 邵书舸略一沉思,便道:「要不然这样:先把淮南纳入邵家的族谱,再给他一部分的继承权。至于小瑀和张玉兰,哥哥你要是不想见他们的话,就送他们出国吧……」 邵书舫想了想,也只好这样了。 他们邵家养了邵瑀成24年,被张玉兰欺骗了24年,总该及时止损了。不能一错再错下去了。 送两人出国,一来躲避舆论,二来,他们三个老人都是看着邵瑀成长大的,知道这孩子心高气傲的很。要是小瑀知道财产继承权被陈淮南拿去了,还不知道闹成什么样,与其痛苦地折磨两个小辈,还不如将两人分开。 瞒着一方,再把另一方送出国。 等小瑀以后成家立业了,懂事了,他们老一辈再把真相和盘托出。 这是目前最好的打算了,毕竟,他们三个长辈,谁也不忍心真的伤害小瑀。 那也是真心真意疼爱了24年的一个孩子啊…… *** 很快,邵瑀成就收到了消息:爷爷给他物色了一个不错的美国名校。说是先读一年的语言学校,再直接申请上研究生。 等到学成归来以后,他就是常春藤联盟的高材生了。 对于这个安排,邵瑀成没有什么疑惑。 他从小到大学习成绩都不好,大学还是花了钱才进去的。这样拿不出手的学歷,在泡妞的时候还是个阻碍。要知道,像他这样的家族继承人,基本都是什么牛津哈佛的起步。 所以,邵瑀成把爷爷的安排当做是家族继承人的一道培养程序。 不就是出国留学读四年吗? 正好泡一泡美国的妞儿——邵瑀成这样想。 他还以为,学成归来以后,那继承家业的好日子还在等着自己呢! 母亲张玉兰说要跟他一起去,邵瑀成也没在意,他从小到大就是个闯祸精,妈妈常说时时刻刻看住他,显然这一次,母亲要求跟着他去留学,也是怕他在美国弄出什么乱子。 他虽不太乐意,但是一想能够挣脱开邵家那些老古董的束缚,也就同意了。 很快,邵瑀成就出了国。 可能对他而言,出国的好处数也数不尽,唯一的坏处就是要甩掉新交的女朋友孙小姐。至于曾经的那个朱珠,他早就忘到了不知道哪个天涯海角去。 这样的安排挺好的—— 如果没有接下来的事情发生的话。 就在邵瑀成出国之后不久,邵家三位长辈做主,将陈淮南纳入了族谱,改他的陈姓为邵,并且修改了遗嘱,将原本属于邵瑀成的遗产留给了陈淮南。 那是一笔将近十个亿的遗产。 这一笔钱,对于邵瑀成来说,是他奢华下半辈子的保证,也是他心安理得理所当然应该得到的东西。 但是对于邵淮南来说——是他用来救命的保证,他需要钱来保障自己可以活下去。至于其他的东西,在活下去这个前提没有完成之前,他不做其他的考虑。 这就是两个男人本质上的区别。 继承这一笔遗产,一个为了玩乐与享受,一个为了拼命活下去。 *** 话说回来,亲子鑑定报告出来以后,邵书舫还想让大孙子搬进邵家,正式把他归入邵家的一份子。 但是邵淮南拒绝了,因为他还是想陪伴着母亲胡兰芝。 现在,许多人都已经知道了真相,只是瞒住了胡兰芝和邵瑀成两个。毕竟谁也不想刺激胡兰芝。 想一想吧,胡兰芝心心念念的亲生儿子是邵瑀成,可是按照邵瑀成那个德行,根本不会认这个乡下妇女为妈的。 为了邵瑀成好,也为了让胡兰芝不再闹出什么乱子,两家人在这件事上达成了共识:彻底瞒住胡兰芝和邵瑀成这一对真母子。 对于这一点,林玲也很很贊同—— 就邵瑀成的性格来看,假如他知道了胡兰芝其实才是他的亲生母亲,他多半不会感激胡兰芝,而是会憎恨胡兰芝的。 与其这样,倒不如一直隐瞒下去。 然而她知道,邵家把邵瑀成支出去留学,只是饮鸩止渴的做法而已。邵瑀成迟早要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剥夺了,到那时候,他就是整个邵家的□□。 她还记得,书中的邵瑀成被剥夺继承权以后,整个人就彻底崩溃了。用简单的话说就是,他因为巨大的打击,产生了报復社会的心理。 他做了很多疯狂的事情—— 一、先是刺杀自己的亲爷爷,逼着爷爷把邵瑀成三个大字写进遗嘱里面。结果刀子还没戳下去,他自己被邵老爷子的几个保镖制服了。 邵老爷子心痛的无以復加,经过了这一场祖孙对峙,他察觉到了邵瑀成性格中的偏激和扭曲,他已经完全无可救药了,于是就亲手把孙子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这是邵老爷子最后的仁慈了,他大可以弄死邵瑀成,神不知鬼不觉的,但是他还是不忍心啊,所以放过了他一马。 最后,邵老爷子将会为自己的仁慈,付出巨大的代价! 二、邵瑀成没在精神病医院呆多久。他本来就是理智的人,只不过是个理智的疯子而已。他很快装疯卖傻骗过了保安,成功飞出了疯人院。 从精神病医院逃出去之后,邵瑀成想去弄死陈淮南。他认为都是因为陈淮南的出现,让自己当不了邵家大少爷了。但是邵老爷子早就防了一手,让邵瑀成带着胡兰芝早离开了金鼎市。 第40页 三、刺杀陈淮南不成,邵瑀成的愤怒达到了极点。爷爷已经护着那个邵淮南了,那等于说:他的大少爷位置已经完全被替代了!那是他的一切,邵家全部都剥夺回去了! 邵瑀成又把满腔的仇恨发泄到了邵家。认为是邵家糟蹋了自己的尊严。他干脆混进了邵家,放了一把火,烧死了所有的邵家人。 这就是后期的邵瑀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只知道用杀戮来发泄仇恨。 他就是一个性格扭曲,没有人伦道德,且破坏力惊人的罪犯。 其实林玲对邵瑀成的做法一点都不意外,看书的前半段就知道了:整个邵家都知道邵凌云的这点血脉来之不易,所以格外宠溺偏爱。再加上张玉兰的错误教育,生生把邵瑀成养成了傲慢自大的性格,觉得邵家的一切都该是自己的。 当他失去这一切以后,就完全失去了理智的人格,变成了被仇恨支配的躯体。 这样的人,你说她能放心嘛? 就是把邵瑀成送到大洋彼岸,她也有一种预感:邵瑀成会杀回来的。 只是不知道:这颗炸.弹什么时候爆炸? 所以她现在留在这里最主要的目的,还是防着邵瑀成对淮南和胡兰芝下手,但比较被动的是,她不能在邵瑀成行动之前,就把他给打倒。 她得等待邵瑀成主动出手。 不过——事实证明,这一颗炸.弹爆炸的时间,比所有人预料的都早。 *** 话说,这天中午,林玲和邵淮南一起来到邵家,和邵凌云的两个弟弟以及两位婶婶见个面。 毕竟是一家亲戚,邵淮南的身份虽然尴尬,但没道理让自家人都不认自家人的,所以邵老爷子安排了大孙子和家里其他人见面,算是认祖归宗。 林玲见到邵家人的时候,亦是保持着微笑,但她不再需要对邵家仰人鼻息了。毕竟,她的身份已经随着淮南的认祖归宗也随之水涨船高了。眼下,她和邵淮南出双入对,还是胡兰芝钦点的儿媳人选,连邵老爷子也不好说什么。 和两位叔叔寒暄过后,二婶江秀萍先走了,留下三婶唐玉仙继续和她聊着天。 林玲知道,书中的这两位婶婶都不是省油的灯,但二婶江秀萍是刀子嘴刀子心,外表内里都刻薄,而三婶唐玉仙是刀子嘴豆腐心,其实心地良善的很,后期也帮过朱珠不少的忙。所以她制定的方案是:疏远江秀萍,亲近唐玉仙。 「三婶,这是我准备的一点小礼物,您笑纳吧。」 她拿出了那对满绿的手镯,这是张玉兰出国之前还给她的。想必张玉兰也没脸再占着她的陪嫁品不放了. 正好,她拿过来,再做一做三婶婶的人情。 但唐玉仙并不怎么识货,左看右看,也是不解:「这是什么东西?」 林玲十分客气道:「三婶,慈禧太后您知道吧?这是她生前钟爱的一对老坑冰种满绿手镯……是外国回流回来的古董,价值两百多万呢!这本来是我婆婆留给我的陪嫁,这不,我现在用不着了,正好送给你。」 唐玉仙一听这话,顿时惊喜的不得了,两百多万的首饰啊,带出去多有面子! 就用这一对镯子,林玲前后成功贿赂了两个邵家的伯母——看来,女人抵挡不了珠宝的诱惑,这一句话是假不了的。 唐玉仙立即和她亲近了起来,拉着她说了许多话,林玲一一应了,双方很快就达成了两代人之间的同盟。 事后,林玲很是佩服自己的这一步安排。 要不是她事先结交了唐玉仙的话,都不知道邵瑀成什么时候回国了。 也就是一周后的晚上,林玲刚准备睡觉,就收到了唐玉仙的电话: 「朱珠,不好了,小瑀他……他忽然回来了,现在正在医院!」 「什么?!」 林玲立即跳下了床。 「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就是听陪同的护工讲,小瑀他脸色很不好,说是要找爷爷单独谈一谈。但老爷子他说没什么不能公开谈的,就让保镖也进了病房。」 「我知道了,谢谢你,三婶。」 穿好衣服,她赶紧跑到了淮南的房间去。 「怎么了?」邵淮南听到动静也下了床,发现她的脸色很不对劲。 「淮南,三伯母说,邵瑀成他半个小时前去了医院……」 「他去找爷爷吵架?!」 林玲摇了摇头:「应该不会吧,爷爷门口有保镖,邵瑀成他就算再生气,也不会对爷爷怎么样的。」但她担忧的是:「淮南,我们应该离开这里了。邵瑀成不会对爷爷怎么样,但是他对你,对你这个代替他继承邵家的人,肯定恨死了。」 邵淮南不假思索道:「我听你的。」 他发现,自己真的交了一个很有用的女朋友,关键时刻总是拎的很清楚。 第21章 、021纵火【三更】... 与此同时。 医院里,邵书舫看到了不请自来的大孙子,那个他老邵家的不孝子弟,邵瑀成。他不想问他怎么回国的,他甚至不想再看到这个假冒的孙子—— 「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 「爷爷!」 邵瑀成的双目血红。 他昨晚上了飞机回国,亦是一宿未眠。 他直到昨天,才从二婶的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原来那所谓的出国留学,只是邵家稳住他的一个藉口而已!爷爷早就修改了遗嘱,让邵淮南继承他三分之一的遗产! 第41页 他怎么能甘心?! 他怎么能这样妥协?! 这邵家本来就该属于他的啊! 他先是逼问了母亲,得到张玉兰的确认以后,他就赶了回来。 可笑的是,临走前母亲还拉着他的手说:「小瑀,不要回邵家了,邵家已经不认你了,你就跟妈妈好好在国外过吧!」 他一把甩掉了母亲的手:「我为什么不能回邵家?!我是邵家的继承人,那邵家本来就该是我的!」 他绝对不会把十个亿拱手让人的! 他怎么能够放弃那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东西?! 金钱、地位、名誉、还有邵家ceo的地位! 所以他赶到了医院来,向老头子宣誓主权。 「爷爷,我才是你亲孙子!」邵瑀成大声道:「你不能把我从邵家赶走!」 但是邵书舫大喝一声:「你就这样对我讲话的吗?!陈瑀成!」 这一句话直接粉碎了他所有的骄傲。 不,不会是陈瑀成,他怎么会是姓陈的呢?!他本来应该姓邵啊!他是邵家的继承人,是整个金鼎市都公认的邵家大公子! 仇恨蒙蔽了理智,那人将不是人。 邵瑀成瞪大了血红的双目,似乎要吃人似的,却是一字一句,咬着牙缝里挤出来的字眼道:「爷爷,你不能这样,我才是你的亲孙子,那个忽然冒出来的人肯定是假货!是假的!骗你的!是骗我们邵家财产的冒牌货!」 「这是亲子鑑定证书,你自己好好看看,谁才是假货!」 邵书舫把三张报告摆在了他的面前。 【亲子鑑定结果:邵瑀成与张玉兰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亲子鑑定结果:邵瑀成与邵书舫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亲子鑑定结果:陈淮南系张玉兰直系亲属。系邵书舫直系亲属。】 邵瑀成颤抖着手拿了起来,还未看完,他就揉成了一团:「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才是邵家的继承人!」 「陈瑀成。」邵书舫也是果断的很:「不要再执迷不悟了,我们邵家会尽力对你仁至义尽。送你去美国上学,也是为了你以后能够自己拼个好前途。但是除此之外,邵家已经没什么可以给你的了。」 「爷爷!」 「也别叫我爷爷了,从此以后,你也就没我这个爷爷。」 邵瑀成还在垂死挣扎—— 「不,爷爷,难道你忘了吗?每次过年,都是你第一个给我包压岁钱,每次我感冒发烧、你都会来医院看我。难道你忘了,这二十四年来,我才是你的孙子!」 「我没有忘记,但是……孩子,你走吧,从此以后,邵家和你再无瓜葛了。」 邵书舫还是壮士断腕般的决绝。 他抛弃了亲生孙子24年,又于心何忍? 但对于陈瑀成,他又狠不下心来伤害他。只盼望小瑀能够迷途知返。 但是邵瑀成怎么能明白这些东西?他心中的利益大于过这狗屁的亲情。 「爷爷,好,你好,你好……」 他觉得爷爷的心真狠啊,说抛弃就抛弃,难道之前二十几年的感情都是假的吗?!他就活该变成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平民陈瑀成吗?!难道这邵家的一切都是欺骗自己的吗?! 甚至他有一种念头,想逼着这老头立即立下遗嘱,说邵家是他的。然后他再一刀结果了爷爷,这样,邵家就永远是他的东西了。 ——对了,从机场到医院的这一路上,他沿途买了一把水果刀。说是用来防身的,其实他防备的都是邵家人。但是爷爷的病房里有三个保镖,他根本找不到任何下手的机会。 也许是察觉到了他的异样,邵老爷子眼皮子一跳,他忽然就大声呵斥道:「陈瑀成,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中午这里可不管饭!」 「你……」他一腔冷血往上涌。 但老爷子的喊声惊动了保镖,四个人全部都推门而进。 邵瑀成只能放弃了想法…… 最后,邵瑀成失魂落魄地走出了医院。 他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了,这种世界一下子全塌了的感觉,足以摧毁一个意志力不那么坚定的年轻人的一切。 他想到了那个夺去他一切的人,那个名叫陈淮南的混蛋,他妈的凭什么夺走我邵瑀成的一切?!老老实实做他的陈家人不好吗?!不知道惹了我邵大公子的人都是下场极惨的吗? 他拿起了手机,拨通了二婶的电话:「二婶,那个陈淮南的人在哪里?」 江秀萍立即告知了他地址。 其实,小瑀回回国,都是二婶江秀萍一手安排的。她巴不得看到大房的两个儿子自相残杀呢,最好是邵瑀成杀了邵淮南,邵瑀成再被警察给捉去。 这样一来,大房顷刻倒塌。她就能多分到一亿多的财产了。 什么亲情,什么妯娌,在老爷子那巨大的遗产面前,什么都不是。 剩下来的只有利益的血腥争夺。 ** 「嗨,邵老兄,今天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们兄弟?你不是出国泡洋妞了吗?」电话那头传来刺耳的笑声和ktv的歌声,还有个妖里妖气的女声道:「是邵大公子打来的电话?给我接一接。」 那人把膝盖上的女人推到一边去:「滚滚滚,邵老兄看不上你这种货色,人家要的都是一晚上六位数的女人!」又问道:「老兄,你是不遇到麻烦都想不到兄弟们头上,说吧,是杀人还是放火? 第42页 邵瑀成有些不耐烦道:「别废话,给你和兄弟们一百万,帮我放一把火,干不干?!」 「干,有你邵老兄做后台,别说是放一把火了,就是烧了整个金鼎市也是小事一桩。」 「那好,你帮我烧了我爷爷的别墅,事成之后,一百万我打你卡上。」 *** 夜晚,郊区的一把火沖天而起。 淋漓迸溅染红了黑色的夜幕,随之到处烟雾迷漫。 林玲已经带着胡兰芝和邵淮南搬到了一公里以外的酒店内,现在都快凌晨时分了,只听到窗外的救火车声响个不停。胡兰芝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邵淮南知道爷爷的别墅陷入了一片火海。 很显然,有人想要杀掉他们,但他们侥倖逃过了一劫。 「是邵瑀成干的。」 林玲这么说,书中桀骜暴戾的邵瑀成还是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邵淮南也凝重道:「他是不是疯了?」居然烧自家的别墅。 林玲摇了摇头:「他不是疯了,他是觉得有人在逼着他发疯,毕竟十个亿的继承权,他就是拼死也要搏上一搏的。」 邵淮南有些忧心忡忡地问道:「那他会对邵家下手吗?」 林玲干脆做了一个顺水人情:「说不定,要不然这样:你赶紧打个电话给爷爷,就告诉他:有人放火烧了我们住的地方,爷爷会让邵家人避难的。」 邵淮南点了点头,也只好这样了。 **** 当消息传到邵老爷子这边的时候,邵书舫第一反应也是孙子放的这一把火。 ——那个别墅在人迹罕至的郊外,周围根本没有什么住户,今晚小淮他们都搬出去了,怎么会忽然失火了呢?不用提了,肯定是有人纵火! 这一把火,宣告着邵家对邵瑀成的培养完全失败。 邵书舫还记得,曾经,自己是多么疼爱这个大孙子,把他当作凌云的替身一样无微不至。 凌云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却也是生活的最苦的孩子。从小到大,凌云都那么乖巧,懂事,邵家生意好或者不好,吃不吃得上一顿饱饭,他从来不在乎。他只知道孝敬爸爸妈妈,友爱两个弟弟,是家里名副其实的顶樑柱。 可惜,他死的那么早。 二十五岁的年轻人啊,就一天天那样凋零了,他的心怎么能不痛?!至今,他都不敢去看凌云的照片,只怕触及到这无法癒合的伤口。 所以,当凌云的儿子出生的时候,他高兴极了,立即宣布身后三分之一的遗产留给这个孩子。 邵瑀成从小有恃无恐,被他们宠坏了,再加上他那个母亲张玉兰,小聪明有余,但斤斤计较的都是怎么把钱往自己口袋里装。她这份自私和独占欲全部都教授给了儿子,导致邵瑀成一直都这么认为:邵家迟早都要让他来继承。 现在,他不是继承人了,他的人格和梦想都一起被摧毁了。 整个人也就变得不是东西了。 邵书舫不禁老泪纵横,他怎么就教出这么个孽障出来?!这是老天爷这报復他抛弃了亲生孙子24年吗?! *** 「叮铃铃。」—— 邵老爷子还在悲伤之中,这边亲生孙子的电话就来了—— 「爷爷,我和朱珠商量过了,我们怀疑是邵瑀成报復性放火。我想还是先把邵家人撤出来吧,要是邵瑀成他一念之差,对自己家里人下手,那二叔三叔,二婶三婶他们的处境就不好了。」 这句话立即点醒了邵书舫:这个逆子敢放火烧了他的别墅,自然也就能烧了整个邵家! 事不宜迟,邵书舫立即打了好几个电话,先是让家里人全部撤出来,再是让警察局和消防局都赶去邵家,就说是邵家收到了威胁警告,今晚有人要放火烧家——以他对一个疯子的了解,要是邵瑀成知道淮南不在他的别墅内,就肯定会另寻机会报復邵家的。 邵淮南,林玲和老爷子都预料的不错。 邵瑀成根本没有给邵家人任何喘息的机会,就在郊外的大火蔓延到了顶点时,邵瑀成终于发现那座别墅空荡荡的,根本没有任何人居住。 一把火烧不死痛恨的陈淮南,邵瑀成终于彻底疯了。 ——难道那个要夺走邵家的人还要活在这世上吗?!难道他要眼睁睁看着邵家落入另一个人的手上吗?! 不,不行! 他得不到的东西,就是毁灭了,也不能给别人! 第22章 、023母亲... 邵瑀成打了个车,来到了自家门口。 几个混道上的兄弟已经帮他把汽油桶都准备好了,只待他到来一声令下,就把邵家烧得个干干净净。 邵瑀成拎起了一桶汽油,就往自家后门的那条小路走过去,那里有他儿时经常爬的一个狗洞。后来长大了,知道那洞口是留给二婶的狗进出的,于是他就不从那里出门了,改为贿赂门卫。 他十七岁以后,懂得人事了,就经常在夜里去寻欢作乐,爷爷和母亲睡的深了,一直都不知道。门卫收了他的好处费,也不会出去跟人乱说的。 但现在,他希望家里的叔叔婶婶们都睡的很香很香,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在睡梦中统统化为灰烬了。 那陈淮南就是继承,也只是继承一片焦土和狼藉死人的邵家! 邵瑀成一路走到了家里的后花园,夜深了,这里悄无声息的。邵瑀成刚刚放下了汽油桶,就觉得周围的氛围有些不对劲。 第43页 长期和那些混混在一起,也让他保持了一种直觉——预感到事情败露的直觉。 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他什么都没有想,就发力往山下跑去,与此同时,忽然身后冒出一群人来,一个个都穷追不捨—— 「不许动!警察,举起手来!」 「手里拿的什么?!放下!双手举起来!」 「报告大队长,报告大队长,这里有个嫌疑人手持一个桶,满身都是汽油味,请求支援!」 当警察逮住邵瑀成的时候,他拼命挣扎,自小浸泡各大练武馆的优势此时显露了出来,他一抬手撂倒了两个警察,又把汽油撒了一地。 眼看实在逃不走了,他干脆拿出了打火机,气势汹汹道:「过来啊,谁过来我就烧死谁,狗.日的条子,大不了大家一起死!」 于是所有的警察都停滞不前了,生怕邵瑀成真的点燃打火机。 附近有几十户人家,前方不远处还有个加油站,邵瑀成的举动十分危险。 几个大队长都摸出了手.枪,要是邵瑀成执迷不悟的话,他们不介意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击毙他。 消息很快传到了邵老爷子那边去。 警察的手机外放了他的声音,是颤抖着的:「孩子,别冲动,有什么话好好说。」 「好好说?」邵瑀成冷笑道:「老不死的,我好好说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你现在宣布我是邵家的继承人,邵家的所有家产都归我所有!」 「小瑀啊,这钱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你为什么这么固执?!」 邵书舫还在苦口婆心地劝说他,真的没想到,他疼爱了二十多年的孩子居然会是个这样的人,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他还是想保住他的一条命的。 然而邵瑀成彻底失去了理智:「不带走?!好啊,那你赶紧去死,我来继承邵家就是了!反正你死也带不走!」 所有的警察都胆战心惊,个别还摇了摇头,这邵家的大公子怎么是个疯子?!居然还让自己的亲爷爷去死?!这天底下居然还有这等畜生? 有个警察察觉他后退了一步,立即道:「别动!再动就开枪了!」 邵书舫都被吓坏了:「好孩子,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先把打火机放下,爷爷可以给你钱,你别伤害其他人。」 但是邵瑀成双目血红,他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忽然预感到了自己的命运。 他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就想弄死陈淮南,那个忽然出现、把他逼到这个地步的陈淮南! 「把陈淮南给我喊过来!老子要跟他一对一单挑!」 邵老爷子颤抖地道:「你喊他过来做什么?他,他根本没有惹过你!」 「他没惹我?!那他凭什么当邵家大公子!他就该一辈子当个穷鬼!他活该是个穷鬼!而我,我就用一句话,一句话而已!就能找到几十个人揍死他!哈哈哈哈,揍得他脑袋开花!」 这时候,其余邵家人都到场了。 这样歇斯底里的邵瑀成大家都没见过,简直就像是重度精神病患者,还妄想着弄死邵家的正统继承人。 二婶江秀萍已经吓坏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本想邵瑀成弄死邵淮南就算了,却没想到,这个疯子居然想弄死所有的邵家人,连她也不放过! 唐玉仙想到小时候对侄子的疼爱,也是于心不忍:「小瑀,你收手吧,三婶给你一套房好不好?你别再逼老爷子了,他也有他的难处。」 「滚开,统统滚开!你们都是骗我的!骗我的!」 邵瑀成挥舞着手中的打火机,周围地上的汽油慢慢扩散开来,眼看就要扩散到人群的脚下,形势一触即发。 周围的警察都扣上了扳手。 邵瑀成虽然表面上在发疯,其实目光一直紧紧随着汽油流淌的痕迹,他想好了,弄死了二叔三叔,二婶三婶,他也算是报復邵家了! 于是,他狞笑着,就要点开打火机。 「砰!」地一声。 周围的人一片尖叫,火光顿时燃了开来。 ——埋伏在旁的特警队员看情况不妙,立即开枪打穿了他的手臂。 **** 这一天晚上,邵家很不安宁。 特警开枪以后,邵瑀成身上的汽油就被点燃了。 尽管警察开抢的时候,已经避开了他的要害部分,但是邵瑀成事先把身上都淋上了汽油,子弹射出来的火花点燃了汽油,顿时,邵瑀成整个人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火球之中。 火焰中传来他的声声惨叫,几个警察拿着灭火器想过来灭火,但邵瑀成自找死路,把周围地上淋的都是汽油,这会儿以他为中心,形成了一道高高的火墙,连警察都靠进不了。 直到专业的消防队员在两分钟后赶来,这火才被扑灭了。 火烟熄灭,邵瑀成的手臂和双脚都被烧的不成样子。他连夜被送往了医院,从金鼎市第一人民医院又转到了省医院,一路上光是血浆袋子就用了八袋。 邵老爷子发声说,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一定要治好邵瑀成。 但是林玲知道,有些人活着,还真的不如死了的好。 《珠光不宝气》开头,这个人物偷走了另一个孩子的美好生活,从那时候开始,他的成长轨迹就被扭曲了。 在描写邵瑀成经歷的时候,有一件小事她还记得: 有一次,张玉兰带着八岁的邵瑀成去乡下走亲戚。 第44页 小小的邵瑀成一身豪气的名牌衣服,蹬着一双上万的运动鞋。他一到村子里,就引起了个别小朋友的注意。其中有个看不惯他的小伙伴,就召集几个人揍了邵瑀成一顿。 邵瑀成被打哭了,就回到家里和妈妈告状,张玉兰给了他一百块钱,说:「自己拿着这笔钱,去村头找几个流氓揍那些人一顿,你看谁还敢不尊敬你!」 邵瑀成真的这么做了。 他相信妈妈教导的方法都是对的。 那些流氓下手没有轻重,打折了两个孩子,邵瑀成还在旁边大笑说打得真过瘾,再给我打!打啊! 回到家以后,邵瑀成得意地道:「乡下人真好对付,用点钱,我就能把那些欺负我的人都欺负了。」 而张玉兰拉着他的手道:「对,有了钱,什么人都好对付,什么人都听你的话,什么人都尊敬你。所以你要继承邵家的家产,因为邵家有很多很多钱,记住了吗?」 小小的邵瑀成点了点头,说:「妈妈,我记住了。」 ——这就是张玉兰的教育方式,这个自私了一辈子的女人,对于金钱极度热爱,对孩子的教育也是「邵家财尽归我所有」,她养邵瑀成后来才养出了感情,但是初衷就是拿他当工具来争夺家产,无怪乎教出了这么个恶魔出来。 邵瑀成心底的那一只恶魔,是张玉兰亲手培养出来的。 等到释放出来了,就毁灭了他自己。 所以林玲想,这么一个人,活着,大概也只是受罪吧。 *** 邵瑀成转入icu后不久,张玉兰就从美国回来了。 她面对这么一具人不成人,鬼不像鬼的儿子,哭的也是撕心裂肺。 但邵老爷子没有被张玉兰的鳄鱼眼泪给打动,他知道这么多年来,到底是谁毁了小瑀,于是直接宣布将张玉兰从族谱上除名,收回她名下所有的产业。 现在,张玉兰这个罪魁祸首彻彻底底成了穷光蛋,她用这个假的儿子争了半辈子的财产。到头来,疼爱的假儿子自杀式袭击,另一个真的儿子心灰意冷,终生都不会再认她做母亲。 或者说,从她把亲生儿子抛弃的那一刻开始,她的结局就已经註定了。 两个儿子,她谁也没有对待好。 她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失败且自私的母亲。 医院那边,邵瑀成的情况也越来越不行了。当时要不是他自己作死,把汽油淋满了全身,或者不是他一心想着和邵家人同归于尽,所以倒了一地的汽油,情况都不会发展到如此无法挽回的地步。 正是他这种罪恶的念头,导致他失去了最后的生存机会,生命也进入了倒计时。 当邵瑀成重病垂危的消息传来的时候,邵家人一筹莫展,林玲也和邵淮南商量着怎么办才好。 邵淮南还是心软的:「医生说,他最多只剩下三天的时间了,我想,还是让母亲去看一看,也算了了她的心愿。」 「最好还是不要吧。」林玲嘆了口气:「我去医院看过了,烧的不成人样了,看了就让人觉得害怕。这种时候,再让咱妈去看,咱妈心里会留下多大的阴影?!说不定看了邵瑀成一眼,咱妈要做一辈子的噩梦,这对她来说是好是坏?」 邵淮南点了点头,大人也有大人的无奈:「我总觉得,一直瞒着咱妈,实在对不起她老人家。」 「没关系,日子不是朝后面看的,妈她固执地找儿子,也是受了刺激一时的执念而已。只要她找啊找的,实在找不到了,也就不会再固执下去了。往后她还会有更多的亲人,还会有孙子,孙女。等到她膝下儿孙满堂的时候,总会忘记那个从来没见过面的儿子的。」 「你说的对。」 邵淮南被她说服了。 这人,这日子啊,还是要往前看的。 更何况,邵瑀成作成这样,这一辈子都不能回头了。就算侥倖活下来,他连续放了两把火,至少二十年的牢狱之灾。或者变成一个残废的怪物终身躺在床上,这样对待曾经心高气傲的他来说更是一种打击。 死亡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邵淮南这么想着,稍稍有些释怀,他拉起了她的手:「走,咱们去看看妈,陪她说说话。」 「好。」 胡兰芝正在厨房里做菜,林玲和她聊了几句话,说邵家那边没有找到她儿子的消息。胡兰芝只是嘆了一口气,就道:「吃饭吧,咱们不去想那个了。」 「妈?」邵淮南很是意外。 但这一次,胡兰芝是真的释怀了: 「小淮,朱珠,妈最近也想通了,这样抓着过去的事情不放,实在是太为难你们小辈了。邵老爷子带话给我,说让我陪你去美国做手术,妈啊,还是把心思放在你身上比较好。」 「妈。」邵淮南感动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你以后要好好孝敬邵老爷子,他是个好人,愿意支持你去做手术,你要好好感谢人家的救命之恩。」 「嗯,我会记住的。」 「还有朱珠,没有朱珠,老爷子也不知道你的情况,她也是你的恩人,好好对待她,绝对不许欺负她,知道了吗?」 「知道了,妈。」 ——这就是两个母亲教育方式的不同。 一个让他记住自私的贪婪,把好的东西全部都尽归我所有。 一个让他记住了感恩,感谢岁月中那些伸出过援手的人们。 第45页 第23章 、023清洗... 邵瑀成去世后,邵家就迎来了一轮大清洗。 邵老爷子痛失爱孙,要求彻查小瑀回国的始末。 很快,在邵家两位老爷爷的通力合作之下,二婶江秀萍被揪了出来。 江秀萍和张玉兰是一个村的人,当初两人是村里的两朵金花,都是凭藉着一副好模样嫁给了邵家的男人。两人的个性也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把遗产看的比什么都重。 江秀萍常年奉承张玉兰,挤兑三婶唐玉仙。眼下邵淮南认祖归宗了,老爷子把大笔的遗产都给了邵淮南,她看着实在是眼红,就动起了其他的歪心思。 江秀萍把主意打到了邵瑀成的身上。她怂恿他回国来「打假」,还把老爷子修改的遗嘱给他看。 可想而知,邵瑀成受了多大的刺激,才会引发后来的悲剧。 江秀萍被人抓包了,还哭哭啼啼的:「我只是不想让那个陈淮南进家门,我没有恶意的,我也不知道这样会害了小瑀呀!」 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亏她说得出口。 邵家人不是傻子,可偏偏邵家男人娶的媳妇一个比一个作妖。 这些趁着八十年代的春风骤然大富大贵的女人,见识短、没文化、市侩攀比的心理倒是一等一的自私。 「既然你不想让陈淮南进家门,那好,你自己出我邵家的门吧!」 老爷子一声令下,把江秀萍逐出了家族,连带她应得的遗产也彻底泡汤了。 还有张玉兰,张玉兰在儿子死后不久,精神就开始不正常了。 说到底,她儿子偏激的性格也是她一手培养出来的,她目睹了儿子的死亡,更加的偏激和执拗。成天只知道骂邵家人,还总以为自己和儿子多么无辜。 张玉兰在郊外还有一处房子,她不肯出国,也不肯回到乡下,只是每天骂骂咧咧的—— 「是那个老不死的逼死了我的儿子!是邵家人放火害死了我的儿子!」 「都是邵家逼我生儿子,不生儿子就年年都去打针吃药!我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结果还是个残废!是邵家逼我放弃了亲生骨肉,是邵书舫害死了小瑀!」 「我的儿子不是凌云的种,哈哈哈,邵家也养了别人的儿子二十四年……」 她浑浑噩噩,整天说的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句,好像要把自己的遭遇说给每一个人听,要把邵家的丑事连同她的脸皮都扒得一干二净。 邵老爷子听说后,就把她关进了精神病医院。 反正邵家有的是钱,请几个护工看住张玉兰就是了。 真的,张玉兰哪怕是意识到一点自己的问题,也不会把儿子培养成这样。 林玲后来做工作笔记的时候,也思考了这个问题:张玉兰到底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其实问题的关键是,张玉兰那小家子气的格局和势利眼,根本不该用在豪门大族的斗争中。 归根到底,张玉兰这个人,心里没有道德和理想,只想要遗产和地位。她想要的太多,贪心的太多,既不懂与亲人搞好关系,也不懂什么叫与人为善,成天只知道指挥儿子争家产,自然也就把儿子引入了歧途。 邵家的豪门家世,只是放大了这个悲剧的结果而已。 一个错误地落入了豪门的自私女人,没有手段,没有忍耐力,更没有远见的目光,把儿子当做争夺遗产的工具,这样的下场真的不足为奇。 或许,张玉兰三十年前没有嫁给邵凌云,现在也只是个普通的农村老太太的模样,她每天和人搓麻将,过着争论韭菜多少钱一斤的普通日子。那样平凡的归宿,才是她最好的结局。 可惜,豪门一入深似海。 错位的身世,错位的婚姻,错位的爱。 骤然爆发的感情矛盾、无法再挽回的爱和亲情,都因为当初的一念之差而起。 ——这就是贯穿了整本小说的理念,如今,终于拨乱反正了。 *** 做完了这一切,林玲也快要走了。 现在的邵家,没有了烦人的张玉兰和江秀萍,邵瑀成也自取灭亡了,朱珠和邵淮南再也没有后顾之忧,她可以放心地离开了。 邵瑀成的丧事办完以后,邵老爷子就让淮南去美国治病。 他老了,刚刚失去了一个养了24年的孙子,实在不能再失去一个血脉相连的孙子。 所以邵家目前的重中之重,就是治好淮南,让他正式归入邵家。 邵老爷子出了五百万的医疗费,林玲和胡兰芝一起陪着淮南去美国看病。 到了美国之后不久,邵淮南就住进了克利朵夫医院的病房。 几十个美国专家经过会诊,终于给他制定了一套完美的手术方案。 7月9日这天,邵淮南的手术正式开始,林玲帮他换上了一套无菌病服。今天是生死关头,虽然医生说成功概率是90%,但他们也不能大意。 进手术室前,男人有些踌躇地停下了脚步,林玲问他怎么了,邵淮南就红着脸道:「朱珠,要是我这一次手术很成功,可以活的很久……你能不能嫁给我?」 他觉得彼此的感情经歷过这一轮的大风大浪,已经水到渠成。 如果可以活的更久的话,他愿意和她共度人生。 但林玲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是莞尔一笑:「等你出来以后,或许面对的就是另外一种我了。这话,我不敢答应的太早,还是等你出来再说比较好。」 第46页 他也莞尔:「也对,我尊重你的选择,我只是想告诉你:无论你什么时候答应,我随时乐意奉陪。」 林玲点了点头,目送他转身而去。 她轻轻在他消失的那一刻,说了句:「再见,淮南。」 她得回去了,时空管理局的规定,至多不能超过半年的时间,必须离开。 她有那么一点小小的不舍的,但是这份感情她也只能传达给真正的朱珠。心中那一份不属于自己的悸动,应该是属于朱珠的感情。 她听到了朱珠的声音:「谢谢你,我会好好照顾他的。」 ——那么但愿他也能够爱上你。 她闭上眼的时候,仿佛睡着了一般。 走廊上已经空无一人。 太阳渐渐沉了下去,窗口透出暖色系的黄昏之光。昭示着旧的一天已经结束,新的一天即将启程。 林玲把身体的主动权交还给了朱珠。 她知道,朱珠已经通过她的双眼看到了这一切,但究竟两个人会怎么样呢?林玲不能担保,所以,她没有答应邵淮南的求婚,而是把主动权交给了女主朱珠自己去选择。 是继续留下来,还是海阔凭鱼跃,都可以随心所欲。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了牢笼。 *** 【珠光宝气】大结局—— 【朱珠是珠宝界的传奇人物。】 【在她24岁这一年,经歷了退婚、朱家破裂、父亲入狱等种种劫难。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几乎是毁灭性的三重灾难。但是残酷的现实没有打倒这位千金大小姐,她很快就从一片泥泞的残垣断壁中爬了起来。】 【……一年后,她嫁给了一位身份显赫的丈夫。传说那位神秘的丈夫和邵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有人说他就是邵家的私生子,但究竟是谁,朱珠并不想公开。毕竟,她这一生的辉煌战绩已经足够抵过整个邵家了,并不需要靠邵家的名号来彰显自己。】 【在朱珠30岁那一年,她重新整合了父亲的旧部,将朱氏集团改名为明珠集团,开创了华南地区最大的珠宝加盟店。经过了二十几年的奋斗,明珠集团成为了南方第一大珠宝商,她亦是珠宝企业的教母,华南地区的女首富。】 【……她有许多孩子,也有人说,她的孩子来自于不同的父亲。但内幕人士透露:她一生只有一个丈夫,虽然她的丈夫身体不太好,但是两人夫妻恩爱了数十年。一共生育了三女两男。】 【她叫朱珠,她不是蒙尘的珠宝,她是熠熠生辉的东方明珠。】 「朱珠这个傢伙,原来这么厉害。」 朱崇也真是有眼无珠,明明女儿比他强上百倍,却把她送到了那个牢笼里去。白白葬送了朱家唯一翻身的机会。 林玲看完了小说,合上了小本本。 朱珠这个傢伙也真是够神秘的,一辈子都不公开丈夫是谁。但按照书里的线索推断,应该是邵淮南没错了。 他们就这样幸福地过了一辈子,给这个故事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幸福当中,也有她的汗马功劳。 *** 好了,这本暂且不说,看下个故事吧。 有这么一种乡土风味的小说,专门把现实写的那么赤果果的。虽然里面没有鬼神,但是人心却比鬼神还要恐怖得多。让人看了就觉得冷嗖嗖的。 最近林玲就读到了这么一本小说,看完了她都心有余悸。 书名叫做:《景宁打官司》。 故事的开头是这么说的:【景宁的奶奶死了,人装在棺材里,穿着整齐的寿衣,脖子上带着一条厚厚的围巾。景宁想,老家风俗里,没有人死带围巾的说法,她就动手解开了奶奶的围巾,结果看到一道青紫色的勒痕……】 【从发现这个秘密的那一天开始,景宁的小姑姑就想方设法把她卖出去……】 简单来说,女主角是这个叫景宁的小姑娘。故事的时间是1990年,在她高考前夕,最疼爱她的奶奶被假冒的亲戚给悄悄勒死了,装作自然死亡下葬。 假亲戚独占了家产,又栽赃嫁祸给了景宁,于是景宁坐了二十年的冤狱,出去以后又花了一辈子的时间伸冤。 只可惜,二十年又二十年,景宁最后还是没有得到正义,就孤苦伶仃倒在了路边上。 ——就问你一句,看到这种小说,你来不来气?反正林玲是挺来气的,她最看不得的就是「冤案」两个字了,这是法医的职业使命所使然。 但麻烦的是,这是一本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文,还涉及到犯罪和验尸等环节。仅仅凭藉一个无依无靠,年仅16岁的小丫头,是很难揭发出这么一桩冤案的。 嗯……她能斗的过冯茂亭,那也是因为有汪梅朵这个依靠。能斗的过朱崇和邵瑀成,那也是因为朱珠傍上了邵淮南,不至于四面楚歌。 但是景宁真的是个孤儿,还是这老太太捡回来的孤儿,她怎么去斗?! 这挺麻烦的。 思来想去,算了,还是请个帮手一起穿过去吧! 谁说穿书就得一个人穿的? 他们时空管理局又不止亲子鑑定师一个工种,还有……法医呀! 法医也是各大小说中一个存在感稀薄的工种。时空管理局的法医成千上万,每一个法医的职业素质都很棒棒。这一次,她就提交申请一个法医小伙伴帮忙吧! 第47页 很快,林玲就把申请书提交给了时空管理局—— 【……由于本次穿越任务存在一定难度……书中发生一起恶性兇杀案,书中年代科技条件有限,遂申请一名法医派遣至书中担任助手。申请人:林玲,工号:0172。】 【收到申请。正在分析申请情况……】 【分析通过,可以提交。】 【正在查询助手……】 林玲看系统已经走入了正常的提交手续,就开始准备下一次的穿越了。这次穿书任务虽然难度很大,但她有信心在法医助手的帮助下迅速完成任务。 只不过—— 【申请成功,助手:梁若榆,工号:0010。】 「……靠,怎么是他?!」 看到梁若榆三个字,林玲满脸黑线,简直比穿越鬼片还惊悚。 时空管理局的职位越高,工号越小。比如说局长就是0001,副局长是0002,管理局底下一共有十八个部门,所以前二十的工号都是某个部的主任之流! 0010梁若榆,不用猜了,是法医部门的主任!还是她的同门师兄……认识了八年,但是工作以后再也没见过面的师兄……梁若榆。 林玲囧了:「我能换一个助手么?这人我认识,他搭档我很尴尬。」 【申请无效。原因:穿越者不能带有主观情绪执行任务。】 林玲无奈,这申请结果是不能轻易退回去的。 ……算了,师兄就师兄吧。 竞争对手就竞争对手吧,人家说不定早就把她给忘了,她到底在纠结什么? 还是说,她觉得见到他依旧很尴尬? 第24章 、024景宁... 这天东北下起了鹅毛大雪。 女人刺耳的哭声和锣鼓喧天的送葬声吵醒了熟睡的小丫头。 林玲睁眼望去,只看到一片白花花的幡布在风中飘啊飘的,晃得人眼睛都酸。 她努力撑起了身子,身下冷炕的冰凉让她很不适应,外面低矮的房顶又给人摇摇欲坠的错觉。 一块破烂的木头横档在墙洞上,上面挂着一条白色的布条。 很显然,这个家里正在办丧事。 外面传来断断续续的哭声。林玲再抬眼看了看自己的双手,上面布满了老茧,和朱珠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身体简直没办法比。 这是个和朱珠生活条件完全相反的少女。 墙壁上挂着一张奖状,上面写着:【高二(1)班刘景宁同学,因学习良好、表现优异,特赠以三好学生奖状。时间:1989年1月20日。】 这里就是《景宁打官司》的女主角——刘景宁的家了。 林玲扶着床沿翻了下来,手指无意摸到了枕头布上,是湿漉漉的一片,抬手摸了摸眼角眉梢,还残留有泪痕点点。 看样子,昨晚的刘景宁也是哭了一个晚上。 她立即穿好了鞋子,跳下了床,一直走到了堂院里。只见一张竹蔑编成的床上,摆着一个停灵的老太太。老太太刚刚去世,面容还是鲜活分明的模样。 看到那一副慈祥和善的面孔,林玲心里不由得微微一揪,这是身体原主人刘景宁在难过。 这老太太,就是收养了景宁的好心人刘翠华。 景宁是个被抛弃的孤儿,能长这么大,还多亏了刘翠华把她从垃圾桶里拾了回去。 刘翠华含辛茹苦抚养大了她这个孤女,供她上了高中。眼看景宁就要参加高考了,刘翠华忽然撒手人寰,景宁的心中怎么能不悲痛欲绝呢? 如今,代替景宁站在这里的是她林玲。 林玲打量着这陌生的场景,她的灵魂还没有和景宁的身体完全融合,脑子里浑浑噩噩的一片,呈现不出来任何的喜怒哀乐。 不知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她,吼了一嗓子:「小丫头,过来给你奶奶磕头!」 林玲往前踏了一步,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刘景宁昨晚哭的太厉害了,结果今天早上身体就出现了低血糖的症状。 她站在那里不跪不拜,这一幕落入了其他亲戚眼中,就是不孝不敬! 刘翠华的女婿宋老四一把拉过了景宁,吼了一声:「送母亲上路!」说着,就把景宁的头重重摁到了地上。砰地一声闷响,林玲结结实实磕了一个头。娇嫩的皮肤磕在了水泥砖头上,额头上传来一阵阵钝痛。 该死的,她不禁吐槽道:这人手劲儿真大啊,莫非是想把她磕傻了?! 这一跪以后,景宁的回忆浩浩荡荡地袭了过来。 刘翠华的丈夫本是附近採矿厂的工人,30岁上头就因意外去世了。刘翠华中年丧夫以后没有再嫁,她这一生一共就两个孩子,大儿子胡连宝,小女儿胡连娣。还收养了一个孤儿,就是今年刚满17岁的刘景宁。 十天前,刘翠华因为中风住进了县里的医院,老人家的情况十分危险,一个17岁的孩子根本没法顶事,医生立即通知了刘翠华的儿子和女儿。 胡连宝长期在广州打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家一次,这次母亲的病情严重,他不得不赶了回来。而胡连娣已经嫁到江西二十多年了,期间只回来过老家三次。听说母亲不行了,她也就和丈夫一同赶了回来。 胡连宝,胡连娣刚刚赶到老家之后不久,刘翠华的病情出现了转机。 老人家的求生意志很强烈,经过几天的深度昏迷以后很快就恢復了清醒,甚至能够拉着多年未见的女儿的手拉拉家常了。 第48页 本来,刘翠华的情况已经稳定下来,说是再过两天就能够出院了,景宁就帮奶奶准备回家的事宜。 但就在三天前,老太太人忽然在夜里没了。医生大早上查房的时候,人都已经凉透了。 医院给出的诊断是:中风,心梗,属于正常死亡的范畴。 于是老太太的儿子,女儿,就把母亲接了回来,打算按照风俗停灵三天以后,就送上山,把老太太和老太爷葬在一处。 眼前的「胡连娣」哭的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我的亲娘啊,你走好呦,女儿送您上路喽!我的亲娘哎,你受苦喽,你这一辈子太辛苦喽!」 邻居王二婶,孙大婶都过来扶起了她:「大妹子,别难过了,你下头还有一个小哥,老太太这一走,小哥就要全靠你带喽!」 胡连娣哭的更是泣不成声:「小哥奶奶她这一走,小哥以后也没得人疼喽!」 「哇——!」地一声,胡连娣五岁的儿子小宝儿也哭了起来,小孩这一哭,带动的其他亲戚也都哭了,整个场面是水做的,大家都哭成了水做的人。 是不是看起来很平常? 只有林玲知道,这里面多少人在心怀鬼胎。 胡连宝站在院子里抽着烟,胡连娣是哭丧的主力军,但这「亲兄妹」两个目光生疏的很。 也难怪生疏,说起来是亲兄妹,其实连样子都认不得了。 二十多年前,刘翠华做主,要女儿胡连娣嫁给隔壁村的王二,但是胡连娣喜欢上了一个卡车司机,就跟人家跑到了江西去了。从那之后,胡连娣就很少和老家联繫了。胡连宝也只是听说:妹妹很快就跟那个江西司机离婚了,又找了一个做生意的人,给人家生了儿子,情况也不甚了解。 如今母亲去世了,胡连娣才冒了出来,这让胡连宝心中不太痛快。 老太太的财产本来应该是他和景宁平分的,他都想好了,大套留给自己,小套留给景宁。但是胡连娣这一出现,家里的房产又要分出问题来了。 当然,更多的内情,只有看完了整本书的林玲知道—— 这面前的胡连娣啊,根本就是个假货。 她冷眼旁观这个假冒的胡连娣,旁边却有人站不住了。 假胡连娣的丈夫宋老四拿了一根香菸,递给了胡连宝,跟他商量老太太如何上山的好。 「大哥,嫩说火葬多费劲是吧啊!又要买公墓,又要给火化费。这多麻烦事!不如就直接送上山好了,棺材钱我们两家平摊。」 宋老四的意思是老太太还是土葬的好,烧成灰像什么话?还浪费钱! 胡连宝也有这个想法,虽然现在社会提倡火葬了,可是他老胡家的爷爷、太爷爷、哪一辈不是全须全尾的入土的?这火化,在他们农村人看来,就是等同于挫骨扬灰的意思,不吉利,不好,还是土葬,把先人们都葬在一个风水宝地才能兴旺家宅。 打定了主意,胡连宝就开始联繫棺材铺的匠人了,他要给母亲打造一副好一点的棺材—— 「喂,是龚富家的吧?是我,连宝,我妈没了,我要一副棺材……」 林玲注意到了,当胡连宝答应土葬的时候,那边的胡连娣和宋老四都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人的以为他们多么的孝顺,想给母亲留个全尸。但是知道内情的她就明白,要是送到殡仪馆的话,殡仪馆的人要抬尸,说不定就会有人看出来问题。 所以这两个人,一直撺掇胡连宝当场同意土葬。只要人一入土,棺材钉子一钉死了,这个秘密就永无出头之日了。 *** 夜晚,刘翠华的三个孩子相继守灵。 胡连宝守前半夜,胡连娣守后半夜,景宁则全称陪同。 到了后半夜,胡连娣很快就熬不住了,这死的又不是她的母亲,她已经逢场作戏做了一天了,这会儿实在熬不住了。再瞥一眼看看景宁这小丫头,看起来是个老实本分的孩子。于是交代了景宁两三句话就去睡觉了。 灵堂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晚风悠悠的,仿佛某个人的嘆息声轻轻迴荡在这寂静的夜晚。 林玲站了起来,膝盖麻麻的,头还有点晕眩。看样子她低估了九十年代守灵的苦。实际上她穿过好几次,没有穿过年代这么久远的文,加上这具身体简直瘦弱到风一折就断,也不知道这样吹风会不会弄出毛病来。 看样子,下次穿越的时候,还的考究一下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办法。 现在,她考虑不了那么多了,明天刘翠华就要上山,今晚是最后的机会。对于法医来说,尸体,就是最好的证据。 她来到了老太太的尸体前,掀开了老太太的眼皮,看到了三四个出血点。 ——眼皮底下出血,窒息死亡的证据之一。 然后她打开了老太太的口腔,对着灯光仔细一看,咽喉部位是紫红色的,显然有淤血。这些都是缺氧而死的特徵。 最后她解开了老太太的围巾,仔细看了看,有一道细微的勒痕。 这道勒痕很不易察觉,因为老太太年纪大了,皮肤松弛,医院的医生很容易就把松松垮垮的颈纹和勒痕混为一谈。但是尸体停了这么两天,勒痕上的淤青就显现了出来,这时候再看就很明显了,那不是颈纹,那就是用绳子圈住的地方。 胡连娣和宋老四那么害怕送去火化场,就是怕泄露这个秘密。 第49页 摆在这家里头,刘翠华的尸体就是任人摆弄,她必须要把刘翠华的尸体撺掇去殡仪馆! *** 夜晚的农村伸手不见五指。 天空,地面,一派黑暗。无边无际的乡间小道在两边延伸着。 林玲很久都不走这么黑的夜路了,如今,她提着一盏煤油灯独自一个人行走着。周围万物寂寥,万籁俱寂,只有她偶尔抬头望着天:这是个多云的夜晚,北斗七星一颗都看不到,唯一可以辨别方向的只有远方的万家灯火了。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玲听到了狗叫声,叫的异常响亮。 林玲鼓起了勇气,敲了三四家的门,终于问清楚了大队书记的家在哪里。 书里面,这个村书记倒是个正面人设。景宁在牢里服刑的时候,日子过得艰苦,还是大队书记派人塞了点钱给她。 如今,她也只能相信这个书中的好人可以帮助她了。 「笃笃笃。」她敲了三下。 大队书记的老婆吼了一嗓子:「谁啊?!」 「你好,我是刘翠华的养女刘景宁,我奶奶死了,我有话要跟你们说。」 「翠华家的?」王书记麻熘地穿好了衣服。 这位王书记对景宁的印象还不错。说是村里这么多孩子,只有景宁考上了镇里的高中。假以时日,这说不定还是个大学生呢! 所以对她这么个读书苗子,书记还是挺客气的,披上衣服,就打开了自家门。 大队书记的老婆骂骂咧咧的:「大晚上的到我家干啥子?!小心人家骂你是送上门的鸡!」 「闭嘴,人家景宁是三好学生,将来上大学的!她会不学好?!鸡你个鬼的鸡!」 「那她有啥子事非要晚上来敲门?!」 书记的老婆还是看她一百个不顺眼,主要是她的儿子女儿学习都不如景宁好。 林玲也不跟这女人争执什么,只是解释道:「王书记,我奶奶前日病死了,大伯和姑姑打算把她给土葬。但我听说现在丧葬制改革了,一律要拉去火葬场,不能随意土葬的。我跟大伯大姑他们说了,他们不听我的话,说是明天就把奶奶她送上山。」 书记明白了:「哦,你想让我出面,劝说你大伯把你奶奶送去火葬?」 「嗯,国家提倡的嘛。再说了,不葬在公墓,葬在其他地方,说不定几年后,我们村上的地皮要搞开发,我奶奶的坟就要被掘了。」 王书记点了点头。 搞丧葬制改革,也是他们村委的责任之一—— 「那这样,你先回家去,明天我到你家去解决这件事。」 「那谢谢了!」 这就是她算计的第一步—— 先把刘翠华弄到城里的殡仪馆再说,千万不能草草下葬。 第25章 、025法医【二更】... 刘翠华停灵的第三天早上,王书记就来抓土葬了。 胡连宝认识老书记,赶紧走了过来,递了一支烟:「老王,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也不跟我们打个招唿,家里现在也没东西招待你。」 王书记发话了:「老胡,国家都说了,谁家老的走了都得把人送去火葬!你怎么还在家里瞎搞封建迷信?!」 「这不是封建迷信,是我们家老爷子的坟还在外面,早就给咱妈留了个空地方合葬嘛。」 王书记摆了摆手:「你别管什么合葬,我就一句话——刘翠华不能直接入土,得送去镇上殡仪馆火化,然后再迁入公家的墓地,你懂不懂?!」 「这个……公墓要不少钱的吧?」 胡连宝犹豫,他没多少钱给母亲办丧事,更别说是买一块墓了。 王书记却很强硬:「钱少了村上给你补贴,但是你不能把人给这样弄进土里去。过个几年,等到咱们村卖地皮给人家建工厂,你不在当地,景宁也去了外地上学。人家不知道这里有墓,就开着挖掘机来一挖,把你亲娘亲老子的骨头一起挖出来,你找哪个说理去?!」 胡连宝想想也对,人家开发商把坟墓给推了怎么办?! 正要答应,胡连娣忽然跳了出来:「书记,您别误会,是咱妈说要和老太爷葬在一块的。」 宋老四也过来帮腔:「是啊,这老人家辛苦了一辈子,就想和老头儿一块儿下葬,书记,您要不就当做什么也没看见?」 但是王书记很是强硬:「你们老太爷的墓明年也要迁,别那么多废话,赶紧去联繫殡仪馆过来!」 村长都这样说了,胡家两个子女都没办法。只好商量了下,就同意把母亲拉去殡仪馆。 不过胡连娣要求全程陪同,说是不要「惊扰」到老人。 林玲看得出来,答应王书记的时候,胡连娣着实紧张得很,还把那条围巾系得更紧了些。 *** 这天晚上,林玲也没闲着。 胡连宝早上跟王书记闹了个不愉快,就有些不好意思,派了景宁去送点白喜事的馒头去王家道歉。而林玲到了村长家以后,她就藉口要跟学校请假,打了个电话给派出所。至于通话的内容么,就是让警察们守株待兔了: 「餵?警察叔叔,我是岗子村刘庄第五生产队的刘景宁……」 「我要报案:我的奶奶刘翠华因中风入院,就在出院的前一天,奶奶她半夜里忽然暴毙。医院方面说是心肌梗塞。但我查了查书上的资料,她眼皮下有出血点,应该是被人给勒死的。」 第50页 「我不是要你们晚上过来……我们村很远的,你们警察也来不了。再说了,你们大张旗鼓地过来,害死我奶奶的人要是得到消息跑了怎么办?」 那边警察也不明白了:「你报警又叫我们不要过来?那怎么办?」 「是这样的,我的奶奶明天要出殡了,就在镇上的殡仪馆。请你们到场看一看,最好带个法医,可以证明我奶奶刘翠华不是正常死亡。」 警察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 小山村离警察局几十里山路,但是殡仪馆只有区区几里路。 在小山村抓人,那山窝窝里面四面八方都能逃,逃进了大山沟沟里面怎么抓? 如果是在殡仪馆抓人,对面只有一条大马路,山上都是扫墓的人,那也是一个都跑不了的,还是这姑娘心思缜密。 「那好,我们明天早上九点带队去殡仪馆。」那警察就这么答应了。 「谢谢叔叔!」 报完了警,林玲松了一口气。 虽然话筒对面的警察还不相信她的说辞,但——只要法医到场就好。 时间管理局派出专业人士的时候有个就近原则——也就是说,故事在哪个地方发生的,就安排在当地的相关部门里头。比方说,医生就在市医院里,老师就在附近的学校里。所以这一次派来的法医,只可能在渖阳的警察局里。 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她就能看到五年未见的师兄了。 *** 第二天,刘翠华出殡。 按照当地的风俗,女婿捧着花圈站在前面,儿子捧着贡品站在中间,闺女身穿孝服跟在后面。 一行人到了街上,几辆皮卡车停成了一排排。一辆是装棺材的,一辆是给前来参加葬礼的亲朋好友们坐的,还有一辆就是给他们这三个至亲和锣鼓队坐的。 上了车,胡连宝摆好了待会儿要烧掉的花圈,胡连娣就递给他一个军用水壶,胡连宝口渴了刚想喝水,一双小小的手拉了他的袖子。 林玲用一双小鹿般的眼神望着他的水壶,手还兀自不松开:「大伯,我想喝水。」 胡连宝是个老实人,对母亲的养女也不错,于是就把水壶递给了她。 林玲接过了水壶,假模假样一边往前走,一边仰头喝水,却「一不小心」栽了个跟头。 「哎呀!」 她大喊一声。手中的水壶划出一道弧线,哐当一声落在地上,瓶中水倾倒了一地。 胡连娣的脸色立即变了,慌忙上前道:「你这死丫头,怎么这么不小心?!」说话间,她急急忙忙把那水壶收了起来,也不看看摔没摔坏孩子。 胡连宝倒是关切地上前来拉起了她:「小宁,有没有跌到哪里疼?!」 「没,没有,谢谢大伯。」 她擦了擦带着泥土的脸,眼中闪过了一抹厉色——这假胡连娣的最终目的,是一个人独占刘翠华的两套房子。所以,她不仅要除掉刘翠华本人,也要除掉胡连宝这个第一继承人。于是继刘翠华去世以后不久,胡连宝也送了性命。 直到书的末尾,三十年后真相大白的时候,刘景宁才知道——这水壶里面被假的胡连娣下了微量的毒.鼠.强,胡连宝连续喝了几天以后,不久就撒手人寰。胡连宝一死,假的胡连娣就把下毒的罪名推到了她的头上,导致景宁坐了冤狱。 而今,她算是算清楚了——要保住胡连宝的命,才能争取到一座靠山。 **** 上了皮卡以后,林玲的麻烦还没完。 车子起步的时候,那胡连娣的「丈夫」宋老四仗着花圈挡住了别人的视线,一直若无其事地往她身上蹭,手还一直往她的脸蛋上摸。 林玲都噁心到想吐了,她立即坐远了点,但是宋老四立马又凑了上来,还皮笑肉不笑地问她一些问题:「小宁你多大年纪了?谈对象了吗?」 「没谈,我还在上学。」 宋老四立即道:「女娃子上学也没什么用,你跟姑父回老家去,姑父老家那边很多人搞养殖的发了财,姑父给你在当地找一门好亲事。」 林玲冷笑,书中宋老四就是这样诱惑景宁跟他走的。景宁拒绝去江西卖身,宋老四恼羞成怒,就伙同胡连娣栽赃嫁祸。但实际上呢,这个表面上文质彬彬、外表斯文的「二姑爷」,就是所有罪恶的幕后主谋,害惨了胡家一家四口。 这两夫妻还真的是不要脸他妈喊他开门——不要脸到家了! 林玲立即扶着花圈站了起来,义正言辞道:「我要去考大学,我不会这么早嫁人的!」 说完,她转移到了另一边去,跟大锣敲鼓的大老爷们坐在一起,也不闲吵闹,反正闭着眼睛,眼不见为净。 宋老四那边气急败坏,这刘翠华死了,除了两套房以外就没什么可图的了。但是刘翠华养的这个孤女还是有那么几分姿色的,他满打满算要么拐回家当个小的老婆,要么拐回去卖给光棍赚个几千块钱,谁知道人家根本软硬不吃! 他的「美好」计划第一次落了空,就看刘景宁越来越不顺眼。 那假的胡连娣过来的时候,他还和她商量来着:要不要把这丫头也给弄死算了? 就在这时候,殡仪馆到了…… 这殡仪馆办事不比乡下那般简单,要排场,要花圈,还要花钱请来和尚。 胡连宝没什么钱,只能请来假和尚。于是几个有毛的居士围着刘翠华在念叨往生经,吐辞不是那么清晰。要知道他们这些出家人,十多年前被折腾的很惨,基本上都破了戒,还了俗。直到最近几年,农村才把古老的丧葬传统都恢復了。能念经的和尚供不应求。 第51页 念完了经,就是要告别遗体送去火化了,这也是人世间的最后一面。 胡连宝带头,刚刚鞠了一躬,大门外就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有个穿着警服的人忽然闯了进来。「大家停一停!」这警察负手而立,就站在刘翠华的身边,大声喊道:「公安局的人马上就到了!」 胡连宝一脸懵逼:「什么公安局?!搞错了吧,我们没请公安局的人吶!」 这警察巡视了一眼周围,目光落在小小的刘景宁身上,只见她眼泪汪汪地盯着他,目光里满是无助和脆弱,就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 警察咳嗽一声,凭藉他多年的办案经验判断,这报案的女孩不像是说谎的。于是道:「让你们等就等一下,马上警察和法医来了不就晓得了?!」 这话一出场面立即混乱了起来。 亲戚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胡连宝也是满脸疑惑,只有胡连娣,脸色唰地一下白了。真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的话,林玲还不敢相信:一个人的脸色可以在一秒钟之内如此的白,丝毫血色都无,看起来就跟白日见活鬼一般。 宋老四也不好过,他假装四下茫然望了望:「喊,喊法医?喊什么法医?」 「喊法医就是喊法医,管他喊什么法医!」 也有上了年纪的老人不知道这个新鲜词儿,就问道:「法医是什么?」 「就是仵作,老人家,衙门里的仵作知道吧!」 警察一说仵作各位乡亲父老都懂了——那不就是出现冤案的时候检查尸体的人嘛! 但是宋老四听到这话,眼睛一歪,差点没直接逃跑。胡连娣瞪了丈夫一眼,轻轻拍了一下他的手的手背,示意他冷静下来。脖子也扬得很高很高。好像身正不怕影子歪一样。 *** 不一会儿,警察都来了。 周围办葬礼的人家从来没有见过这架势,也纷纷跑了过来看热闹。 警车的门开了,先下来了四五个警察。接着一个穿着灰色衬衫、戴着墨镜的男子最后走了下来。 这年头,墨镜都是舶来品。 能戴墨镜的人大都是身份不凡,所以大家的视线一起落在了他的身上。 林玲微微眯起了眼睛,跟着二舅老爷过去迎接,客套了几,男子摘下了墨镜,转到了她的方向。就这么猝不及防,她对上了这个男人的一双眼睛。那眼神淡淡的,带着熟悉的儒雅,和上挑的眉峰配合的恰到好处。 好久不见了啊,师兄。 林玲用眼神和他打招唿,也许是因为愧疚,她不敢主动开口说活。 对方也致以莞尔一笑—— 真的是好久不见了。 算起来,从毕业那会儿他们结下樑子,到现在整整都五年了,彼此都踏入了三十的大关,居然都未曾见过面。 没想到再见面居然是在一本小说里。 第26章 、026迷信... 他们的梁子是在五年前结下的。 硕士毕业那年,时空管理局来校招,她和梁若榆作为同届的佼佼者入职。 那一届,管理局给了法医专业两个职位——法医和亲子鑑定师。她申请的是法医,想干本行工作,结果评估能力的时候她的分数输给了师兄,于是她只能去次一级的亲子鑑定科。 本来她也没多少抱怨,师兄的心理测试环节确实比她要强悍,她认输就是了,亲子鑑定科也没什么不好的。 不过入职之前,发生了一起相当不愉快的事情。 法医科有个师姐,平常在管理局的人事部工作,和她的私交比较好。 有一天,这位师姐约她出来,给她看了一张报告书,上面写的是她的心理评估评价。说是她有心理障碍,不适合从事法医专业,遂不能去法医部云云。 这所谓的心理阴影,是她父亲参军的时候遭遇不测,这件事直接促进了她报考法医,但是父亲去世的阴影也在她的脑海中挥散不去二十年…… 「小林,你可真太冤枉了,本来你的绩点比梁若榆他要高的,结果梁若榆居然向时空管理局揭发你的心理障碍,你这才被法医部给刷掉,去了冷门的亲子鑑定科。」 「不,不会吧?!」 她和师兄无冤无仇,为什么师兄要弄这么过分的文件?这可是她父亲因公殉职啊,怎么好拿出来作报告?! 「你看看这个发信邮箱,不就是你们实验室的嘛,还有啊,这个报告上提到了什么古华村警卫室实习期间出现呕吐症状……古华村那件案子不就只有你和他去的嘛!」 古华村是某一本小说中的一起兇杀案,当时时空管理局缺人手,就从大学里面找人才,于是导师派出了她和梁若榆去帮忙。因为一些原因,她在尸检的时候出现了应激性反应,呕吐加发烧。于是只能提前离岗,剩下的活儿都是梁师兄做的。 知道她出现应激反应的人,除了师兄只有他们共同的导师了,但是王导师就是推荐她报考管理局法医科的恩人,没理由推荐了她,还暗地里使绊子的。事后她也旁敲侧击问了导师,导师也回应说管理局那边他还没联繫过。 那么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师兄了。 林玲生气了,生气的原因不是小人背后使绊子,而是居然敢有人拿她的父亲说事,这是对她最大的侮辱! 「……我真的没想到他居然是这样的人!」 「小林,不是我说,梁若榆这个人呢,表面上谦谦君子,其实内心腹黑的很吶,听说他还对你有意思,你可要小心点。」 第52页 「去他丫的!」 她被师姐给说服了,相信师兄为了把她打败弄了这么一份缺德的报告。 就在毕业晚会上,她的怒火爆发了。 当时,她和梁若榆作为学生会的优秀代表坐在主席上。周围不停有人起闹,说是上一届一起去时空管理局的师兄师姐已经结婚了,他们两个都认识八年了,也可以尝试着交往啊。 本来法医专业的人就难找对象,大家也都习惯于内部解决问题了。 梁若榆一开始没说什么话,但是看她脸色不太好,就礼貌客气地摆了摆手:「我还是工作为重,这些个人的事情以后再谈。」算是给她台阶下。 但她被怒火沖昏了头,怎么看梁师兄就是一个背地里拿她死去的父亲说三道四的小人,那可是她最敬爱的父亲啊怎么能拿他的死说那是她的心理阴影?! 她一怒之下拿起了酒杯摔在了地上,冷冷拎包,离场。 杯子碎了个结结实实。 原本热热闹闹的场面顿时鸦雀无声。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还没到停车场,梁若榆就追了过来,一把拉住了她的手:「林玲,你等一下!」 「放开我!」 梁若榆还以为她是生气被人当众拉郎配,于是道:「他们不是故意拿你起闹的,我跟他们讲讲,你不想……」但当时她气得什么也听不下去,直接甩脱了他的手,丢下一句:「姓梁的,咱们走着瞧,别以为你进了法医科就万事大吉了!」 梁若榆愣在原地。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见过梁若榆,甚至连导师聚会上都特意避开了。不是她不去,就是他不去。 直到一年前回校的时候,导师告诉她:「小林,有一件事老师很对不起你。老师五年前推荐你去管理局的法医科。后来,我仔细想了想:你其实并不适合那里的工作,但是推荐信已经拿不回来了,我只好补上了一份心理评估报告……」 至此真相才大白。 她冤枉了师兄整整五年,她一直以为他是个小人。直到如今,学校里还流传着他们的绯闻。说是梁若榆甩了她另寻新欢,所以她才不给面子摔杯决裂,传的神乎其神的,导致师兄的名声也成了「花花公子」之类…… 事实上…… 梁师兄什么也没有做。 这是她的脑袋发热,年少轻狂之际做出的蠢事。 经过这件事,她才变得沉稳了许多,再也不是听风就是雨了。 后来,她曾经找过师兄想道歉的,但是那位联繫的中间人问她:「你是不是想和梁主任复合呀?!外面都说你是他的前女友,是不是?」 「哪里来的鬼话?我和他没什么,就是有点误会,我想和他解释一下。」 「那我劝你最好不要去见他,你和他就算没什么,可是架不住大家都一起八卦你们呀,谁都知道你们以前是一对黄金搭档,后来分了。现在梁若榆高升了你再去找他,岂不是有攀高枝的嫌疑?」 ……事情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其实她也不知道见到他该怎么说,难不成要告诉他:敬爱的王导背地里打了她的小报告吗?那也太毁形象了。 就这样拖来拖去,拖成了江湖不见为好。 眼下,她又见到了他。只不过这一次她用的是苦主的身体,而他是为死者伸冤的法医。 *** 「鼻翼软骨处有骨折。」 「扁桃体和舌根处有明显灶性出血。」 「眼结合抹有出血点,眼球突起、外耳道有三处出血点……」 法医的白手套检查了所有的外部痕迹。 最后,梁若榆的判断是:「死于机械性窒息,颈部有新鲜勒痕,应该是兇手用尼龙绳或者电线勒死了受害人。」 满堂瞬间譁然! 好好的葬礼现场瞬间成了犯罪现场。 胡连宝的脸色都青了:「你,你说什么?!我,我母亲她是……」 胡连娣跳了出来:「你个小年轻的瞎说什么?!我母亲她死的时候,医生都看过了,就是死于心梗,怎么会是被勒死的?!」 一个警察的头头道:「梁先生是我们渖阳最权威的法医,他的判断不会有错的。」 旁边有个人道:「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那,那我母亲她……她是被人害死的?!」胡连宝终于接受了这个难以置信的事实,忽然大吼了一声:「到底是谁害死了我的母亲?!」 胡连娣握住了胡连宝的手:「大哥,你别着急,警察他们会调查清楚的。」 警察头头道:「目前,这具尸体涉嫌刑事案件,不能火化。还有所有照顾过这位老太太的亲朋好友,也请你们跟我们去警察局一趟。要是发现谁不去的话,那警察把你全家都带过去拷问!」 出殡的人都抖了抖。 许多亲戚都把目光放在了小景宁的身上。 大家都知道,从刘翠华中风伊始,都是小景宁贴身照顾她的。 如果说眼下谁谋杀的嫌疑最大的话,那必然就是她了。 几个人在窃窃私语—— 刘翠华怎么养了这么个祸胎?! 她一个养女,到底为什么要勒死自己的养母?! 她到底有什么目的,是不是想侵吞刘家的一小套房,所以才下了毒手?! 说白了,这外头捡来的孤儿,就是一头白眼狼,养不熟哇…… 第53页 *** 到了警察局。 林玲坐在铁质的长条椅子上,左右各有一个锁链,这是拴住犯人用的。 因为她是报警的人,嫌疑最小,警察没有给她上手铐,但还是要问她一些常规问题。 「刘翠华死亡的那一晚你在干什么?」 林玲的眼眶红了:「我在收拾东西。奶奶的情况当时已经稳定了下来,她说今晚再住一晚,明天就出院。我就把奶奶住院期间换下来的衣服拿去洗了洗,一直洗到了凌晨,才回到了走廊上。」 「你不进病房服侍你奶奶吗?」 「睡病房要钱的,我们没钱,我就睡在走廊上照顾奶奶。」 「当晚除了你之外,家里还有其他亲属在吗?」 林玲摇了摇头:「这个我不知道,我一直在洗衣间洗东西,大姑她下午七点走了以后,我八点送给奶奶吃了一顿饭,然后就一直洗衣服直到凌晨。」 警察继续审问:「那案发的前一天,你的大伯和姑姑有什么奇怪的表现吗?」 林玲假装想了想,然后蹙起了眉头道:「反常的表现没有,但是我听奶奶说过一段话……」 「什么话?」 林玲趁机道:「她说大姑这次回家变了好多,和以前一点都不一样了,她觉得……大姑也许并不是她的女儿。」 ——当然,刘翠华并没有说过这句话。 但是根据后文的情节推测,当初宋老四痛下杀手的原因,就是刘翠华发现了不对劲,怀疑他们的身份,被宋老四察觉了。 假的胡连娣可以瞒天过海,但是怎么能瞒得了亲生母亲刘翠华呢?虽然十几年未见面了,但是刘翠华还是凭藉本能觉得:这忽然冒出来的女人可能不是她的女儿。只是她还没把怀疑说出口,就被两个兇手永远地封了口。 如今,刘翠华已经死了,林玲打算替她把这段冤屈给说出来。 几个警察面面相觑。胡连娣不是刘翠华的女儿?!那她的丈夫儿子都是怎么回事?!胡连宝难道连自己的亲妹妹都不认识吗? 一个头头道:「小妹妹,这话可不能乱说。如果胡连娣不是你大姑,那她是谁?!」 「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大姑,我也只是听奶奶说,她长得并不像自己的女儿。」 「那你大伯他没发现吗?」 「姑姑上次回东北还是15年前,大伯也许早就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 景宁的话让一众民警陷入了沉思。 一个警官说了几句话,让那边的人给胡连娣和宋老四带上手铐。 警察最后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你奶奶是被人害死的?」 林玲抹了一把眼泪:「我……我隔天早上看到奶奶的时候,我看到她的眼睛凸出来,嘴巴张着,枕头上都是口水。我就觉得不对劲,奶奶这样的死法,很像是书中所说的:死不瞑目。」 警官笑了笑:「小妹妹,虽然你的判断很对,但这是封建迷信。以后多读点书,要相信科学。」 「知道了,叔叔。」 老实说吧,当法医以后,没几个人不迷信的。 第27章 、027医患... 审讯结束了,林玲就被送到了隔壁的拘留室,暂时作为嫌疑人看押起来。 警方得到了她的口供,就把重点转移到了胡连娣和她老公身上,没什么人管她。 到了中午,林玲饿的那是前胸贴着后背,这年代的警察局条件真的很简陋,也没有人过来送个盒饭什么的。 「唉。」 她不禁嘆了口气:小景宁的缺点就是无依无靠,犯了事儿,身边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要不是这样的话,她也不必申请什么法医助手。 「唉什么?」忽然有人推门而进。闻到饭菜的香味,她立即来了精神。蓦然回首,她看到一双黑色的皮鞋。顺着皮鞋往上看去,长长的白大褂,白皙修长的五指……以及,绝对不会看错的俊颜。 就是和这个人朝夕相处八年了,此时见到他,心神都晃了一下。 林玲又趴了下来,公安民警把她给忘了,倒是助手自个来了。 「吃饭了。」 还是她熟悉的那个师兄,梁若榆说话的声音比较润朗,偏偏该低沉的时候又有一种从容不迫的压力,让人想忽视也忽视不了。 「我不饿,不想吃。」 她硬撑着,其实还是很饿的。 梁若榆嘆了一口气,单手把她拉了起来,又把筷子塞到了她的手上,林玲才不情不愿地开伙了。 她吃了一块红烧肉,肚子里稍稍暖和了些,就道:「师兄,我没想到局里是派你来当我的助手。」 梁若榆斜睨了她一眼:「吃饭期间别讲话。」 林玲立即吃完了饭,梁若榆这才道:「局里说,你这里有一桩冤案,需要用的上法医这个专业。」 「嗯,其实说起来应该是3桩冤案,我需要藉助法医的力量。」 ——第一桩是刘翠华的案子,这个在故事开头就已经发生了,刘翠华的结局她改变不了。 ——第二桩是胡连宝被毒杀的案子,这个她打翻了水壶,已经避免了。 ——而第三桩,就是假胡连娣诬陷她才是杀人兇手的案子。 这个年代的法医技术太落后了,她怕造成冤假错案,才会防范于未然的。哪里知道就这么一桩小小的任务,法医部门那边居然派出了主任和她合作。 第54页 阵容这么豪华的么? 她有点承受不起:「师兄,我想不明白,按照你的等级,应该不至于干这种活吧?」 梁若榆收拾起了碗筷:「不至于是不至于,我想来是我想来。」 「为什么?」 「活动活动筋骨。」 ……这什么理由?林玲搞不明白。 不过呢,既来之则安之,她也趁机把话说开了:「我在毕业晚会上不是故意那样对你的,其实我们之间也没什么矛盾,就是有一些误会。」 梁若榆知道她还心存芥蒂,其实他这一次过来,也有问她这件事的目的在。 当时,系统屏幕上显示她的申请书的时候,五年前那不和谐的一幕就浮现在了眼前——在那之前,他们是实验室的黄金搭档,导师最得意的门生。 说关系么,绝对谈不上男女之情,倒也互相钦佩对方的基础专业扎实。 在那之后,他们就是一对从不见面的陌路人。 梁若榆至今都认为,当晚是大家给他们两个拉郎配,林玲又对他没那种意思,所以才那么火大的。 现在她道歉了,还是这般愧疚地道歉,她真的是知道做错了,梁若榆就不想再和她计较什么。由5徜7徉2在7书1海8里1整2理3 ——再说了,感情的事情本来就讲究个心甘情愿。林玲不喜欢他,甚至牴触彼此的感情问题,他也是那一晚以后才知道的。 他没那么小气。 她可以不喜欢,也可以陌路化。反正他不强求,这种事也强求不来的。 就道:「那件事你不用介意,我早忘了。」 「嗯?我……你真的不介意吗?」 ——她说的是导师的锅误扣在了他的身上。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都这么些年了。」 ——他说的是大家拉郎配得罪了她。 「那就过去吧。」谈错频道的林玲放下了筷子:「对了,尸体解剖过了吗?」 「没有,胡连宝和胡连娣都不愿意签署同意书,说这是让他们的母亲遭罪受。」 林玲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些人无非就是阻挠警察办案,只不过众目睽睽之下,刘翠华的脖子上的勒痕又做不得假的,我倒要看看他们怎么垂死挣扎?」 说这话的时候,她骨子里那种自信与骄傲的风采就绽放了出来。 梁若榆看她这么笃定的语气,也是莞尔,林玲向来很聪明,这个他知道,实际上这丫头就是聪明过了头,才会在感情方面有些迟钝。 还是他们的导师评价比较中肯:她在智商方面异军突破,那么就会在感情方面兴致缺缺。 这话一语中的。 梁若榆想了想,道:「下面还需要我帮你忙吗?」 林玲摇了摇头: 「不用,等警察的审讯结果出来了,我会引导他们主持正义的,你呢,这段时间就好好逛逛街就行了。后面那些案子,我来解决就可以了。」 「什么案子?」 「拐卖妇女儿童案。」 ——对了,这个假的胡连娣背后,是一个拐卖妇女的案子。真正的胡连娣就是被「拐卖」的那一个。 因此,她的目标不仅是要翻案,更是要打掉这个拐卖人口团伙。 *** 但是到了晚上,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林玲觉得案子到了这个地步,她都告诉了警察关键之处了,警察们总该能够抓住假胡连娣的狐狸尾巴了吧。 但是她错误地低估了对手的狡猾,也错误地低估了这个年代警察们的集体智商和——职业操守。 这假的胡连娣还挺有脑子的。 原来从宋老四勒死老太太伊始,假胡连娣就布置下了栽赃嫁祸的手段。 胡连娣不仅在医院那边留了一手线索,还塞了几张毛爷爷给看守她的小民警们。这般双管齐下,导致这桩案子又出现了另一个转机。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刘翠华出殡的第二天晚上,办案的警察去了医院提取证据。刘翠华的床铺已经收拾妥了,护士们也不晓得内情,医生更是一口咬定刘翠华就是心肌梗塞死亡的,案子根本没有什么进展。 这时候,有个拿拖把的清洁工过来了,她说自己和刘翠华认识:还说,刘翠华死亡的前一天晚上10点左右,她看到了小景宁进入了病房。 该清洁工还信誓旦旦地说,胡连娣和胡连宝七点以后就离开了医院,只有景宁一个人陪同着老太太。 于是警方又把她列为了怀疑对象。 虽然景宁就是报案人——但要知道,兇手报案也不是不可能的。 远的不说,近的,最近内蒙古赤峰市有一桩案子,一个女人被勒死在厕所里。后来警察抓到了兇手,正是当时报案的小年轻人。这叫做「贼喊捉贼」。 于是警察回到所里,给刘景宁上了手铐,还收押在了仓里——现在,她又变成了嫌疑人了,待遇也是罪犯的待遇。 这所谓的仓,就是犯人睡觉的地方,一共两张大通铺。没有被子、没有枕头,只有身子底下硬邦邦的一整块木板,搁在一个看起来不是很热的炕上。 更绝的是,仓里的厕所就是一个痰盂,完全开放式的,你要如厕别人都一览无余…… 靠,让她一个黄花大闺女睡这种地方?! 林玲真是囧了,拜託警察大大们,你们用脑子想想应该进仓的也是胡连娣,而不是她啊! 第55页 果然是牛.鬼神蛇横行的九十年代,这让她往哪里说理去?! 没办法,她该做的都做了,就盼望师兄那头给力一点吧! *** 到了第二天早上,胡连宝那边终于松了口,愿意签署解剖同意书了。 ——解剖尸体,才能进一步摸清楚刘翠华死亡前后发生了什么。 到了下半夜,她就见到了梁若榆。 彼时,梁若榆手中拿着一份报告书,手套都没脱,就来到了她的监牢里。 林玲知道他这种人,尸检起来一夜便够,但是她已经蹲的没什么力气了,于是垂头丧气地问道:「怎么样了?」 在真正工作的时候,梁若榆他是个极其耐心且严肃的法医—— 「被害人死亡前一晚服用了过量的安眠药。」 林玲明白了——难怪刘翠华的尸体上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原来是事先就被人给迷晕了! 「安眠药是放在什么地方的?」 「警察昨晚把刘家的水杯都找了过来,我做了一下化验,医院的水杯上没有安眠药的残留,但是刘翠华生前吃饭的饭碗里检查出了残留。」 林玲立即参考了刘景宁的回忆——空荡荡的医院走廊上,她舀了一碗粥,捧着去给奶奶。这个年代,物资匮乏,一点儿米就能熬成一大锅粥。餵给奶奶喝完粥以后,剩下来的粥景宁捨不得倒掉,所以自己也吃了点。 当天晚上,刘翠华吃了一大碗粥,刘景宁只喝了几小口。 刘翠华被人勒死在了被子里,而刘景宁一个囫囵觉睡下去,无知无觉了整整一夜。连奶奶死了都不知道。 好毒的人吶! 一箭双鵰,这是要景宁和刘翠华一起完蛋! 「师兄,当天晚上是我……不,是景宁给刘翠华做饭的!」 梁若榆点了点头,他深深看了她一眼:「要不是你报的案,这刘景宁就有天大的麻烦了。」 林玲也是后怕——好狠毒的心机啊!把药下在了刘景宁端给奶奶的碗里,然后同时迷晕了刘景宁和刘翠华。一个死去,一个背锅。倘若有人发现刘翠华是死于非命的话,无论怎么查,只有刘景宁符合条件! 幸好,她请来了一个助手—— 「师兄,犯罪现场还有其他的证物吗?」 「我检查了煮饭的锅上的指纹,很混乱,有刘景宁的、有胡连宝的、也有胡连娣和宋老四的。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的确是刘景宁最有那个机会下毒。不过你是个十七岁的学生,身上也没有钱,实际情况是你最不可能买到安眠药。」 「镇上的药店呢?」 「警察问过了,最近并没有人去买安眠药。」 「这么说来,胡连娣和宋老四在老家就买好了安眠药,他们要刘翠华的命,他们也许会……把安眠药放在景宁的房间里!」 这样栽赃陷害就完美无缺了。 林玲想想也是后怕,她还是太小瞧了这两个人。 在医院埋伏的这一手谁遭得住啊! 梁若榆看她脸色苍白,以为她害怕了,就道:「这句话你可以跟我说,但是警察都是讲究证据的。目前来看,证据都对你很不利。」 「其实我还有一条证据。」林玲清了清嗓子,正襟危坐道:「现在的这个胡连娣是假冒的,和胡连宝以及刘翠华都没有血缘关系。要不然这样,你採集一下他们的血液标本,先做个血型分析……要是不同的话那就……」 梁若榆微微弯起嘴角:「胡连宝的血型是a、刘翠华是a、胡连娣是b。但问题是,胡家老爷子已经死了,不知道他们父亲的血型,怎么分析?」 「……」 也对。血型有四种:abo和ab。 母亲是a型血,父亲不知道是什么血型,那么孩子可能是任何血型。 血型这一条路走不通了,她只好问道:「现在的医学条件支持进行dna谱系分析吗?」 「支持,外国有这种技术。但是国内的法医界还没引进来。」 说了等于白说,林玲托起了小脑袋:「那你可不可以把胡连娣和胡连宝的血液标本送往国外进行检测?」 「我试试看吧。」 这种事情比较费钱,也要靠关系。 而他,梁若榆,一个刚刚穿越过来的法医,虽然已经成了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其实身上一文钱都没有。 没错,他是个穷光蛋。 写这本书的作者,忘记了亲子鑑定师这个工种,也忘记了职业法医的存在。 如今,梁若榆还是靠着时空管理局强塞进来的「法医」身份,蹭在警察局蹭吃蹭喝的。连发.票都没地方报销。 这都是林玲小朋友给他找的麻烦所致……林玲小朋友自己还蹲在大牢里十分可怜。或者说,她敢穿进来,就已经做好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准备。 梁若榆倒是挺看好她这一点的,林玲的专业素质向来都是没得挑的。 临走前,梁若榆脱下了外套,递给了她:「穿上这个。」 现在是东北的冬天,室内没有暖气,靠着一件棉袄,小姑娘是撑不到明天的。 「你不冷啊?」她沙哑了嗓子,接过了外套,没有犹豫就套在了身上,顿时暖和了许多。 「不冷,待会儿我跟局长再借一件军大衣就是了。」 「哦。」林玲穿上了衣服,抬头想说谢谢,却不经意间想到了一个问题:「师兄,你当初为什么选择做法医?」 第56页 他们认识了八年,但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如今林玲才想起来,她居然给人家添了两桩麻烦,还不甚了解人家。 梁若榆很快就告诉她:「因为我父母都是医生。」 「那你也应该去当个医生,怎么成了法医?」 「我爸不肯让我做医生,他说这几年医患关系紧张,医生也有被病人给杀死的。」顿了顿,他继续道:「但法医就不一样了,医患关系比较稳定。」 林玲点头,法医这一行,确实是医患关系比较稳定。 因为大多数病人都是尸体嘛! 第28章 、028拐卖... 另一方面。 来到这个时空的梁若榆,其实比林玲要忙碌很多。 他们是师兄妹,现在成了一对书中的难兄难妹。 林玲只是在监狱里面闲得无聊,他则要去各种命案现场检查尸体…… 他虽然是时空管理局的专职法医,但做到了主任这个位置上,工作基本上以行政管理为主。平常要跑的业务就很少了,常常一个月的业务量不到两起。 现在到了这个时空,法医成了个紧俏并稀少的行业。 事实上,法医和医生一样,除了平常见的出命案和尸检之外,法医还要负责进行伤情鑑定。要知道,伤者往往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让法医鑑定一下怎么知道几级伤残? 而1990年,渖阳街头的治安并不好。 就在林玲收押的这一周之内,他以「专家」的身份,主持了两次复合鑑定,进行了五次伤情鑑定,还出了两次命案现场…… 这小丫头真会给他找事做的。 梁若榆出完命案现场,弄干净自己的同时,还要照顾林玲,保证那些警察不把她给冻死或者饿死…… 在他的周旋下,林玲换了个有热炕头的牢房,有单独的卫生间,吃的是他在外面买来的食物,盖的是十斤棉被,还能每天出来一个小时望望风,绝对是监狱里待遇最好的嫌疑人。 招唿打多了,连渖阳刑侦分局的局长都问他:「梁医生,你是不是对那个叫刘景宁的小丫头有意思啊?怎么每天都要问她的生活?」 他只是一笑了之—— 身为师兄,他从前都这样「关照」她八年了。 习惯成自然。 *** 监狱的日子很快结束了。 不用一个月的时间,林玲就再次见到了梁若榆。一见面,林玲就闻到了一股异常熟悉的味道——那是腐烂了一百天的大蒜+腐烂了一年的榴槤+十年没打扫的厕所+摆在冰箱里一百天没人吃的死鱼+一百串臭豆腐……的综合混合味。 多么熟悉的味道啊! 让她一下子就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 那个浓烈的福马林和消毒液充斥的时代。 虽然梁若榆身上的味道已经洗的很淡、很淡了,她还是一下子就闻了出来:「水里捞出来的?」 「嗯。」 男人的印堂有点发黑。 来之前,他特地顶着渖阳的大冷天沖个澡,还是沖不掉身上的那股味道。 林玲还挺同情他的:「你出了几次现场?」 「加上今天早上,一共六次。」 这一周可把他给累坏了。90年代,你指望法医的条件多么好?连消毒液都是他自己买来次氯酸钠调制的。什么去味的活性炭和防化服,那是想买都没市场买……要不是林玲这小妮子困还在这里,他都想辞职不干了…… 想到这位现在已经是法医科的主任,基本不出这种累活的,林玲顿时小心翼翼起来,害怕他暴走:「师兄辛苦了,我的案子怎么说?」 梁若榆直接道:「你可以出狱了。」 「是dna鑑定结果出来了吗?」 「是血型分析出来了。」 ——胡连娣、宋老四和他们的儿子小宝儿血型不匹配。 *** 几天前,梁若榆注意到了一件事儿。 胡连娣和宋老四都被收押以后,他们的儿子小宝儿没人照顾,就託付给了邻居王二奶奶带。 昨天,王二奶奶带着小宝儿过来探监。 乡里乡间都传开了,都说是景宁闷死了老太太的,所以王二奶奶根本没怀疑胡连娣是杀人兇手,又听小宝儿吵着闹着要妈妈,她就把孩子带过来探监。 小宝儿今年五岁了,长得虎头虎脑,很得大人们的欢心。胡连娣对外说,这个儿子是她二婚以后和现任丈夫宋老四生的。村里人都觉得她二婚嫁的还不错,宋老四看起来也像是个老实人,胡连娣以后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只是探监的时候,小宝儿一看到胡连娣就开始哭。 「妈妈……妈妈……」小宝儿还不懂事,只是唿唤着这一句话:「我要妈妈……」 「傻孩子,你妈妈就在这里,她过几天就能出来了。」 王奶奶连忙抱了抱孩子,但是小宝儿还是啼哭不止,王奶奶于是把孩子递给了胡连娣,胡连娣带着手铐,正想摸一摸儿子圆滚滚的脑袋,小宝儿忽然哭的更大声了:「我要妈妈……我要妈妈……你不是我的妈妈……」 说话的还是个稚童,但是听者——门后的梁若榆皱起了眉头。 ——她不是他的妈妈?! 「这孩子以前发过高烧,脑袋烧坏了。」 胡连娣赶紧解释道,王奶奶也没多怀疑。 等王奶奶抱着孩子出来以后,梁若榆立即给小宝儿抽了一管血。 第57页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小宝儿的血型是b。 胡连娣和宋老四的血型都是a——根据血型遗传规律表,若父母双方都为a型血,则两者结合后代可能的血型为a型血或者o型血,不可能的血型是ab型血或者b型血。 那么问题来了——这小宝儿到底是谁的孩子?! 梁若榆立即把鑑定结果交给了公安局,没想到就牵扯到了一起案中案。 *** 「你的意思是说,小宝儿不是胡连娣的孩子,而是她拐卖来的?」 「不错,宋老四夫妇本来就是人贩子。这次他们二人来到东北,居然把这个被拐卖的孩子带到了身边。这孩子虽然年龄还小,但知道胡连娣其实不是他的妈妈。」 原来如此。 难怪她看小宝儿一直哭一直哭的。 可能胡连娣做梦都没想到,她首先败在了一个孩子手上。 警察局是讲究证据的单位,现在已经查明了小宝儿的身份可疑,再加上江西那边的调查结果,基本确定——现在羁押的这位胡连娣,并不是刘翠华的亲生女儿。 她和宋老四的儿子小宝儿,也根本和他们无任何血缘关系。 多么幻灭的血缘鑑定。 有了小宝儿这个关键的突破口,警察拿着血缘鑑定书,突击审问了口风较松的宋老四。 宋老四的心理防线一向很脆弱,当警察说出他是人贩子,小宝儿是他的货物以后,宋老四的心理防线顷刻间就崩溃了—— 「警察,你们行行好,不要枪毙我,我什么都招!我什么都招!」 「这不关我的事啊,都是张英她教唆我这么做的!」 「张英……张英就是我的老婆,就是你们关起来的那个胡连娣……」 这是一桩令人髮指的谋杀案+拐卖案子。 1981年的一天,农村姑娘胡连娣从她的第一任丈夫家中逃了出来。 胡连娣本是刘翠华的大女儿,模样十分周正,是附近几个村最漂亮的姑娘,却心比天高,不肯好好过日子。 她二十岁上头,母亲给她安排了一桩平常的婚事。但是胡连娣死活不愿意嫁给邻村的庄稼汉,就跟一个货车司机私奔了出来。 在那个年代,货车司机还是个「有眼界」的高级阶层哩,可以天南地北地跑,可以见识到许许多多的人。许多货车司机都喜欢嚼舌头,肚子里的故事一辈子都说不完。大姑娘们也爱听,就跟听英雄传说一样,觉得他们的形象是那么高大,壮阔。 而那些庄稼汉懂什么? 只知道耕地和种菜,个个都跟地里的老黄牛似的,说话吃饭都带着土腥味,胡连娣真心嫌弃他们。 那一天,村里来了几个过路的司机,胡连娣就去献了殷勤。 其中有个江西人,说他去过北京,见过毛.主席,去过天.安门,看过邓爷爷,什么时髦的电影、什么北京的女人都穿牛仔布了,每一件事都说的头头是道。 这个走南闯北的司机一下子就把她的心给抓牢了。她觉得,只有跟了这样的男人,才能摆脱农村。 胡连娣二话不说,就跟人家司机私奔了,回头差点气死了胡连娣。 那个江西司机白得一个老婆,就把她带回了江西。 婚后的日子并不如意,司机的本性暴露,他其实是个不学无术的混混,靠一辆卡车骗过了不少女人,她只是其中最傻的那个而已。 几年以后,胡连娣不堪受辱,就逃了出来。 她本打算逃回东北老家去,但是没钱买火车票,就去了城里乞讨。 有一天,当她像往常一样去讨饭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好心人「张英姐姐」。 张英一看到她,就显得十分热情,说是大妹子,你看看,咱们两个是不是长得很像?! 确实长得很像。 张英的半张脸几乎和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张英不仅热情,还说要给她介绍工作。 她说自己家里有个老人,前几年中风瘫痪了,不能行动,需要照顾,正好要她这样手脚麻利的保姆。 胡连娣身上也没什么钱,就跟着张英去了她家住,打算当几天的保姆赚一赚火车票费用。 结果那只是一个陷阱。 张英家里根本没有什么瘫痪的老人,有的只是宋老四这个人贩子帮凶。 宋老四仗着力气大,轻而易举控制了胡连娣,张英也露出了险恶的嘴脸,把她剥削得身无分文。 胡连娣试图逃走,但失败了,然后被张英夫妇转手卖给了隔壁村的一个光棍当老婆。 后来,胡连娣每天都以泪洗面。她几次被骗、如今又成了光棍的老婆,日子过的是生不如死。 好几次,胡连娣都试图上吊自杀,都被光棍给救了下来。张英不肯做亏本的买卖,这女人死了,她至少要退一半的钱,就天天去光棍家里去做胡连娣的思想工作,期间还让她给家里写信,告诉母亲和哥哥自己「过得很好」。 胡连娣逐渐被张英给蛊惑了,就把家里的事都告诉了张英。张英也就是那会儿把胡连娣的所有情况都摸了个大概。 之后过了不久,胡连娣怀孕了,这一次,她难产,光棍连给她上医院的钱都不肯出。 就这样,胡连娣死在了光棍家里。而张英知道以后,大骂胡连娣这个没出息的,生个儿子居然还会死?!害的她还要破费退钱! 第58页 几年以后,胡连娣的老家派人捎来了消息,说是老太太刘翠华不行了…… 那时候,那老光棍也不在了,送信的人只知道张英和胡连娣关系比较好。就把信送给了张英。 看到这封信,张英和宋老四就起了歹心,早前,他们听胡连娣说她妈妈在渖阳还有两套房,也许他们假装胡连娣夫妻两个,能分到一套房产? 为了防止老太太再活过来,他们事先还准备了安眠药之类的东西,一起带到了渖阳去。 临走之前,张英还想起来一桩单子,听说黑龙江有个人家想要一个儿子。他们就拐卖了一个五岁的孩子,一起带到了东北去。本想等胡连宝一死,刘翠华下葬以后,独吞了胡家,再去黑龙江交货,哪知道半路遇到了渖阳警方…… 林玲听完了这个故事,沉默了许久。 胡连娣、刘翠华、小宝儿……这对该死的夫妻,究竟害了多少人?! 这真的是个没有童话的时代 她忽然觉得这监狱也是挺安全的,虽然到处都是虱子,但至少没有外面那种喝人血的吸血鬼。 「宋老四和张英应该会被枪毙吧?」她问道。 「宋老四肯定要枪毙了,他们两个下完了安眠药以后,是张英把风、宋老四负责用电线勒死了老太太的。光是这一条,宋老四就死罪难逃。」 「那么张英呢?」 「张英是拐卖人口的中间人,她身上的拐卖案子比宋老四还多。我跟警方商量了下,先拷问出来所有拐卖的人口再定罪。」 林玲点了点头,乱世用重典这句话倒是不错的,张英和宋老四这么多年来还不知道害了多少孩子和女人。 胡连娣,小宝儿,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而已。 更多的无辜孩子,无辜的女人,他们在哪个天涯海角呢? 看样子,她还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这案子的后续她也要处理好才行。 *** 很快,林玲就出了监狱。 梁若榆把她和小宝儿一起安置到了公安局家属的公寓里面去。 这原本是警察局分给他住的,现在他忙得根本回不了家,就索性给他们住了。 学校那边已经知道她是无辜的,就通知她返校上课了。但是林玲以「我奶奶的尸体还在警察局里,案子没处理好」为理由,继续申请休假两个星期。 这两个星期,她主要是陪着小宝儿。 小宝儿是个很可怜的孩子,四岁上头,就和亲生父母失散了。 宋老四那边松了口,说小宝儿是他们在河南转手拐卖来的,时间都一年了。 ——人贩子市场有个「异地交换」原则,就是本地拐卖来的孩子,决不在本地出手卖掉,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警察发现。所以,他们基本都是跨省买卖。一个孩子,往往会被各地的人贩子转手很多次,才会卖给一个远离家乡的地方。 根据宋老四所说,买到宝儿的时候,他已经被转手过三次了。 第三次才是河南,在那之前,宝儿从哪里来,怎么被拐卖的,已经无从查询了。 现在不是网络时代,仅仅靠纸媒和人肉盘问,还不知道孩子何年马月才能找到亲生父母。 这就是林玲决定留下来的原因。 第29章 、029宝儿... 「……妈妈……妈妈……我要妈妈……」 大概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小宝儿从监狱回来以后,反反覆覆只这一句话。林玲带他去看了医生,医生说孩子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有些营养不良,需要多补充点维生素。 于是林玲就拿了梁若榆的粮票和工资,去了百货市场。 这年头,物资少,一些紧俏商品还需要凭票购置的。她就买了水果、豆腐干、面粉、还有洗衣粉之类的,这些都是居家必备的东西。 临走前,宝儿忽然对柜檯上的大白兔奶糖有了反应,一直指着袋子哼哼: 「啊啊,啊啊。」 翻译过来就是:我要吃我要吃! 吃糖对牙齿不好,但偶尔吃一袋也无妨,林玲就买了一袋。 回到家,林玲就做了个水果切盘。 但是小宝儿不怎么爱吃水果,事实上,他什么水果都不认识。看样子,跟着人贩子一年,这孩子什么知识都没有学到,原本的语言功能也退化到只剩下「我要妈妈」四个字了。 「妈妈,我要妈妈……」 小宝儿又哭了,林玲赶紧剥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给小宝儿吃。 孩子吃到奶糖,这才不哭喊了,或许是因为奶糖太甜了,他还「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好像吃到蜂蜜一样。 「你这孩子,骗姐姐糖吃呢?」 林玲摸了摸孩子圆滚滚的脑袋,心里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这可怜的孩子,四岁就被拐卖了,还有可能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吗?他的家到底在哪里呢? *** 「吱嘎——」 到了傍晚,公寓的门开了。 小宝儿视线立即转了过去,忽然石破天惊一句:「爸爸!」 梁若榆正在脱鞋,林玲却被吓了一跳,这是小宝儿说过的第二个词语。 「我不是你爸爸。」 梁若榆走过来,摸了摸孩子的头。 他是32岁的大龄单身未婚青年。其实单身只是因为工作和职业的缘故,他自身非常喜欢孩子,只是没想到第一个抚养的孩子居然会是在小说里。 第59页 林玲闻了闻,他身上已经没有那种难以言喻的味道了,反而有种淡淡的栀子花香味。 于是莞尔一笑:「今天没有出现场吗?」 梁若榆没好气道:「今天没案子,局长他请我去他家喝酒。」 「喝酒?庆祝你帮助警察局破了一桩奇案吗?」 他的脸色更黑了:「局长让我和他女儿相亲。」 「噗嗤——」 林玲没心没肺地笑了出来。 哈哈哈,不愧是师兄啊,法医这样光棍的职业,他也能变成人形自走荷尔蒙! 她原本以为当了法医,就要做好嫁不出去的准备呢,哪知道,只要长得够帅、够高、哪怕你的外套上面总有100年的死鱼味道,照样有人看得上你。 但是很快,林玲就笑不出来了。 孩子天真无辜的眼睛看着他们,忽然又一句—— 「妈妈!」 林玲:「……」 「爸爸,妈妈,抱抱!」 林玲:「……」 「抱抱,抱抱,爸爸,妈妈!」 于是宝儿哥的词彙量就从妈妈,变成了:爸爸、妈妈和抱抱。 咱们不要乱搞cp好么宝贝? *** 晚上,林玲继续教宝儿说话,梁若榆给他们做饭。 黄豆煎鸡蛋、豆腐羹、还有红烧猪蹄——梁若榆今天烧了两素一荤,还买了点这年代稀缺的桂花酒——林玲并不是很能喝酒,但是她喜欢在同学聚餐的时候点米酒,这些他都知道。 毕竟彼此的秉性都很熟悉。 她吃肉不能没有酒,因为学法医那会儿,大家都喜欢用酒来消除身上的怪味。她嗅觉敏感,每次上完实践课以后,都要喝点酒冲散口鼻里的味道。 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也只有朝夕相对的人才能摸个熟透。 林玲喝了一口,还好,酒精度数不高,就给小宝儿餵了喂,遭到了梁若榆同学的一个白眼:「他还小,不能喝这个。」 「偶尔喝一点也无妨。」 宝儿喝了一口酒,咧开嘴笑了:「爸爸,爸爸,爸爸……」 他不再说妈妈,只是唿唤着爸爸,林玲若有所思:「你说,这孩子的父亲是不是也爱在吃饭的时候灌他一点米酒?」 说这话的时候,她掩饰不了眼中的惆怅。 越是和小宝儿在一起,就越是担忧,他将来该怎么办? 他们两个不是这个时空的人,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的,而离开以后,就能看到故事的结局了。 也许在《景宁打官司》的末尾会看到这么一段话:小宝儿,四岁被拐卖,五岁被渖阳警方解救出来,后送入孤儿院,之后下落不明……许多年以后,人海茫茫中出现一个四处游荡的流浪汉,他没有亲人,也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 这个年代,普罗大众尚且活的艰难,何况是一个孤儿呢? 谁会关心他的死活? 谁会给他一方温暖的天地? 想到这里,她就放下了筷子,吃不下任何东西了。 「你很担心他过得不好?」梁若榆看出了她的思虑。 林玲点了点头:「江西那边怎么说的?有消息了吗?」 「有一些消息,张英已经供出了四个被拐卖的孩子。警方解救出来三个,还有一个卖去了一个民风彪悍的农村。警察去那户人家要孩子,全村的人都出来追打警察,把警车都砸了。就说这是他们村买来的孩子,已经归他们所有。」 「这群刁民是要无理取闹吗?!」 「买卖易手,他们觉得孩子也只是货物而已。」 林玲心里生气:「那三个被解救出来的孩子呢?他们找到父母了吗?」 「有一个女孩只被转手过一次,已经送去了故乡,这个应该很好找到。剩下两个男孩被转卖过多次,寻亲比较困难,目前都送去了孤儿院照顾。」 林玲嘆了口气:「看样子,人贩子死刑还是要提上议案的。」 梁若榆给她夹了一筷子:「来,好好吃饭,问题总能解决的,饭不能不吃。」 「嗯。」 她好好吃饭。 就像当初一起做实验遇到瓶颈的时候那样,她们这些女生总是咋咋唿唿的那一群,而男生以梁若榆为首领,总能帮她们解决各种问题。没办法,法医系嘛,女生一个个的都是大熊猫,国家级稀有动物,是需要师兄们宠爱着的。 只是没想到,师兄做的饭这么好吃。 *** 第二天一大早,外面的天刚蒙蒙亮。 梁若榆醒了过来,他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肘关节。 他不仅要开工,还要管家里的两张嘴,这日子过得比之前辛苦的太多了。 这趟出差的活计干下来,估计抵得上他去健身房跑一个月的长跑运动量。 但—— 起床以后,他到处找不到外套白大褂了,走出了房门,才看到白大褂挂在不远处的晾衣架上。 厨房里传来有节奏的旋律,走了几步,就能看到小姑娘的背影,拿着刀切菜,繫着一条花格子的围裙。 居然是林玲在做饭。 要知道,硕士三年,法医系的女生都是公主,大家都没见过哪个女生做菜的,平常都是男生伺候着这一群公主们。 尤其是林玲,公主中的公主。 冰雪聪明,绩点几乎都是满分,是导师都捧在手掌心里宠着的宝贝。 第60页 梁若榆端着双臂,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本来觉的,林玲这样大大咧咧的性子大概会搞乱了厨房,没想到,她做菜做得很好。端上来的每一道菜都像模像样的,比他做的色香味都俱全多了。 原来她不仅在学业上很能干,厨艺上也十分拿手。 「师兄?」 林玲发现了他。 手中还端着一盘子的肉。 梁若榆走了过来:「师妹,今天怎么有兴致做菜了?」 「今天早上睡不着,先帮你把衣服洗了,再做了几道小菜,你趁热吃吧。」 梁若榆就拿过筷子尝了尝,他也是食物上的行家了,几下就吃出了门道:「是素斋?」 「嗯,这个叫素罈子肉,是用茄子和豆腐做的。这个是荷叶肉,是用素面筋做的……」 「怎么,上班以后改吃素了?」 他记忆中的小师妹是个很爱吃肉的人,除了上解刨课的那天之外。 「你不是要出现场吗?老是看些……东西啊,肯定胃口不好,我就做点素斋给你开开胃。它们长得像肉,但不是肉。」 梁若榆点了点头,果然还是女孩子细心,连这些都能想的到。 吃完了饭,林玲就找了个围裙繫上,又把满桌的盘子放在了水池里,开始洗盘子。 梁若榆看着她,忽然觉得这个瘦小的背影也不那么骄傲了。 「林玲。」 「嗯?」 梁若榆喊她名字还是挺少见的,林玲就转过了身:「师兄,怎么了?」 男人的眉头微微弯着,刚毅的下颌线条自两边撑开,勾勒出一张英俊不凡的脸庞。却是问道:「你为什么学法医?」 这个科目其实不太适合女生学。梁若榆一直都很明白。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死人打交道总是很晦气的。所以他们专业的法医同事之间都是内部解决单身问题。 这样对一个女孩子来说真的太艰难了。 为什么学法医? 这个问题问得好,在初次踏入法医课堂的时候,大家都斗志高昂地说——我要替死者申冤——我看了洗冤录要当个现代仵作——我要以后考公务员。 她的理由和别人都不一样。 她第一次告诉了别人: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去参加军事演习了,然后遇到了意外。我跟妈妈去接他回家,看到一个军队里的法医叔叔正在……修补他。当时我就哭了起来,叔叔说不要害怕,爸爸已经不知道痛了,我们可以体面地带他回家了……」 梁若榆呆了呆。 他从来不知道小师妹的隐疼。 「抱歉,居然问你这种话。」他有些不知所措地道。 「不用抱歉,我觉得爸爸能够那样体面地走,都是那个法医叔叔的功劳。」 她转过身洗着盘子,头也没有抬起过—— 「后来,我跟妈妈说了,等我长大以后,我也要当法医。」 然而她的职业之路不太顺利。 因为那份职业心理评估的报告,她错失了当法医的机会。 她自嘲地一笑,把盘子放进了柜子里—— 「人生啊,哪里能处处都如意呢?你说是吧。」 梁若榆颔首:「师妹。」 「嗯?」 梁若榆终于还是问了:「当时毕业典礼上,别人给我们两个做媒,你为什么表现得那么生气?」 他还是很介意这件事,他自诩虽然不是帅到人见人爱,但至少也不会令师妹憎恨到摔杯子吧?!林玲那样的反应,说实在话真的很伤人,朝夕相处八年了,他从来不知道她居然那么讨厌自己。 但,林玲说的却是:「其实都是个误会。」 「误会?!」 误会他们互相之间有好感? 「嗯,真的是一场误会。」 误会他是个背地里打报告的小人。 「……你很讨厌我?」梁若榆嘆了一口气,心中有种说不上来的失落。 林玲莫名其妙:「和你怎么样没关系,是我听信了一些谣言,有人拿我父亲的死说事,说他的死亡是我的心理阴影,写了一份评估报告阻止我去了法医科。我很火大。而当时所有的条件都指向你做了这件事。」 「……」 梁若榆懵了。 他怎么也没料到还有这种内情。 林玲还在洗锅:「我误会了你四年,直到去年才知道不是你做的。我想跟你道歉,但是怕给你带来什么麻烦,就一直没有去找你。」 「什么麻烦?」梁若榆说话的语气隐约有些悸动,原来小师妹并不是讨厌他,才会那么反应激烈。 「是这样的,以前有人传言我们是男女朋友,现在你高升了,要是我再去找你,是不是就把流言蜚语给落实了?所以瓜田李下是需要避嫌的。」 时过境迁,毕业五年了,他们居然也没能凑在一起解释一下,林玲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还是挺矫情的。 正想握手言和,冷不丁背后冒出来一句: 「假如我说,我想和你有些什么呢?」 梁若榆道。 他不是揶揄。 他是很认真地跟她说这句话。 毕业晚会上,只要她露出一个回眸微笑,也许他们早就在一起了。因为无论职业、爱好、性格、年龄、还有人生理想,林玲的所有条件是最符合他择偶标准的那一个。 第61页 他也再也找不出另一个女孩,从大二的第一节 实验课上,扎着个马尾辫,俏生生地立在他的面前:「师哥你好,我是大一新生林玲,以后请你多多关照了。」 这一关照就是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一年规培实习。 整整八年。 这八年里,他和她在一起的时间,简直比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 也许一直都是朋友般的友谊,但是她的确在所有方面都无可挑剔。 除了情商有的时候很低…… 所以他哪怕是被小师妹摔杯决裂以后,也一直念念不忘小师妹…… 现在误会已经解开了,他就问了,有没有这种可能,或者说,他们之间能不能从友谊的基础上再进一步? 空气陷入了沉默。 洗碗的手一滞,流水沖刷着橡胶手套,哗啦啦的,有水滴飞溅了出来,淋湿在她的脸上,是滚烫的一路水渍。 林玲许久才捞回了自己的理智。 她没搞错吧?师兄这是对她有意思吗?难道说,五年前的那个流言蜚语是真的?其实梁若榆兔子想吃窝边草了? 「你……没开玩笑么?」她很小心翼翼。 「你看我像对你开玩笑的样子吗?」梁若榆反问她。 确实不像,但是呢,林玲继续刷着大黑锅:「师兄你知道吗?我前不久才经歷了一段感情,虽然那不是我的感情。」 梁若榆停滞了好一会儿,才语气不善地问道:「是什么人?」 他直接问那个人是谁。 是谁能在她的心里留下影子?! 林玲把洗锅水都倒掉了:「是小说里的人,他叫陈淮南,很温柔细腻的一个男人,我负责把他的身份纠正过来……然后他真的爱上了我。但是我必须得走,把他让给真正的女主角,老实说,那会儿心里也有些疼呢。」 好在朱珠给了陈淮南一个happy end,让她能够释怀不少。 其实吧,她也明白自己是仗着朱珠的盛世美颜在恃靓行兇。虽然目的是好的,结果是好的,可是吧,她唯一对不起的是邵淮南,她欠他一句坦白:「我是利用了你,我没有真正地爱过你。」 经过那件事,她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将来继续从事这个行业的话,那么——说不定就会和陈淮南那次一样。我穿过去作为女主角,会和小说中的男主男配们产生感情瓜葛,说不定哪一次我就和某人沦陷了。」 嗯——她目前的感情状态是空白。 没有固定下来,也没有觉得谁谁谁才是最好的选择。 她当然知道师兄是个什么样的人,但关键问题是——他们太熟悉了。从大一开始,她就和梁若榆搭档过做实验。直到硕士毕业规培结束,整整八年的时间,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师兄妹,处成哥们了也没能发生感情,这还能咋地? 所以,她不太看好彼此回头再吃窝边草。 梁若榆明白她的话:「你怕你交了男朋友,就无法再继续做这份工作了?」 「嗯,你觉得我作为女主角,为了完成任务,去书中勾搭的各种男人,这样对正牌男朋友公平吗?」 这样的藉口足够了吧,林玲觉得他可以知难而退了,他们太熟悉了,近处无风景嘛。 可下一秒。 「那下一次我穿成你的cp怎么样?」 梁若榆很快就想到了解决方案,不就是她会和书中的人谈情说爱么?那么每一次都跟他谈不就好了? 「……」 林玲再次囧:「师兄,你够了,我的意思是说你很好,但我们之间不适合。因为你太熟悉我了,我也太熟悉你了,假如说从前八年的相处,我们还是没有火花,那么以后还想擦出火花也就难了。」 ——哪怕是藉助小说设定的力量,有些事情也不能强求的。 可,梁若榆顺着她的话道:「你说的不错是不错,但五年过去了,我发现了一件事,所以才决定来这里。」 「什么事?」 男人抿着的唇线很好看,开口说话的嗓音却更加低沉:「我还是无法忘记你。」 应该说,他一直思考着——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把这一份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状态,转变成为最牢固的亲情羁绊。那样总比寻寻觅觅怎么也找不到要好。 「……」林玲无语凝噎。 师兄无法忘记她?! 那个传言……居然是真的?! 可是她一点感觉都没有,莫非是自己太迟钝了? 不对不对,难道是她穿到狗血小说里,感情路线也变得狗血了么? 还是说…… 师兄其实是蓄谋已久?! 第30章 、030杨梅【二更】... 几天以后,报纸头条就是张英和宋老四夫妇被执行死刑。 江西,渖阳两地的警方合力办案,揭开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谋杀+拐卖案。 宋老四和张英这对人贩子以夫妻名义为掩护,十余年来一共拐卖了7名妇女,数十名孩童。其中大多数人都已经下落不明,还有的卖到偏远山区的女人都已患病死去。 这次来渖阳,他们合力冒充成了胡连娣,杀死了刘翠华,更是罪加一等。 案情严重,民怨沸腾,渖阳警方决定公开执行死刑。 这年头的死刑还没后来的注射死刑那么高级,法场,是个很好的消耗子弹的地方。警察的枪一声,嘭,群众拍手称快,媒体咔咔拍照。 第62页 两个走南闯北的大人贩子最终恶贯满盈。 小宝儿暂时被法医梁若榆收留,他是破获此案的功臣,把孩子交给他,警察们都很放心。 而梁若榆把孩子交给了她照顾。 *** 林玲一大早就烧了一壶茶开水,泡了点从供销社抢回来的奶粉。回头去抱小娃娃,小娃娃却粘着师兄,奶乎乎的小手偏偏抓着梁师兄的衣角,奶奶的童音道:「爸爸,我要喝奶奶。」 继「爸爸」「妈妈」和「抱抱」以后,小宝儿学会了第四个词语……奶奶。 梁若榆把孩子抱到了床上:「喝奶奶找你妈去。」 「爸爸,抱抱,我要喝奶奶。」 「抱抱找你妈去。」 林玲:「谁是他妈?!」掀桌。 什么叫偏心眼?这就是!照顾奶娃娃的人是她,洗澡餵饭陪睡的人都是她,但是娃娃只跟师兄亲近,就算师兄身上有万年不散的大蒜和死鱼味道,那娃娃还是靠着他。这让抹了花露水外加沐浴露的林玲情何以堪吶,难道娃娃就闻不出来她身上才香香么?! 晚上回来,豆腐加菜。 梁若榆一进门,就脱掉了他身上的外套。 林玲想帮他拿去洗,但是师兄拒绝了:「我自己来吧。」 林玲觉得他矫情:「吃你的喝你的还住你的房间,就不能允许我帮你洗个衣服?!」 梁若榆只好把外套给她,林玲接过来闻了闻,味道不是太重的,除了一股土腥味。她加了点肥皂,往盆里带了带,就洗出来了一条……一条……一条白白胖胖,圆滚滚软乎乎的……蛆。 离开学校三年了,这久违的小动物啊! 搁别的女孩身上这会儿就要尖叫了,搁她身上,小阵仗而已。 林玲捏走了这条长势良好的蛆,又倒了一盆水,转眼瞥见身后的男人依靠在墙上。 梁若榆看到了小师妹手法熟练地处理了一条白胖胖,果然是法医专业的妹纸,见过大世面的女汉子。 「师兄,今天你是去挖坟墓了么?」林玲正常帮他洗衣服。 「嗯,被害人已经下葬三个月了,需要开棺验尸。」 搓一搓,再搓一搓,她一边搓泡沫一遍吐槽道:「师兄你有必要干活这么拼命么?我们又不是一直呆在这里。」 「出一次现场,公安局给补贴40块钱。我想多出几次,存够一点钱给小宝儿和刘景宁。这样以后等我们走了,他们也能衣食无忧一段时间。」 林玲点了点头,又加了一把肥皂水。 这男人养家餬口还真的很不容易,她这个助手算是找对了。 *** 第二天,警察局过来通知他们:有孩子失踪的父母过来认领小宝儿了。 梁若榆为了帮小宝儿找父母,在江西,湖南,河南,江苏等地的报纸上都印了寻亲gg,希望能够让小宝儿的父母看到。 这一下子,天南地北的人都来到了渖阳公安局。 林玲带着小宝儿去了公安局,一进门,满屋子的人都站了起来。这个年代的报纸刊印技术并不怎么发达,梁若榆登的gg也只是孩子模煳的五官。现在,这些失去了孩子的夫妻看到了小宝儿真人,绝大多数人眼中都流露出失望的神色来。 他们中的许多人跑了大半个中国来到渖阳,抱着满腔的希望过来,但面前的并不是自己的孩子。 大多数夫妻都离开了公安局,外面时不时传来压抑的哭泣声。 还有三对夫妻没有走开,他们手里捏着小照片,疑惑地比对着小宝儿的五官。 一个母亲说:「我家平平失踪的时候才三岁,或许两年过去了,长得我都不认得了。」 林玲拿过了照片看了看,五官确实有点相似,但照片上面是个招风耳的小傢伙,小宝儿的耳垂小小的一枚。很明显,小宝儿并不是他们的孩子。 「阿姨,恐怕要让你失望了。这孩子的耳垂明显和你儿子的不一样。」 她把照片还给了阿姨,阿姨摇了摇头:「或许他是我的儿子呢!都两年过去了,孩子的耳垂可以长大的!」 「阿姨,我明白你的心情,但我想,你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了吧?」 面前的女人顿时眼眶红了,承认面前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就是承认希望再一次落空了。 剩下来的一对夫妻也走了,他们检查了下孩子身上的胎记,和他们儿子的不相符。 最后那对夫妻,连孩子的一张照片都没有。他们说他们来自河南的乡下,孩子出生才五个月大,就被人给抱走了,什么照片都没有留下。他们也只是抱了万一的希望,觉得这孩子有可能是自己家的,就买了北上的火车票。 这对夫妻带来了一篮子的樱桃。 那母亲举着干枯的手,把一颗樱桃餵到了孩子嘴边: 「我儿子就爱吃樱桃,从他生下来开始,每次餵奶之前,他都要吃一枚樱桃。他要是我的儿子的话就爱吃樱桃。」 小宝儿睁大了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水果。 他没有张嘴,反而好奇地望来望去,很显然,他并不认识樱桃。 这一对夫妻也失望地走了。 林玲抱着小宝儿想要回去,刚出了公安局,那个招风耳孩子的父亲就跑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跟梁若榆说:「梁先生,我知道你想为这孩子找到家。但我看希望太渺茫了,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家也有点钱,我们家的孩子走失了两年了,估计也难找回来了,就把这孩子……给我们认养好不好?」 第63页 梁若榆有些为难:「这件事……」 「我们会付给你钱的!我老婆没了孩子,整天魂不守舍的,这家就要散掉了!我求求你,救救我们家,我给你一千块钱,你看好不好?」 林玲抱紧了孩子。 有的人失去孩子,有的人也想找个孩子替代。 「王先生,除非找不到这孩子的父母,你才可以去福利院认养他。」梁若榆道。 男人失望地走了。 林玲看得出来,他们真的很想要小宝儿。 只是,他们失去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小宝儿真正的父母心情谁可以理解呢? *** 这样的「寻亲会」开了整整一周的时间。 林玲每次带孩子去的时候,都是满满一屋子的大人。 经过一轮轮艰难的失望,寻找,认亲,再失望,所有的寻子夫妻都离开了这里。 小宝儿的父母依旧没有下落,梁若榆说,宋老四那边也没任何突破口,人贩子的网络也很狡猾,知道江西这边出了事,就立即切断了贩卖渠道。 警察局长和他们商量,要把小宝儿送到福利院去,保证他至少可以安全地活下去。 福利院的院长过来交接了手续,说他们给孩子空了一个床位出来,随时可以加入孤儿院的大家庭。 林玲还是坚持再延长几天:「再等等吧,说不定明天孩子的父母就会看到gg找过来了。」 这天晚上,梁若榆早早就回到了公寓。 林玲一整天心情都不太好,他就早点回来,陪她说说话。 进了房间,林玲就闻到了一股酸酸的味道,沿着味道看过去,他端着一个碗,碗里都是水灵灵的杨梅。 在东北,杨梅可算是个稀罕物,尤其是冬天。 她吃了一颗杨梅,是盐水泡的,于是问道:「你哪里弄过来的?」 「隔壁档案库的刘阿姨送给我的。」 他在公安局的人气比较旺盛,几乎每天下班都会受到点小礼物,尤其以女人和家里有待嫁闺女的长辈比较多。 林玲倒是想了起来:「刘阿姨?就是之前做我笔录的那个?我记得她离过婚,下面有个20岁大的女儿吧?」她把小宝儿抱到了膝盖上:「难道刘阿姨想你和她女儿相亲吗?」 「我没功夫去相亲。」 他还忙着赚钱留给景宁和孩子。 林玲就调侃道:「不是心理素质强大的姑娘也不敢要你。」 「她们不敢要我,你敢。」反正都是同门,梁若榆知道她的胆子有多大。 林玲知道他在开玩笑,于是道:「我也不敢要你,师兄,不是我说,咱们能严肃一点么?我不是有意要挑选你当助手的,你也没必要跟着我一起穿书……」 忽然—— 「杨梅!」小宝儿石破天惊一句。 林玲和梁若榆顿时都安静了下来,四只眼睛盯着小宝儿。 小宝儿开始不连贯地说了起来:「杨梅,酸酸的,宝宝要吃,酸酸的。」 「妈妈,宝宝要吃,杨梅!」 「妈妈,杨梅。家里,家里好多杨梅!」 「……」 林玲立即夺过了这颗杨梅,凝神思考着: ——小宝儿的词彙量非常匮乏,她教了许多天,也只能说出个香蕉而已。 但是他却说家里很多杨梅,还一吃就知道是杨梅,那么毫无疑问,他来自一个生产杨梅的地方! 她立即有了判断:「杨梅的产地主要在湖南的西边和浙江一带,其中以浙江余姚,宁波那边的种植杨梅的农民最多,小宝儿有可能是浙江人!」 梁若榆也这样想:「我去联繫浙江宁波和余姚的警方,看看当地有没有丢失孩子。」 林玲点了点头。 *** 几天以后,浙江余姚那边传来了消息: 一年之前,一对夫妻带孩子去杭州玩,中途孩子他妈上厕所,孩子他爸去买票,一个没看住,孩子就被人贩子给拐跑了。 这对夫妻是余姚当地有名的杨梅生产大户,孩子的母亲说,孩子最爱吃盐水泡杨梅。每到丰收的季节,家里总是堆满了杨梅。 孩子的名字叫做余霖,小名宝儿。 孩子失踪以后不久,夫妻两人就离婚了,宝儿的妈妈无法忍受失去孩子的痛苦,于是改嫁他人。而孩子的爸爸,没日没夜地寻找着儿子的下落。 现在,一通电话,已经分离许久的一对夫妻同时赶到了渖阳。 「小宝儿!」 看到孩子的那一刻,这名父亲的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 他身份证上还是个34岁的年轻人,但是如今连头髮都愁白了一片。 「爸爸,爸爸!」宝宝在林玲怀里挣扎,他哭喊着要爸爸,这是之前没有过的反应。 孩子和男子提供的照片上长的一模一样,林玲松了一口气,看样子这回终于找对了人,于是把小宝儿交给了这名男子,男子看了看孩子,就扑通一声,给他们跪了下来。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我们家一辈子都感激你们,下辈子给你们做牛做马!」男子道。 「余叔叔你别这样,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林玲把他搀扶了起来,然后同样的事情在宝儿妈妈赶到的时候又发生了一遍。 一年前,这对夫妻因为孩子失踪而离婚,如今,他们的孩子终于回来了。夫妻两个都哭成了泪人。 第64页 小宝儿还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妈妈哭成这样,只是舔着嘴唇道:「爸爸,妈妈,宝宝要吃杨梅。」 孩子的父亲哭的都喘不过来气了:「好,吃杨梅,宝儿,你想吃多少杨梅,爸爸就给你种多少杨梅!」 听到这句话,林玲也偷偷抹了一把眼泪。她也被这一幕给感动哭了。 第31章 、031感谢... 小宝儿的父母临走前,给了梁若榆三千块钱的感谢费。 三千块钱在这个年代是个什么概念呢?这个年代的平均工资是50元,而3000块钱,就是一个普通职工五年的工资总和。够买15辆自行车和一间房子了。 梁若榆自己用不上这笔钱,他帮刘景宁开了个帐户,把这三千块钱和他的工资一併存了进去,作为她接下来的大学读书费。 这边把刘景宁安置好了,那边胡连宝过来了,说是案子的判决书张贴在了村子口,景宁可以清清白白地回家了。 临走前,林玲跟梁师兄道谢,她送完刘翠华上山以后,就会把这一具身体还给刘景宁。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应该是他们在这里的最后一天了。 今天的黄昏很美丽。 天边的晚霞五颜六色的,现在还没有空气污染,没有林立的工厂,这样年代久远的黄昏有一种舒适惬意的宁静。 林玲来到了警察局,她是过来把外套还给他的。 刚刚忙完的梁若榆一出门就遇到了她,林玲举了举手中的衣服——这羽绒外套是他从时空管理局带过来的,暖了她蹲监狱的六个晚上,现在洗干净了,还给他。 「师兄,你衣服。」 淡淡的夕阳下,梁若榆穿上了他的灰色外套。 林玲忽然注意到了他的皮肤色调,冷色七分,暖色两分,还有一分是一种介于黑与白之前的地带。立体分明的十分坚韧有力。 不知不觉间,林玲就看呆了。 不,应该说是她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对梁若榆有了反应。 ——该死的,心脏扑通扑通跳的很厉害,这是刘景宁的思维在作祟,她脑海中的另一个灵魂对梁若榆有意思了,继而把小鹿乱撞传导到了她的身上。 她被迫接受了这种青春期少女心跳加速的感觉,连肾上腺素都在飙升。 多巴胺分泌…… 仿佛麻醉一样晕乎乎。 可恶,她居然更移不开眼睛了! 忽然,男人的睫毛动了动,仿佛察觉到了她的目光,嘴角弯起似笑非笑的弧度:「你看什么?」 「师兄,这次多亏了你犯人才能伏诛,不管怎么样,我得好好谢谢你的。」 林玲反应很快。 她才不是花痴呢,她看了这人八年,什么时候会小鹿乱撞了?都是刘景宁的少女心思啊,少女心思总是一首诗嘛! 梁若榆问道:「那你想怎么谢我?」 「嗯……出去以后,我请你吃个饭?」 「就吃饭?」 「……要不然我再还你点钱?」 「……」梁若榆无言以对,他想要什么她难道还不懂么? 林玲想了想,好像现在谈钱的确不是个事儿,于是道:「要不然,你下次出任务的时候我也去帮你好了。」 「我不会主动去接任务。」 他现在升了主任,这种穿书的小事,基本都交给手下人去干了。 林玲停下了脚步,百思不得其解:「那你想我怎么还你的人情?」 梁若榆就一句话:「我之前就说了,你做任务我跟着。」 ——她不是觉得和书中的男主男配勾搭是对现实中的男友不忠么?那么他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 反正身体是别人的,谈情说爱是他们自己的灵魂,这样总可以了吧。 「……」 「……师兄你别闹好么?」林玲囧:「我的工作很少需要法医配合,你不用在我这边浪费时间。要不咱们去吃海底捞吧,你看怎么样?」 梁若榆淡淡莞尔:「我对海底捞没兴趣……林玲,你知道我的性格,你是大大咧咧什么都不在乎,我是只要在乎了,就会一直在乎下去。」 他是个目标深远心志坚定的人。认准了一个方向就会全力以赴,和某林那种遍地开花的性格还真的不一样。 林玲有些头晕目眩。 她想到了那个夜晚,她决绝地摔了杯子以后,穿着高跟鞋从老师同学中间跑了出去,他也不假思索追了上来,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停车场,她听到了他大声喊道:「林玲!」 他是个说话很稳重的人吶,除了那一次,何曾听到他这样焦急的语气? ——在那之前,他们谈论过许多次将来要找个什么人。她喜欢充满安全感的肌肉男,他说要温柔顾家的好女人,彼此还调侃对方当了法医以后绝对交不到男/女朋友。结果兜兜转转,来到了那个停车场,他说:「如果你不愿意做我女朋友的话……」 她愿意什么?! 她到底愿意不愿意呢?! 连她自己都觉得,除了他已经没有了更好的选择。 可是当时充斥在她脑海中的只有那份断送了她法医之路的评估报告! 眼下,被表白的是她,不是刘景宁,可是刘景宁的小心脏一直在砰砰砰地撞击着心室,一下又一下地跳个不停。 「师兄……」她很艰涩地开了口,却是道:「随你吧。」 他的心志就是她。 第65页 *** 告别了师兄,林玲就回到了乡下。 刘翠华的葬礼再次举行,这次来的人明显比之前要多得多,除了亲朋好友以外,公安局和记者都来了。全村没有一个老人的下葬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经过一番澄清,刘景宁的犯罪嫌疑全部洗脱,还成为了拯救被拐儿童的女英雄。王村长亲自把一面「见义勇为」的旗帜奖励给了她,村民们纷纷鼓掌。 「刘翠华这个养女儿厉害啊,要不是她发现不对劲,老太太就白白被那两个人贩子给害了!」 「人家中考是镇上的第一名呢,说不定以后就是个大学生,有出息着呢!」 「翠华她可以闭眼了,养女儿这么孝顺,这么有出息。」 「哎呀,连宝在哪里?我问问他要出多少彩礼,给我家小子娶了这么个老婆以后就有福气了!」 喇叭声阵阵,锣鼓声喧天,刘翠华的棺材再次启程。 这一次,刘翠华可以真正安息了。 到了殡仪馆,林玲磕完了头,胡连宝就塞给了她一笔钱:「丫头,你揭发了兇手,妈她会在天上保佑你考个好大学的。」 「大伯,这钱是?」 林玲粗粗一看,少说也是三四百块钱。 「大伯没什么本事,这是大伯跑车赚来的一点钱,你回到学校以后,多买点好吃的,吃饱了才有力气去考试。」 林玲莞尔一笑:「嗯,谢谢大伯。」 同时她也在心里说:再见了。 **** 小小的骨灰盒安置在了墓碑之下。 墓碑上面的黑白照片已经泛黄不堪,只有慈祥的面孔依旧。 周围的人渐渐远去,最后只留下了她和脑海里的那个她。 刘景宁是个十分敏感的女孩子,出殡的这一天,林玲能够感觉的到她的心里在想一些玄乎的问题: 我到底是谁呢? 我从哪里来的呢? 我将要往何处去? 是不是我以后也会和奶奶一样,就定格在坟墓的几行字上? 刘景宁还真是个小哲学家,懂得思考这些哲学的本源问题了。 林玲就劝道:「景宁,你马上就要高考了,把心思都集中在学习上面吧,其余的也别多想。」 脑海中的刘景宁很惊讶:「你能感应得到我在思考什么?!」 「嗯,我占用了你的身体,可没占用你的魂魄。你想什么我都知道。」 「那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能够进入我的身体?为什么知道我家发生的事?」 「我来自于另一个时空,具体的也说不清楚。总而言之,我是来帮你的。」 现在真相大白,刘景宁又可以重新开始人生路了。 对于这次的穿越,林玲也有话要说:「老实说,你真的挺多愁善感。」 ——两个灵魂的互相作用,导致她的思维也逐渐和刘景宁靠拢了。 刘景宁本身就是个孤儿,所以她对被拐少年小宝儿十分怜悯。这份感情传达到了她的身上,也就让她的心里多了一份爆棚的母爱。 刘景宁喜欢做饭,嗯,导致她这个万年做饭自己吃的傢伙,也给别人做饭了。 更绝的是,刘景宁透过她的眼睛,看到了梁师兄的一切。梁大叔的气质优雅,温柔多才,还会做饭洗衣服赚钱,这种男人对小女孩是有致命吸引力的。 小景宁生长在那种乡村里,从来没见过这么优质的男人,小女孩春心萌动了,林玲几乎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能听到姑娘扑通扑通的小鹿乱撞。 这点才是最囧的:「姑娘,咱们矜持点,你别老是把心跳加速好么?」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林玲是个花痴,事实上,能学法医的妹纸都是心理素质无比强大的。哪怕是面对一具八块腹肌的美男身体,她脑海里想的也是全身的骨骼图和各种解刨分析理念,旖旎?你跟一个法医谈什么旖旎? 刘景宁这才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我不是故意喜欢上他的。」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不过——梁若榆他跟我走的,你也要适可而止。」 「他……也会走吗?」 心脏勐地沉了沉,这是刘景宁在难过。 原来失恋是这样的,会牵扯到心肌阵痛,林玲想,就好像心脏病发作一样。 刘景宁是真的喜欢上了梁若榆,连心痛的感觉都这样的清晰,一阵阵传导到了她的思维之中。 那是小鹿乱撞以后,却发现撞的是一面高不可攀的南墙。 那是第一次心动以后,下一秒就发现:还是放弃这份爱比较妥当一点。 这样对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是有一点残忍。 刘景宁沙哑着嗓子,问道:「那我还会遇到像他这样的人吗?」 林玲也有些茫然:「不知道,不过你还年轻,以后可以慢慢找的。」 「嗯,我会好好努力的。」 「那,再见了,刘景宁。」 「再见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回答女孩的只有轻轻扬起的晚风。 *** 《景宁打官司》的结局—— 【我叫江振南,是个自由撰稿人。】 【2014年的一天,我去拜访了一位华裔女教授。】 【我按响了门铃,门是全自动开启的,从走廊一直走到客厅,到处都是洋溢着春天的气息。看得出来,这里的女主人很爱伺弄花花草草的,连池塘里都载满了中国移植来的睡莲。】 第66页 【我很快见到了我的这位客人,她叫刘景宁,国内基础物理学的领航人之一。她于1994年申请到了清华全额奖学金留学欧美,回国之后不久,认识了同为教授的丈夫,于是就跟着他一起来到了圣地亚哥。】 【我想採访一下她关于1990年冬天的故事。报纸上报导的是:她凭藉一己之力,抓住了杀死她奶奶的人贩子,但是她自己很少提及这件事。】 【今天,我们聊了聊这个话题,她跟我说,我很感谢警察的帮助,但是我更加感谢的,是两个帮了我的无名人士……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和资助,也就不会有我的今天。】 【刘教授始终没有说那两个人是谁,但是她这样对我说:「我对物理学,对于空间和时间的好奇心也是来源于此。宇宙真的是无限大的吗?多维时空真的存在吗?世界上真的有另一个我吗?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思考起了这些问题。」 「后来我去了宾夕法尼亚州,去了伦敦和巴黎,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去寻找时间和空间的真相所在。」 「这就是我选择了物理学的原因。」 【说话间,她谈吐优雅,举止端庄。看样子,她17岁那年遇到的两个人,那两个人留给她的疑问,真的改变了她的一生,也改变了世界物理歷史。】 【她还提到了国内的两个亲人:一个远在浙江余姚的弟弟,还有一个住在东北的大伯。弟弟是她认下的义弟,在十七岁那年,她帮这位弟弟找到了家人。如今30岁的义弟,已经是当地的水果大王了。而大伯还住在老家的房子里,因为胡家培养出了一名教授,大伯在村里很受人尊敬,今年还当选了村长。】 【我也见到了她的丈夫,圣地亚哥大学的教授乔治先生。乔治先生十分疼爱他的中国妻子,他说,能够遇到刘景宁是他一生中最幸运的事情。】 【他们说,他们在1998年的春天相遇于图书馆,共同借走了一本书——《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他们相信,世界上总还有另一个他们存在。】 happy end *** 林玲看完了书,就把结局发给了师兄。 ——没想到刘景宁最后成为了一个科学家,一个探究空间和时间概念的物理学家,还是拜他们所赐?! 林玲有点囧,她这个来自天外世界的灵魂,无意间还推动了物理学的发展? 多维宇宙那是绝对存在的,比方说他们的文明就是。而书本中的世界,则是相对于他们这个维度而言的,下一个维度的世界。这里的人可以随时穿越进去,但是不能改变其中的因果规律,这就是时空管理局铁的法律。 要不然,她也不用这么费心费力改变小说中的因果律了。 好了,刘景宁和小宝儿都过得很幸福,她也放心了,至于什么时间空间的问题,就留给他们自个去摸索吧! *** 林玲很快就找到了下一本要穿的文:《蔷薇下的羔羊》。 蔷薇是美丽而尖锐的花朵,羔羊,嗷嗷叫着,代表毫无反抗能力的弱者。 这是一个富家女与贫家女互换身份的故事。 孙薇是个千金大小姐,她从小父母双亡,被伯父收为养女,得到了林家人的万千宠爱于一身。 然而就在她大学毕业那年,遇到了从乡下来的小保姆田穗,一场错位的青春惨剧就此开展。 林玲很喜欢封面上的一段文字: 【……蔷薇满身的毒刺扎得那一棵渺小的禾穗遍体鳞伤。那个无辜的女孩遇到了那个高贵的女孩,她就是一头沉默的羔羊。她早早就凋零在了淤泥之中。而蔷薇继续怒放着,炫耀着她带血的爪牙。】 孙薇和田穗其实是一对被调换了身份的大小姐与农家女,二十二年后两人相遇,上演了一出血腥的报復惨案。 而她的任务就是去阻止这个惨案。 准备好了以后,林玲就提交了申请,要求再开展一次穿书业务。 【申请正在审核……】 【业务申请通过,编号:0027。】 【时空穿梭正在进行,祝你们好运。】 嗯?!你们? 林玲这才想了起来,某人也是要去的。 第32章 、032蔷薇... 田穗初次来到孙家打工的时候,就收到了一个干净利落的下马威。 这是一个少女的闺房,桌子上摆放着不少插花花瓶,是日本陶艺的欧式復古树脂花瓶。里面点缀着三色堇,勿忘我,还有风信子等鲜花。香味很浓烈,有种醉人的馥郁。 衣柜里都是漂亮的各种名牌大衣和包包,光是gi的斜挎就足足有二十多个。 田穗从来没见过这样漂亮的房间,不经看走了神,于是乎……她碰倒了一个花瓶。 「哗啦……」 珐瑯彩的花瓶碎了一地。 响声惊动了房间的主人孙蔷,孙蔷提着裙子,踩着淑女风格的小皮靴跑了上来,就像一位公主那样—— 哦,请她收回原话,孙蔷发火的时候根本不像是个公主。 她抬起了曲线优美的隔壁,用她那高贵的手——狠狠扇了她一巴掌! 田穗的脸上顿时火辣辣地疼,浮起了五根手印。 而孙蔷嫣红的唇,配上绯红的脸色,显得桃花般艷丽无比。 但是这张嘴吐露出来的都是恶毒的字眼: 「笨蛋,我让你进我的房间了吗?!」 第67页 田穗捂着脸颊,忍着眼泪,她的牙齿几乎咬破了下巴,这都是屈辱的表现。 孙蔷看她这副样子,更加耀武扬威了: 「去把碎片给我捡起来,捡不干净就给我舔干净!」 田穗深深吸了一口气。 袖子里的手指已经紧紧握成小拳头。 孙蔷还不依不饶:「愣着干嘛,去捡啊,别以为你是你妈推荐进来我家的,就能站着不动吃干饭!」 妈妈…… 田穗的拳头一节一节松了开来。 就像一点一滴地抛弃尊严,只剩下赤果果的「苦涩」两个字。 ——她的妈妈还在住院化疗,看病需要很多钱的,她,不能丢掉这份工作! 于是她弯下了腰,去捡地上的碎片。 却冷不防地,被人从后面踹了一脚…… *** 这是a市的一栋别墅里早上发生的事情。 别墅的主人姓孙,是个跨国企业的ceo,打人的姑娘是他的侄女孙蔷,也是整个孙家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 有一种职业叫做保姆,适合手脚勤快,身家背景干净,又没什么文化的女人做。田穗的母亲就是一个保姆。 田家母亲年轻的时候,曾在孙家干过八年的保姆,深得孙家人的信任。后来她服侍的那对夫妻因为空难死去了,她还带着主人家的孩子去了另外一个孙家,哺育了那孩子一段时期。 如今,那个孩子长大了,就是今天扇了田穗巴掌的孙蔷。 而田穗刚刚从乡下过来,还没找工作呢,母亲就被查出来乳腺癌需要紧急切除。为了给母亲尽快手术,她厚着脸皮向母亲的东家孙家借钱。孙家借是借了五万的手术费,但要求她留下来,继续她母亲之前的保姆工作。 哪知道田穗的到来彻底惹怒了孙家大小姐孙蔷。 原因是田穗长得比孙蔷好看。 孙蔷的性格十分小气量,她讨厌任何长得比自己漂亮的女孩。 今天这样的「捡碎片」只是田穗受虐的一个片段而已。后来,即使田穗离开了孙家,也没能逃过孙蔷的迫害。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一次,田穗的悲剧止于这个晚上。 *** 林玲穿了。 穿过来的时候,田穗正在发烧。 白天的事情已经通过田穗的记忆传导了过来。 其实书中的田穗并不是个受气包子,她十五岁的时候还拒绝过给有钱人站台卖惨呢!只是她把那个母亲看的太重要了,所以母亲一生病,她就愿意卖身进孙家给母亲治病。 实在是情非得已,出于一片纯孝。 然而看了看伤口——这就过分了啊。 孙蔷踹了田穗一脚,玻璃碎片扎进了手掌心里,一片斑斑血迹。 这丫头实在太清贫了,割破了手,也不知道去医院处理一下。 看,这下伤口化脓了吧。 林玲翻下了床,找了找田穗的包包。 是空的。 翻来翻去只有几毛钱。 靠,这林家是喝人血的资本家吗?!一分钱也没有给田穗?!这让她一个孤零零的女孩子怎么过日子? 林玲丢开了包包,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她得赶紧处理一下伤口才是,要不然手上留下难看的疤痕就倒霉了。 身上没钱,好在田穗还有一部智慧型手机,她翻出了包包,做了个实名认证,就从借呗里面拿出了一千元。 就用这笔钱做她的项目启动资金吧! *** 夜晚的寒风刺骨。 林玲开启了高德导航,沿着绿化带一直往下走。 这段路不算很长,但是足够她整理一下故事的开头剧情了: 故事的开始远远不是现在,而是田穗已经无法参与的22年之前。 事情要从眼前的孙家说起。 孙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孙老爷子早年开创了孙氏的金融帝国,专门做跨国生意,家中的资产足足有二十个亿,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孙家院子里还停了一辆别克,车牌号是:88888,这是当地政府奖励其纳税政绩所赠。 孙老爷子六十大寿以后,就携着小儿子孙启农去了美国安享晚年,而国内的生意则丢给了大儿子孙启政照顾,也就是孙蔷的父亲。 本来孙家诸事顺利,但是一场灾难从天而降—— 22年之前,1994年的一天,孙启政夫妇两个从美国坐飞机回国。飞机在降落的时候遭遇强烈风切,飞机冲出跑道,机毁人亡,孙启政夫妇也不幸罹难。 孙启政夫妇身后只留下了一个小女儿孙蔷,当时夫妻双双身亡,家里的别墅中只留了一个保姆照顾女儿,这个保姆就是田穗的母亲——李白英。 东家夫妻身亡,这本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但是接下来李白英保姆的一系列操作让人大开眼界。 说起来,李白英也是个苦命人。 她的三女儿田穗和孙家的长孙女孙蔷同岁,两个孩子只相差了一个月出生。但是出生条件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李白英是个农村穷苦人家的媳妇,她的三女儿田穗是超生户口,因为田家没有儿子,李白英丈夫就逼着她一直生,直到生下了这第三个女儿。 这时候,家里养不活这么多女儿了,丈夫就逼着她把小女儿送出去。 文中有一段话写的很是深刻: 【……在这些偏远的地方,生儿子,是每个农村家庭的头等大事。没有儿子,你就会被周围的街坊邻居看不起,没有儿子,人家就会欺负你没有后。女儿可以养得不好,反正那也是祸害别家人,儿子不能不养好,因为儿子是自家人。】 第68页 就在这种封建又可笑的观念之下,生儿子几乎成了一种军备竞赛。 谁家生的儿子多,谁家老子就能抬着头走路。 谁家生不出儿子,媳妇就是丢人。 可笑的是,实际上大部分家庭都是儿子生的越多家里越穷,穷的败光了家底。老太老头都活不下去,被「儿子们」丢进山里自生自灭去了。 他们生的是儿子吗? 不,他们只是想家里多一个靠谱的劳动力,因为女人干的活没有男人多,所以生女儿也就意味着没有劳动力,这才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本—— 贫困,就用廉价劳动力去脱贫。 ……好了,歪题了,抨击那些糟粕的事儿留给专业的作者去干,她要做的是弄清楚这掉包女儿的事情怎么发生的: 话说,李白英的丈夫让她送走小女儿,李白英不敢不送,可是山沟沟里的,除了买不起老婆的光棍,谁愿意要一个别人家的小孩呢?就是送给老光棍,指不定十几年后闺女就被人家糟.蹋了。 李白英实不忍心送出小孩,就干脆把女儿带到了城市来,一边哺育孙家的孩子,一边干保姆的工作。 孙家的主母是个厚道的女人,她知道李白英这次带着女儿一起来城里工作的,就说不如把她的孩子也接到家里来住,两个小姑娘也能做个伴。 哪知道,主母的一番好心思后来就成为了事情的□□。 事情发生在孙启政夫妇出事之后。 忽听闻噩耗,孙老爷子和老太太在美国哭晕了过去,孙家的二儿子孙启农立即赶了过来收拾哥哥的后事。 到了哥哥的家里,孙启农就听到了孩子的哭声。 当时沙发上,李白英正在哺乳自己的小女儿田穗,但是孙启农以为这个保姆在给哥哥的女儿孙蔷餵奶。 孙启农认错了孩子,就一把抱过了田穗哭了起来,说二叔来迟了,让大侄女受苦了。 ——孙启农上次见到侄女还是她半个月大时候,如今孩子都快半岁大了,他根本没认出来这到底是哪家的娃娃。 但是看到孙启农痛哭流涕的这一幕,李白英就此生出了别的心思:反正她的小女儿是要送出去的,那么送哪家不是送呢?干脆就将错就错,把自己的女儿伪装成了孙家的孙女儿,任由孙启农抱走了。 回头,田保姆又把孙家的正牌孙女孙蔷偷偷送了出去,就此完成了「换女成凤」的计划。 于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孙蔷变成了普通的乡下女孩田穗。 而田保姆的亲生女儿田穗,则成为了高门孙家的掌上明珠——孙蔷。 这就是故事的开端。一个搭错车的故事,也是田穗的前半生悲剧来源。 她来到这里的任务,就是要把两个姑娘的身份换回来。 当然,除了调换身份,这本小说里面还有其他的事情可做的,这个以后再说。 这么一路思考着,她已经走到了绿化带的尽头。 路边上停了一辆车,她不自觉多看了一眼,世爵c12嘛,还真够罕见的。 这时候,车门打了开来,走下来一个男子。一米八五的个头,俊朗过人的颜值,就连她这种看惯了小说中各种逆天俊男美女的人,都情不自禁多看了几眼。 按照她的工作经验来看,这帅哥应该是小说中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 要不然,作者也没必要设置一个开着世爵轿车的男人出现在孙家附近。 正想着他是男一,男二,还是男三,对方却开了口:「小姑娘,你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一户姓孙的?」 声音郎朗,斯人清俊优雅。 林玲情不自禁带了几分好感:「知道啊,我工作的那户人家就姓孙。」 但是对方的目光登时变了,不再是硬邦邦的问路语气: 「那你叫什么名字?」 林玲忽然察觉到了什么,再看了看他的目光,分明面孔是陌生的,但是这种眼神实在是格外的熟悉。 来,对个暗号:「拍照怎么拍?」 男子款款道:「面部,背部,左侧,右侧,正面,反面。」 很好。 咱法医的拍照方式就是如此与众不同!(专指……台上。) 林玲确定了:「师兄?」 「师妹。」 他乡遇故知啊。 第33章 、033舞会... 梁若榆穿的人叫做苏培浩,本文男主角是也。 知道灰姑娘的故事吗? 王子没有爱上公主,却爱上了平凡的女孩。然后十二点的钟声一过,灰姑娘匆匆忙忙逃离。 《蔷薇与禾穗》开头第一章 ,就是讲述了这么一个狗血的故事—— 孙蔷在一次舞会上,爱上了留学归来的青年才俊苏培浩,于是把苏培浩请到了家里来做客,哪知道苏培浩没看上孙蔷,倒是一下子喜欢上了小保姆田穗。 原来七年前,苏家企业曾经资助过一批山区的困难学生,苏浩培的父亲下令,叫了其中最优秀的几个学生来城里做个採访活动。顺便为企业的慈善事业撑撑门面,发扬一下苏家的慈善家伟大形象。 田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就在一场慈善晚会上,田穗认识了苏培浩。当时,她才15岁,而苏培浩17岁,两个孩子之间擦出了一些异样的火花。 田穗那时候还小,她本来听说是过来感谢资助希望小学的恩人,就和老师一起去了城里面。哪知道苏家是要他们这些穷孩子在媒体的镜头面前卖惨,说自己家里死了多少人,怎么死的,要把生活的伤痕展示在这些大腹便便的有钱人面前,然后哀求那么一点可怜的资助。 第69页 其余的孩子都照做了。 有在镜头面前跪下去乞讨的。 有把衣服脱了露出瘦骨嶙峋的身体的。 还有的女孩子家里重女轻男,她们一直哭个不停,说爸爸妈妈不亲不爱的,希望城里的有钱人收养自己。 主办方要这些孩子卖惨去博取媒体的同情。 只有田穗不愿意去卖惨。 人都是要面子的。哪怕她只是个贫困山区的女孩,也不想跟个乞丐一样卖惨乞讨。但是几个老师都逼着她上台去卖惨,一气之下,田穗撕掉了稿子,气唿唿地跑了出去,却撞到了苏培浩。 当时苏培浩就对这个小妹妹产生了好感,还是那句话:「这女人该死的倔强。」 原文也挺有趣的: 【……在苏培浩的心目中,那些山区的孩子都是灰头土脸的一副可怜相,是吃不起饭的穷人,大字不识一箩筐的文盲。可是今天撞到他的这个女孩,长得挺俊,说话黄鹂鸟一样悦耳,皮肤比家里的甜白釉瓷器还白皙,还会说英文……这么好的姑娘怎么会落在那种穷山沟沟里?】 最后在苏培浩的协调下,田穗才保住了面子,苏培浩代替她上台去演讲。 这一件小小的事,给年少的他们埋下了姻缘的种子。 现在时机到了,再次相遇,苏培浩在书中的反应是「怦然心动。」继而引发了剧情中的三角虐恋关系…… 可现在……三角关系中间,两个人都更换了灵魂。于是乎……梁师兄和她?还有可能。梁师兄和孙蔷?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好在,她也不打算跟着原着的剧情走,反正爱谁谁,自有主张。 *** 确定了对面是友方以后,林玲松了一口气。 车门打开,她坐了上去。 车内里面的装潢也是一等一的奢华,而且安达卢西亚白和午夜蓝双色集合,表现出了世爵品牌一如既往的高贵优雅。一如现在的男主角苏培浩(梁若榆)这个人一样。 坐在车子上,林玲摊开了双手。 撕开创可贴以后,梁若榆的眉头就没有松弛过,他捏着一团棉花,来来回回清创了好几次,棉花上沾染了化脓的血水和各种污渍。 这让他的口气也不怎么顺了:「怎么一穿来就弄成了这样?!」 「孙家大小姐虐待的呗,你小心点,按照剧情来看,孙蔷很快就会爱上你。」 「爱个屁。」 「师兄你说脏话了哦。」 「要不然这样,你别回孙家了,跟我回家去养伤。」 ——对于学医的人来说,双手受伤是绝对不能忍的,因为医学的很多专精工作都要考察双手的灵敏度,哪怕是法医也是如此。 所以梁若榆看到她的双手受伤,绝对比看到她的脸受伤脸色还难看。虽然看到她的脸受伤,他也绝对会怒气沖沖。 「师兄你别这么反应过度,孙家这边剧情刚刚开展,我还要跟孙蔷大战二十回合呢,现在退缩不是我的风格。」 「就你能耐。」 梁若榆给了她一记白眼。 「你也可以帮我教训教训孙蔷啊,不过你得狠得下心来,孙蔷好歹也算是个大美女,让男人怜香惜玉的那种。」 「我没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徵。」 他没那么蠢,赶着去当蠢女人的受虐者,那是蠢货才会干的事。 「……那师兄,你打算怎么对待那个孙蔷?她在剧情里可是一心想和你好的。」还设计了好几次。 梁若榆冷冷道:「我对她毫无兴趣,除非她躺在手术台上。」 法医的手术台=解剖台。 林玲放心了,她也对躺在手术台上的人感兴趣。 包扎完毕,他漆黑的星眸里没有一丝仁慈,那微弯的唇角更是居高临下:「记住了,这几天不要沾水,也不要接触任何脏东西。」 「嗯。」 林玲收回了双手,包扎的相当不错,看样子基础外科的功底还没丢掉。 于是挥了挥手:「师兄,谢谢你了,不管怎么说,这次你肯穿过来帮我,我会把你的好处记在心底的。」 梁若榆答非所问:「身上有多少钱?」 ——来之前,他也看过大体的剧情,田穗早期在孙家就是免费的奴隶,过的苦不堪言,要不是孙家垫付了她母亲的医药费,田穗早就逃走了。 「1000块钱,不过是负数。」 梁若榆就把皮夹子给了她:「拿着,事情办完了就离开孙家。」 林玲点了点钞票,一共4000多块钱,外加一张可以随意使用的支票。 啧啧啧,都是穿越者,师兄咋就能这么慷慨大方……来而不往非礼也,她也掏了掏身上,想找出什么东西给他当做谢礼,可是这田穗也未免太穷了吧,什么都找不出来。 梁若榆问道:「你找什么?」 「我找个东西可以当做答谢品的。」 「别找了,这钱也不是我赚来的,你就正常收着。」 「不行啊,虽然我知道这钱不是你赚来的,可你好歹为了我穿了进来,只要是穿越,都是冒着风险的,我总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吧?」 这倒也是。 沉默一会儿,某梁高深莫测地看了她一眼,却是极其自然地说了出来:「那任务完成以后,和我约会一次你看怎么样?」 林玲盯—— 餵你又开玩笑了啊,师兄。 第70页 梁若榆也盯—— 这不是玩笑啊,我是真的这么想的。 他的眼神如此一本正经,林玲顿时觉得鸭梨山大:「喂喂喂,好兔子不吃窝边草啊。」 「我不属兔。」 「我属兔啊。」她不吃窝边草行了吧! 没想到梁若榆反应很快:「那我属狼,专门拐你这只小兔子。」 「……你够了,十二生肖里面有狼吗?」 「那谁规定了兔子不能吃窝边草?」 「……」 靠,他们又成功槓上了,并且把话题给聊死,这也算是师兄妹的默契。 一种名叫「尴聊」的默契。 临走前,林玲倒是还想请他帮个忙:「师兄,你在这本小说中人脉路子广,请你帮忙联繫一个记者,我有用处。」 「可以,什么时候要用上?」 「很快吧,故事的第二章 就快要上演了。」 *** 故事的第二章 【蔷薇之舞】的剧情发生在一家舞馆里。 「鹿鸣馆」是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笔下的高档舞厅,这里的世界里也有个鹿之馆舞厅,也就是孙蔷爱上苏培浩的地点。 这天一大早,孙蔷早早就起了床。她上周就收到了邀请函,去参加鹿鸣馆开业十周年的舞会。听说本地的贵族青年都会聚集在舞池中央跳交际舞,正好是她大展舞姿的机会。 孙蔷挑了一件酒红色的小礼服,上身是露背的无袖背心,下身是百褶的短裙。轻盈的丹红纱布边缘,绣着数朵牡丹含苞欲放,把她衬托的犹如天仙下凡。 路过走廊的时候,孙蔷高傲地瞄了一眼镜子,她的美貌是家族里最不容质疑的第一…… 可是…… 镜子后面出现了另一个人。 林玲举着鸡毛掸子经过这里,没注意到房间里有人,结果被孙蔷逮住了。 孙蔷看了一眼镜子,就怒火中烧。 镜子里千娇百媚的自己,居然还是比不上这个乡下来的小骚.货! 她原本以为只有富贵人家的女孩才能长得漂亮,但是田穗的出现却告诉了她:哪怕是穷的叮噹响的贫下农民的女儿也能拥有美貌,这就是孙蔷看不顺眼田穗的来源。 美貌就跟地位一样,因该是上层阶级才能享有的东西! 可是田穗的出现打破了她一贯的观念,就相当于当面甩了她一记耳光! 她知道美貌可以带来多少的利益,但凭什么那种乡下人家的女孩子也能长得这么漂亮?!真想弄硫酸泼在这贱货的脸上! 于是孙蔷冷冷颐指气使道:「你,等等!」 林玲拿着鸡毛掸子进来了:「怎么了?」 「你,今天去把外面院子的狗粑粑给我捡干净了,听到没有?!要是我跳完舞回来,看到院子里还有狗粑粑的话,你就把狗粑粑舔了!」 说完,孙蔷就提着裙子上了楼去。 而林玲带上了一副橡胶手套——这娃一点生活观念都没有,狗会满院子拉粑粑么?都是去外面树底下解决的。 捡粑粑?!捡个p。 *** 中午,孙启农的两个孩子也下楼来吃饭了。 孙薇,孙苇还在上高中,今天周末,堂姐孙蔷出去跳舞了,他们两个小辈只能窝在家里写作业。 林玲今天的保姆任务就是给他们烧中午饭,于是她展示了一下厨艺,拿出了几道拿手小菜。 很快,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餐上桌了。 孙薇闻到了味道,小兔子一般地窜了下来,紧接着她弟弟也撒着丫子跑了过来,两个小鬼胃口真大,一桌的饭菜很快就被饭扫光了。 孙薇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这饭菜真好吃,比你昨天做的好吃多了。」 孙苇也很佩服她:「对啊,田姐姐,这豆腐是怎么做的?我怎么吃出了牛肉味道?」 「用豆瓣酱做的,加了点花生碎。」林玲笑道:「我还留了一锅呢,晚上等你们父母还有孙蔷小姐回来吃。」 一听到堂姐的名字,孙薇就放下了筷子,嘟起了小嘴:「姐姐她真没意思,自己跑出去跳舞了,从来不带我们。」 林玲趁机道:「薇薇,等你长大了,也就能跟孙蔷她一样去跳舞了。」 孙薇摇了摇头,她还是不高兴嘛。 凭什么堂姐可以享受这么多娱乐,而她和弟弟只能整天做作业?! 林玲这时候忽然道:「要不然,我带你们一起去看看好不好?」 两个孩子都流露出嚮往的目光来,有人带他们去?那再好不过了! 孙薇却担心:「可是,我们的作业还没写完呢。」 「没关系,作业我帮你们写,十分钟搞定。」 「真的吗?」 「真的。」 林玲三下五除二做完了高一作业,然后带着两个瓜娃子出去耍了。 ——这就是她计划的第一步。 按照小说的剧情走向来看,今天是孙蔷爱上苏培浩的关键节点,尤其是在鹿鸣馆舞会结束后,孙蔷会耍一点小花招和苏培浩扯上关系。 恰好,趁着这个节点,让两个小孩看清楚他们堂姐的为人。 这就是她改变故事第一章 的关键所在—— 孙蔷不是想勾引苏培浩么? 那好,她让两个小的看看孙蔷的「勾引方式」。 ** 故事的第二幕发生在鹿鸣馆的走廊上。 第71页 下午一点,舞会正式结束了。 刚刚跳完舞的孙蔷很是兴奋,她和全场的焦点苏培浩一起跳了一支舞,她看到了全场女人都投来羡慕嫉妒恨的表情,这让她更加飘飘然了。 对于一个高贵的女人来说,最好的陪衬就是同样高贵优雅的男人。 她似乎太得意忘形了些,一颗心还系在怎么把苏培浩带到家里去。 冷不防,一个拐弯,她撞到了一个人。 「啊!」对方一声尖叫。 满杯的红酒洒落在她的衣服上。 「笨蛋,你走路没长眼吗?!」孙蔷抬手,就想给她一记巴掌。但是正在这时候,她注意到了不远处走廊上的苏培浩,于是这一巴掌收了回来,继而「啊!」地一声惨叫,她装模作样摔倒了下去。 一张精緻的脸蛋都挂上了泪水。 如此卓越的演技,把小服务员都看愣住了。 这倒不是像哪个参加舞会的名媛,而是像大街上碰瓷的。 「小,小姐,你没事吧?!」她赶紧去扶她,但是孙蔷故意夸张地叫了起来:「别碰我!我的脚扭到了!」 苏培浩果然闻言走了过来,身后还跟了一些人。 「怎么回事?!」匆匆赶来的大厅经理看到这一幕,满头都是冷汗。 「我不知道,经理,我……」 小服务员也是束手无策,鬼知道现在的客人怎么会自己上门来碰瓷?! 孙蔷立即道:「是她走路撞到了我,我的脚好像扭到了。」她又楚楚可怜地看着苏培浩:「苏先生,你能扶一下我吗?我站不起来了。」 苏培浩还没说话,经理已经发火了:「你,去前台结算工资,马上收拾行李离开!」 小服务员眼泪汪汪的:「真的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但是谁会相信她说的话?! 她怎么能和人家孙家的名媛相比?! 但是众目睽睽之下,人群之后传来一句:「姐姐,你别装了。」 第34章 、034作对... 十分钟之前,林玲带着两个小的赶到了舞会现场。他们没有通行证,没办法进去参加舞会,就站在走廊上观摩中央大厅的舞池。 林玲第一个发现了孙蔷,就指给了两个孩子看。 结果两个孩子第一次看到堂姐那「高贵优雅」之后的另一面。 俗称是:倒贴。 他们的表姐,风格明显和周围不一样。 别人都穿着优雅的长舞裙,只有她穿着性感的拉丁舞裙——背后露出的大块白皙肌肤,还有裙下露出的精緻小腿,活像一个辣妹似的。周围许多男人漫不经心和舞伴跳着舞,其实目光都在往她的身上瞥…… 这时候,一位穿着黑色西服的帅哥出场了,他明显是舞池中央所有女人争夺的对象,他刚刚踏进了舞会现场,七八个女人就围了过来,帅哥刚想选一位舞伴,孙蔷就忽然冒了出来,不等帅哥有所动作,主动把自己往他怀里一送,还握着他的手放在自己的纤腰上。 周围的女人都惊了个呆。 没想到跳舞还能如此厚颜无耻地投怀送抱! 但是孙蔷管他呢,夺到了帅哥的第一支舞,她就跳个没完。 楼上默默注视的三小只都沉默了。 孙薇:堂姐这是多饥渴那个帅哥?直接把腰送到了他的手掌心里? 孙苇:这不就是爸爸妈妈所说的那种专门勾引男人的坏女人吗? 林玲:师兄,你跳的开心吗?【黑线】 良久,孙薇来了一句:「我长大以后绝对不要像她那样,简直就跟外面拉客的鸡一样。」 孙苇深以为然。 林玲蜜汁微笑,孩子们,待会儿孙蔷还会再次刷新你们的三观。 终于舞会结束了,林玲带着两个孩子走楼梯下去。 他们本可以坐电梯的,但是林玲告诉两个孩子:「这里许多人都认识你们孙家的人,要是被叔叔阿姨们看到了,告状告到你们父母那边去就倒霉了。」于是成功忽悠两个孩子随着她走楼梯,然后就在四楼看到了走廊上的那一幕。 要不怎么说,夜路走多了,总会撞见鬼呢?现在孙蔷看到他们三个,就是一脸见了鬼的表情,甚至比见鬼还夸张。 孙薇现在才知道,她的堂姐根本不是什么名媛,这种投怀送抱外加泼脏水的本事,简直刷新了她的认识。 她实在忍不住了: 「堂姐,你别装了,我们都看到了,你是自己冲撞了人家吧?」 「小,小孩子胡说些什么!」 「我也看到了,姐姐,你这样不对啊,爸爸妈妈说撞到了人就要赔礼道歉,你怎么不给她赔礼道歉,还要扇人家一巴掌?!」 孙苇也丝毫不给姐姐面子。 眼下情形尴尬了。 众人都瞅着地上的孙蔷,连她故意露出来的大腿都不看了,只看她的脸色。 但是孙蔷充分发挥了什么叫做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脸皮,她在心里骂了几千遍这两个小杂种,也没觉得多羞耻,只是依旧可怜兮兮道:「我,我被撞的头有些晕了,我的脚也好疼。」 「姐姐,她根本没有撞到你吧?你自己倒下去的。」孙薇都语气不善了。 当他们三人组都眼瞎吗?孙蔷分明是看到服务员身后有人,自个平地摔的,关人家服务员毛事? 再次被堂妹戳穿了心事,孙蔷这会儿脸色要多黑有多黑。她一心「求助」的苏培浩(梁若榆)此时也脸色冰冷,他看也不看她一眼,就离开了走廊。 第72页 苏培浩这么一走,孙蔷恼羞成怒。 她深深剜了弟弟妹妹一喊,那眼神好像在说:你们给我等着! 那眼神猝了毒般的凌厉尖锐,两个孩子都被吓了一大跳。 林玲咳嗽一声,拉了拉两个小孩的手:「我们先走吧,待会儿车来了。」 两个小孩点了点头。他们有这么个戏精堂姐,都觉得面上无光。 孙苇临走前还做了一个鬼脸:羞羞羞,不知羞! *** 回家以后,两个孩子都害怕了起来。 他们都是半大的孩子,当时一时冲动当场顶撞了堂姐,事后想起来这个行为简直是太莽撞了。其余的不说,堂姐会不会怪罪他们?会不会跟父母告状? 眼看孩子们急的都快哭了,林玲倒是很淡定:「薇薇,苇苇,你们不用害怕。比起你们做的这点小事来,孙蔷她自个做的那些事才叫丢脸呢。」 孙薇立即问道:「那待会儿她回来,我们要怎么做,爸爸才不会骂我们?」 孙蔷的那个淬了毒的眼神,他们都看到了,那是善罢甘休的样子吗?! 林玲笑道:「所以呀,你们要告诉你们的母亲,你们小孩子管不了的事情,大人总是可以管一管的……」 两个孩子点了点头,他们终于被说动了。 而林玲弯了弯嘴角——为什么要他们告诉母亲,而不是告诉父亲呢?因为孙启农是把侄女孙蔷当做亲闺女养的,但是孙启农的妻子梁曼可不这样想。 说句不好听的话——将来孙蔷在家中的地位越高,分到的遗产越多,那么孙家二房的资本越少。 面对这样一个可能夺走孙老爷子遗产的侄女,梁曼还会有好脸色么? 不会的,在遗产面前,女人都是很自私的。 所以,梁曼一定会抓住所有的机会——奚落这个大侄女的! *** 晚上,孙蔷终于回了家。 她今天丢尽了脸面,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才善了后。憋了一肚子的气,一进门,她就直奔向二楼:「孙薇,孙苇,你们两个小讨债鬼给我出来!」 结果二楼传回来一句:「你叫谁出来?!」 孙蔷愣了愣,没想到二婶已经回来了,平常她不是九点过后才到家么? 梁曼此刻的脸色要多黑就有多黑,刚才,两个孩子打电话告诉了她下午发生的事情,她几番打听,才知道这个侄女给孙家丢尽了脸面。本想孙蔷回到家后应该知错了,哪知道她还是那个得意样,喊两个堂弟堂妹为小讨债鬼! 此番,孙家最有权势的两个女人一见面,孙蔷立即矮了个半个头下去: 「婶,婶婶。」 「你还有脸叫我婶婶?!」梁曼气不打一处来:「刚才我打了电话给苏家道歉,你猜猜苏家人怎么说?!让我们好好管教管教你,不要搞得他们家儿子那么难堪!」 ——对了,打电话这一招,也是林玲方才给出的建议。孙蔷当然不知道这些状况,她呆呆地站着,以为是两个小的告了她一状。 梁曼平时就对孙蔷有诸多不满意,念在丈夫的情分上,不敢发作而已,但今天,她一股脑地发泄了出来:「你是不是学表演学昏了头了,连苏培浩也敢勾搭?!那是我们孙家的大客户,要是他生气了,抛弃了我们家的投资,我看你怎么向你二叔交代!」 孙家做的是外贸生意,和苏家有不少利益牵扯。 往大了说,如果苏家撤走孙家企业的投资,不少项目就会黄。 孙蔷还在嘴硬:「婶婶,我,我想着要是苏培浩对我……」 梁曼冷笑,这小妮子当校园皇后当惯了是吧?以为什么男人都是手到擒来?! 「你还嫌不给我们家丢脸吗?你自己投怀送抱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拖累你妹妹和弟弟?让外人怎么看我们孙家的孩子?!」 「他们不好好写作业,跑去看舞会……」 孙蔷终于找到了反击的话题,那就是,弟弟妹妹这次是偷跑出去的! 「姐姐,」孙薇可怜兮兮地躲在母亲后面,照着林玲的话说道:「是你一直在跟我们炫耀,说你跳舞多好看,说你在舞会上多么受欢迎,我,我和弟弟只是好奇嘛……你不跟我们那样说,我们会偷偷跑去鹿鸣馆么?」 孙蔷哑口无言。 她的确一直在跟堂弟堂妹炫耀。 「你都听到了吧,去舞会上勾搭男人,居然还跟弟弟妹妹炫耀?!」梁曼冷笑道。 「不是的,我只是随口说说,不知道哪个多嘴的下人传了出去!」孙蔷把目光转向了田穗:「是你在背后挑拨离间吧?!」 林玲立即道:「不是我,不是我……」 她装作紧张惶恐的样子,一点儿「深沉」的影子都看不见。 「我们自己听到的!」孙苇也站了出来:「妈妈,下午我和姐姐写好作业以后,才一起出去的。田穗她不放心才跟来的。她没有挑拨离间。都是姐姐她昨晚自己跑到我们跟前说的,说她今天肯定是鹿鸣馆的舞蹈皇后。」 梁曼点了点头,楼过了两个孩子:「孙蔷,你让我太失望了,自己回房去好好反省!」 孙蔷捏紧了裙子,头也不回地走上了三楼。 她现在硬着头皮忍着,因为她相信——等二叔他回来了,梁曼就不会这么气焰嚣张了。 第73页 到时候,她再反戈一击! ——其实以上的打算根本没问题,孙启农疼爱孙蔷近乎宠溺,无条件地信任这大哥的唯一血脉,在亲情方面,他是个没有原则的男人。 真的,最怕的就是男人没有原则,那意味着,他们将会是感性的动物,而不是理性。 但是这一次,林玲是不会让她得逞的。 安顿好了两个孩子,林玲就单独去找梁曼,给了一个建议:「梁阿姨,鹿鸣馆那边应该也处理这件事了,你不妨打电话去问一下处理的情况怎么说。」 梁曼觉得很有道理,就打了一个电话过去。 很快,鹿鸣馆的回覆就来了—— 出事的那条走廊上没有摄像头,但是目击者不少。其中有个叫苏培浩的客人,是今天舞会上的贵宾之一。他愿意出面证明,他亲眼看见了孙蔷是自己假摔的,和服务员没有关系,所以酒店做出了不处理的决定。 两个小孩有可能说谎,但是苏培浩——他没有必要说谎吧? 梁曼松了一口气,待会儿就是回来,她也有底气说自己没有惩罚错人了。 而林玲也暗暗松了一口气——师兄可真是个小机灵鬼,知道那边没有摄像头,就自己跳出来做个证人,和她里应外合配合的很好。 所以说,孙蔷倒霉就倒霉在这里。 他们两个有防备的打击她这个没有防备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 到了晚上十点,一家之主——孙启农终于回来了。 孙蔷第一个跑了出去迎接二叔,一声「叔叔!」叫的那般的挣扎与彷徨。一张精緻的小脸上挂满了泪珠,看样子受了极大的委屈一般。 孙启农吓了一跳,赶紧放下了公文包:「蔷蔷,怎么了?」 面对这个家最宠爱自己的人,孙蔷挺直了腰杆,开始了反向泼脏水的操作—— 「是我不好,我惹了婶婶她生气了,我,我就是跳舞的时候热情了点……」 「我小的时候认识苏培浩,我乍一见到他回国,太高兴了,就凑了上去。谁知道弟弟妹妹也偷跑过来看我跳舞,说我那是不知羞耻投怀送抱。后来跳完了舞,有个服务员撞到了我,撞得我头昏昏沉沉的,结果弟弟妹妹说我在碰瓷……」 加上她惊恐的眼神、科班出身的演技,活生生一个受辱的秦香莲。 林玲在楼上看到这一幕,也不得不赞嘆一声—— 不愧是将来要进娱乐圈的姑娘,这场面,还真的是谁看到了都我见犹怜吶! 孙启农本来就疼爱大侄女,甚至比疼爱自己的亲生孩子还要过,所以一听这些话,他也炸了毛,立即牵着孙蔷的手走了进去,一声怒吼—— 「薇薇,苇苇,你们给我下来!」 楼上,孙薇、孙苇两个就在林玲身边,他们也见识到了这一幕「泼脏水」,简直就跟孙蔷污衊小服务员的演技一模一样。现在听到父亲这么一声怒吼,两个孩子都吓得一哆嗦,情不自禁地往林玲的身后藏去。 「别害怕,你们母亲会为你们证明清白的。」 有了她这句话,孩子们仿佛找到了主心骨,都暗暗松了一口气。 梁曼第一个走下了楼去,她不可能让两个亲生骨肉去承受丈夫的无边怒火的。 「启农,你这是干什么?对自己的亲生骨肉发火?」 「我干什么?!你让他们给我下来说话!」 「让他们下来之前,我也要跟你算一算帐——平时都把这丫头宠成什么样了?你知不知道,你今天在苏家的长公子苏培浩面前丢了大脸!」 苏培浩的名字终于让孙启农冷静了下来。 还是那句话——孩子们可能会误会,但是苏培浩前天刚刚回国,他不可能针对孙蔷。 「苏培浩怎么说的?」孙启农问道。 孙蔷一听这话就心知不妙,她赶紧哭了出来:「叔叔,我是冤枉的,我只不过和苏培浩小的时候玩的好了一点,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你哭哭啼啼干什么?就算你跳舞投怀送抱不是故意的,那么你怎么解释,人家苏培浩亲眼看到了你污衊人家酒店的服务员?!」 「我,我真的是被撞了一下,当时头晕脑胀的,你看,我腿上还有一道红印子呢!」 孙蔷露出如玉的小腿上,果然有道红印。 孙启农还是站在侄女这边的:「不管怎么说,服务员撞到了她,就是人家酒店的不对,小蔷她一向知道分寸的,怎么会污衊人家?!」 「你!」 梁曼气得半死。 ——这个家里有个孙蔷,就跟酒杯里面掺和了一粒沙子一样。 丈夫如此无条件地包庇侄女,早晚要把她给气死,究竟小薇小苇是不是他的孩子?! 「别看了,我们走吧。」 楼上,林玲也搂着两个孩子走了进去。 ——今天,她策划了这一切,不是巴望着一招就能打倒孙蔷。孙启农对侄女无条件的爱、孙蔷自己的演技、还有孙蔷数十年积攒下来的人脉关系……这个反派女一号的底牌还有很多很多,不是那种无脑就能战胜的对手呢。 只是今天的这一切,给孙家人刻下了分裂的种子。 其余的人不说,梁曼算是看清楚了丈夫的无脑,她决计要和孙蔷作对呢…… 第35章 、035论文... 最后,这起「舞会」事件以不欢而散告终。 第74页 梁曼和孙启农打起了冷战,孩子们乖乖上学,林玲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家里迎来了短暂的和平,虽然只是表面上的虚假和平。 孙蔷也不是个白痴,她虽然取得了二叔的支持,但是着实得罪了二婶和弟弟妹妹们,就只能消停一段时间,挽回一下「淑女」的美好形象。 有一天,孙蔷给弟弟妹妹做起了早饭,得到了孙启农的大力夸赞:「小蔷真的是懂事啊,知道疼爱弟弟妹妹了,将来一定是个好母亲。」 孙蔷还甜甜一笑:「二叔你就知道说我的好话,其实呢,二婶她才是个伟大的母亲,以前我上小学的时候,二婶她还天天给我做早饭,我都记着呢。」 听到侄女这么夸赞妻子,反倒是孙启农不好意思了。梁曼说孙蔷心机叵测,别有用心,他看小蔷就是乖巧懂事。甚至对于舞会的事情,他始终相信孙蔷是清白的,是妻子梁曼太咄咄逼人。 于是道:「你二婶她老了,说话也没有以前灵光了,你别往心里去,她也不是有意污衊你的。」 「这我知道,我没有怪二婶,只要二叔你相信我,我就满足了。」 孙蔷装出一副乖乖女的样子。 起码在孙启农的面前,她真的一贯的会装,难怪孙启农最疼爱她。 二楼,真正做了这顿早饭,然后又被孙蔷赶去打扫卫生间的林玲也算开了眼界—— 一个魔鬼也会在最关心她的人面前装出善良无辜的模样。这就是孙蔷的生存技巧吧?讨好这家里的一家之主,再打压下人,装出她的威信来。 其实说白了,都是狐假虎威。 不一会儿,孙蔷回到了厨房,丢给她一个凌厉的眼神:不准把今天早上的事情说出去。 和刚才那淑女的模样简直是两张脸。 林玲冷笑,不用看电影,现实中也有这样的双面人呢! *** 剧情的发展很快就来到了第二幕:【chapter2:蔷薇盛开】 原文是这么说的: 【……孙蔷大学毕业了,她也迎来了整个青春最肆意盛开的那一年。】 孙蔷从小学习舞蹈,高中毕业以后,她以舞蹈特长生的优势,进入了一所艺术学院的表演专业。从此开始了出名+走红的整个过程。 她第一次踏入娱乐圈的机会,是在学校大四的毕业典礼上,她是优秀学生代表,出尽了风头。当时,台下正好有个大导演来到戏剧学院做客,一眼就相中了孙蔷,让她担任了一部剧的女二号。 从此以后,孙蔷开始了飞黄腾达的人生之路—— 【即使没有孙家,她照样可以在演艺圈杀出一条血路。】 在进入演艺圈后,孙蔷的势力范围更大了。 她美好的形象,大小姐的身份,都为她带来了源源不断的通稿。 飞在天上的孙蔷,当然没有忘记整顿地下的田穗,田穗真正的苦难也由此开始,孙蔷不把她弄死绝不罢休。 胜者为王,败者暖床——这句话不光光可以用在演艺圈中,也可以用在一个女孩对付另一个女孩身上。 因为她们是情敌。 比阶级敌人更可恶的——终生敌人。 孙蔷知道了苏培浩和田穗的过去,在嫉妒之下,她设计把田穗送了出去,给别人暖床…… 现在,林玲是绝不会让这件事发生的。 剧情的主线已经改变,田穗的命运握在她的手上。 首先,她就要从「毕业典礼」下手—— *** 6月1日,孙蔷毕业了。 一大早,她就打扮的美美的。 她用的是深玫瑰色的口红,让嘴唇更鲜艷一点,让眉毛延入了鬓角,让耳朵戴起珍珠坠子,看起来就是一位在云端的公主。 孙启农大力夸赞了下侄女的美貌,并且表示会去看她的毕业演讲。 梁曼吃不下东西了,就收拾了东西,早早离开了家里,免得丈夫也携着她一道去看什么典礼。 一家人各怀心事地吃完了早餐,孙启农特意喊了公司的司机过来,把侄女先一步送到了学校去,然后领带西装,自己也打扮的像模像样的。 林玲不动声色收拾着餐具,等家里人都走完了,她才换了一件比较休闲的衬衫,从后门走了出去,那里也有一辆世爵轿车在等着她。 梁若榆打量了她一眼:「你穿的这个小姑娘长相很不错。」 是的,唇红齿白眉目如画。她也很满意这样的美貌:「不愧是女主角的设定,男主角一看就喜欢这副皮囊。怎么样,你是不是很想和我谈恋爱?」 「这样漂亮的女孩可以当花瓶看待,谈恋爱就免了。」 「为什么?」 「我喜欢职业化的女性,就跟你一样。」 ——他一向都觉得,女人的魅力应该靠的是气质,而不是容貌。 林玲摸了摸脸蛋,好吧,她有点脸红。 车子发动了。 梁若榆瞥了一眼:「我还是想不明白,你怎么不直接告诉孙启农这件事?」 他指的是戳穿孙蔷的假冒大小姐身份。 但是林玲明白:「孙蔷反正不是孙启农的亲生女儿——那么是大哥的女儿,还是别人的女儿,其实区别没你想像中的那么大。就算我代替了孙蔷,按照孙启农的性格,他也会给一笔钱给孙蔷,安排好她的生活。」 ——毕竟是养育了二十多年的孩子,孙启农真的在孙蔷身上花了很多心血。让他陡然因为血缘关系放弃孙蔷,真的就像夺走他的亲生女儿一样困难。 第75页 这就是她保守秘密的前提条件——孙启农还没放弃孙蔷。 只有让孙启农意识到孙蔷真的无可救药了,放弃了,亲子鑑定报告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在那之前,她需要尽量砍断孙蔷所有的后路,比方说: 「记者你都安排好了吗?」 「安排好了,不过我很好奇,如果我不在的话,你打算怎么对付孙蔷?」 「如果你不在,那我就只能出点损招——比方说,在她喝的水里下点药,让她说不出话来。」 梁若榆默:「这样太冒险了。」 他担心的不是她的动机,而是她会被发现扭送警察局的。 林玲倒是信心十足:「你放心,我药理学也是满分,孙家人没有那个本事发现我的手脚。要是发现了我心甘情愿坐牢!」 梁若榆给了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他的小师妹说起这种话也是脸不红心不跳。 到了戏剧学院,梁若榆忽然从车后座拿过来一台手机:「这个,拿着,有事联繫我。」 「谢谢。」 她接过了手机,只是手指与手指相触的瞬间,林玲缩了一下,好像触电一样。 「怎么了?」 林玲摇了摇头:「没什么。」 刚才那一瞬间,心脏勐然跳了那么一下,这不是她的反应,而是田穗的反应。和景宁那次一样,这具身体的主人遇见了一个优秀温柔的男人,然后瞬间怦然心动,继而传递到了她的身上。 真不愧是行走的荷尔蒙啊,撩,太会撩了。小说里的妹纸都被他撩到了…… 林玲越想越囧,下意识点了点手机,上面简讯里还有一条提示:您已经成功充值500元钱……师兄是怕她失联呢? 「师兄……」 她刚想说些什么,车窗已经摇了下来。 最近她说了太多的谢谢,梁若榆都听得腻耳,不想听她再这么客气的话。 他宁愿她欠着。 *** 当林玲赶到大礼堂的时候,毕业典礼已经开始了。 那些收到邀请函的学生才能坐在大厅中央。大多数这些不入流的学生,只能站在走廊上朝里面看热闹。 不过这样也够了,林玲看到了孙蔷。 主持人介绍的时候热情洋溢:「有请我们表演系的毕业生代表,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孙蔷同学上前来发言!」 「……感谢尊敬的领导,感谢尊敬的老师……」 孙蔷的朗读十分的动人,台下观看的领导和老师们都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林玲明白,其实学生会会一致推举孙蔷当毕业生代表,无非是因为——孙蔷给了他们不少的好处费。 孙蔷知道今天会有大导演前来观摩典礼,为了让自己脱颖而出,得到导演的注意,她提前一个学期就为了今天的这一幕做准备了。 她先是花了几十万元,收买了学生会上上下下,用香奈儿包包搞定了学生会长的女朋友。 接着,孙蔷在网上花了几万块钱,买了一篇质量优异的毕业论文。 于是乎,今天她成为了优秀学生代表。 其实在这一点上,林玲还是蛮佩服她的:孙蔷是个善于把优势转化为利益的人,她充分利用了美貌、财富这两个先天条件,把毕业生涯收拾的妥妥噹噹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晚的这一场毕业典礼,将会是她大放异彩的时刻。 但是呢,孙蔷似乎忘记了什么…… 演讲很快就结束了,接下来是採访时间——孙蔷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也要面对各路媒体的採访,其中不乏市级电视台的记者。 一拥而上,其中一个记者拔得了头筹:「孙小姐,请问您的优秀毕业论文《莎士比亚歷史剧中玫瑰战争的创作背景》一文中,您是怎么看待国王亨利四世的?」 「……」 孙蔷卡壳了,她万万没想到记者第一个问的是她的毕业论文!她准备好的说辞全部是「我们学校是一所优秀的戏剧学院……」「我们学校出过三个国家级表演大师……」「我们会牢牢记住老师的教诲……」却根本没有关于她论文的回答! 也不知道这哪里冒出来的记者,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第一个先问她的毕业论文! 孙蔷的额头冒出了冷汗,她的异常沉默,引起了台下的议论纷纷。刚才还看好她的老师们,此时此刻也跟着一起尴尬,要知道,孙蔷的毕业论文可是全体老师一致推荐的本年度最佳,孙蔷自己却没发觉这个问题不对劲吗? 大厅里,全体观众都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但是大厅之外,没有老师们的束缚,已经有人反应过来了:「莎士比亚以玫瑰战争为背景的歷史剧……好像是《亨利六世》吧?」 「我也不太记得了,但肯定不会是亨利四世,孙学姐不是写的这个吗?她怎么什么都不说?」 林玲微笑——要知道,孙蔷一直在忙碌于把自己推上优秀学生代表这个位置呢,那篇论文,一个字也不属于她。其实孙蔷从头至尾,也只在答辩的时候读了一遍,怎么可能会发现「四」和「六」这个细微的区别呢? 如坐针毡的还不止是学校代表们,连孙启农都觉得尴尬。 他一直在外人面前炫耀,我侄女是全校毕业论文第一,现在看来,他是太高看了侄女了…… 眼看这场面实在是压不住了,孙蔷才硬着头皮开了口:「亨,亨利四世他是一个……不怎么负责任的国王。」 第76页 那个大导演忽然站了起来,脸色是铁青的:「我看,不负责任的是贵校的老师和领导们。」 说完,他就离开了礼堂。 孙蔷还在发呆,她这话有什么不对吗?她到底哪里说错了?! 看着这「优秀学生代表」如此的草包,连亨利几世都搞不懂,老师们都在心里各种吐槽——丫的,就这水平,敢说那篇分析玫瑰战争的文章是她写的?!还敢厚着脸皮当全校毕业生的代表?!这么多记者,简直是把学校的颜面丢尽了…… 连校长都气的在座位上发抖。 前几天,他还夸过这篇文章,说这姑娘对莎士比亚的歷史剧分析的很深刻…… 可是现在这姑娘重重打了他一巴掌——那毕业论文开头就说玫瑰战争在亨利六世时期发生,她居然还会觉得那是亨利四世?! 假的,代笔的优秀论文!这下丢人丢太大了! *** 一周后,学校的处理结果就出来了:取消孙蔷的毕业资格。 这起毕业典礼上的採访事故,简直可谓是这所百年名校的耻辱了,连网络上都掀起了一股打假的风潮,学校的名誉一落千丈。 孙蔷终于如愿以偿的出名了,只不过呢,是被人唾弃的骂名。 校长下令,要求把这次事故当做刑事案件来彻查,这一查,就牵扯出来了十几桩贿赂案。 1月2日,孙蔷打了十万块钱现金到了学生会副主席的卡上,这是她去年的第一起贿赂。 2月12日,孙蔷以聚餐为由,请了学会生的全体学生一起吃饭,每个人在餐后,都得到了孙大小姐派发的一万块钱奖金红包。 3月5日,孙蔷海购了数十只名牌包包,都送给了学校中的几位美女,她们都是学生会会长或副会长的女朋友…… 这些还不算什么。 孙蔷连班主任、论文导师也照样贿赂,而且涉及的金额更大…… 总的算下来,为了得到这个优秀学生代表的地位,她居然七七八八花了一百多万。怪不得忙到都没空看一眼论文里面究竟是亨利几世了,因为她把全幅的心思都放在论文以外的地方了…… 孙蔷以为可以借着毕业典礼扶摇直上,哪知道,一个记者的问题,就把她钉死在了耻辱柱上。 网络上,纷纷讨伐她;「抵制论文造假!」 「贵校还说是艺术名校,这假的也太厉害了吧,建议取消211称号!」 「这样的学生贵校也敢让毕业?!大家去学信网上举报一波!」 「这姑娘的演艺路线算是完了,啧啧啧,还没出道就全网黑啊,哪个导演敢要?」 …… 最后的致命一击,是学校的全网通稿: 【近日,针对社会上对我校的批评,我们深刻反思,虚心接受。现调查结果如下:学生孙蔷,涉嫌论文造假、学术态度不端,给予开除处分。我们将牢牢谨记这次的教训,端正学术态度,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规范,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看到这条通稿,孙蔷两眼一黑: 完了,什么都完了。 她的明星梦,她的淑女路线,都彻底完蛋了…… 第36章 、036父爱... 两个孙家的孩子此刻都在欢唿。 孙薇看到堂姐被学校开除了,那个高兴啊,简直比自己考了一百分还高兴。 她迫不及待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林玲,然后拉着她一起到了房间里,分享他们的「胜利!」 孙蔷学校里各种曝光她的帖子,其中有不少实名锤孙蔷的各种贿赂行为的。 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有内部的资料,孙蔷起码花了一百五十万才拿到这个代表名额。 孙蔷处心积虑安排这一切,原本想藉此机会被大导演相中,进入娱乐圈的,哪知道次举完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一下子,全网都在抵制她这个学术造假的骗子。 看到堂姐原来这么「落魄」,孙薇那个高兴啊:「哼,多行不义必自毙,田穗你看,我就说她肯定要倒霉吧!」 林玲注意到的却是另一件事:「薇薇,你父亲每个月给你堂姐多少零花钱?」 「……大概一万块钱……」 说到这里,孙薇就瞪大了眼睛:「对啊,她怎么会有那么多钱的?!」小脑袋想了想,她就抓住了林玲的手:「堂姐她该不会是偷了我们家的钱吧?」 「我看不像,应该是你爸爸他……他另外给了孙蔷一笔钱吧。」 孙薇不明白:「我爸爸也没给过我钱,那他怎么给姐姐这么多钱?」 「要不然你去问问你母亲,她可能会知道这笔钱是哪里来的。」 「那好,我去问问妈妈……你放心,我不会跟妈妈说是你提出来的。」 看看,这小孩真的是聪明,一点就透。 其实关于孙蔷的财富,书中说的十分清楚——她十八岁成人以后,孙启农就给了她一个亿。 这笔钱,原本就是孙启农留给侄女的成长基金。他一直惦记着侄女父母双亡,将来没有个依靠,所以就给了她这么一笔钱,让她可以衣食无忧。 当然了,这件事孙启农没有告诉老婆孩子——孙启农不傻,他知道老婆对侄女有意见,他不想惹得老婆不高兴,所以就瞒着妻子偷偷转移了这笔财富。 梁曼一直被蒙在鼓里。 直到女儿端着电脑过来,告诉她孙蔷的贿赂钱款足足有一百多万的时候,她的脸色就瞬间白了。 第77页 丈夫居然给了孙蔷私房钱! 丈夫居然瞒着她,偷偷把钱塞给了侄女去行贿! 这还把她这个主母放在眼里吗?! 梁曼二话不说,就打了丈夫的手机,几番较量下来,接着林玲就听到了:「什么,你给了她一个亿?!你是不是疯了?!这种大事也不和我商量?!」 「……小蔷她没有父母,可怜见的,我这个二叔怎么能亏待了她?!」 「那你的意思就是我亏待了她是吗?!」 梁曼终于忍不住了,她这十几年来,难道没有好好对待过那丫头吗?!可是,孙蔷回报她的都是些什么?她早就看了出来,那丫头在弟弟妹妹面前耀武扬威,偏偏在丈夫面前就乖巧的跟个小白兔似的,她怎么能不芥蒂?! 听到父母的争吵声,孙薇拉住了林玲的手:「田姐姐,爸爸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想,你爸爸也是看她可怜,无父无母的,所以才瞒着家里人给她钱吧。」 孙薇眼眶一红:「可是……我们家总共也没多少钱,都把钱给她了,我和弟弟怎么办?」 林玲笑了:「你放心,就是给她一个亿,你们家还有钱的。」 ——梁曼出生于书香门第,她教育两个孩子都是勤俭朴素稳重持家。所以在孙家,孙薇、孙苇的零花钱是每个月五百,他们两小孩还以为自家没什么钱。 但孙蔷却一个月一万,开销都大手大脚的,这是因为孙启农最宠爱她,给她吃的穿的比亲生儿女都好。 孙薇以为爸爸把孙家的钱都给姐姐了,还很担心道:「还有小叔叔,小婶婶她怀孕了,那将来的小弟弟小妹妹怎么办?」 孙启农下面还有个弟弟,是孙家的老来子孙启军,比孙启农小了整整十五岁。所以两个孩子都称唿他为小叔叔。 林玲吃了一惊:「你小婶婶怀孕了?」 「嗯,我听妈妈说,三婶已经怀了三个月了,下个月就要回国来待产了。爸爸还让妈妈准备一些孕妇用的东西,到时候陪小婶婶养胎。」 「原来是这样。」林玲笑了笑:「薇薇,钱的事情你别担心。你们孙家的钱都是长辈分配的,孙蔷继承的这笔钱,原本就是她父亲和母亲留下来的。至于你们的钱,奶奶都收着呢,将来也不会少了你们的。倒是那个小婶婶……」 「小婶婶怎么了?」 「没什么,对了,她好端端的在美国,为什么要回国待产?」 「妈妈说,我们孙家一家都是中国国籍,奶奶说了,爷爷临终遗愿就是:哪怕住在外国,我们也只能是中国人,所以就让小婶婶她回国待产。」 林玲点了点头,这样就说得通了—— 书中第五章 ,名为《蔷薇弥雾》,讲述的却是一个带血的谜案:孙家的三婶回国待产,孙启农夫妻两个悉心地照顾她。然而就在三婶怀孕的第四个月上,孙家出了一桩意外,三婶从楼上失足摔了下来,孩子胎死腹中。 事后调查发现,三婶失足摔落的那一节楼梯上被人抹过蜡,光滑的很。但是孙启农查了半天,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动的手脚。 但是林玲知道,这个家里,只有孙蔷有那个胆色和动机去谋害这个孩子。 看样子,孙蔷的罪名里面,还有「谋杀腹中胎儿」一项。 她接下来又能看好戏了。 *** 梁曼和孙启农最终的争论结果是:收回孙蔷所有的银行帐号,改由梁曼保管。 这倒不是孙启农退让了一步,而是梁曼把孙蔷的所作所为告到了八十多岁的孙老太太那里去,老太太一辈子大风大浪见的多了,听梁曼这么说,也觉得是孙启农早早给了孙蔷太多的财富,才把这个孙女惯得无法无天,居然弄出了贿赂老师同学的丑闻来。 归根到底,她孙女还是个孩子,不应该身上拽着这么多钱乱花——这是孙老太太的想法。 这人一有钱啊,有的时候是福气,有的时候就是祸害。 尤其是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钱,小辈哪里懂的珍惜前辈辛辛苦苦拼搏下来的血汗钱? 难免动一点歪心思,坏心思,这都是有钱给惯出来的毛病。 她还是疼爱大孙女的,就让梁曼先把钱替她收着,嘱咐道:「等小蔷以后成家了,懂事了,再把这一笔钱给她,这样有个人看着也好。」 「我知道了,妈。」 「另外,」老太太想了想,又发了话:「让小蔷她搬出去住吧,省的你夹在丈夫和侄女之间左右为难。」 「我知道了,妈。」 有了这份底气,梁曼成功收回了那一个亿。 二人交接的时候,孙蔷的脸色要多臭有多臭,孙启农还屁话都不敢讲。 等梁曼出门去银行清点了,孙蔷的眼泪就扑簌簌下来了,她可怜兮兮地望着孙启农,道: 「二叔,我已经知道错了,我不是故意的,你们别把我赶出家门好不好?」 孙启农捂着半张脸,尽管他一看侄女哭就难受、简直比自己女儿受欺负了还心疼。但这一次,丢脸丢的他都没脸见人,孙蔷搬出去住也是老太太的意思,他也不好意思在妻子面前说些什么。 「二叔,小蔷知道您从小最疼爱我的,我真的知道错了,您劝一劝婶婶,让她别生我的气了,好不好?」孙蔷拼命地卖惨,博取同情。 「我跟你二婶她谈谈吧。」 第78页 孙启农嘆了一口气,他知道这丫头的思想出了问题,但心还是偏向了她—— 归根到底,这丫头,虽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却已经胜过了他的亲生女儿的分量。 说起来也是难怪,孙蔷对他的意义太大了,这份意义不仅来自于血缘,还来自于一份父爱—— 孙家做的都是外贸生意,从小的时候,他和父母相处的时间比较少,都是长他五岁的哥哥孙启政一手把他给带大的。说是哥哥,其实他早就把哥哥当做了半个父亲。 后来,兄弟二人相继成家立业了。哥哥很快有了个女儿,但是他却在子息上非常艰难。 很长一段时间,孙家只有孙蔷这么一个嫡亲的孙女,是全家老小最疼爱的晚辈。 梁曼原先也怀过一个孩子,后来五个月大的时候流产了,之后梁曼隔了七八年的时间才怀上一对双胞胎。而在这七八年的时间里,他自己没有孩子,就把哥哥留下来的这个孤女,当做了亲生女儿,悉心呵护她平安长大。 在孙家长子逝世,他这个二子挑起了家业那段最困难的时光里,孙蔷的存在,就是他心中最温暖的依靠。 是他二十七岁那一年,忽闻噩耗,飞机失事,孙家的天都塌下来了一半。 父亲听说长子长媳一下子都没了,整个人也垮了,自此一病不起,不就也追随长子去了。 而老太太也没撑住,住进了医院。只有他顶着整个孙家,回到了国内,强忍着悲伤,妥善处理哥哥和嫂子的后事。 进了哥哥家的门,他就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宝宝不哭,宝宝不哭。」保姆抱着她,她还在不停地哭泣。 好像知道爸爸妈妈已经没有了,小小的婴儿,也在用哭声弔唁着亲人的离去。 他从保姆的手中接过了这个婴儿,想到哥哥和嫂子自此一去不回,心中也是悲伤难捱,于是对小蔷说:二叔以后就是你的爸爸了。 他二十八岁那一年,父亲走了、老太太瘫痪了,弟弟还幼小,哥哥的尸体还没找回来……孙家面临着树倒猢狲散的局面。 只有这孩子的哭声、笑声,支撑着他,支撑着整个孙家。 他也很快就从一个牛津大学的高材生蜕变为一家之主和企业高层,他抱着那小小的肉团,心中发誓要守住哥哥的基业,要守住孙家的未来。 从二十七岁一直到三十五岁,在这长长的八年的时间里,他只有一个孩子,就是哥哥的女儿孙蔷。这个孩子,占据了他许许多多的光阴和感情,他把一个男人所能展现出来的父爱都尽情地展示出来了,还唯恐小蔷过得不好、穿的不暖。 后来三十五岁上头,梁曼终于给他生了一对双胞胎。但是,他的心思还是偏向孙蔷的,这是当过父亲的男人才知道的感情。 那是第一次抱起她的小心翼翼、第一次给她餵奶的懵懵懂懂、第一次看到一个孩子踉跄学步,她就像是风中那刚刚冒了芽的小草,跌跌撞撞的,蹒蹒跚跚的,你跟在她的屁股后面,目光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她,唯恐她受一点点的伤害…… 那种感情,他在女儿小薇和儿子小苇身上都没有体验过,只有在抚养侄女孙蔷的时候,才体验到了为人父的不易。 所以,他怎么能不疼爱小蔷呢? 这个孩子,占据了他整整八年全心全意的父爱,即使后来有了亲生的儿女,都抵不过小蔷的那八年的陪伴。 女人有母爱如天,男人也可以有父爱如山。 第37章 、037偏心... 晚上,孙启农和妻子商量起了这件事。 梁曼也终于见识到了:一个男人可以偏心到什么地步。 孙蔷假摔,孙启农说是:「孩子吓到了,不小心而已。」 孙蔷污衊小服务员,孙启农说是:「她也不是故意的,当时摔蒙了嘛。」 甚至连孙蔷走歪门邪道试图出名,孙启农也解释为:「她学表演的,本来压力就很大,想出人头地很不容易。花点钱走门路的女演员多了去了,这一百多万也不算是个事儿。」 听听,这是她丈夫说出来的话! 要不怎么说,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因为他分明醒着,可是自己却骗自己说:那些都是意外! 她还能说什么?!她还能做什么—— 「孙启农,你就是想把她留在我们家,是吧?!」 「小蔷从一生下来就没有离开过我们家,我怎么放心让她搬出去?」 「要不是孩子被你宠坏了,她至于这样吗?!要我说,还是让她搬出去独立生活好,也好让她知道:这社会上,除了我们孙家,没人把她当公主!」 「你这话就不对了,什么叫我宠坏?女孩子活泼一点不是很正常的吗?」 「她这不叫活泼,她这叫居心不良。」 「不会的,小蔷我看着长大的,她不是那样的孩子。」孙启农仍然坚持。那是他亲眼看着从一个小肉团长到现在的如花少女的,怎么会走了眼呢? 最后,梁曼没办法了,她说服不了丈夫让孙蔷滚蛋,得了,她自己滚蛋总行了吧! 考虑到两个孩子即将参加期末考试了,千万不能在这种时候分心,梁曼就和孩子们一起搬到了隔壁的独栋去。 就这样,这个原本平静美满的家,头一次出现了「分裂」。 *** 日子悄悄熘走,很快就进入到了炎炎的五月份。 第79页 孙薇和孙苇要参加期末分班考试,梁曼把全副的心思都放在了孩子们身上,也懒得理会孙蔷了。 孙蔷倒也不惹是生非了,成天就呆在家里学习什么化妆术,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其实只有林玲知道,孙蔷的精神这一次被打击的很惨。 孙蔷的钱没了、人脉关系没了、被学校开除、进入娱乐圈无望、连喜欢的人都不想接她的电话。 从出生到现在,小公主就没有如此落魄的时候。 偏偏她又是个社交动物,各种对自己不利的消息接踵传来,她的人生就像一座高高的大厦,偏偏从底座开始崩塌、断裂,不可迴旋。 她试图联繫那些最亲密的朋友们,好歹想从他们的口中得到一些安慰。 王涵涵,她的高中死党,大学跟班,连续发了四五条消息,都是未接收。 好不容易联繫上了,又是一番打击。 【涵涵,在吗?我发你微信你怎么不回復】 【呵呵哒,你还有脸发我微信啊?我昨天才知道:我本来也在今年的优秀学生代表名单上,是你把我挤了下去!这下子好了吧,你被学校开除了,我们这一届的学生也全部被抹黑,孙蔷,你好大的威风啊,大家倒霉都是拜你所赐!】 【不是的,涵涵,我没有……】 【对方已经不是你的好友。】 她咬了咬牙,又联繫了下一个。 是她大学四年的备胎侯磊科,这位总是在每年的情人节、圣诞节准备一颗钻石送给她,把她当做高高在上的公主一般宠着。他总该不会在这时候抛弃自己吧? 可是…… 【……孙蔷,我说你也别装清高了。大家都看见了,你不就是想傍上人家大导演才这么安排的吗?我就不明白了,让那个老头子睡了你,难道还比我好?】 侯磊科的嘴巴前所未有的恶毒,从前他可都是奴颜婢膝地奉承着她的! 【你胡说什么呢?!我只是为了参演电视剧而已!】 【我叔叔在娱乐圈也有些资源,让你参演电视剧是不可能的,但是拍一支mv什么的还行,但是嘛……】 【什么条件?!】 孙蔷立即激动了起来,只要能再进娱乐圈,她做什么都可以! 【做我的情人好不好?不结婚只做.爱的那种。】 【你胡说什么?!】 【我胡说?你还有资本当我的女朋友吗?我还要你,你就该感恩戴德了……】 再次拉黑。 还有、还有那些素不相识的人,也都纷纷在网上和贴吧里唾骂她。 【孙蔷这个小贱人,你论文作弊为什么要带上我们?老师说了,今年的毕业论文一律查重不得超过5%,不能和往届的标题最重合,这下我辛辛苦苦弄好的稿子全部要重写!】 【孙蔷她丢脸凭什么还要带上学校啊?!我去剧组面试,人家一听说是鼎大戏剧学院出来的,就说:知道了,是网上很火的那个学校吧?然后就没下文了!她害死我了,也害死我们整个戏剧学院了!她怎么不去坐牢啊?!】 【这贱人别被我看到,否则我看到一次掌掴一次!】 谩骂、丢脸、嘲笑,隔岸观火,孙蔷什么时候体验过这样的处境?! 她的心里渐渐装满了恨意。 对社会的恨意、对学校的恨意、更是对那些抛弃她的人的恨意! 她无处发泄,就把恨意发泄到了自己的这张脸上,她往脸上涂了厚厚的粉底液,用眉笔和眼线液勾勒出不同的眉目弧度,又用化妆棒把鼻子阴影打的很高很高,再涂上厚厚的眼影、腮红、戴上假髮,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林玲看到她这种打扮,心里都有些惊悚——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倒是很像是停尸间里用石膏修復的女尸一般。 林玲搞不明白,孙蔷这是要变成另外一副面容来示人呢?还是她纯粹跟自己过不去,故意自残式化妆? 忽然,「哗啦!」一声,梳妆檯倒了下去。 镜子碎了,碎了一地,镜子里的女人眼神里都是炽热的火苗。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她拿过一块化妆棉,使劲砸到了墙上:「他们为什么要笑话我?!我哪里做错了?!他们有什么资格笑话我?!」 还是那般戾气十足,林玲默默退下了楼去。 孙蔷都做了这么多错事,一点都不反思给别人带来了多少麻烦,想的还是别人怎么对不起自己,真的把社会上的人都当做你的爹妈了? ——真的是无可救药,不思悔改。 *** 两孩子期末考试当天,林玲第一个起床。 梁曼昨天让她准备些清淡易消化的早点,她就搬出一个南瓜,用刨子刨成丝状,中午煮了南瓜粥,再拌了点咸菜,淋上了点香油,端到了桌子上。 不一会儿,孙薇孙苇都过来吃饭了,他们大鱼大肉吃惯了,还没吃过这么淳朴的农家菜,把碗里都舔的干干净净。 「这粥真好吃,田姐姐你太厉害了,做什么什么好吃。」孙薇意犹未尽。 梁曼也吃的很有胃口:「味道很不错,田穗,难为你这么早为他们烧早饭。」 林玲莞尔一笑:「这是我应该做的。」 送走了孩子们,梁曼的心也宽慰了不少,她回到别墅,看到林玲正在洗碗,想到这姑娘一直陪着她的孩子们,任劳任怨的,梁曼也是挺感动的,于是走了过来,想给她一点酬劳。 第80页 「小田,这里是三万块钱,你拿去吧,给你母亲她买一点好吃的。」 「谢谢梁阿姨。」林玲拿了工资,笑的更灿烂了:「梁阿姨你真大方,怪不得我妈一直跟我说,孙夫人是个很好的主母呢。」 「嗨,我算不得什么宽容的人,下人犯错以后我也会罚的。不过你和你母亲都做得很好,尤其是你的母亲,难得她把孙家当做自己的家,服侍了我们夫妻两二十多年。」 林玲忽然道:「梁阿姨,我觉得孙家也算是我的另一个家吧。」 「嗯?这话怎么说?」 「我妈说过,她生下我之后,就把我带到城里来工作了。那会儿孙蔷也刚刚出生,孙大伯的妻子很好心,让我妈带着我来孙家上班……」 梁曼愣住了:「你是说,你小的时候也是在孙家别墅里长大的?!」 「是啊,好像是从三个月大一直到半岁那会儿,我一直住在孙家。直到孙大伯夫妇出事了,我妈才把我抱回去乡下的。但是我二十年后一回到孙家,就感觉熟悉的不得了,好像回到老家一样。」 梁曼沉默了。原来她丈夫回国之前,孙家别院里有两个女婴——但是田保姆离开前,从未说过她把自己的女儿也带到了城里来,她和丈夫回国期间,也从未见过孙家别墅里的另一个婴儿……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对,田保姆怀中的那个婴儿到底是谁?! 1994年的那个冬天,她丈夫孙启农失魂落魄地回了国,当时,他抱起来的是谁家的孩子?! 忽然,一种诡异的想法冒了出来。 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异想天开了,梁曼自己先冒了一头的冷汗。 这不可能吧? 难道一开始田保姆就下了套?! 他们夫妻只看过小侄女一面,那是孩子半个月大的时候。再次回国,孩子都半岁大了,早就不是记忆中的模样了…… 假如说,她只是做个假如……那田保姆居心叵测,把两个孩子交换了的话,那么他们也是被妥妥蒙在鼓里不知道! 她不禁抬起头,借着灯光打量起了田穗…… 少女的眸色是黑色与亚麻色的混合,卷卷的乌黑睫毛上翘,看起来好像一把小伞一般。一点粉嫩揉在肌肤里,有一种白玉般的温和质感。 好像……是不是真的好像是大嫂?! 鼻子、眼睛、嘴巴……都挺像那个温柔和蔼的东南亚混血儿大嫂,不是么? 再看看孙蔷,那种妖媚的鼻子眼睛也不知道是继承了哪家,丝毫和孙家人不相同。反倒是田穗,干干净净,清秀文娟,比孙蔷更像是个书香门第的女孩子。 梁曼的心底渐渐掀起了惊涛骇浪:她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天大的秘密?! 一个尘封了二十二年的秘密? 「梁阿姨,你看着我做什么的?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林玲继续装作无辜。 梁曼这才如梦初醒:「没,没什么……」 ——目前她也只是怀疑而已,不能马上下结论,也许这些都是她的臆断而已呢?可千万不能直接说出来。 林玲其实知道她在想什么,也不点破,只是提上了一个篮子:「那,梁阿姨,如果你没事的话,那我先请个假,我想去医院看看母亲。」 「嗯,你去吧。」 梁曼连声音都温柔了一些。 第38章 、038犒劳【二更】... 一块南瓜,半块熬了粥,还有半块,林玲做了两袋子南瓜饼。 出了别墅区,她就看到了那辆熟悉的世爵轿车,上了车,一袋子南瓜饼,先犒劳一下专程过来接她的司机再说,毕竟人家从继承家业的人民.币海洋中钻个空子出来,还是很不容易的。 梁若榆掂量着:「给我做的?」 「嗯啊。」 男人拿出一块饼,两面都黄澄澄糯唿唿的,他用纸包着,直接吃了。味道还不错,他露出了一抹微笑,转而目光落到她另一只手上,微微一怔:「还有一袋子是给谁做的?」 「女主她妈。」 「你这是替女主尽孝心吗?」 「算是吧,不管她妈做过什么,这看望病人,总得有个探望的样子。」 林玲整了整脖子上的围巾,天气已经凉了下来,她多裹了一件围巾在衬衫外,把原主瘦弱的身材衬托的越发玲珑娇小。 梁若榆多看了她一眼,就打开了空调:「多穿点,别感冒了。」 「回头我去买衣服。」田穗就那么几件春秋装,入冬的棉衣根本没有,这几天她都是春夏秋三季混搭。 梁若榆道:「回头我陪你买。」 林玲眨了下眼睛:「师兄,你这是泡我呢,还是泡田大美女呢?」 「泡你。」田穗怎么样,他没感觉,但是林玲这小丫头他很了解,就是个泡一泡就会软化的性子,属于刀子嘴豆腐心类型。【口胡】 而林玲哼了一声:「去你的。」 ——她这是虐渣文~亲子鑑定文~而不是霸道男主爱上我系列啊! 咱们走一走主线剧情好么亲? *** 尽管现在已是晚上,但医院走廊上依旧人来人往。师兄跟在她后面,回头率也是极高的百分百,到了护士站,小护士直接犯花痴了,一个劲地问他:帅哥,你微信号多少? 林玲咳嗽一声:「请问:病人李白英在哪个房间?」 第81页 「302。」小护士瞪了她一眼。 「走,」梁若榆牵起了她的手,周围的女孩子都僵住了,林玲甚至可以听到心破碎了一地的声音。 她自己也偷偷瞧了他几眼,怎么说呢?这幅皮囊倒是让她想起了一首古诗: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难怪孙蔷爱的死去活来的,得不到他的爱简直要疯了,颜值控谁也抵挡不了这种逆天的男主颜值吧? 到了病房,她先闻到一股发馊的味道。 田母在睡觉,她的床头摆着坏掉的饭菜,林玲把那些饭菜都倒进了垃圾桶里,又把南瓜饼放在了床头。 不一会儿,田母醒了,林玲叫来了医生。这位主治告知她:李白英最近的情况很不乐观,还是之前的那句话:必须做手术,做完手术还有五成的存活概率,如果保守治疗,和等死无异。 当然,化疗加手术一套程序下来,价格大概是十万多,存活率50%。 李白英看到女儿来了,就摇了摇头:「小穗,别治了,别给我治了,我们还是回家吧,你爸他一个人干农活那么忙。」 ——李白英对待癌症的态度很消极,她是穷人,生不起这种富贵病的。十万块钱会掏光了家底的,她也没打算开刀,甚至还惦记着要去帮忙摘棉花,棉花也是补贴家中的一大收入。 「妈,你先躺好,钱的问题我会解决的,你先别着急。」 林玲急忙去扶着她,却看到田母的手背上都插着管子,鲜红的血液缓慢地流淌着,她也不知道喊疼。 林玲连忙跑到走廊上喊人:「护士呢?!病人的管子没插好!」 梁若榆等在外面,闻言就道:「我去找医生来,你等着。」 不一会儿,医生和护士一起来了。护士告诉他们,是这老妇人自己挣脱下了针管的。她是真的不想再呆在医院了,所以一直抠手背上的针头。护士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已经劝说她好多次了,可是李白英无心治疗,一心只想离开医院,说是在家死去也比较便宜…… 「田小姐,你劝劝你母亲吧,再这样下去没法化疗了。」 「好的,谢谢医生。」 林玲送走了医生,就扶着母亲躺了下来。李白英的唿吸仿佛一个破了的风箱似的断断续续:「别治,真的别治了,你爸他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都是给你弟弟娶媳妇用的,我这一治,把钱全部给用光了,那怎么对得起你的弟弟?怎么对得起你辍学打工?!还是别治了吧,妈妈能撑得住的,咳咳咳……」 「你先躺下来再说吧,妈。」 林玲给她舀了一小碗南瓜粥,李白英吃了以后,林玲才嘆了一口气,问出了她心中的问题:「妈,难道在你心里,弟弟能够买房娶媳妇这件事,比你的命还重要吗?!」 ——这荒唐的田家,已经为了所谓的「儿子」赔了两个女儿的终生幸福。现在,母亲李白英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也要留给儿子娶媳妇的钱,呵呵,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些人都是疯子吗?! 李白英也是嘆了口气:没办法,我们就是这样的人家。 ——田家有三亩田要打理,全家人的吃穿用度,都在这三片黑土地里。 田老三一开始就想生个儿子,为什么呢?因为儿子可以帮忙干农活啊。他苦了整整一年,也只能耕耘一亩半田。等有了儿子,家里其他的田就能开垦了,到时候,田家的日子才能好起来…… 但是事与愿违,他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娃娃,一个女娃娃能干什么?干不了粗活,只能烧饭端水。养大了还要供给她读书,供给她买头油和好看的衣服,这些都是一个农家的出项,而不是入项啊…… 所以说,家里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养个娇滴滴的女娃娃? 还是儿子好,儿子长到七岁上头就能下田插秧了,女儿长在七岁上头,还是细胳膊细腿的,干不了农活,家里还多了一张吃饭的嘴。多费事! 所以妻子生下大女儿后,王老二紧赶慢赶,让妻子第二年又怀了一个。 哪知道这次又是个姑娘,倒霉见的…… 到了第三个孩子上头,田老三实在不想要女儿了,就要把最小的女儿送出去。 ——这就是农村「重女轻男」的真谛,唯独「留个后」和「要吃饭」这六个字而已。 李白英看着这最美丽、最聪明的「女儿」,缓缓地开了口: 「孩子,妈妈知道你托生在我们这种人家,是委屈了你了。你抱怨也好,看不起我们家也好,妈妈真的不能治这病……你父亲用你的两个姐姐的嫁妆才换来了你弟弟的婚房,我这要是再治个病,家里没钱,就要把你也赔进去了……妈妈怎么捨得?!」 「妈……」 林玲嘆了口气,这句妈倒是真心真意的。 「好孩子,让妈妈就这样去吧,要是拖垮了你和你弟弟,妈妈就是活着都不如死了算了!」 「不是,你听我说。」林玲语重心长道:「梁阿姨之前奖励了我一笔钱,说是专门给你看病用的,不用动弟弟婚房的钱的。」 李白英吃了一惊:「真的吗?」 「嗯,梁阿姨真的是个好人,她听说了我们家的事儿,就说她可以出钱给你治病,妈,你别担心钱的问题了。」 李白英还愣了一会儿,才双手合十,嘴里念叨着:「感谢菩萨,感谢菩萨,我们家遇到好人了……」 第82页 拜谢完了各方菩萨,李白英又问道:「对了,小蔷她大学毕业了吧?现在在哪里工作?」 看看,还是惦记着她的亲生女儿呢! 林玲报喜不报忧:「大小姐她已经顺利毕业了,目前还在家找工作。」 李白英这才算放下了心。 林玲倒了小半碗粥摆在了她的案头前,然后就退出了病房。 其实,她并不怎么责怪这个自私的母亲,田家只是太穷了,而穷困会带来人本质的改变。你把那种高尚的道德品质加注在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家庭里面,那也是痴人说梦。 他们连活下去都是奢望,还能指望懂得其他的大道理么?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可能终此一生,李白英还是觉得儿子的婚房比自己的命重要,而田父则觉得十个女儿抵不过一个儿子。 就像田里面长出来的鱼腥草一样,那种土腥味,已经是他们骨子里的东西了。 她啊,还是不要自找无趣。 *** 田母住院期间,没有钱请护工,都是医院的护士帮忙照看的。 梁若榆知道以后,就请了个不错的护工照顾田母半年左右的时间,营养费加护理费,三万足矣。 安置好了田母,他们就一道上了车。 梁若榆没有发动汽轿车,而是淡淡道:「其实她对你来说,并不算是个好母亲,你可以不管她的死活的。」 从任何层面上来看,田穗这一辈子,都被这个原生家庭给害惨了。 林玲原本也这么觉得,但是今天听了李白英的一番话,再结合剧情想一想,她就有了其他的想法: 「师兄,你和我都是富裕家庭出来的孩子,我们本来就不了解那些穷苦人民的生活,用我们这个阶层的道德标准去要求那些连饭都吃不上的人,你不觉得太奢侈了吗?我们啊,长在城市里,老了有养老,病了有医保,是体会不到那种挣扎在生存边缘的痛苦的。」 这就是她对田家新的思考——田母自私但不是那种坏到骨子里的人,田父愚昧可笑但也是为了要活下去,一家子穷的叮噹响的底层劳动人民而已。飞不上天,也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做不了大善事,但也做了一件不大不小的恶事。 田穗这只凤凰,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一点一滴走向了悲剧结尾的。 但是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谁能说的那么清楚? 她就说不太清楚:「师兄,我想,只有真正的田穗才能在道德层面上审判李白英吧,这个问题,等我们走了以后交给她就好了。」 梁若榆明白她的意思,可是—— 「那你总要对付她的,毕竟她用亲生女儿换了孙蔷。」 「那等她活下来再说吧,她死了的话,有些话可就永远也没人知道了。」 林玲打定了主意,要等李白英做完手术以后再下手。 *** 回到了孙家,林玲听到了一阵琴声。 她顺着琴声走进了别墅,看到了一架崭新的古典钢琴。 弹钢琴的是孙启农,他今天难得打扮了一下,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十指纷飞,动人的音符流泻而出。 他弹的极好,旋律感十分准确,一看就是师从过名家的专业人士。 一曲终了,林玲居然有些被感动,这旋律实在太好听了。 一曲完毕,孙蔷鼓了鼓掌:「二叔,我还从没看过你弹钢琴呢,原来你弹得这么好听。」 孙启农宠溺地看着她:「我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你父亲还在,我拜了英国钢琴师理察教授为师,想以后加入个乐团……后来……那你要是喜欢的话,二叔教你弹琴,好不好?」 「二叔你不是很忙么……」 「现在不怎么忙了,二叔买这架钢琴就是打算给你的。」孙启农摸了摸琴键,他想到了从前,小蔷曾经说过想学钢琴的话。但他怕小蔷又学美术又学跳舞,实在太累了,所以才没有答应她买钢琴。 孙蔷不禁喜出望外,她坐在了钢琴前:「这很贵吧?」 「也不算多贵,二十万而已。」 孙启农已经习惯了给侄女大手大脚的花钱,所以给她的零花钱也是最多的。 「谢谢二叔!」 看到她笑了,孙启农也轻松了不少——自从孙蔷被开除以后,一直郁郁不乐,他为了让她高兴起来,也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现在她能高兴,就比什么都好。 望着这两人「其乐融融」的样子,林玲默默地离开了客厅。 作为「田穗」这个角色,她不禁有点嫉妒呢。孙启农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孙蔷,但,这份爱本来应该是属于她的。 血缘可以追溯,但是这错位的亲情,恐怕是一生都无法弥补了。 第39章 、039孕妇... 《蔷薇与禾穗》的中场转折,在于一个孕妇的出现。 美籍华人莫夕,英文名朱丽叶,孙家三公子孙启军的妻子,孙家的三婶。 莫夕怀胎四个月时,她按照孙老太太的要求,回到国内开始养胎,打算在中国生下这个孩子,这样孩子才能拥有中国国籍。 如果说,之前的孙蔷只是恶作剧式地虐待田穗的话,那么,这个小姑姑的出现,就是孙蔷把田穗打入地狱的时刻。 田穗伺候了孙家小姑不到两周,因为一场意外,孩子忽然没了。 文中是这么描述这一场意外的: 第83页 【……莫夕半夜醒了过来,她像往常那样去了厕所。不知怎么,下楼的地板上居然抹了蜡一般的光滑,她一不小心摔倒了下去,从楼梯最上层一直滚到了最下层……地板上都是斑斑点点的血迹,她的身体看起来就像一个没有拧紧开关的自来水龙头一样。她疯狂地大叫,救救我的孩子,谁来救救我的孩子?!叫声终于惊动了孙家保姆们,但是一切都为时已晚。】 莫夕失去孩子以后,孙启农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出事之前的那一个晚上,是田穗负责拖地的。于是孙家全体都把责任怪罪到了田穗的身上。 其实那地板上的蜡油,和田穗毫无关系,只是这家里另一个掌握了莫夕作息时间表的女人的「杰作」而已。 以这件事为□□,往后,田穗的处境更加的不堪。 孙家把她赶出家门,中断了她母亲的看病资金,直接导致了田母的死亡…… 而现在呢,她要改变这一切。 *** 莫夕到家的时候,梁曼带着三个孩子一起去欢迎她。 这位中文不太利落的三婶,其实是个很开朗大方的美国人,她带了许多东西分给三个小辈。 尤其是孙蔷。 莫夕早就听说大侄女的父母双亡,身世十分可怜,所以她特意买了一整套美国进口的施华洛奇的水钻首饰送给了她。 孙蔷表面上十分开心,但是一回到房间,孙蔷的脸色就变了。 她拿起了一串施华洛奇的水晶项鍊,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看起来还不错是不是?可是,这都是假的呢,不是真正的钻石,只是钻石的替代品而已呢。 笑话,她哪件珠宝不是真钻真金的东西,还需要用水晶来代替吗? 真公主不需要假钻石! 这也是孙蔷信奉的人生信条之一。 所以,三婶的这件礼物,她很不喜欢,觉得自己这样的身份戴上水晶都是掉价,唯独钻石,真正的钻石,才配的上她这样高贵的人。 但孙蔷薇在乎的事情还不止这一点。 ——要是莫夕生下来的是个女孩也就罢了,要是她生下来的是个儿子呢? 奶奶一旦去世,身后的遗产可就她、二叔、三叔三个人有资格继承大部分。二叔到底是一心向着她好的,这点孙蔷并不担心,但是小叔叔和她的关系并不亲密。要是小叔叔忽然多了个儿子,奶奶会不会偏心,把本来属于自己的钱分给了小叔叔和小孙子?! 答案几乎是肯定的。 二叔会把遗产留给她一部分,但是三叔没有任何立场为她好。 就凭奶奶一直和小叔叔住在一起,孙蔷就明白,这老人家还是最疼爱最小的儿子的,要是小儿子再有了个小孙子,还轮得到她这个大孙女的头一份儿吗?! 总而言之,她很不喜欢这个三婶,更讨厌她肚子里的孩子。一切和她争夺遗产,争夺财产,一切搞这种廉价的水晶试图讨好她的人,她都很不喜欢! 孙蔷勐地站了起来,她拿出了指甲刀,划断了施洛华水晶项鍊的连线。 线断了,她的心情忽然就快活了起来,甚至连之前退学的烦恼也一扫而光似的。任何瞧不起她的人,任何阻碍她继承遗产的人——都要像这串项鍊一样! 她拿着珠子,金线,冲进了卫生间,把那一块一块的水晶珠子全部扔进了马桶里,一冲,让这破烂玩意眼不见为净。 回到房间,望着空荡荡的礼品盒子,孙蔷才露出了一个微笑。 她笑的不是那么的灿烂,却恢復了没有退学之前的那种明媚动人,斗志昂然。 她才不会坐以待毙呢! 这家,这孙家,只有她才是第一继承人! *** 孙蔷前脚走,后脚林玲也进入了卫生间。 孙蔷拿着首饰盒出来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一直等她出来,她才进去看看孙蔷这是在干嘛。 她在地上捡到了一颗遗落的水晶珠子,线断了,看起来怪可怜的单独一颗。 林玲嘆了一口气,这珠子,这一整套的西贝货,从美国带回来少说也得十万块钱吧?孙蔷的亲生母亲因为拿不出这十万,自愿放弃治疗等死。而孙蔷在孙家长大,却嫌弃三婶送的东西太烂了,直接剪断了冲进了下水道。 这是一种怎样扭曲的价值观? 林玲嘆了一口气,把这最后一粒珠子收了起来。 孙蔷啊孙蔷,你实在是太不珍惜你所拥有的了,总是贪婪,贪得无厌。 贪到最后,你永无止境地想要把天下的好处都占了,要无边无际的宠爱,要完美无缺的爱人,更是要唾手可得的富贵生活和大笔大笔的遗产…… 但是你知道吗?你太年轻了,你不知道,命运中所获得的一切,都已经在暗中标好了价码。 而这个价码由她来决定。 *** 莫夕刚到中国,还不太习惯中国人的胃口。林玲就改做水果沙拉给她当晚餐。 吃完了晚餐,莫夕做一些孕妇的瑜伽功课。林玲看她肚子老大的,居然还这么活蹦乱跳,也是佩服。就叮嘱了一句:「阿姨,晚上你一个人上厕所太不安全了,要不然这样吧,你要是想上厕所的话,就务必把我叫起来。」 「我很好,我身体很健康,我可以一个人上厕所的,我不想打扰你睡觉。」 「但这是我的责任呀,我们家都是红木地板,这会儿是梅雨天气,地上很潮湿的,你要是不小心滑倒了什么的,那我就要倒大霉了。」 第84页 莫夕抓头髮:「早知道我就在外面租一间房子待产了,也好过在孙家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她真的觉得,在中国做事太多桎梏了,没有美国那边的轻松自由。 ** 这天晚上,莫夕想上厕所了。 她想叫田穗起来,但是转念一想,人家小姑娘忙活了一天还累着呢,就别麻烦了,于是自个爬下了床。 但是刚刚到了走廊,林玲就忽然出现在了她的身边。莫夕吓了一跳,看清楚是她以后,才松了一口气:「你是007吗?一直监视着我?」 林玲笑的十分人畜无害:「刚才大小姐她有事下来,开了灯,我就醒了过来。」 「你说小蔷吗?她也是半夜下来上厕所的吗?」 「不是,我看到她手里拿了个蜡烛,好像是她的房间灯坏了吧。」 「原来是这样。」莫夕悄悄凑到了她的身边,问道:「田穗,你说小蔷她是不是不喜欢我?我今晚都没看她笑过。」 林玲假装不知情的样子:「大小姐最近太忙了吧,她平常也很少笑的。」 「是吗?」 莫夕搞不明白这个侄女的心思,但是梁曼已经提醒过她:少跟孙蔷说话。不知道孙蔷到底在想什么呢? 但是林玲却知道,刚才她看到孙蔷的那一刻,对方眼中都是恐慌。 孙蔷还以为这个点,家里的那些老妈子全部都睡着了,就拿着蜡烛走了出来。没想到,还有她这个夜猫子在守夜。 「田穗?!你怎么在这里?!」她差点从楼上摔下来,等反应过来以后,眼中就爬满了一种令人心悸的恶毒眼神,那是巴不得你立即去死的气急败坏。 林玲知道她为什么气急败坏,因为按照小说中的套路来走,今天,就是孙蔷在楼梯上滴蜡烛,然后嫁祸给她的那一晚呗! 只不过呢,她早就有了准备,眼神一瞥,就问道:「大小姐,你怎么没穿鞋子?」 孙蔷立即不吭声了。 不穿鞋子,当然是不想发出声响来。 林玲漫不经心地走下舷梯。这次,她没有了伪装的笑容,只是冷漠淡定道:「你要拿什么东西就跟我说,家里灯没坏,我可以帮你拿过来的。」 孙蔷瞪了她一眼:「我不需要拿什么东西,你回房去吧。」 「是吗?那你大半夜的跑出来,又是想做什么呢?」 孙蔷一愣,不知道田穗怎么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话。 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田穗吗?那个她扇了几十个耳光也不吭声,总是弯腰驼背走在家中的那个小女僕?! 难道说,她已经落魄到连家中的女僕都能欺负了吗?! 孙蔷刚想发火,想把手里的蜡烛——已经点燃的蜡烛直接甩她脸上,却听她幽幽道:「孙蔷,你为什么点蜡烛呀?家里又没停电。」 孙蔷顿时噤声。而林玲一步步地走了下来:「晚上点蜡烛不好的,容易把蜡油滴在地板上摔倒的,家里还有孕妇在啊,那么就得更加小心,你说对不对?」 孙蔷抬起了头:「呵,你这是用什么语气和我说话?!」 「没什么语气,对了,我妈的手术费已经凑齐了,等莫阿姨她生下孩子,我就要走了,跟你打个招唿而已。」 林玲皮笑肉不笑。 隔着一束火光,两个女孩头一次对峙。孙蔷的眼中是一股骄傲,盛气凌人的邪火,但是她的心里有鬼,那火也若隐若现,透露着无处不在的惶恐和害怕。 而林玲,问心无愧,目光却如刀。 她似乎在审问着:你到底在干嘛?难道我还不清楚么? 最后退缩的是孙蔷,她把蜡烛熄灭,就转身走上了楼梯。 而林玲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猜猜她为什么这样直接撕破脸皮,还告知孙蔷自己即将离开孙家了? 因为孙蔷不是个笨蛋,倘若她真的憎恨一个人的话,一定会在她控制的地盘之内把这个人给弄死的。 而孙蔷的范围,也没有观众们想像中的那么大。 孙蔷就只有这个孙家而已,出了孙家,孙蔷何许人也?只怕连个屁也不是。所以说,她这样半夜捉贼挑明了态度,就是堂而皇之地暗示孙蔷:有本事,你在我离职之前把我给弄死啊,我可是撞破了你想害人的秘密哦! 而孙蔷这种人一受挑衅,就绝对不会放过她。到那时候,大家就可以好好看看走路撞到的是人,还是鬼了。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她要逼的这孙家的内鬼现出原型来。 第40章 、040鑑定... 秉烛夜游很有效果。 自从那一晚被抓包以后,孙蔷的精气神就明显不太好。她脸色越来越苍白,有些疑神疑鬼的,还时不时丢给她一个恶毒的眼神,这是在告诫她不要说出去。 林玲装作没看到,继续小保姆生涯,任凭心里有鬼的人疑神疑鬼,她自岿然不动。 这段时间里头,她照顾妥帖了孕妇和两个孩子,得到了梁曼的喜爱,也得到了全家上下一致的夸赞。 当然,梁曼的态度转变是有前提的。 就在前几天,她暗示自己小时候也在孙家生活过以后,梁曼就上了心。昨儿,梁曼藉口给她做身体检查,要了她的一管血去,至于目的么,当然是设法做个亲子鑑定了。 梁曼不是傻女人,她已经渐渐回过味来了:我们家是不是被欺骗了二十年了? 第85页 再看看恶毒的孙蔷和勤劳的田穗,她的心明显偏向了后者。 田穗这孩子真的不知道比孙蔷好了几百倍。假如家里的另一个孩子是田穗的话,那么,她很愿意对待田穗如同亲生闺女一般亲密。 只不过,丈夫对于孙蔷毫无底线的宠溺,又让她很是忌惮。怕一个搞不好,再次惹怒丈夫,那么,这个家就维持不了表面的风平浪静了。 所以,梁曼很焦急地等待着鑑定结果。 *** 一周后,林玲起来做早饭,看到梁曼正在门口取什么快递。 刚拿到包裹,梁曼就迫不及待地拆了开来。林玲看到她的脸色变了变,眼睛也瞪大老大的,很明显,她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真相,被深深震惊到了。 回到了别墅,梁曼就找到了她。 一个眼神,林玲就明白了:这位二婶已经知道了真相。 这位主母从来没这样和蔼可亲过,俯下身段,唇线一弯,眼神极为温柔,一直拉着她的手问东问西。 「小田,你父亲对你好吗?平常生活有没有亏待过你?」 「我父亲他……我和他不怎么熟悉,他平时也不怎么和我说话,只和弟弟说话。」 「小田,你的那两个姐姐对你好吗?」 「我的两个姐姐十八岁就嫁人啦,我七岁的时候,家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林玲七七八八介绍了他们家里的情况,就一个字:穷。 梁曼听得直摇头:田穗底下有个体弱多病的弟弟,为了给弟弟治病,两个姐姐早早就嫁了人,连田穗这个优等生都被迫辍学打工。 一家子老小的全部收入都给了她弟弟结婚买房,连母亲的化疗都差点放弃了,哪里还有什么好处给田穗呢? 可怜见的,半岁没了父母,半岁被换了包,她……还有整个孙家,都亏待了这个孩子! 梁曼不禁搂过了她的肩膀,想要说些什么,最终也只是道:「小田,阿姨不知道你以前吃了那么多的苦,以后你就呆在田家,阿姨会对你好好的,你就把阿姨当作妈妈一般,好不好?」 林玲露出小鹿受惊的眼神来,怯生生道:「阿姨,我受不起,你,你是薇薇和苇苇的妈妈,和我没有关系的。」 「傻孩子,这有什么受不起的?你只管把这里当家好了,阿姨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梁曼是真心实意想对她好的。 田穗这孩子总比孙蔷看着顺眼多了。 *** 晚上,梁曼把这一份亲子鑑定报告书给了丈夫看。 多余的话她就不说了,报告书上都写的很清楚了,究竟谁才是孙家的孩子。 她期待着丈夫的反应,好歹说一句:我们家对不起田穗,让孙蔷白白吃了二十几年的饭吧。可是,孙启农在这不大的客厅里走来走去,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嘆息了一声又一声,思考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居然说道: 「这件事我知道了,暂时别让小蔷她知道。」 连提都没提田穗。 这就是孙蔷在他心里的分量! 梁曼知道他的心眼是长偏了的,没好气道:「知道?!难道你还想自己骗自己吗?小蔷根本不是我们孙家的人!」 但是孙启农一本正经道:「那时候她才半岁大,她能知道些什么?!都是她母亲李白英搞出来的破事,大人的事情找大人算帐!别怪在小孩子身上!」 梁曼这下终于坐不住了:「你仔细想想看:是李白英故意掉包了孩子,还是你问都没问,就把保姆的孩子抱了回来?!」 ——抱错孩子这件事,错的的确是李白英,可是起因不是孙启农的煳涂吗?哪怕是找个熟悉婴儿孙蔷的人问一问,也不至于把保姆的孩子抱了来! 孙启农还在狡辩:「我那时候……我那时候也不知道孙家有两个婴儿在,这个李白英啊……她肯定不安好心!」 「那你打算怎么办?准备收拾这个假冒的孙蔷吗?!」 孙启农摇了摇头:「她只是个小孩而已……」 「小孩?田穗那会儿也是小孩子,你怎么不说,她这么些年平白无故吃了这么多苦?我们对得起大婶他们一家人吗?对得起你哥哥的在天之灵吗?!」 梁曼一提到他的哥哥,孙启农终于有些不淡定了。 他仔细一想,这么对待侄女,只怕将来无颜面去见地下的哥哥。 可是……他也实在不忍心怪罪小蔷啊。 那个孩子,是他二十多年的心血,也是他的父爱寄託所在。想一想,这件事将会对她产生多大的打击,他就觉得于心不忍。 要知道,孙蔷皱一下眉头,他都不忍心的,怎么敢告诉她这么残忍的真相呢? 最终,他嘆了口气:「这份鑑定报告我收着,我会安排田穗她进家门的,只不过……你也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安排好小蔷的落脚。」 梁曼瞪了他一眼,丈夫如此的「宽容」,实在让她无法忍受。 可,看到丈夫蹙着眉头,仿佛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好像心事重重了不少,她就无话可说了。 二十多年来,这家里对小蔷付出最多的人是他。眼下公开了血缘的真相,只怕最受打击的人,除了孙蔷本人以外,就是他了。这当女儿养了二十多年的侄女,忽然被证明了是假的,是个骗局,这二十多年的爱又置于何地?! 第86页 归根到底,亲子鑑定简单,但是付出的爱无法收回,这又该如何是好?! 也难怪孙启农如此的愁眉不展了。 ** 林玲过了几天平静的生活,孙家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梁曼给她加了一点工资,安排她住了一个老妈子的宿舍,其余该有的待遇一件也没实现。她还是个下人,根本没法把孙家当做自己的家。 当然,这倒不是梁曼言而无信,而是她的丈夫孙启农面对一封亲子鑑定报告,就跟死了一样的平静。 林玲早就猜到了如此,书中曾经有一段孙启农的心理描述——那就是,假如孙蔷的面前有一颗子弹,他可以毫不犹豫地为她挡子弹。这么一个疼爱孙蔷犹如生命的男人,你能指望她把孙蔷咋地? 除非孙蔷自作虐,让孙家人实在无法忍受了,那么孙启农才会与她决裂。 除此之外,她实在找不到其他扳倒孙蔷的办法。 好在,随着莫夕的肚子一天天大了,孙蔷的眼神逐渐开始变了。 有一次,家里来了个老中医给莫夕开安胎的方子,听说这老中医给人把脉是一绝,孙蔷也过去凑热闹。 老中医给孕妇把完了脉,梁曼忽然问道:「张医生,我们要准备蓝色的衣服,还是粉红色的衣服?」 老中医神秘一笑:「蓝色的好看。」 梁曼会心一笑,但是孙蔷的笑容就勉强多了,她又打量了下三婶的肚子,不知道,这孩子将会分走多少遗产?! 莫夕不明白中国人的一语双关,等医生一走,梁曼才告诉她:「你应该怀的是个男孩,这个老中医给人把喜脉很准的。」 「什么?握握我的手就知道是男是女?」 「对啊,当初我怀双胞胎的时候,就是请他把的脉。他一口咬定是个龙凤胎,果然是一男一女。」梁曼对老中医的话深信不疑,她怂恿莫夕赶紧准备准备男孩用的东西:「女孩的裤子和衬衫都别买了,准备一下男孩的吧,奶奶她知道了肯定会很高兴的。」 「可我还是挺喜欢女孩的……」 「以后再生个女孩不就得了?先把这个男孩生下来再说!」 孙蔷忽然开了口:「老中医也有把错脉的时候呢,说不定三婶肚子里的是个女孩。」 莫夕喜欢听这话:「我想要个女孩,男孩子,太调皮了。」 「你这孩子胡说什么呢?人家老中医都看过了,肯定是个男孩,不用你瞎操心。」梁曼坚持自己的观点。 孙蔷就站了起来:「我还是去练习一下钢琴吧……」 刚刚走到走廊,她就回头瞪了梁曼和莫夕一眼,这要真的是个男孩,老太太还不宠上天了,到时候她的地位在哪里? 不行…… 她不能让这个孩子生下来! *** 这天,林玲注意到了孙蔷单独出了门,于是悄悄地跟了上去。 孙蔷来到了一家酒吧,名为「蜚声」。 孙蔷从侧门进去的,她既不是来玩的,也不是来约会的,而是包下了一个小包厢,叫来了一个小姐。 孙蔷来这种地方次数多了,知道这里的男女喜欢乱玩,常备着一些特效药的,比方说紧急避孕药,比方说,怀孕以后无声无息就流产的药物…… 她点的「头牌」很快就到了。是酒红色头髮,大波浪卷的一位「公主」。她姣好的面孔,长长的睫毛,以及火辣的身材,足以称得上「尤物」这两个字。 但孙蔷对她的身材不感兴趣,只是问道:「可以让怀孕的女人生不出孩子的药。小姐,你这里有的吧?」 「有,不少人还问我要这个呢。」 「公主」也见怪不怪,有一些失足女孩同样也会问她这个问题。 孙蔷很快问道:「效果怎么样?会不会肚子痛?!」 「效果很好的,也不会肚子痛的啦,就是睡一觉孩子就没有了。」 「那去医院检查得出来吗?」 「如果去医院检查的话,医生顶多就告诉你,身体不适合怀孕就流产了。」 孙蔷点了点头。 这样的人流药物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现在三婶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她的心头恨。一想到将来这个孩子,将会瓜分家产,将会夺去她在家族中的地位……她就恨的牙痒痒的。 这个药,可以帮她解决所有的问题。 最后,公主以200块钱的单价,给了她一盒八颗药。包装和胶囊上,印的都是娱.乐城的商标:「这是我们娱.乐城的特效药。如果效果好的话,欢迎多介绍几个人来买……」 孙蔷又给了公主两千块钱:「以后,你就当没见过我这个人,知道么?」 「知道。」 第41章 、041黄雀... 孙蔷前脚刚走,后脚,「蜚声」就迎来了两位陌生的客人。 一男一女。 林玲打车跟着孙蔷来到了这个酒吧,看着她进进出出,手中拿了什么东西,一派鬼鬼祟祟,神神秘秘的样子,一看就是没安好心。 她想要进去一探究竟,但是抬头一看「夜总会」三个大字,就停住了脚步。 一个女生逛夜总会不太好吧? 于是她一个电话拉来了师兄陪逛。 梁若榆一听说她要去那种场合,二话不说就开车来了。 林玲第一次进去还有点小紧张,于是对他道:「咱们提前说好了,逛逛而已,不泡妞。」 第87页 「好,逛逛而已,不点牛.郎。」梁若榆也是一本正经。 林玲瞪了她一眼。她担心待会儿出来个波大腰细的妞儿凑热闹,挑战师兄的忍耐力。但是师兄只是担心她被哪个牛.郎给占了便宜,他们两还真是互相不放心的很吶……毕竟都没来过这种地方。 进了夜总会,师兄点了客房。 一男一女过来玩,夜总会的人也见怪不怪,还以为是男的约了女的出来打,炮的,还给他们安排了一间情.趣双人床。 进了包厢,林玲脸红。 她好像看到了许多情.趣道具? 梁若榆则是道:「这种地点抓黄一抓一个准。」 林玲深以为然。 点了一杯鸡尾酒,林玲就和服务员聊上了,得知上一个女性客人单独点了一个小姐。梁若榆去柜檯问了问,林玲就如法炮制点了那个陪酒公主小c。 但是这位公主的心思显然没放在生意上,而是放在了她师兄身上。 小c可以轻易地看出来:这位大帅哥的个子起码有一米八七,整个人帅得仿佛t台上的世界名模。 于是,小c迎了过去,用妩媚动人的笑容:「帅哥,要来一发吗?免费的哦。」 「咳咳咳……」林玲咳嗽。 梁若榆不理睬她,林玲则道:「我们要问你几个问题。」 小c不愧是头牌公主,她把失望都收了起来,乖乖巧巧地倒了一杯酒,撒着娇道:「尽管问,我答不上来,就自罚三杯。」 林玲清了清嗓子:「刚才那个小姑娘过来干嘛的?跟你说了哪些话?」 小c很有职业道德的样子:「对不起,这是客人的隐私,我不可以告诉你的。」 梁若榆道:「酬劳很丰厚,抵得过你一年的坐檯收入。」 「那我宁愿坐一年的台。」小c别有暗示道:「也不想放过我看上的男人。」 「那么坐一年的牢呢?」男人冷冰冰道。 小c愣了愣,没想到这男人这么不怜香惜玉,当机立断道:」我可是良家妇女,你不能把我怎么的了。」说着,她若有若无的暗示道:「再说了,外面可是有很多大哥看着呢,你敢威胁我,就不担心你的小女朋友的安全吗?」 林玲拽了拽他的袖子,示意他别再往下说了。这里毕竟是人家的地盘啊,弄不出来证据小心把自己也给搭进去了,那就太不合算了。 结果梁若榆拿出了手机,拨了某个电话,按了外放功能—— 「喂,小苏啊?」 话筒里传来一个中年汉子的声音,小c勃然变色。 梁若榆装蒜:「叔叔,现在还在警察局值班吗?」 「是啊,怎么了,打我电话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就是跟你说一下,发财他扣在我们家里都一个月了,你要是再不接回去的话,我妈她就要把发财收为己有了。」 嗯……发财是苏家的一条狗。 「收就收吧,我这刚升的局长,事情多,连儿子都管不过来还管得了发财吗?不说了,马上我要去省里开个会,你跟你妈打个招唿吧,啊。」 「好的,叔叔。」 挂了电话,那小c顿时端坐的笔直笔直的,声音也不再娇媚,而是十分的谄媚恭维:「原来你是苏局长的侄子啊,我们这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你听我说,我们这是小本生意,以前的那一套大保.健早就不做了。」 梁若榆俯视着她:「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刚才走的那个女孩说了什么话吗?」 「可以可以。」 小c点头如同捣蒜。 出了酒吧,林玲拿到了一小袋的透明粉末状药片。 根据小c所说,孙蔷拿到的药物就是这种,还一次性购买了四袋。 看样子,她是不把三婶肚子里的孩子弄死不罢休了。 「想不到男主的家世还有这般的好处。」林玲也松了一口气:「要是那个公主始终不松口的话,也挺麻烦的。」 话是这么说,其实她心里已经想好了两三套备用方案。最次的方案是当场抓住孙蔷投毒,但那样风险也太大了,说不定还会被孙蔷给反过来诬陷一把——靠着孙启农那偏到天上去的心眼,孙蔷完全做得到。 现在师兄帮她搞定了第一个关键证人,这孙蔷就插翅也难飞了。 梁同学也不居功自傲,只是道:「走,我送你去药监局。」 很快检测结果就下来了:人流药物米非司酮的比例占到了百分之八十,还有一些止血,止疼的药物粉末掺合在里面。 回到了家,林玲就开始全方位盯梢起了孙蔷。 现在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她就是那一只黄雀,要把孙蔷这个害群之马给踢出来了。 *** 一周以后,莫夕第三次产检,胎儿的胎心发育不错,医生说是个很健康的宝宝。 莫夕和梁曼一起回到了家。孙蔷听着楼下的说说笑笑声,心里就像有一根尖锐的刺儿,一下下戳她的难受,只想早点拔掉这根刺才好。 她回到房间,拆开包装,拆开胶囊的外壳,里面是一些银白色的粉末。她悄悄倒了一点点粉末,冲进了水里,一点颜色也没有,她还沾了一点尝了尝,只是有点点甘甜。 但三婶要吃那么多的苦药,这一点点甜应该察觉不出来的…… 很快到了下午茶时间。每天这个时候,莫夕都要喝一种欧美那边的保胎特效药的,说是密西根妇科医学院的独特配方,和中药的调节作用差不多。 第88页 负责药物管理的是林玲,她倒了一杯开水,然后就上楼去准备药了。 孙蔷这时候下楼来了,看到林玲上楼,她就装作根本没看见一样,快速走下楼梯。 林玲则注意到了她紧紧握着的手心,于是停在了二楼的走廊处,仔细观察孙蔷的动向。 走到了客厅里,孙蔷跟二婶三婶打了个招唿,然后,装作去厨房沖咖啡,却悄悄地将手心中银白色的粉末倒在了一杯水里。 这时候梁曼进了厨房,孙蔷立即离开了厨房,回到了房间里去。 林玲目睹了这一切。 她不动神色地下了楼去,梁曼正好要端茶给莫夕喝,但是林玲拦住了她: 「阿姨,我看到孙蔷在里面下东西了。」 *** 一刻钟以后。 当孙蔷的房间搜出来「堕胎药粉末」的时候,整个孙家就陷入了一种莫名恐惧的气氛当中去。 孙启农的双手都颤抖不已,整个人连看也不看孙蔷一眼。 就在半个小时之前—— 他还在公司加班,梁曼打了电话给他,几乎是怒吼道:「启农,小蔷是个猪狗不如的畜生,居然对莫夕下人流药!今晚,我肯定要把孙蔷送到警察局去!」 那时候,他还不相信。 怎么会呢?小蔷那么天真单纯的一个孩子,怎么会在三婶的杯子里下堕胎药?! 一回到家,他就看到妻子把孙蔷囚禁在了客厅之中,家里的所有僕人都在孙蔷的房间里翻箱倒柜的,而孙蔷还在不停地哭泣:「没有,我根本没有做什么!」 梁曼双目几乎要喷火:「你还说什么谎?!老实交代,你在你三婶的水里放了什么?!」 孙蔷的脸色一瞬间就变了,她的双眼闪闪烁烁的,不敢直视任何人。 孙启农直到那时候还偏袒孙蔷:「小曼,你吓唬孩子做什么?也许只是你看错了呢,小蔷不是那样的人。」 这时候,身后传来一句弱弱的:「我找到了这个东西。」说话的人是林玲,她知道那玩意只是一堆胶囊里藏着的粉末,可以隐藏在各处。 比方说——钢笔的笔管里面。 这是一只上了年代的英雄牌钢笔。是孙启政用过的东西,孙启农把它作为遗物交给了侄女。 而今,孙蔷看到那支钢笔,就像看到鬼一样,林玲倒出了一堆粉末,她的脸色简直比那粉末还苍白。 莫夕这时候也下来了,她看到这一幕很是不解:「小蔷,你到底在我的水里面放了什么东西?!」 「我,我没放过东西。」 但是她的谎言很快就被梁曼给拆穿了,因为梁曼把粉末交给了家里的保镖:「去药监局,给检测部门的人塞一千块钱,让他赶紧查出来这是什么成分。」 孙蔷一听「药监局」,又开始狡辩:「不,这,这不是我塞进去的!」 梁曼冷声道:「这东西是你父亲的遗物,向来都在你的房间,你怎么能说不是你把粉末塞进去的?!」 「我,可我没有在钢笔里面放什么粉末啊,肯定,肯定是有人陷害我!」 孙蔷终于找出了说辞,没错,陷害,她一下子泼脏水到了田穗的身上,还十分正义地指责道:「田穗,上个月不是你去我房间打扫卫生的吗?!你知道这东西是怎么来的吗?!是不是你放进去?!」 她用几乎要生吞的目光盯着她,那眼神的意思就是:如果你不帮我背锅,那我就弄死你! 林玲觉得好笑,这丫头是不是忘记了什么,比方说—— 「小姐,你手上是什么东西呀?怎么白白的呢?」 这下全家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孙蔷的手上,梁曼三步并两步上前去,扳开了她紧紧握住的掌心——皮肤上面还有残留的一层薄粉。 这下「人赃俱获」! 孙蔷再也没有办法狡辩下去了…… *** 很快,药监局的检测结果就出来了。 粉末的成分是专业的人流药物,孕妇如果吃了,孩子就危险了! 梁曼快刀斩乱麻,立即把孙蔷锁在了房间里,任凭她怎么哭怎么闹,梁曼就是那一句话——这是家里的一个未遂杀人犯,必须按照看管犯人的待遇来安置。 之后,梁曼彻查了孙蔷的行踪,一路追踪到了酒吧里面去。酒吧小姐们也没让梁曼白跑一趟,她们证实了孙蔷买药的行为。 当梁曼把这些证据给孙启农看的时候,孙启农简直惊呆了: 这就是他养出来的东西?! 给怀孕的三婶下堕胎药?! 一个蛇蝎心肠的侄女?! 他打拼社会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如此恶毒的女子! 他终于明白了,二十几年的心血啊,就教育出了这么一个祸胎! 「你到底送不送她去警察局?!」梁曼也是一肚子的气:「你自己看看,今天给莫夕她下毒,明天等我们老了,孙蔷她岂不是要用毒把你我给都给毒死,再把我们的两个孩子都弄死,好让她自己一个人继承遗产?!」 ——以前梁曼要是说这话,他肯定要教训她是冤枉小蔷了。可是事到如今「冤枉」这两个字,他都说不出口了。 这不是小题大做,那就是个祸胎,想把至亲之人给弄死的祸胎! 梁曼比丈夫要坚决许多: 「孙启农,我再说一遍,这次我不可能再退步了!马上——我就打电话给婆婆和三弟他们,他们也绝对无法忍受这么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祸害还留在孙家的。你——必须,立即把孙蔷给逐出孙家的门,把小穗她迎回来!我们孙家不能有这样可怕的养女,她会害死我们的!」 第89页 孙启农颓然地坐在沙发上。 这一次,他也知道妻子说的是对的,孙蔷,不能再留下来了…… 第42章 、042狡辩... 8月31日这一天,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李白英的肿瘤切除手术成功了,医生说情况比预期的要好,几乎没有癌细胞扩散,李白英的命算是救回来了。 第二件,孙老太太携着小儿子孙启军从美国回来了。 老太太已经七十岁了,这次听到了家中的重大变故,也是坐不住了,亲自回到了国内。下了飞机,老太太一路上都是坐的轮椅,还心急火燎地往儿子家赶。 林玲刚刚才被「告知」了真相,这会儿就要认亲了。 老太太一看到田穗,眼泪就止不住地流淌了下来。 亲缘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能让人一面之缘就潸然泪下。 梁曼此时拿出了亲子鑑定报告,证明了田穗才是孙家的大孙女。 老太太把大孙女紧紧搂在怀里,哭的几乎要晕过去:「乖乖,我的小乖乖哦,你受苦受罪了。」 孙启农愧疚地站在一旁。 孙启军和妻子说了几句,走到了哥哥的面前,只有一句话:「哥哥,我们主张送那个骗子去警察局,让她坐牢。」 ——莫夕差点失去这个孩子,这几天过的也是心惊胆战的,她甚至连孙家都不敢呆了,直接搬了出去住在了旅馆。 等丈夫回到了国内,她才把自己的委屈一五一十地跟丈夫说了,孙启军向来爱护妻子,更何况孙蔷这是直接戕害他的第一个孩子,这口气怎么能忍得下去?! 发生了这么多事,其实孙启农实在无话可说了。弄错了侄女的人是他,把孙蔷教育成这个鬼样子的人是他,包庇了孙蔷一错再错的人更是他。 他,还有什么颜面狡辩?! 可即使是这样,孙启农的心里总是有一处柔光,是笼罩着那个小小的婴孩的。 他想到了那双小小的手,那跟在他身后的步伐,还是不自觉地掉了眼泪: 「三弟,哥哥这一次对不住你,也对不起大哥他们一家子。可是,唉,孩子还小,我想再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孙启军这才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偏心眼。 梁曼所言:启农被那小丫头煳弄得鬼迷了心窍,此言不虚。 他冷冷瞪了哥哥一眼,什么话都不用说了,兄弟两个的梁子也就此结下。 最后老太太哭也哭够了,当场就宣布:她要修改遗嘱,把大儿子的遗产全部留给田穗一个人继承,同时也把孙启农的遗产分一半给田穗作为补偿。 孙启农对这个决定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他的过错简直可以逐出家门了,还有什么脸面跟母亲讨要继承权?! 老太太一想到自己被骗了这么多年,一想到儿子儿媳的在天之灵,简直是对那个孙蔷恨的牙痒痒的。 儿子儿媳去世以后,老爷子撒手人寰,她则中风了数年之久,一直瘫在美国接受治疗。医生说她这个病不能再大喜大悲,于是她没有带过孙蔷几天。当初是害怕触景生情,如今看来,这关系淡泊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恨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泄心头的恨意。 老太太咬牙切齿道: 「还有那小骗子的成长基金,我记得你给她还办了个帐户,每个月给一万五千零花钱?这原本就不是她的钱,是她从我们家骗过去的,现在你给我要回来!」 「妈!」 孙启农犹豫了。孙蔷的一个亿已经收了回来,现在再把零花钱帐户要回来,孙蔷的生活怎么保障?! 但是老太太十分坚定:「你,把钱给我要回来,再把那个小骗子送进警察局!还有她的那对父母也别放过!他们骗了我们家这么多年,现在就去坐牢赔回来!」 「妈,孩子是无辜的,您看要不然……」 孙启农着急了,他怎么忍心把小蔷送到警察局毁了她的一辈子?! 但是老太太怒火冲天:「快去呀!她害苦了我的大孙女,让我大孙女吃了这么多无妄之灾,你让我和老头子将来到了地下,怎么面对启政啊?!」 …… 客厅里忽然噤声。 所有人都瞬间沉默了。 因为忽然孙启农跪了下来,朝着老太太跪了下去。 老太太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幕,张口结舌,连林玲都看傻了。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是在孙启农的心中,孙蔷这个孩子比黄金还弥足珍贵。 他声泪俱下地恳求着:「我知道孙蔷她做了很多坏事,错事,这都是儿子不好。儿子生意太忙了,没有时间管教她,从小把她送到那种贵族学校去,当公主一样地疼着,什么好性格也没养出来,反倒成了一个祸胎!可,可她终究是我的孩子呀,妈,你要怪就怪我吧,给她一条活路,别让她去坐牢,好不好?」 老太太气得几乎要晕过去:「怎么到这时候了,还给那个畜生说话吶?!莫夕不是你的亲人吗?启军不是你的弟弟吗?!我不是你的母亲吗?小穗不是你的亲侄女吗?!你居然为了一个戕害你弟妹腹中孩子的祸胎给我下跪?!」 「妈!」 孙启农再拜了拜。 他执意要保护孙蔷,哪怕是触怒母亲。 这场面实在是下不了台了。 林玲嘆了一口气,她实在没有料到,孙启农的舐犊之情会这么深刻。 第90页 这让她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如果父亲没有意外去世的话,他也会这么疼爱自己吗?可怜天底下的父母心吶,不管孩子做错了什么,他们总是有万般的理由去为孩子开脱,这般可怜也这般可笑。不问好坏,也不问对错。 她忽然重新明白了孙启农这个人。 在小说中,他就是孙蔷的最强后盾,是助纣为虐的罪魁祸首。 他死心塌地一心护着侄女,自己却被耍的团团转还不知悔改。现在想来,他不是不知悔改,而是爱女之情胜过了一切,所以才会被感情给蒙蔽了那么久,继而成为了孙蔷身边的第一帮凶。 可,对兇手有情,就是对受害者无情吶! 田穗有什么错呢? 其实她一点错都没有,错只错在,孙启农当做女儿养的人不是她,所以出了什么事,孙启农永远不会把田穗的感受考虑进去,他考虑的只有孙蔷的感受。 这样僵持的局面,表面上看起来孙蔷一败涂地,可是……田穗其实没讨到多少好处。 「奶奶,」林玲决定出来说话了:「你别生气了,二叔他也是没办法吧。」 这句话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要知道全家被害得最惨的就是田穗了,她应该巴不得孙蔷下地狱的。但林玲明白,孙启农都为了保护孙蔷都已经做到这一步了,只要孙启农还死撑着,那么孙蔷是绝对进不了狱的。 不妨,她就给二叔一个台阶下,也给刚刚相认的孙家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这样以后田穗才能真正地留在孙家。 把对手消灭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她要进入这个豪门了,不能表现的太小气,要不然也会被孙家给看不起的。 于是乎:「奶奶,你想想啊,二叔都养了孙蔷这么多年啦,别说是一个人了,就是一只猫一条狗都捨不得扔出去吧。孙蔷虽然做了很多错事,但她才22岁,还年轻着呢,以后也可以慢慢悔改的。」 「好孩子,难得你这么善良。」老太太听了这话很是欣慰。 这般气度,这般心肠,才是孙家女孩该有的风范,那什么孙蔷就是滥竽充数! 连孙启农都对她投来感激的神色,毕竟老太太今天发飙主要还是为了给她一雪前耻。在这种时候,她这个受害者的一句话顶得上别人说的一万句话。只要她不计较了,那么老太太这一关也就好过了。 「妈,您看……」孙启农露出恳求的神色。 老太太看也不看孙启农,还是慈祥地拉着她的手:「小穗,你说,你想怎么处置那个没心肝的坏傢伙?」 林玲想了想,就道:「奶奶,我妈……田母现在刚刚开完刀,住在医院里,我这几天本来打算去照顾她的,要不然,你让孙蔷代替我去照顾照顾她吧。等她们母女两个相处的有感情了,再把真实的情况告诉孙蔷,给她们母女一笔钱,让小孙蔷带着母亲去乡下住就是了。」 老太太点了点头,这个主意倒是不错的,再看孙女又顺眼了几分,真的是个好孩子啊,出的主意也这么妥帖。 梁曼不怎么看好:「小蔷那个性格,她肯屈服下身段去照顾一个保姆吗?」 林玲略一沉吟:「那就这么告诉她:田母小时候抚养过她一段时间的,现在田母生病了,她应该去照顾当年的乳母。这是给她重新做人的一个机会。要是照顾的好的话,那么就不去计较,要是照顾不好的话,那么另当别论。」 这下所有人都点了点头。 这小丫头厉害啊,居然能把话说的这么漂亮。 老太太也看了出来,这丫头虽然生活条件不好,可是智慧和心胸都是一流的,也是老天爷有眼啊,居然给了孙家这么一个活宝。 于是乎,孙蔷的去留就这么定了下来。 *** 之后不久,孙蔷就被送去了医院,孙启农派人把她单独监视起来。 林玲住进了田家,现在,她的名字被改为了孙穗,正式回归到了孙氏家族。 漂亮的独栋别墅是她的,漂亮的房间是她的,三四套珍珠项鍊首饰,一架二十万的古典钢琴……这些东西都成了她的了。 在老太太的「威胁」下,孙启农开始给她一系列的补偿计划:包括把孙蔷的成长基金和存款全部转到她的帐户上去。再制定了一套海外留学的方案,势必要在五年之内,把孙穗打造成海外名校的白富美名媛。 孙家对这个失而復得的孩子可谓是溺爱。 梁曼给了她附近小区的一套房子,说是给她以后回国省亲的时候住的。 孙启军感谢她拯救了妻子和孩子,主动提出把一部分股票转到了她的名下,有了这一笔股份,孙穗就是集团的持有者之一了。就是她每天躺着什么也不干,每年都有好几百万的红利入帐。 老太太就更别提了,请了三四名律师来做遗产公正,确保她身后大孙女可以分到五个亿以上的遗产,是她所有子女中最多的一个。 就连孙薇和孙苇都对她很好,说是长大以后要多多照顾堂姐,因为堂姐太可怜了,从小就没有父母的疼爱和家人的保护,长大了还遇到孙蔷这么可怕的人。他们把她当做斗垮孙蔷的大英雄看待。 她成了田家中最香的那个香饽饽,所有人都欢迎她代替孙蔷的位置。 从这个角度而言,孙蔷这二十几年的人生过的可真失败的。 第91页 她走了,没有人站在她的身后道一句不捨得。其实是她自己的作死,阴险,自私,残忍,最终挥霍了所有人的爱,孙启农那一跪以后,她就与整个孙家断裂了。 ——其实这些和林玲都没什么关系,田穗真正失去的东西,不是这些财富和身份可以补偿的,亲情,才是她这一生中永远都无法弥补的缺憾。 这天和师兄私底下碰面,她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原本我觉得把孙蔷弄进监狱,再掌握了孙家的一部分财富,故事也就够了。可是那天……」 「那天怎么了?」 她眼前浮现出孙启农的影子来。这人在书中的风评很不好,如果说孙蔷是招人恨第一名的话,那么孙启农就是招人恨第二名,是他包庇了这个恶毒的侄女。 可是,他为了孙蔷,放弃了一家之主所有的尊严,以堂堂第一继承人的身份跪了下来,为了那个他亲手抱错的婴儿…… 那一会儿,她想到了自己的父亲。 她居然被一个反派角色的父爱给打动了。 她七岁以后就没有父亲了,看到别人家的父亲,总是会联想到自己身上。 她喃喃自语道:「师兄,那天我看到了孙启农为了孙蔷跪了下来,不知道怎么的,我想到了我自己的父亲。他要是还活着的话,我……我一定好好待他。」 说着,她眼眶红了。 梁若榆侧过身子,给了她一个肩膀: 「所以你提议,把孙蔷送到了亲生母亲的身边?」 「嗯,我已经把话传给田母了,她已经知道孙家做过亲子鑑定了。眼下孙家没有计较,不代表以后等她痊癒以后不去计较。让她和孙蔷相处一段时间,我是盼望着田母可以自己告诉孙蔷真相。」 ——这样也好过孙家人去告诉她真相。 她难得没有下死手,既是为了敲开进入孙家的投名状。也算是为了给孙蔷一个回头的机会吧。 孙启农那一跪着实让她动了恻隐之心,毕竟,不是人人都有那个机会享受父爱呢! 但是梁若榆的观点和她不一样:「那你考虑过没有:等孙蔷知道真相以后,会不会对当年抛弃了她的亲生母亲下手吗?」 林玲微微一怔:「你的意思是说,孙蔷会怪罪到田母的头上,然后对她下手吗?」 「是。」 他也分析过这篇小说,孙蔷真的是个从骨子里就坏掉的女孩。这坏来源于孙启农的无度宠溺,也来源于她生长环境的一系列感化。 总而言之,孙蔷是个自视甚高又没什么大脑的人,这种人一旦做事冲动起来,那就是魔鬼。 林玲想了想,也是个道理:「那我得提防着孙蔷搞这一手吧。」 ——要是这一次孙蔷还是执迷不悟的话,那么对不起,该消失还是消失吧! 她不会再心慈手软了。 第43章 、043犯错... 医院里。 这一天一大早,孙蔷的心情很差。 孙家把她赶出去一个星期了,她还没接到可以回家的通知。这一次,她好像闯祸真的闯大了,连二叔也没有来看她。这是从前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难道是梁曼给二叔吹了枕边风——故意整她的是吗?! 再说了,她哪里干的了照顾人这种活啊。向来都是别人照顾她的,什么时候轮到她这个千金大小姐给人做端茶倒水的粗活了?! 这简直玷污了她的芊芊十指! 所以孙蔷很生气,不想再干下去了。 见到乳母李白英的时候,她的语气也很沖:「老不死的要死就干脆一点,这样眼巴巴地赖在医院坑我们家的钱干什么?!」 李白英听了这话,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流着眼泪——这是她的亲生女儿,却冷漠的比陌生人还无情,照顾了这么多天,居然从头到尾没有一句好话。 这时候,她才想到了一手养大的田穗。 她的女儿田穗,总是那么乖巧,那么懂事,会照顾她喝药,会给她下厨做饭,会辍学赚钱给她治病,绝不增加家里一分一毫的负担……那才是个孝顺女儿的样子。现在的孙蔷哪里有一丝一毫比得上田穗?!真的是事到临头才知道养女田穗的诸多好处。 她不禁问道:「小穗呢?小穗还在你家里吗?」 一听到田穗的名字,孙蔷的心情又恶劣了起来: 要不是田穗把那支钢笔搜罗了出来,她还不至于沦落到如此的地步!她会被发现,全部都是田穗的错! 「田穗?呵,你还有脸问我啊,你个不要脸的女儿勾搭我二叔,被我二婶抓了包,她早就被扫地出门了!」 孙蔷恶狠狠道,她连这样毫无根据的脏水都往田穗的身上泼去。 田母愣了一会儿:「不会的,不会的,我家小穗不是那样的人,你,你可别胡说!」 「哼,有其女必有其母!你们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孙蔷不想再看她这张老脸了,把门响亮地一甩,就走了出去。 ——大好光阴,她不想浪费在这个老不死的身上。与其待在这破医院,还不如去国际商城买个香奈儿包包或者纪梵希香水什么,这心情才能痛快一点。 孙蔷刚刚出了医院,身后就有两个护工跟着,连她逛街都要「监视」。 孙蔷瞪了她们一眼,就径直走到了银行里面,想拿出那么个七八万过来逍遥快活。 第92页 可是柜檯的小姐道:「对不起小姐,您的银行卡余额为零。」 「什么?!孙蔷吓了一跳:「不可能的,我这卡上还有20万呢!」 「不好意思小姐,我们查了你的取款记录。就在昨天下午,您卡里的余额已经全部被划走了……」 孙蔷愣住了:「是谁划走的?!」 「开户人。」 这张零花钱卡的开户人就是她二叔!难道二叔真的放弃她了吗?! 孙蔷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她赶紧打了电话给二叔,她知道只要自己乖乖道歉,撒个娇,哭一声什么的,二叔心一软绝对会站在她身边的。可是这一次,二叔居然不接她的电话。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她哭着闹着要回去孙家讨个公道,可是两个护工说,孙家现在也不准她回去。 没办法,身无分文的孙蔷只好回到了那个医院。 她以为只是孙家的暂时性惩罚罢了,等她认错了,叔叔阿姨就会把钱给还回来的,毕竟二叔他那么疼爱自己,就是看在自己父母的份上,二叔也不会让她流落街头吧!没想到这次孙家这么狠,她是孙启政唯一的孩子啊,怎么忍心把她的钱全部拿走! 「不行,我要去见二叔!」 孙蔷开始无理取闹了,她坚信二叔会为自己主持「正义」的。 可是其中一位护工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打了孙启农的电话:「小姐她现在情况不好,老爷,您还是过来看看吧!」 孙启农接到了电话,就拿起了西服外套,要去医院处理一下孙蔷的问题。 林玲正好看见了,也走了过来:「二叔,我陪您一起去吧,也好看下我的养母。」 孙启农答应了。 他忽然感到很愧疚:自己一手养大的孙蔷成了那样,忘恩负义蛇蝎心肠,连给三婶下堕胎药都做得出来。而一天也没带过的小穗却如此的孝顺懂事,即使知道那个假母亲亏待了自己二十二年,依旧还惦记着她的病情。 同样都是22岁的孩子,一个孝顺懂事到了天上,一个撒泼恶毒的无法想像,他真的是在教育方面太失败太失败了。 幸好,现在一切都纠正过来了。他还有挽回的余地…… 「走吧,小穗。」 孙启农第一次喊了她的小名。 这是打心底开始接受她这个新的侄女了。 *** 有句话说得好: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就在叔侄两人去往医院的路上,孙蔷那边又出事了,而且还是出大事了。 孙蔷的银行卡被停了,她又吵又闹,弄得整个医院走廊上都不得安生。可能是孙蔷在外面叫的太厉害,可能是听到了孙蔷的哭声,病房里的李白英实在坐不住了,就派了个护士把她喊了过去。 孙蔷一进门,李白英就嘆了一口气: 「孩子,你别打电话给孙启农了,孙家不会再让你回去的。」 什么时候一个老妈子也能教训她了?! 孙蔷给了她一记白眼,歇斯底里地疯狂吶喊:「你胡说什么?!」 看到女儿成了这副乖张的模样,田母痛心疾首。她这条命捡回来了又能怎么样?亲生女儿都像个疯子一般的嚣张跋扈了,恨不得你早点去死才好。 这都是她当年犯下的错啊! 是她对不起那两个孩子,这是老天爷对她的惩罚…… 李白英不知不觉,泪如雨下。 孙蔷看李白英哭了,还是冷哼一声:「啧啧啧,你又想卖惨讹钱了?!我说你真的当自己哭几声就有人给你钱,你怎么不去外面大马路上跪着哭?!一副乞丐样!」 李白英这就不哭了。她痛苦无比地长嘆一口气,悠悠开了口:「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都不敢相信你是我的孩子。」 孙蔷愣住了,她停止了攻讦和刁难,只是呆呆道:「你说什么?」 李白英却陷入了回忆当中。 仿佛怀里还有那个小小的婴儿,那个让她爱不释手的小女儿—— 「我生前两个女儿的时候,她们都小小的,紫红色的,身上的皮都皱巴巴的,就跟树上的猴儿一样。但是生你的时候,你白白胖胖的,小脸圆滚滚的,和她们都不一样。我一看,你长得可真好看,像是观音菩萨坐下的龙女似的,这是老天爷给我的宝贝……」 孙蔷的身子都快站不稳了:「你,你胡说,我分明是姓孙!」 李白英松开了手闭上了眼睛: 「我没有胡说,你不是他们孙家人,你应该是我的孩子……是我当初作了孽,看到孙启农抱着你走了,就把孙家的大小姐给偷了出来,这样孙家人就不知道孩子交换过了……」 「我想着你在孙家,吃得好,住得好,比在我家肯定要有出息一万倍。可是……唉,我错了,我们没有那个福气,你也没有那个富贵命啊……」 偷来的东西总是要还回去的,还要付出高额的代价。 茨威格也在《断头皇后》中写道:她那时还太年轻,不知道命运所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现在,是孙蔷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但孙蔷忽然彪了一嗓子:「你胡说!」 「我没有胡说,你是我的孩子,孙家人也已经知道了,田穗也已经认祖归宗了。他们派你过来,就是想让你跟我走的……孩子啊,以后你跟妈妈过,咱们别去打扰人家孙家人了,好不好?」 第93页 李白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痛的连牙齿都在战慄。 她肚子里的刀口还没拆线,为了女儿可以平復心情,她也是豁出去告诉她真相了。 但孙蔷怎么能接受如此残酷的真相?!她想阻止亲生母亲口中那可怕的话语,那足以毁掉她一切骄傲的话语,就把一双小手掐在了她的脖子上,使劲地歇斯底里:「你胡说!我才是孙家人,我是孙蔷,我是孙家的第一继承人孙蔷!」 田母也吓坏了:「你放手,咳咳咳……」 那一双小手越抓越紧:「你骗我,你都是骗我的,孙家是我的,孙家全部家产都是我的,谁也不能夺走我的东西!」 孙蔷的惨叫声响彻了整个楼层。 就是精神病医院的疯子都没有她这般的歇斯底里。 几个护士听到了残酷的叫声,赶紧沖向了病房,可是孙蔷居然从里面把门给锁住了! 这时候,孙启农和林玲也终于到了。医院的保安匆匆忙忙拿了一串钥匙来,他试了几下,终于打开了门,众人唿啦一下全部沖了进去。 此时,孙蔷的双手卡在李白英的脖子上:「你骗我,我是孙蔷,田穗那小贱人嫉妒我,想要代替我,我要弄死她,我不能让她得逞。」 而李白英都眼睛外翻断气了。 所有人一拥而上,保安直接把孙蔷的双手给捆住了,然后拨打了110. 闻讯赶来的医生赶紧给田母进行抢救,大唿小叫的声音此起彼伏:「唿吸没有了!赶紧开气管!」「病人没有血压了!」「瞳孔没有反应!」「准备打桩机!」「让手术室的人准备,赶紧插气管!」 孙启农全程呆呆地站着,就像整个人都被抽去了魂儿似的。 *** 半天后。 田母九死一生,被医院给抢救回来了。 而孙蔷的人生彻底完了,就算她死罪可免,但从病房里拉出去以后她就疯了。 保安把她捆在了停尸间,其中一个保安头子这么说的:「这女孩说话的声音像是恶鬼,只有太平间那种地方阴气重,可以镇住恶鬼,不如把她关在那里。」 很奇怪的是,孙蔷一进入停尸间,果然不哭不闹了。 她只傻傻地看着周围,眼神空洞,口水流了满地,像是中邪一样。 当警察过来抓人的时候,林玲也跟着一道去。一开始孙蔷还蹲在地上不哭不闹的,但是一出了太平间,她就恐怖地尖叫起来,然后勐然开始挣脱。 连经验老道的警察都被吓得手一抖,差点就让她逃走了。 几个小警察生怕她再逃跑,连忙给她挂上了脚链。 之后,警察把她关进了警车,等待下一步的审判。 晚上回去,林玲把这件事告诉了师兄。 「师兄,你干法医这一行的,你见过这么诡异的事情吗?」 看到孙蔷那个样子的护士都说,这小姑娘只怕是中邪了,变得疯疯癫癫的。 她虽然也是法医出生,但是实践知识上和师兄没法比,只是听说学法医的都有些迷信,都能碰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所以特地谘询下师兄。 要不然心里总毛毛的,孙蔷的笑声和哭声实在是太可怕了,简直是心理阴影。 梁若榆听到她这么紧张的问话,也是觉得好笑,就存心逗一逗她: 「听说,地狱里的恶鬼都喜欢附身在怨气深重的人身上,负面情绪越重的人,就越有可能被鬼附身,做出极端残忍可怕的事。说不定,孙蔷就是这种情况。」 林玲觉得胆子变小了,她小心翼翼道:「那我要不要喊个跳大神的过来做个法事?」 「现在跳大神的有几个是专业的?我这里倒是个专业驱邪的办法。」 「说。」 「都说我们法医这一行是阳气最重的,不如你就跟了我,我用阳气罩着你,你看怎么样?」 「……可我也干过几年的法医,我怎么没罩住自己呢?」她阳气就不怎么重。 梁若榆很有专业精神:「你和我不一样,我是男人,属阳,你是女人,属阴。」 好像这话说的也挺对的? 林玲相信了:「那好,等这件事办完以后我去找你,你罩一罩我。」 既然师兄那阳气十足,她为了人生安全,还是去吸一吸吧! 第44章 、044难飞... 第二天,警方传回了消息:孙蔷彻底疯了。 经过法医精神科的检验证明,孙蔷由于遭受重大打击,已经彻底丧失了理智。她的行为无法作为犯罪证据,警方决定不进行起诉,但是考虑到她的危害性以及暴力倾向,警方决定把她交给精神病医院进行看管。 也就是说,孙蔷这一辈子都得活在精神病医院,当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了。 孙家得到消息以后,除了孙启农哭了一场,其余人的反应都很冷漠。 老太太只有一句话:「她就是在人间闯荡的恶鬼,做的孽够多了,老天爷就把她的魂儿给收了去了,这是好事情。」 其余的孙家孩子也表示,堂姐是自作虐不可活,算是报应到家了。 彼时林玲正在和师兄约会。 之前一直在忙剧情。都到了这个世界这么久了,他们还没有坐下来好好说说话。 梁若榆看她心情欠佳,也不追问。只是将她的盘子拿过来,把牛排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地摆过去……难为他切的这么仔细优雅了。 第94页 她都不知道动哪一块才好,师兄已经叉了一小块牛肉,送到了她的嘴边—— 「张嘴。」 她听话地张开了嘴,努力吃下这口牛排,再喝下一口咖啡。 梁若榆看着好笑:「这么害怕?还没从孙蔷的事情中回过神来?」 林玲瞪了他一眼,却是认真地问道:「师兄,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有鬼,也没鬼。」 「这不是说了等于没说?!」林玲低头吃烤肉:「我实习那会,还遇到一件挺灵异的事。白骨下跪的故事你知不知道?」 「听说过。」 这件事当时还闹得沸沸扬扬的。 那是林玲第一次去基层实习的时候,他没跟去,林玲单独接手了一桩遗体鑑定。据说是河底捞出来的尸骸,有些年代了,已经完全白骨化了。 林玲花了三天的功夫鑑定了那具白骨。得出这具白骨是个妙龄女子,受到钝器击打致死,死亡年份是七八年之间的结论,她就此写了一份报告。结果无意间帮忙警方破了一件八年前的兇杀案。 破案当天,她做了个梦。 梦到了一个穿着红衣的女子跪在了门前,对她磕了个头…… 后来整个医学部都传闻说,林玲是遇到那个冤死的女鬼回来报恩了。 但是梁若榆的关注点有点歪:「听说,你实习所在的那个警察局的局长很喜欢你,想介绍他的儿子给你认识?」 「嗯,我帮他们破了那桩案子,局长破案有功,升了官,就想把他的儿子介绍给我。」 「他儿子好不好?」 「我都忘了,实习的时候遇到的人可多了,哪里记得住。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就是想了解一下你的感情问题,忘了最好,这样我就少一点阻碍了。」 林玲瞪了他一眼。 她算是看出来了,师兄还真的是喜欢她。都说近处无风景,从前他们靠的太近了,现在,这五年的分开,把彼此的距离都弄得远了一点,再看看对方的话,呦呵,好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她也逐渐地、慢慢地、喜欢上了他。 其实师兄这么好的男人,本来是轮不到她的。只是能接受法医这两字的适龄女孩实在太少,所以法医狗的单身概率一直高居所有学科的前列。 这样的副作用是,一旦遇到同系的、喜欢的女孩,所表现出来的好感也是无以復加的强烈。 年纪再大点的,急于解决单身问题的,看吧,就像她面前这位,都粘着她来到小说里面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来小说里谈恋爱了呢。 *** 故事的最后一幕在田母身上。 一个月后,田母拆线了,出院,要求去精神病医院照顾孙蔷。 她是这一桩血缘错位案的始作俑者,现在,也是她该去面对错误的时刻了。 好处是,孙蔷已经疯了,也忘记了去伤害人,田母去照顾她,应该是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了。 孙启农经此一役,也是身心俱疲。他实在不想再去面对孙蔷,也想忘记这国内发生的一切,于是乎,和妻子商量一家移民国外。 梁曼同意了丈夫的做法,孙家出了这么个败类,也是名声受损,不妨,大家一起去美国,让时间抹煞去所有人心中的伤痕。 这个血缘上的错位,从走错的第一步开始,有些事情就无法回头了。 比方说两个女孩天与地的人生,比方说,错付的爱。 临走之前,一家人也过来谘询林玲(孙穗)的意见,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们一起去美国生活。 林玲其实没什么意见,她该干的事情已经干完了,剩下来的人生,应该由真正的孙穗来决定。 这天,和孙家人吃完了最后一顿饭,林玲辅导了下两个孩子的作业,就回到了房间。 睡觉之前,她道了一句:「晚安。」 第二天早上,孙穗醒了过来,外面的阳光灿烂,就像过去数不清的日子里那样。 但是今天,她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自己的身体被另一个灵魂所支配了,她变成了孙家的大小姐,还继承了大笔的遗产。 这是怎么了,不就是一个梦吗?为什么这么入戏呢?为什么觉得那么真实呢? 可是睁开眼睛一看,她完全惊呆了。这不是梦,她睡在了大小姐孙蔷原本的房间里面,穿着一件崭新的真丝睡衣。但是屋子里所有的照片都换了,换成了她和梁曼一家人的合照。 推开门一看,梁曼正在准备早餐,看到她醒了,还亲切地走了过来:「小穗,你昨晚累了吧,今天多睡一会儿。」 是啊,多睡一会儿。 她原来已经睡了这么久了。 ** 《蔷薇与禾穗》大结局: 【……半年后,人们出席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孙氏集团的大小姐孙穗嫁给了苏家大公子苏培浩,两人往后一生都恩爱非常,幸福美满。】 【苏培浩在一次採访中说:「我和我妻子的姻缘很是意外,我们都在某一天做了一个梦,然后梦到了对方,我相信,那就是上天註定的缘分。」 主持人问道:「那么在做那个梦之前,你们见过面吗?」 苏培浩微微一笑—— 「见过,在她十五岁的那一年,在我父亲的慈善晚会上,我家的员工很不礼貌,把她给惹哭了。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小姑娘哭起来的样子很惹人怜爱。所以我忍不住前去安慰她。后来梦见她的时候,已经距那件事过去了七年。」 第95页 ——这样的缘分,如何去求? 所以他们很快就约会、同居、宣布了结婚的消息。 那个让全市的女孩都羡慕嫉妒的孙穗,朴素无华地坐在丈夫的身边。 她不用任何的粉黛,唯独那一抹温柔又缱绻的笑容,让看到的每个人都感觉到了她的幸福无可比拟。 happy end】 ——结局就是这样的了。 看样子,孙穗没有随梁曼一家出国。而是选择了留在中国,和苏培浩发展了一段感情。 而就在她把记忆还给孙穗的时候,梁若榆也把记忆还给了苏培浩,这是他们时空管理局铁的纪律,用了谁的身体,就要把记忆还给人家。 所以,两人才会同时梦到了彼此。 其实那不是梦,那就是现实,他们共同努力走出了这么一步,有情人终成眷属了。林玲很满意。 但是下一本小说,「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就显得十分的可怕。 *** 你知道对于一对情侣来说,最可怕的诅咒是什么吗? 不是分手快乐/再见前任。 而是那一句经典的:祝愿天下的有情人终成兄妹。 这句话其实摊开来说是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的,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做:遗传性性吸引。讲的是,不在一起长大的平辈兄妹或者姐弟会有一种天生的性吸引力,这是双方有着相同的遗传基因所致。1血缘关系越近,这种遗传性性吸引力也就越明显。 怎么样,很可怕吧? 由于她的穿书业务太突出,亲子鑑定中心主动给了一本小说给她,让她去书中完成这么一个任务:给一对素未谋面的亲兄妹做亲子鑑定。 小说《插翅难飞》一文中,就讲述了这么一段十分畸形的「爱情」: 苏珊是个在国外长大的女孩,她二十三岁大学毕业,想回到中国寻亲。几番求职,她在一家外贸公司做了小翻译,顺便认识了企业的高管、霸道总裁高晋文。 她爱上了高晋文,而高晋文也疯狂地被她吸引住了。 两人认识不到几天,就确定了情侣关系。 高晋文虽然有过很多女朋友和情人,但是这一次面对苏珊,他是发自内心地喜欢,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他以为遇到了命中注定的人,就试图安定下来。于是他把苏珊带回了家,结果引得自己的母亲一声尖叫、父亲也崩溃地坐在了沙发上…… 这时候,高晋文和苏珊才知道,高父年轻的时候出过轨,和一名女大学生有了孩子。 高父身居高位,为了前途着想,就让这个女学生拿了一笔钱去国外留学,顺便掩盖下了这桩丑闻。哪知道女学生生下孩子后不久,就出车祸死了。 她的孩子被一户殷实的美国家庭收养,取名为苏珊…… 要不说,这夜路走多了总是会碰见鬼的呢?!高父的妻子一看到她,就认了出来——苏珊和二十年前破坏了她家庭的那个小三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 没错,苏珊和高晋文是一对同父异母的亲兄妹。 这遇到的鬼可太大太大了。 苏珊和高晋文不得不分手,可是两人相爱的那么炽热,都陷入了无边无际的痛苦之中。 他们不断地在一起、分手、在一起、又分手,世俗的阻碍、父母的眼泪、还有不堪回首的往事,让这段爱情犹如毒药一样腐蚀着两个年轻人。 最后苏珊无法忘却高晋文,高晋文的心也完全无法摆脱这段爱恋,两个年轻人无法再去面对世俗的眼光,只好相约自杀。 他们一起服下了过量的安眠药,用生命结束了这段畸形的爱恋。 故事的末章,高晋文的姐姐高佑君望着弟弟和妹妹的墓碑,说了这么一段话—— 【从苏珊出现的第一天开始,我就目睹了他们的爱情。如果时间可以重来的话,我希望可以回到那一天,拦住弟弟走向她的步伐……】 没错,这个故事的第一视角还不是高晋文和苏珊,而是高晋文的姐姐高佑君。 可能作者也觉得从男女主角的角度来描述这段不伦之恋,实在是太压抑了,所以选择了第三者代为转述两人之间的纠葛,结果也没好到那里去。作为一个读者,林玲还是有一种想把作者拽出来打一顿的冲动,不仅是因为这段虐心的爱情。 还因为——本文的第一视角人物是高佑君。 高佑君是个已婚妇女,高家的大小姐,她自己的婚姻十分幸福美满,美满到简直没眼看。 这本《插翅难飞》主打两段爱情,主线当然是高晋文和苏珊的不伦之恋,而副线,就是高佑君商业联姻之后,和她的丈夫谭西文来了个先婚后爱。 先婚后爱到什么程度?那就是,翻开书的第一页居然是两个人的一段床戏! 这让她怎么办? 一进去就代替高佑君享受新婚丈夫的一夜温存?! 但是,按照穿书的原则,要穿必须得从开头的第一章 开始穿,也就是说,要穿,就得从床戏开始穿! 这也未免太刺激了吧! 林玲不禁吐槽,这些作者你们作甚呢,能不能玩了? 不过以她多年看小说的经验来讲,有些作者就是喜欢把床戏放在第一章 里面,觉得那样可以吸引大量的读者,这本也不例外。 所以很多穿越者开始业务,第一穿就是果体躺在床上…… 第96页 可能其他人都已经习惯了,但是林玲这才穿了几次,她还没遇到过这么色/情的开头。 她抗议,打了个电话过去:「喂,主任啊,这本《插翅难飞》我已经看完了,其实开展业务没什么问题啊,就是有个难点。」 「什么难点?」 「开头第一章 那都是什么玩意?我可是个黄花大闺女。」 主任差点笑了出来,道:「组织上信任你的业务能力,才把这个任务派给你的。要不然,这种不伦之恋存在在小说中,会毒害多少读者的思想?!林玲,你作为亲子鑑定师,有必要理清这些书中的血缘关系……」 「主任,可是我……我不太会那个……」 「没关系的,多穿几次习惯就好了,像你这样的女穿越者,多多少少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的。你看你师姐还有师兄他们都已经享受其中了。反正用的不是你的身体,也是夫妻之间的合法行为,不会破坏时空管理局的规定的。」 呵呵哒,时空管理局第33条规矩: 不得任意与小说中的人物发生非法性.行为,除非是夫妻双方之间,那随便你怎么来。 「可是我……我觉得我不行啊……」 「别着急,实在不行的话,我找个助手来帮你就是了。」 「什么助手?」 「梁主任最近和我打了招唿,要是你遇到什么麻烦的话,可以随时找他……」 林玲闻到了阴谋的味道,咆哮一声:「……主任,你确定你不是在诓我?!让他来我更办不到啊!」 笑话,她都没答应和师兄在一起,忽然之间上演新婚一夜了?! 「绝对没有诓你,你和老梁不是熟人吗?和他商量一下不就好了,你看开头还没那个那个呢是吧,及时让老梁他停下不就好了。」 ——主任你呵呵哒,开头第一段是摆姿势进入,第二段就是冲锋啊! 停下?停下都尴尬死了! 他还是以全果的姿势趴在她身上出现! 黄花大闺女林玲坚决抵制:「主任,要穿你穿,我不穿!」 「……那,这个任务你不接,那我就给你秦师姐去接。但她刚刚生了二胎,你确定要去打扰她平静的产假?」 丫的,拿师姐出来压她! 林玲仿佛能看到那灭绝师太的可怕笑容了。 可是:「我真的很尴尬啊,我怎么跟老梁(师兄)他说呢?一穿过去就大吼一声闭上眼不准看滚下床去?!」林玲也被主任带歪了,一口一个「老梁」,其实梁若榆只比她大一岁…… 「唉,你和老梁那交情有什么可害羞的?」主任还以为他们是一对。 但林玲明白,她和师兄交情近来是不错,可是还没好到可以直接穿过去xxoo还脸不红气不喘心不跳的地步,说真话,不止她尴尬师兄更尬,因为林玲敢保证就以师兄那对女性的洁癖程度,他百分之百还是个……处。 对了,这里说明一下老梁同学的女性洁癖症是怎么造成的: 法医是吧?解剖的尸体肯定很多,而且遇到身份不明的女性/男性尸体,那多半是要检查□□的,以查探死者生前有没有发生那个那个。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她跟着师兄去本市的法医中心锻鍊,见识「开阔」了不少,每隔几天就能见到几具无名氏…… 比较绝的是,无名氏女性尸体里面,十个有七个都是做小姐的……而「女干杀」就是她们的死因。 无名氏男性里面,十个有七个是做鸭子的,这种人下面那叫一个脏啊,她看了都要吐,别说是师兄了。 于是久而久之,他们都很佛系了,一致对于男/女生.殖器官毫无想法。 直接导致的后果是……两个人都是年过三十还没性!生!活! 都说学妇科的和学法医的容易没有x经歷,这句话林玲一万个贊同,师兄他平时就是那么佛系…… 林玲不禁哀嚎:「主任你也有女儿的啊,请你把我当做你的女儿想一想,你会忍心把她抛在一张陌生的大床上吗?!上面还有个不认识的男人!」 主任这下果然不幸灾乐祸了。 林玲不愧是亲子鑑定中心的嘴炮王者,打蛇打七寸,捏人捏软处。 主任想了想,好像那样是有点缺德,于是乎:「要不然这样,我去申请一下特殊调剂,从第二页开始穿?」 第二页……也没好到哪里去。 作者用了一整页来形容这对夫妻激情四射的新婚第一夜,那叫一个腰肌劳损过度啊。 第二页,是这对夫妻第二天一大早醒了过来,还是全果着抱在一起! 这个相拥而眠比开头稍稍能接受一点,也仅仅是一点点而已。 林玲终于答应了,算了算了,总是有第一次的是吧,反正用的不是她的身体,她怕啥!她还是黄花大闺女,思想不纯洁又能咋地! 「好,我接就是了!不过我得跟师兄他打个招唿。」 于是林玲一个电话打了过去。那头师兄沉默了一会儿,答应了,林玲松了一口气,师兄应该不会乱来的。 于是,穿吧…… 从新婚第二天一大早开始穿。 第45章 、045默契【二更】... 《插翅难飞》第一章 :新婚。 新婚的红色帷幕还没褪去。 当林玲睁开眼睛的时候,自己躺在某个陌生男的怀里,全身上下一丝不.挂,某不可言喻的部分还肿.胀难耐。空气中瀰漫着汗水与甜蜜的馥郁气息,看样子书里说的一点都不错,这对夫妻昨晚是互相「切磋到很晚。 第97页 她整了整乱成一锅粥的长髮,只是一夜纠缠就打结得不成样子。胡乱扯了几下,就扯下不少青丝。 幸好,身边的陌生男子还没醒过来。 当然了,按照主任所做的安排,这人应该就是师兄魂穿的对象。可就算是师兄,现在穿过来,彼此赤果果地搂着,她也未免觉得有些尴尬。 林玲小心翼翼离开了他的怀抱,手指摸索到了内衣内裤,她看了一眼身上,昨晚「丈夫」种下的草莓印还在,从胳膊一直蔓延到小腿上,腰肢上还有被掐出来的紫色淤青,这让她又闹了个大红脸。 她三下五除二穿好了衣服,这时候身边的人翻了一下身,好像是要甦醒过来了,林玲凑过去想把他推醒:「师兄。」 「林玲。」 男人情不自禁发出了这么一句呻.吟,带着一种缱绻的情绪。 「嗯,师兄你还好吗?灵魂融合的怎么样?」 等了一会儿没动静,林玲这才注意到他还在睡觉,那句「林玲」居然是他的梦话,他连睡觉都喊她的名字么?想到这里,林玲有些不知所措,但更多的是一种甜丝丝的感情溢满了胸口。 「师兄?」林玲推了一下他。 不管他有什么话,请别在梦里说好么? 但是下一秒天旋地转,男人忽然睁开了眼睛,直接一个翻身,就把她给压在了身下。 耳边似乎轻轻飘过什么气息弄得痒痒的。她想挣扎翻身,却抬头看见一双深邃的眼睛离的很近很近。 他目光似有迷茫,但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男人赤果的身体她见得太多了,但是这么一具近在咫尺,手感很棒棒的,那就是个麻烦的大问题了。 「师兄?!」男人的嘴唇也压了过来,她忍不住叫出了声:「这是在小说里,你可别这样对我乱来!」 动作一停滞。 她看到他的喉结动了一下。 梁若榆貌似清醒了过来,很快松开了手,林玲松了一口气,以为他是魇着了,却听他道:「抱歉,我睡的有些煳涂了,还以为是做梦梦到了你。」 「你,你别压着我啊。」她还是害羞的:「把衣服穿上咱们再谈好么?」 「好。」 不一会儿,梁若榆穿好了衣服,林玲转过脸去看他的时候,他正在拉裤子拉链,林玲又不由自主转过身去,却是道:「我觉得我这一次被主任给坑了。」 肯定是主任知道梁若榆想追她,才安排了这个狗血的剧本来神助攻的。她还能说什么,还说什么? 主任这个老狐狸啊! 梁若榆答非所问:「你也老大不小了,终生大事也得放在心上。」 他坐在了床沿边上,看她的面孔虽然是陌生的,可是这眼神真熟悉,那样聪慧坚定、坚韧不拔的一股劲儿,没错,这是他熟悉的小师妹。 「……师兄,你怎么跟我妈一样给我催婚……」林玲悄悄地吐槽道。 结果梁若榆告诉她:「因为伯母着急,我也着急。」 隔着这么近,她就是呓语他也听的很清楚: 「……着急什么啊……」 结果他不假思索道:「着急和你在一起。」 林玲用被子捂住了脸。完了,她貌似要沦陷了。 好在梁若榆没有逼着她直接说出答应做他女朋友之类的话来,只是问了一句「你饿不饿?饿了的话,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林玲隔着被子哼哼:「嗯。」 *** 吃完了早饭,两个人就一起出门了。 高佑君和谭西文的新婚别墅是独栋的,从这里到市中心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 一个小时,足够林玲整理一下本文的思绪了。 按照书中第二页的记载,就在高家大小姐结婚的第二天,高晋文和苏珊见面了,所以,她今天要去阻止男女主角相见,才能阻止他们日后的相爱。 路上,梁若榆开车,她讲话分析剧情。 ——每次穿书之前,林玲都会把书通读五遍,研究因果关系。这个是她特别擅长的,可能因为是理科思维的缘故吧,她经常会抛开书中的主观干扰,分析出书中人物最真实的想法和动机来。 故事的大概前边都说了,就是一段先婚后爱+一段遗传性性吸引而已。不算太难理解的,这些都是故事的表象部分。 但是有的时候,作者不会在书里白纸黑字把故事里的所有细节都描述出来,通常他们只会把故事的核心要素给摆出来,剩下来的过程留给读者自己去想像。这就是美学中的留白问题。 会玩这种留白套路的作者很多,个顶个都都是设置悬念和暗线的高手,这让林玲对这本小说有了其它的思考。 她注意到了那么几个细节,是作者没有详细描述,但是和故事的整体氛围不太符合的,所以跟师兄谈一谈: 「师兄,你,谭西文所在的谭家,好像背景有些复杂呢。」 「怎么了?」 「谭西文是入赘到了高家的。我记得文中提到过:谭西文说他母亲还活着,就是病的不轻,不能来参加婚礼。后来谭西文带着高佑君去谭家探亲,前后左右都没有看到谭家夫人的踪迹……」 这是文中的一个谜团:谭西文的母亲去哪里了? 梁若榆道:「过几天我回去看看。」 还有一个谜团,林玲也特别在意:「书中说,我们结婚之后不久,高家的财务状况就陷入了危机。我怀疑……这一次的商业联姻的背后还有什么隐情。」 第98页 谭西文没有入赘高家之前,一切都好好的。 谭西文入赘高家之后,对待妻子很是不错的,但是在生意场上,他一点都不上心。就在他的几个建议下,高晋文走了歪路,高家不小心陷入了经济危机。 正因为高家的财务出现了危机,高家不得不考虑让高晋文迎娶另一位大家闺秀来巩固财政。而当时高晋文已经情定苏珊,继而引发出了更多的悲剧。 梁若榆听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是说,作者设置了一条暗线,把高家的经济状况和我们的这段婚姻联繫了起来?」 「我不太清楚,有些作者就遵守那一条冰山法则。你看到的明面故事,永远只是冰山的一角。水底下的庞然大物究竟是什么也不猜出来。我怀疑,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里,还有更多的故事在发生,只是作者留了个空白而已。」 「打个比方?」 林玲很会打比方: 「打个比方吧,假如把我和你的故事写成小说,别人看起来会很奇怪,怎么认识了不久,我们就这么熟悉了?其实我们大一就认识了,算到现在都12年了,这12年间的故事就是文中的暗线。」 梁若榆被她这个比喻成功逗乐了。这小妮子怎么这么会说话?她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吗?总是能无意间撩拨他。 不错,他们已经认识12年了,期间发生过很多事,也一起共同进退过,但基本都和两性关系无关。 实际上,林玲这样的女孩子,太固执,太强势,太有主见,太聪明,一开始并不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 他年少有为的时候,希望有一位温柔乖巧,夫唱妇随的女子相伴身侧,而林玲当时和这八个字都沾不上边,他们根本没有擦出火花的可能。 因为林玲年少的时候风风火火的,是一个为了法医事业敢去挖人家坟头的那种泼辣女子。大家给了她一个称唿是:喷火机。用来形容她性格里的一点就燃。 合作是合作了不少次,他沉默寡言,什么事都放在心里面不说,而林玲大大咧咧,心里根本藏不住话的,还扬言非肌肉勐男不嫁,择偶类型也不是他这种清瘦又闷骚的师兄。就这样南辕北辙性格的两人,能擦出火花来吗? 但是…… 时间会改变一个人的择偶观念,也会大浪淘沙,告诉你什么才是最好的。 进入三十岁以后,他终于发现了自己要什么。 温柔乖巧、听话顾家,这四个条件对他这种人来说意义并不大。因为符合条件的女生太多了,却没有一个让他有处的下去的念头的。甚至相亲吃饭,连一句话都接不下去。 不像林玲这般,他们配合默契到对方一个眼神就知道心里想干嘛。经常实验室是这样的:他们带着口罩,林玲只要眉峰一挑,他就能判断出她要说的话是:这段器官是好的/坏的/和案子有无关联。 这般的默契再上哪儿去找? 他思索了很久,三十几年的人生,最理想的对象的确就是林玲这种类型,她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完美配偶。 所以,他想把婚姻赌在她的身上。 ——这是一个十分大胆的赌注,可是他愿意为了她去尝试。 第46章 、046姐弟... 到了高家公司,林玲推开了门。 穿着西服的男子抬起了头,林玲看到了一张青春洋溢的脸。 「姐。」 高晋文立即站了起来。虽然贵为高家集团的下一任继承人,现年才24岁的高晋文还是有一种少年郎的稚气:「祝贺你新婚快乐。」 林玲笑了笑,快乐是挺快乐的,只不过:「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没考虑一下明年也快乐快乐?」 「姐,我和你不一样,我是没遇到真正合适的人。」 高晋文一直秉承一个目标:不找到那个真正心仪的人,就绝不敷衍结婚。他这种心态,倒也符合他的身份。高家大公子的问题是选择权太多了,所以无从下手,结果一直稳定不下来。 林玲不动声色,看了一眼钟錶,继续和他唠嗑着:「晋文,你是我们高家的继承人,选择妻子方面,你不仅要考虑对方的人品如何,也要考量家世。虽然说,现在都是自由恋爱了,但是门不当户不对的话那样也会出问题的。」 高晋文打趣道:「姐,那你和姐夫门当户对,你对他满意吗?」 谭西文的父亲是邻市的工业巨子谭继诚,身价数十亿,谭西文是谭家的大公子,拥有第一继承权。尽管如此,谭西文为了表达对高佑君的爱,主动愿意入赘高家,帮着高家打理生意。 林玲想到的却是现在在他身体内的梁若榆:「满意,他就是我想要的那种人。」 高晋文露出羡慕的神色,姐姐脸上的幸福可不是为装出来的:「那么姐,弟弟的婚事你也上点心,这样,你多介绍几个小姑娘给我认识认识?」 林玲瞪了他一眼:「多介绍几个?你也老大不小了,还没玩够吶?要我说,等你真正遇到合适的姑娘,一个就够了,两个,有的你烦的。」 「我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高晋文还真的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林玲有种想要抽他的冲动…… *** 应付了弟弟那边,林玲就赶去了人事部门。 按照文中的发展,美藉华人苏珊今天过来递简歷,本来是简歷通过,然后苏珊和高晋文第一次见面。但是现在,身为高家集团行政主任的谭西文(梁若榆)直接和苏珊谈了谈,然后把她给打发走了。 第99页 男女主角第一次的见面就这样泡了汤。 少了这一次的一见钟情,事情就能好办的多。 林玲正想着中午要不要请师兄吃顿饭,梁若榆这时候收到了一通电话,是他这具身体谭西文的弟弟谭洛打来的,让他单独回家去吃个中午饭。 谭洛还故意压低了声音:「哥,高家的事情都办完了吧?爸爸喊你回来吃饭,最好避开高家的眼线。」 眼神?避开? 谭家这么形容姻亲高家?! 梁若榆觉得有些不对劲:「我回家吃饭不带上佑君吗?」 谭洛有些诧异道:「哥,你怕不是结婚结得煳涂了?我们自家人开会,带上她这个外人做什么?」 谭洛直接把新晋嫂子称唿为外人。 挂了电话,梁若榆就道:「你猜中了。」 林玲说这个作者故意留白了很多剧情,其实暗示的就是:高佑君和谭西文的婚姻并不幸福。虽然作者用很多笔触描写了他们婚后如何的和谐,其实那只是证明了谭西文的床上功夫很不错,除此以外,这对商业联姻的感情有几分是真的呢? 一方面,自从高佑君嫁给了谭西文,高家就走了下坡路,投资屡屡失败。 另一方面,高晋文的不伦之恋被神秘人士给曝光,给高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这一系列的事情都表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把高家一步步推向深渊。 而直到书的末尾,高晋文,苏珊双双自杀,高家也没能找到这个暗地里曝光了高家隐私的「内鬼」。 如今看来,这本小说的潜台词还挺厉害的——那个陷害了高家的神秘人士,可能就是高佑君表面上的五好丈夫——谭西文是也。 挺会玩的啊,《插翅难飞》的小说作者,故意在剧情里一字不提谭家的内幕,就是给这个幕后主使打掩护吗? 梁若榆离开了公司大楼,林玲就陪同她一起去取车。 「马上我把你送回去,在家等我。」梁若榆还不放心她独自一个人在外面。 「若榆,你要去高家一探究竟吗?」 林玲有些担心他,是自己把他给卷进这个麻烦来的,师兄未免有点冤。 结果男人还有心情调戏她:「你放心,我就是和家里人吃个饭,晚上还是回来陪你。」 林玲想到了身上的草莓,心虚地摇了摇头:「……我晚上想一个人睡房间。」 可是梁若榆:「乖,听话,新婚夫妻哪里有让妻子单独睡的?」 林玲无语凝噎……就他理由多,就他说话好听,就他……说话还真的挺好听的。 临走之前,她拿出了一叠复印件递给了他:「这是我从网上下载下来的资料,你在车上看看吧,别去谭家露馅了。」 梁若榆接过来一看,是谭家人的全部资料,照片、身世、年龄、出生年月日都有。他赞赏地看了她一眼,女孩子果然细心,这些都为他准备好了。 「我走了。」 他走下了车,林玲还喊了一句:「那个……其实……你可以早点回来的。」 他怔忪了下。 林玲已经捂脸了,她这是做什么啊? 她不是黄花大闺女么,怎么能够主动说这种话呢? 不过想一想吧,30+的黄花大闺女也真的是够丢脸的,他们又不是小孩子了。 「我的意思是说……你第一次去谭家,还是万事小心比较好,少说话,多办事,晚上早些回来。」她赶紧补充道。 「我知道了。」 梁若榆明白她的脸皮薄。 *** 谭家附近的风景很好,四座白色的大楼坐落在青山的山脚下,还有一个波光粼粼的人工湖。 谭家的别墅在高高的山上,车子一直绕着盘山公路往上走。由于早上刚刚下过雨,山上还是云雾缭绕的寒冷,越是往上,越是觉得清凉。 梁若榆刚下了车,就有个年轻人走了过来:「哥,你可算回来了。」 梁若榆很快就对上了号:这人是谭西文的弟弟谭洛,他微微颔首致意,就进入了别墅区。 整个谭家就坐落在这样高高的山上,从里到外都透露着一股令人捉摸不透的雾气。仿佛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一般。 梁若榆来到了客厅里,沙发上,一个老年男子正用一套英国骨瓷杯沏着红茶,看到他进来了,淡淡道了句:「坐。」 梁若榆就坐在了沙发上,目光则落在了他的脸庞上。 这样看起来,好像他在打量这老年男子的想法。 其实梁若榆只是在思考一个问题——这人到底是谭西文的父亲,还是他二叔? 林玲给他的资料他全部看完了,但谭父和谭二叔的相貌十分相似。还都是十多年前的老照片,这一下子面对真人,让他有些分不清楚谁是谁。 生怕说错什么话,暴露了自己的无知,梁若榆就斟酌着道:「高佑君已经回去了。」 那男子点了点头,问道:「那她发觉什么了吗?」 果然有情况,梁若榆沉思片刻,就道:「我想没有,她并不怎么关心我家的家务事。」 「没发现就好,你继续呆在高家。那个高家的老婆,能哄就哄着点,毕竟现在咱们还需要她的支持。」顿了顿,老人很平静道:「等高家的股票回落的时候,咱们再打蛇打七寸,让高家为你亲生父亲当年的事情付出血的代价。」 第100页 亲生父亲?越来越有意思了。 原来谭西文并不是谭继诚的亲生儿子。 但是对外公布的材料上显示,谭西文就是谭继诚的「大儿子」。 那么,谭西文到底是谁?高佑君到底嫁给了一个什么人?! 梁若榆忽然很想看看原本小说里是怎么设置这个人物的深意的。 可他现在手上没有原着,只能设法套出话来,于是道:「其实关于我亲生父亲,很多事情我都忘了,当年他和高家的瓜葛,我也来不及参与。」 「你还那么小,怎么参与?」老人嘆了一口气:「这些话,我跟你说过很多遍了。当年你爸会破产跳楼自杀,都是高家设下的局。我和你父亲是八拜之交,他临死之前给我打的电话,让我好好照顾你长大,让你为他讨回公道——可是现在高家吃着人血馒头,势力那么大,怎么绊倒?所以,你要耐心等——等待高家完全信任你的时候。」 「我知道了。」 梁若榆很快就分析出了答案——谭西文果然不是谭家人,而是面前这老者收养的孩子。很多年前,谭西文还小,他的亲生父亲破产跳楼自杀,老养父把原因归咎于高家。如今,谭西文以谭家长子的身份迎娶了高家千金,只怕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他们想要高家整个垮掉。 桌上有一盘西洋棋,梁若榆信手拿起白色的战马,占据了黑色国王的位置: 「那您打算下一步怎么做?」 「等吧,我们谭家和高家现在一起投资金陵娱.乐城项目,等到项目亏损了,高家的财政就会出现问题,到时候,他们就会跳到我们的网里来。」 梁若榆点了点头。 告别了养父,梁若榆就去了谭家财团一趟。 他不是学的金融,但是套口供却是一流的,很快就把全因后果全部给搞清楚了。 28年前,一个房地产商想要开发一个小区,于是向一家叫做「时代银行」的小银行贷款了三个亿。结果这个房地产商刚刚买下这块地盘,着名建筑设计师高麟跳了出来,污衊房地产商开发的都是烂尾楼,导致楼盘的价格一落千丈。 房地产项目搁置,房地产商被送入监狱调查,连带承担开发资金的小银行也破产了,银行行长更是被指责套进了5万余名储户的积蓄,身败名裂。 这个行长叫做谭承芮,谭西文的亲生父亲。 「时代银行」受到楼盘牵连破产以后,谭承芮成了替罪羔羊。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他家门口泼狗血要求还钱,谭承芮一人承受了巨大的社会压力。连妻子都在这时候离他而去,只留下了一个三岁大的儿子。 于是走投无路之下,谭承芮想不开了。 谭承芮有个老家的髮小,和他来自一个村的,叫做谭继诚。两个人是生死之交,谭承芮跳楼前把三岁的儿子託付给了谭继诚,然后一走了之了。 这个孩子就是谭西文。 谭承芮死后,谭继诚就看在老朋友的面子上,把谭西文接到了家里。不知怎么,谭西文摇身一变成了谭继诚的亲生儿子。而谭继诚这么多年来,结交高家也好,送儿子去入赘也好,为的就是向高家復仇,向「杀父仇人」高麟復仇。 看样子,谭西文和高佑君的联姻,只是绊倒高家的一步棋而已。 谭继诚把「儿子」送给高家,是要高家上下「付出血的代价」的。 而至始至终,高佑君都被蒙在鼓里。 第47章 、047情人... 吃过午饭,梁若榆回到了谭西文的房间,找到了谭西文的博客和个人邮箱密码,里面有许多他的个人隐私和财务状况,正好可以给他提供借鑑。 很快,梁若榆就发现了以下几个情况: 1去年年底,高家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动了金陵娱.乐城项目,项目负责人高麟。预计投资10个亿。但是有五个亿的资金没有到位。于是高麟就向社会各界寻求合作伙伴。 谭家这时候跳了出来,主动承担了五个亿。 结果就是,两家联姻。 高佑君就在这时候被许给了谭西文。 然而谭西文的内部资料显示——是他们谭家打入高家的「内鬼」一手促进了娱.乐城立项的,事后谭家就开始变卖手上的娱乐.城所有权,目的是把谭家撇个干净。 但是信息还没整理完,「笃笃笃」的敲门声,梁若榆头也不抬道:「进来。」 进来的人是个大美女。她有着浓密柔滑的黑捲髮,肌肤是那种象牙的白。睫毛又翘又卷。小巧的耳垂上,挂着流苏式的耳环。 梁若榆没有在林玲的资料上看到这号人,想必不是姓谭的,也不知道和谭西文是个什么关系,就淡淡问道:「你有什么事情吗?」 美女二话不说,开始脱衣服。她脱得很慢,但是脱得极其的风情万种,直到全身只有两样遮挡——透明的黑色丁字裤,和兜不住尺寸的胸罩。 梁若榆微微眯起了眼睛,这姑娘给他的感觉是那种风尘场所出来的人。当然,他见到的这类的女子,大多是一具尸体,摆放在手术台上等待解剖的那种。 「西文,我等你可等了一天一夜。」 美女脱了胸罩,摇晃着人间胸器,开始往他的身体挤压。 梁若榆看也不看她一眼,直接走到了书架前,拿起了一本《英汉字典》:「我现在很忙,有什么话直说。」 第101页 「你今天怎么说话这么硬?」美女假装嗔怒的样子。 「你知道的,我昨天刚刚结了婚。」 美女一点都不介怀这个有妇之夫,只是道;「但我知道,你又不喜欢高家的小姐,你只是娶那个女人报你的杀父之仇。没关系的,我可以允许你和她上床。但是为你生孩子,跟你过一辈子的女人,只有我,也仅仅只是我。」 这段话可谓是信息爆炸。 梁若榆明白了这个女人的身份,还有一个关键的信息:「孩子呢?」 「我昨天让他舅舅带他去迪士尼玩了,你要是想见他的话,就今晚陪我一晚。」 「……」 梁若榆哑口无言。 现在可真刺激了,原来谭西文不仅是金屋藏娇,还已经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 今天他查到的「谭家内幕」着实有些毁三观。想必,谭继诚故意隐瞒了高家这些事,把「儿子」谭西文包装成了高家大小姐的良配。而谭西文也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明明都有了情人和孩子,还去高家娶了高佑君。 ——这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梁若榆这么想。 美女一直往他的身上凑,香水的味道很浓烈。他是个法医,同时也是个中度洁癖。这种不干不净的女人,无论身材多么好,脸蛋多么美,他连看都不会看。 ——要是在手术台上,在他眼里,任何皮囊切开都一样,骨骼肌肉肌腱血管而已。而再好看的骨骼肌肉肌腱血管,也仅仅是骨骼肌肉肌腱血管,对他来说没有多大的意思。 「出去。」 他下了逐客令。 美女含春的微笑瞬间僵住了。 「出去?我可是等了你一天一夜!」女人很不甘心如此被忽视。 梁若榆冷笑道:「你身上的香水这么浓,待会儿我回去高家,你想我怎么跟高家的人交代?」 美女这才恍然大悟:「你不说我都忘了,没关系,我去洗掉,你等一下我。」 美女前脚刚走,后脚,梁若榆也离开了谭家。 ——他不想把这里的香水味道带到林玲的身边。 *** 回到了高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时分了。 等不到梁若榆回来,林玲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她早就已经入睡,但她的睡眠很浅很浅,听到「咯吱」一声开门声,她就坐了起来。男人风尘僕僕的样子,衣服上还挂着山上的一点白霜,看样子像是从某片森林里回来似的。 「你回来了。」 梁若榆沉默地躺了下来。 林玲看他脸色不太对劲,于是道:「怎么了?」 他却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药瓶来:「这个,吃一粒下去。」 林玲拿过来一眼,傻了:「紧急避孕药?!」 梁若榆不假思索道:「对,吃一粒下去。」 「师兄,到底怎么了?」 为什么要替她这具身体的主人做主吃避孕药?!他们不是合法的夫妻吗?就算有身孕也没违法啊! 梁若榆的脸色阴沉了下来,脑门上有青筋在跳,外呈出来的表情是冷笑:「谭西文的杀父仇人是高晋文和高佑君的父亲。他早就在外面有了情人和孩子。娶高佑君,纯粹是为了打入高家套取高家的信任,然后扳倒高家。」 「……」 卧槽,这个真相太刺激了。 这小说里面不仅有不伦之恋,还有这么刺激的婚外情! 难怪是狗血言情文,还真的是怎么狗血怎么来! 林玲立即坐直了:「师兄,你今天去谭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师兄可别掉了什么零件吧。 「我没事。但是谭西文的情人就住在他家,孩子目前在上海,谭家上下都是帮凶。」梁若榆的目光飘落在她的身上:「明天你跟我去一趟医院。」 「怎么了?」 「我怀疑他的情人是风尘小姐,你的身体也要注意一点。」 林玲看他的脸色越说越黑,遂小心翼翼道:「那你和她发生过什么没有?」 梁若榆给她一记冷眼——她这是瞧不起他的人格,还是觉得他缺乏作为职业法医的素质?! 「当我没说,当我没说。」 林玲连忙举手投降,她纯粹是嘴太快。 为了避免再惹到师兄,她只好钻进了被窝,却身上一紧,是男人隔着被子抱住了她,有些生气的语气:「下次喊我进来之前,把原着给我先看看。」 ——要是有所准备的话,他今天去谭家就不会那么被动了。 「说真的,不是我喊你的。」 纯粹是主任想当红娘,结果弄成了眼下的局面。 男人的手臂一紧,语气也沉了下来:「那你想和真正的谭西文当夫妻?!」 林玲很冤枉:「我没有想过,开头那是……我也没办法,我也只能煳弄过去。再说了,我们穿越者上培训课的时候不是说了吗?只要是魂穿,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就当做黄粱一梦就好了,你会在意和谁做了个春.梦吗?」 「在意。」梁若榆道:「你要做也只能和我做。」 「……」 她错了。 师兄还真的是个连做梦都要管的人。 梁若榆继而冷冷道:「这次就算了,你也是无辜的。但是下次,你不许再穿到这种有十八限情节的小说里。」 林玲无语凝噎。 第102页 师兄是把她当做私人所有物了啊: 「……我进了时空管理局五年了,还没听说过这么奇怪的限制。我们部门加上你们部门,少说也有好几百号人了吧,没听说过谁不能穿十八禁的。」 「我说了不许就是不许。」 梁若榆在这一点上很是强势,几百号人归几百号人,但他想要的只有她一个。 其实,知道谭西文是个渣男以后,他就觉得林玲亏大了,居然魂穿了谭西文的合法妻子高佑君。要是谭西文本人和林玲玩剧情游戏,就以林玲的道行,难道真的玩的过谭家吗? 所以,他要防患于未然。 林玲倒是没那么在意的,她只把眼前的情况当做黄粱一梦。就算高佑君和谭西文怎么着吧,那也是在她穿越之前发生的事情,实际上,她的身体又不在这里,丝毫都没有受影响。还是那句话,谁穿书都会遇到几个渣男的。她最近遇到的频率还算低的,更何况没有男人到底把她给怎么地。 想到这里,林玲嘆了一口气:「真的很没意思啊,和你穿,就得注意言行。我还怕你跟我们主任说什么,下次他就只安排我穿儿童剧本呢。」 ——就像刚开始那样,穿了个未成年少女冯媛媛。其实管理局的穿越规则就是从儿童到熟女一步步来。刚开始也不能让你挑战多困难的社会身份是吧。 但他:「儿童我都不放心。你穿成刘景宁那次都坐牢了,要是没个人照应的话,你还回的来吗?」 林玲赧然:「师兄……不是还有你么……」 梁若榆松了一口气,他挨着她躺了下来:「早些睡吧,明天我们再考虑下一步怎么办。」 「嗯。」 她闭着眼睛也在想任务—— 「现在麻烦大了,谭西文要弄死高家,高佑君所嫁非人,这样下去,高家还是悲剧收场的……」 平白无故又多了一个he的条件: 怎么让谭家的阴谋暴露,然后促成高佑君和谭西文分手?! *** 第二天一大早,林玲先去找了高晋文。 她和师兄商量过了,其他的暂且不说,必须得先劝说高晋文停止供应那个娱.乐城的项目。要是高家一直填补那个无底洞的话,迟早有一天会被吸干血的。 但是刚进了公司,她就见到了惊悚的一幕: 高晋文和苏珊在聊天。 公司走廊上人来人往,许多人都放缓了脚步,看着董事长对一个刚来应聘的新人十分关照,也是大开眼界。 高晋文今早来到公司,就看到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拿着一叠资料站在人事部门,她说:「为什么昨天连问也不问就直接拒绝了我?!」 ——这话引起了他的好奇,于是走过来想问问怎么回事。 女孩转身的那一刻,他就看呆了。 她有一头乌黑柔亮的长髮,肌肤是那种象牙的白,睫毛又翘又卷,一双小巧的耳垂上,扣着两枚银色的耳钉。 日里的阳光过滤进来,只剩下淡淡的一层映在了她的肌肤上。 心动耶?触电耶? 总之,他连魂儿都快飞走了。 女孩还一脸不甘心地道:「这位先生,你给我评评理,凭什么别人的简歷都收走了,就留下我的不收?难道就因为我是个外国人吗?可我从八岁开始上孔子学院,受的是美式和中式的双层教育,我也可以在中企中干好的!」 旁边的hr小声道:「这位是我们的总经理。」 「……」女孩的脸立即红了,她没想到本地龙头企业的总经理居然这么年轻。 高晋文拿过了她的简歷,一行行翻阅了起来:「毕业于麻萨诸塞大学安姆斯特分校,主修东方文学,是孔子学院的优秀毕业生?」 「是。」 「我再看看啊,去过非洲一年,在自然基金会工作?」 「我加入了wff,去非洲主要是考察辛巴威的北部白犀生存情况。」 高晋文看她的眼神又温柔了不少,他把简歷还给了她:「苏珊小姐,按照你的条件,就是去大使馆应聘也够得上资格,为什么非要来我们公司应聘?」 「因为……这是我的一些私人原因。」 「能够告知一二吗?我们公司需要知道员工的入职意向是什么。」 苏珊咬了咬嘴唇,她在思考要不要说出来,她下意识地撩了下鬓角的长髮,这一幕落在了高晋文的眼中,又是说不出来的可爱。奇了怪了,真的是奇了怪了,他什么美女没有见过?怎么感觉这个刚认识五分钟的小姑娘,抵得上人世间所有的美女? 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没错,熟悉感。 想要去靠近,甚至想要去分析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苏珊终于考虑清楚了,抬起头,看到他这个眼神,也是愣了愣,继而脸一红:「告诉你也无所谓,是这样的,我是一位中国偷渡客的后代。我的母亲生下我不久,就车祸去世了,我的养父母保留了她的遗物。后来我才知道,她和中国南方的某位建筑师生下了我,但是那位建筑师不肯接受她,她才情伤出国的。我打听到了这座城市,我想找我的那位建筑师父亲。」 高家拥有当地最大的建筑师工作室,苏珊想,在这里担任个翻译,那么找到父亲的机会就会更大些。 高晋文接受了她的这个说辞:「那么苏小姐,我们要不要谈一谈酬劳问题?」 第103页 于是两个人就快活地聊起了天。 直到林玲走了过来。 这一幕惊悚的她半天都合不拢嘴。 男主角还是和女主角见面了! 她知道自己很煞风景,可是没有办法啊—— 「晋文,你过来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第48章 、048好感... 林玲看到了高晋文眼中那浓厚的兴趣。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苏珊,连语气都放柔了不少,偏偏他很认真,没有一丝一毫敷衍的意味在。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跟重要的客户谈生意呢。 林玲不禁打了个冷颤,这种「遗传性性吸引」太可怕了,仅仅是五分钟的时间,高晋文就对苏珊有了初步的好感。 可是…… 你不是段誉啊亲! 就算段誉最后也没有娶亲妹妹啊亲! 段誉是段延庆的儿子,他娶的女孩都不是直系妹妹啊亲! 单独把弟弟喊到了办公室,林玲咳嗽了一声,拿出了长姐的气势来:「大早上的不去工作,怎么,在这里把妹呢?」 高晋文很是兴奋道:「姐,你看到刚才那个姑娘了没有?是个abc,英语和中文都说的很棒,我想让她留在我的办公室担任我的私人秘书。」 乖乖,才认识了五分钟啊,就私人秘书了?! 林玲再一次忍住了抽他的冲动,只是不动声色道:「她刚刚从美国来到中国,应该还没熟悉咱们中国的待人接物吧?直接放在你的办公室,是不是太贸然了?」 高晋文倒无所谓:「姐,我的办公室也日常接待一些外宾的,现在正缺个翻译,她的形象气质都很不错。」 「我不是阻止你要这个秘书,我只是想……对了,你姐夫那边有一份甲方发过来的资料,是全英文的,让她过来我的办公室一趟。」 「姐,要不然我这边派个翻译给你?」 「不行啊,你姐夫说了,这份文件十分重要,一定要找个好翻译。这不是现成的吗?」 「可是公司里的其他翻译不是很多吗?我看老王他就不错,加州大学毕业的。」 高晋文还是不想放弃让苏珊当秘书。 林玲瞪了他一眼:「你那些翻译哪个是纯种abc?就不能让她过来帮个忙?」 ——她还记得,书中有段剧情说的是,高晋文身边的翻译虽然多,但只有一个苏珊是在美国土生土长的,所以最得高晋文的器重。现在她想要人了,正好用得上这个藉口。 高晋文有点不高兴。他看上的小秘书,怎么被姐夫给撬走了?不过他也不敢跟姐夫要人,现在谭高两家的合作正在最后阶段,娱乐.城那个项目,已经砸了七个亿进去了。父亲也告诫过他了:绝对不要和谭家的人闹不愉快。 所以姐夫要人,他也不敢不让。 ** 林玲要到了人,就把苏珊放在了师兄(谭西文)的办公室里。 谭西文自从娶了高家大小姐以后,表面上还是高家建筑集团的「材料顾问」。所以他在大楼里有一间单独的办公室,正好离总经理办公室最远。 林玲把苏珊放在这里很放心,高晋文想要进来,外头还有师兄挡着呢。 但是苏珊有些不满意,她得知自己被录取为翻译了,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还问她:「高董事长那边不缺人吗?」 ——她短暂和高晋文见了面。对这个年轻的董事长印象很不错。还是那句话,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熟悉感,和他聊天也比较愉快。 高晋文许诺了她董事长首席翻译的位置,现在却变成了他姐姐的翻译。老实说,落差有些大。 所以,苏珊还真的是想往高晋文那边靠拢呢。 林玲嘆了一口气……这两人可谓是「一见钟情」呢,偏偏她还要棒打鸳鸯: 「董事长那边不缺翻译人手了,我丈夫缺。正好,我这边有一篇关乎□□投资的项目记录需要翻译,你过来试试看吧。试的好,咱们再签合同。」 苏珊点了点头,也不再计较了。 而林玲让苏珊翻译的这一篇文章,就是讲述国外拉斯维加斯某个娱.乐城的投资失败的借鑑。 苏珊翻译的很好,林玲把原文和译文都发给了高晋文,高晋文第一个打开了这封邮件,还认认真真读了起来。 本来他是想「欣赏」小翻译苏珊的英文水平的,没想到看着看着,他就蹙起了眉头:这文件涉及到他家的一笔大投资。 很快有了回覆: 【姐,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和谭家合作的这个项目最终还是会失败?】 【不是最终,是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我看不到任何成功的可能。】 【为什么?难道我们国家的政府也会像拉斯维加斯的政府一样吗?】 【这么说吧,你知道一年以后国家就要换届选取了吗?】 【知道,但是换届选取和我们的□□项目有什么关系?】 【我得到的消息是:目前的第一候选人是个反腐倡廉方面的大佬。他在北京、重庆、广州都开了杜绝公款吃喝和奢侈消费的先河。由此可见,此人一旦上台,将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他的反腐经验。到时候,有钱人不敢吃喝,政府官员不敢消费,谁还去娱乐.城玩?!】 【……有道理。】 【还有更可怕的呢,一旦到时候查腐败,查贪污,查到了我们市里来,那么个明晃晃的高级消费场所,肯定第一个被查。到时候,娱乐.城可能会被纪委下令拆迁,而高家也会被查,说不定咱们一家人都要锒铛入狱……】 第104页 高晋文还是太嫩了点,没有把政治和生意挂钩起来的思路。 还是林玲点拨了他,他才知道这个娱乐圈项目其实是大有文章,甚至可以说是——陷阱。 不错,谭四道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蛊惑高家去投资娱.乐城的。他已经把谭家的那部分撇的很干净,到时候怎么查,都是高家冤大头。一旦东窗事发,远的不说,项目的第一负责人高晋文肯定要坐牢的。 你看看,人家算计你,光明正大的,用的可都是明火执仗的阳谋呢! 高晋文这会儿也想明白了,不禁出了一脑门的汗。 他刚刚那点要泡妞的小心思,这会儿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高家上下危在旦夕的生意…… 【姐,我让财政部立即停止对娱.乐城的投资!】 【嗯,你跟父母商量一下吧,我的意见,一步步地撤走投资,千万不要做大头。】 【知道了,姐,谢谢你。】 *** 给了高晋文一点事儿做,加上她看住了苏珊,果然把两个人的感情萌芽扼杀了一半。 苏珊很快投入到了翻译工作去,忘记了那个泡过她的总经理。而高晋文终于意识到了娱.乐城的项目是个坑中之坑,赶紧开始了一系列的撤资计划。两个人忙的是南辕北辙,根本不会碰到一块去的,林玲也就稍稍放了心。 对,是稍稍放了心,不是彻底放了心。 睡觉的时候,她和梁若榆聊着天。 梁若榆的办公室里多了那么个小秘书,还是她硬塞进来的,说真话,他也不是很愉快。原本办公室里两个人的「小天地」其实蛮好的,他就喜欢和她单独在一起,多一个人都很看不顺眼。 梁若榆没好气道:「苏珊既然是个□□,那你怎么不把她给辞退,或者把她带到高家来?」 「辞退?你信吗?我今天辞退明天高晋文就会去泡她,这种事看不住的。」 林玲往他身边凑了些,梁若榆也侧过身,双臂轻轻搂住了她,跟搂着一件珍宝似的,林玲对于这种程度的亲密接触并不抵制: 「还有呢,一开始我是想直接把苏珊带到家里来的。这样一来就可以早日让高晋文知道那是他妹妹。但是我前几天看到了高晋文的眼神,就改变了主意。」 「他的眼神?」 「嗯,他说一见如故,我都被吓到了。」 她说的是高晋文对苏珊表现出来异乎寻常的热情。 「高晋文是24岁的青年,荷尔蒙和多巴胺分泌过多,会对异性产生兴趣也是情理之中。」梁若榆解释道。 「不是说这个,我是觉得——就算高晋文知道了那是他亲妹妹,如果他们以兄妹的身份相处几回的话,还是有机率爱上彼此的,这样也不太保险。」 「以兄妹的身份都会爱上?」 梁若榆看两个人倒不像是会违反人伦的人。 但是林玲更加了解高晋文的冲动型人格: 「嗯,不管血缘不血缘,在高晋文的眼中,二十几年从没见面的苏珊就是个陌生人,他一见如故的陌生人。即使告诉他那是他亲妹子,那又如何?他多跟苏珊讲几句话,哪怕是以哥哥的身份去讲,我都怀疑他还是会克制不住自己……」 ——这就是她改变主意的原因。 高晋文的眼神,让她想到了一个成语:飞蛾扑火。 她不能掐灭那火苗,只能把蜡烛拿的远一点,让飞蛾不要有机会扑上去。 梁若榆靠近了她一点,手臂搂她搂的更紧了些:「那你下面打算怎么做?」 他灼热的唿吸喷在了她的额头上,林玲脸红,身子不由自主地出了些汗,还得强作镇静道:「我想……在高晋文不知情的情况下,让苏珊知道好歹,主动远离高家,离开中国。」 但到底怎么做,才能不牵扯高晋文,还能让苏珊放弃寻亲的念头?她还没考虑清楚。不过现在,她也考虑不清楚了。师兄靠的太近了,她肉麻了。 梁若榆这才发现她额头上都是汗珠子,他以为是她太热了,就离远了点,双手也从她身体上放了下来,十分温柔道:「好了,不谈了,早些睡吧。」 说完,他背过身去睡觉。 可林玲哪里睡得着,她满脑子都是他。 是大一的第一堂实践课上,老师一对一安排学长学姐带他们这一批新手菜鸟。分给她的学长高高瘦瘦的,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看起来就是个文质彬彬的小鲜肉。 他说:「我叫梁若榆,以后,你就是我的助手。」 从此以后她还真当了他八年的助手。 如今…… 她挪过去了一点。 就算脸皮厚吧,也想回应一下这份心意。 当她反向抱着他的时候,男人的身体微微一颤:「林玲?」 林玲瓮声瓮气的:「师兄,我说呢,我们要不然出去以后好好谈一谈?」 梁若榆把大手也放在她的小手上:「想和我谈什么?」 「嗯……要不然谈一谈终身大事?」 ——其实她想说的是「谈恋爱」,只不过委婉一点说成了「终身大事」,刚说完就觉得不太对劲,终身大事不就是谈婚论嫁么?和谈恋爱都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梁若榆听到这四个字都沉默了。他还以为追她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她都想嫁给自己了…… 第105页 林玲赶紧补充道:「不,我的意思不是说说谈婚论嫁……只是普通的见个面,你明白的。」 梁若榆可不明白。林玲只觉得身下穿过来一双手臂,梁若榆整个把她揽入了怀里。林玲情不自禁抬起头,梁若榆顺势挽住了她的嵴背。 「师兄?!」 林玲紧张,还以为他想用强。但是下一句简直比用强的还暧昧:「出去以后,你搬过来跟我住,如果你觉得没问题的话,我随时可以去你家跟伯母谈谈。」 「……」 ……她差点忘了自己母亲这一关。当初上研究生的时候,老妈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催她去追梁若榆,还一个劲地道:我看小伙子最准了,闺女,你师哥最适合你,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赶紧追啊,还不追你以后会后悔的! 在她妈妈眼中,师兄属于哪哪哪都好的乘龙快婿最佳人选。 如今他想跟她妈谈,老妈还不是一下子就把她给卖了?! 林玲继续瓮声瓮气道:「你跟我谈就行了,我妈你也见过,现在她老人家整得看到谁都要和我相亲,别说是你了,阿猫阿狗她都想塞给我。」 「那你相亲过几次?」 男人的关注点果然和女人不一样。 「一半听说我是法医专业的,跑了,另一半听说我干的工作是亲子鑑定师,跑了。」 所以目前数量:0。 「那你就跟了我,我不跑。」梁若榆笃定道。 跑大概是跑不掉的,林玲嘆气,只不过跑不掉的那个人是她。 这一回他们也算应了标题—— 「插翅难飞」。 第49章 、049真相【二更】... 林玲决定还是先从苏珊身上下手。 原着中,高晋文和苏珊是彼此吸引的爱情,但是苏珊沉沦的要晚一点。 现在,两人的初次见面夭折了,也没有一起同事过。苏珊只是对高总裁有了一点点好感,印象还不是很深刻,估摸着再忙几天,苏珊就会彻底忘记高晋文了。 如果说,爱情就是星星之火,一点就燃的话,那么她就在女方这边先挖一道防火线。这样,无论高晋文那边怎么燃烧,也烧不到苏珊的心坎里去的。 首先她要解决的,就是了解苏珊的态度问题——关于她寻亲的态度。 这天早上,林玲开完了会,看到苏珊在游览本地建筑师的介绍网站,她也凑了过去跟她一起看。 看到她也来看了,苏珊让出了一个位置,和她一起欣赏各位「建筑大咖」们。 苏珊的小表情很可爱。她一会儿点评哪个大咖文质彬彬,哪个大咖太油腻。还会说某某某如果是她父亲就好了,却在滑过高家掌门人「高麟」的时候,只轻轻说了一句:「原来咱们集团的创始人长这个样子。」然后就一闪而过。 已经年近60的高麟是个大腹便便的老头子,确实没有任何亮眼的地方,也不值得苏珊憧憬什么。 但是苏珊的滑鼠停在了一个叫「茅建平」的中年大叔身上。这个中年大叔四十九岁,至今未婚,还是个单身。苏珊看着他的眼神,都微微发着亮光。 ——一个年龄正当的单身大叔,会不会就是她的父亲呢? 她一直想像:23年前,自己的母亲和父亲分开是逼不得已的。 就像许多肥皂剧里拍的那样:双方的父母反对,情侣不得不分开。然后一个远走海外,一个留在国内终生未婚。 这样的爱情悲剧,听起来也挺高尚的——对他们的爱情而言。 她眼睛一眨都不眨,试图从此人身上看到和自己相似的地方。 直到林玲道:「别看了,他不会是你的父亲的。」 「为什么?!」苏珊错愕。 林玲斟酌道:「他……咳咳咳,是个同性……所以没结婚……」 苏珊的目光暗淡了下去,就好像希望瞬间失去一样。 「苏珊。」林玲假装不经意道:「你为什么这么想找你的中国父亲呢?他又没尽过父亲的责任。」 「……为了知道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苏珊仰头看着她:「还有,我的亲生母亲的骨灰都摆在美国二十多年了,中国人不都讲究个落叶归根吗?等我找到了父亲,也就能知道我母亲是个什么人了。到时候,我再把我母亲的坟墓迁回中国。」 ——她虽然是个土生土长的abc,但是也很遵守中国传统的孝道。 林玲嘆了一口气:「你母亲的身份还没有一点消息吗?」 苏珊摇了摇头:「没有,我的美国爸爸妈妈都说她是个偷渡客,可能是为了让孩子有个美国国籍,她才冒险带我去了美国吧,身边连个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林玲点了点头,却道:「假如……我只是说假如,你找到了你的亲生父亲,但是他的人品没有你想像中的那般美好,你还会去认他吗?」 苏珊沉思了片刻,她是个大大咧咧的美国妞性格,心里藏不住话,直截了当道:「要是当初是他辜负了我的母亲的话,那我就替我母亲打他一顿出出气,然后就回美国去。要是我母亲的过错的话……那我就不说什么了,直接回美国去。」 归根到底,这个漂泊了二十几年的华裔女孩,其实非常渴望寻觅到自己的根,还有那个素未谋面的父亲。 这些都是她应该知道的真相啊。 林玲明白了,苏珊是想了解自己身世的真相,她并不是想故意纠缠高家的。 第106页 想来书中也是,要不是苏珊爱上高晋文的话,那么她在得知高麟是自己的父亲以后,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就会离开中国了吧? 她决定帮苏珊这个忙,当然——这个忙一定要瞒着高晋文。 于是道:「苏珊,有一件事我想告诉你一个人听,你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 「什么事情?」苏珊眨了眨眼睛。 她还没意识到,自己离真相其实只有一步之遥。 林玲直接告诉了她:「我们高家有一桩秘密,只有我,我父母三个人知道。连晋文他都不知道。现在我想告诉你听。」 「嗯?秘密?」苏珊好奇地捧起了小脸蛋。 林玲坐在她的身边,动了动滑鼠,关掉了茅建国,打开了高麟的介绍页面。 高麟:出生于1964年,着名建筑设计师,妻子梅宜兰也是国内着名的景观设计大师。夫妻两人合作多年,将南方园林设计融入到现代建筑风格中,创造了不少美轮美奂的作品。一直被业界认为是一对感情和谐的模范伉俪。 「这是我的父亲和母亲。」林玲介绍道:「我父亲23岁就娶了我母亲,如今,他们都在一起三十多年了。」 「你父母看起来很相配。」苏珊是真心觉得,才子佳人。 她幻想自己的亲生父母也应该是这么恩爱和谐的一对璧人。 林玲却摇了摇头,高麟自己做的好事,别怪她挑破那一层窗户纸了:「但他们的婚姻也有不和谐的地方——我父亲在90年代出轨了一个女大学生,后来,那个女大学生出国去了,之后就一直没有下落。」 苏珊瞠目结舌。 她没想到故事还有这样的神转折。 林玲继续道:「发生这件事的时候,我才6岁,但我记得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当时在建筑界有了一些小名气,就被请去了一所大学做讲座。席间,有个陪同的女学生看上了我父亲。就和他酒后失态了。事后,两个人保持了一年的情人关系,直到被我妈妈上门捉女干。我爸为了保护自己的颜面,就把那个女大学生送去了美国,然后就没了消息。」 苏珊的眼睛一瞬间瞪大了。 由于太激动,她一下子站了起来,凳子也倒了下来。 她仔细瞧了瞧高佑君,脸上都是不可置信:「你的意思是说……」 林玲点了点头,证实了她的猜测:「苏珊,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你母亲是怀了一个建筑师的孩子,出国时间是1995年,还是本地人,那么就和我家发生的事情对的上号了。」 苏珊捂住了脑袋:「不,不会吧?!怎么会这么巧?!」 所以说,无巧不成书嘛。 要不是这么巧,也不会上演一出不伦之恋。 既然对方是个通情达理的,林玲也就直接搬话了:「苏珊,别去找什么真相了。真相远远没有你想像中的美好,你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苏珊低头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你有证据吗?能够证明那个小三就是我的妈妈?!」 林玲就把原着中的设定说了出来:「你妈妈姓王,当时刚刚24岁,身材高挑,经常穿一件红色的衣服,喜欢跳拉丁舞,对不对?」 「是。」 ——这是只有她和养父母知道的内情。 「你妈妈说话有南方人的口音,会说粤语,对不对?」 「没,没错。」 「那就是了,我上次在人力资源处一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想到了那个曾经把我们家闹的差点散掉的王阿姨。说真的,你长得和她挺像的,我一听说你是回国来找亲人的,我就想到了她。」 顿了顿,林玲继续胡扯道:「当时,我还不知道你的心思是好是坏,所以我才把你留下来看看。既然你并不是特别在意认祖归宗的话,那我也就把话说清楚了——我能理解你想找亲生父亲的想法,可是,高家不需要再多添一个女儿。」 ……苏珊沉默了半晌,才一下子坐在了椅子上。 她整个人都仿佛陷入了进去,陷入了这个不可思议的真相当中。 *** 很久之前,苏珊就知道: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 别人的皮肤都是白白的,她是浅黄色的肤色,别人的瞳孔五颜六色,而她的眼睛只有黑与白界限分明。别人的鼻樑很高,她是比较扁平的鼻樑。 尽管别人说她气质很好,可是她总认为,自己长得很丑,还没有邻居那个满脸雀斑的欧美混血小妹妹漂亮。 直到懂事的时候,她才明白了:原来这些差异是因为她的血缘来自那个遥远的异国他乡。 十八岁的那一年,养母给了她一张模煳不清的照片,并且告诉她:照片上的女人是她的母亲。 她好心的养父告诉她:「苏珊,你的母亲是个来自中国的偷渡客。很抱歉,我们当时也没能找到任何关于她的信息。我们请了洛杉矶的警察帮忙,可警察也只有这么一张照片。警察说她的身份很有问题,也许是个毒贩或者是从东方过来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总之任何正常渠道都查不到这个女人的来歷。我们不想给你带来困扰,所以一直瞒着你。」 她接过了照片,看到了一个背着双肩包的窈窕女子。 虽然看不清她的面容,可是她能想像的出来,母亲必定和自己长得很相似。 23年前的一天,这个窈窕的中国女人被车撞飞,留下了出租房里嗷嗷待哺的女儿,撒手人间。 第107页 好心的养父母通过孤儿院收养了她,彼时,她还不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已经成了一捧骨灰,被警察署通过人道主义援助埋葬在一个偏僻的郊外公墓里。 她的妈妈到底是谁呢? 这个困扰从那一天开始,就纠缠在了她的睡梦中。 为了探寻母亲的足迹,她去了母亲曾经生活过的边边角角,从一位年过七十的老太太那里得知:母亲曾经在她家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身孕还没显露出来,母亲经常在夜里去华人街的深处跳舞。她有几十件拉丁舞裙,她说她在中国拥有更多的拉丁舞裙。 老太太还告诉了她:「你母亲她说,她为一个爱着她男人怀了孩子,那个男人是个建筑师,但是他的身份比较特殊,不方便出国。于是他们对于未来的意见有些不和,她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所以拿了男人的钱来到了美国。」 是吗?她妈妈果然是为了孩子而出国的,虽然她依旧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偷偷摸摸地偷渡? 为了搞明白这件事,她来到了中国。。。。 而今。。。 王小姐,红裙子,1995年,洛杉矶——高佑君口中的小三和她母亲的特徵一模一样! 这就是她挂念了许久的母亲吗?!高家掌门人的小三,二十多年前破坏了人家妻女的小三?!真相居然来的如此幻灭。 良久,苏珊才缓和了过来,她看着高佑君的眼神都充满了抱歉。高佑君比她大六岁,高晋文比她大一岁,也就是说,她母亲王小姐是在人家夫妻儿女双全的时候还去掺合的一脚吧?结果一败涂地去了美国,惨死街头也无人收尸。 要不是租客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喊来了警察,她这个便宜女儿也就要饿死在出租房里了。 「很抱歉,高小姐,我不知道真相是这样的。我下午就辞职吧。」苏珊觉得自己都没脸在人家公司待下去了,也没脸要高家人发工资。 「没关系。」什么孩子无辜不无辜的话,她就不说了,但是有一点:「苏珊,你想让母亲落叶归根的心情我很明白。这样吧,我打探一下我母亲和父亲的口风,看看他们能不能透露点什么。但是有一点我想拜託你,那就是千万不要去见高晋文。」 苏珊点了点头,高佑君当时六岁,好歹还记得家里的变故。但是高晋文当时才一岁,他一个婴儿,还什么都不知道。如果高晋文知道父亲在自己一岁的时候出轨了小三,生下了女儿,那么父亲的形象恐怕就会瞬间崩塌吧?! 她没脸再去给人家添麻烦了,只是:「我不会见高晋文的,但是我想确认一下自己和高麟的关系,万一搞错了呢?要不然我也不能放心回国。」 「那你就跟我做个亲子鑑定吧,我肯定是高麟的亲生女儿。」林玲十分淡定道:「下午我们就去医院。」 苏珊想了一下,同意了。 要是真相真的是这么回事的话,她都不想把母亲的坟墓迁回中国了。 ——因为没脸在坟墓上写些什么。 第50章 、050阁楼... 隔日,苏珊就提交了辞呈,林玲没有把她的辞呈给高晋文过目,就自作主张批了下来。这是为了防止高晋文中途劫煳,再惹出什么是非来。 下午,林玲请了个假,两个女人去了医院做亲子鑑定,鑑定结果要一周以后才能出来。 这一周的时间里,苏珊按照林玲提供的线索,去了母亲的大学里逛一逛。 她已经不是那么想知道母亲是个什么人了,只是想看看母亲当年遇见父亲的地方,然后等亲子鑑定结果一出来,证明了她母亲是高家小三,就离开中国不再回来。 苏珊远比林玲想像中的看得开,这就给故事的难度大大降低了门槛。 但是林玲很快就发现自己高兴得太早了。 抛开苏珊那一头不提,谭西文这边又出事儿了。 起因是高晋文撤走了那个金.陵娱.乐城的所有款项。 林玲知道,高晋文现在撤走的资产越多,到时候损失的就越小。 至于因为撤资造成的什么股市动盪,股价下跌,和一年以后的那个大坑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的损失罢了。 只是谭家那边气不过了,多次过来找高家的麻烦,要求高晋文停止这种撤资的行为。但都被高晋文给否决了。 高晋文不是傻子,他好歹经过姐姐的一番提醒,也明白了这是个坑,不能跳的。 高晋文处没办法下手,谭家就把主意打到了她——高佑君的身上。 高佑君在原着中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大小姐,她对本家的生意从来不闻不问的,只会帮衬着家里做慈善工作。谭家才会认为她是一个可以拿捏的软柿子。 这不,林玲刚忙完了亲子鑑定工作,谭继诚就让人传话给「儿子」谭西文,让他回家商谈要事。 林玲知道谭家人灭了高家人的心思,于是劝说师兄不要回去了,免得谭家对他做什么不好的事情。 但梁若榆只是笑了笑:「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他还是披上西装去了。林玲拦也拦不住,只好把他送到了楼下。 林玲始终不放心他去什么谭家,毕竟书中的谭家十分神秘,字里行间都是说,这是一个豪门世家,但是家族里的事情从不对外公开等等。好像隐藏了很多秘密。现在梁若榆打入了敌人中间,她总是觉得忐忑不安的很: 第108页 「师兄……」她撒娇:「能不能不去啊,就算谭家人没安好心,但是等我们一走,我把记忆还给了高佑君,让谭西文和高佑君离婚不就完了?」 他们此行的主要任务只是分开高晋文和苏珊的。等亲子报告一出来,苏珊离开中国,那么他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没必要节外生枝的。 但是梁若榆坚持:「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的事情还没结束,多知道一点敌人的底细总是好的。」 「好吧,随你。」 反正她是管不了他的,师兄想客串007就随他去吧。 这时候,梁若榆忽然低下了头,离得很近道:「要不然,你叫我一声老公,我可以考虑留下来陪你。」 「……」 林玲囧,师兄公然占她便宜! 林玲要脸的,这种肉麻的话她暂时喊不出口。于是乎:「……啧啧啧,我喊不出来,那你还是去吧。」 「老婆,你脸皮太薄。」他主动叫了出来:「不过,你这一点也很可爱。」 梁若榆也没介意她不喊老公,反正这都是迟早的事。 林玲闹了个脸红:「你也真……不害臊。」 「等我们回去就谈婚论嫁,我为什么要害臊?」他理由还多。 林玲把头一扭:「早知道就别让你跟来了……」 搞得好像把自己给卖了似的。 下一秒,师兄的拥抱来得很紧密,然后,吻上了她的额头:「我不跟来,难道看着你跟别的男人做夫妻吗?」 语气中一种浓浓的威胁。 林玲再囧,她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赶紧道:「下次就算拿到夫妻剧本,我也跟你做夫妻,这下你总满意了吧。」 梁若榆莞尔,这话才听起来差不多。 **** 告别了心爱的小师妹,很快,梁若榆就到达了谭家。 谭家上上下下的氛围还是那样,给他一种很压抑的感觉。 路上碰见的保镖和保姆们,也都是低头匆匆而过。 进了大厅,谭继诚的脸色简直比煤炭还要黑:「西文,你是忘了你父亲是怎么死的吗?!为什么不阻止高晋文撤资?!」 ——他们谭家「父子」经营了许多年,才有了眼下一举击垮高家的时机,没想到高晋文半途回过味来了,并没有跳入他们事先布置好的陷阱。这让谭继诚大失所望。 「爸,高晋文最近招聘了不少商业顾问,我想,可能是他的身边有人提醒了他:娱.乐城项目不靠谱。所以他才会一意孤行撤资。」 梁若榆轻轻松松就把这口锅给甩出去。 「那你老婆呢?!你怎么不跟她讲讲这个项目不能撤?!难道高晋文连他姐姐的话都不听了吗?」 梁若榆冷笑,谭家人果然只是利用高佑君而已,于是道:「高晋文和高佑君的关系其实并不如我们想像中的那般好,公司的决策上,目前还是高晋文拿主意。高佑君的话,高晋文偶尔听听,大多数的时候,高晋文都是左耳进右耳出。」 谭继诚沉默了,他们原先以为最大的棋子高佑君——原来什么用处都没有。 谭继诚想了想,就走到了他的面前,说道:「那么你就去劝劝你的老丈人——高麟,儿子总归要听父亲的话吧?让高麟去跟高晋文讲!」 梁若榆道:「爸,我岳父和岳母现在还在芬兰旅游,估计一时半会是回不来了。」 ——高麟梅宜兰把女儿嫁出去了,心情不错,就一起去了芬兰看极光。 谭继诚有些烦躁,他不想再听谭西文找什么藉口了,就大声呵斥道:「这也没用,那也没用。我辛辛苦苦把你送入高家报你父亲的仇,你就这样报答我的?!高晋文的主意左右不了,难道你还不能让你岳父岳母早些回来吗?!」 「爸,我来想想办法。」 谭继诚冷笑道:「别想办法了,这样,我送你一包药,你给你老婆喝下去,她会病个三四天,你就用这个当藉口把你岳父岳母给叫回来!」 ——看看,连给妻子下药这手段都用上了。谭继诚为了扳倒高家,还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梁若榆表面上依旧很平静:「我知道了。」 告别了谭继诚,「弟弟」谭洛就走了过来,按照父亲的嘱咐拿过了一包药片:「哥,你用这个下在大嫂喝的水里面,一天半片,一天以后她就会发高烧,医生也看不出什么事。」 梁若榆接过了药盒,掂量了一下,忽然问道:「你妈最近身体怎么样?」 ——原着中,谭继诚的妻子,谭洛的母亲何小萍身体一直不好。他来到谭家两次了,也没见到这个谭家的女主人出现,这十分不对劲。 谭洛摆了摆手:「别提了,我妈还是那个老样子,整天不是骂东就是骂西的。爸爸说她是因为姐姐的意外去世才导致了精神不正常的,我看她是年轻的时候心魔太重了,到老了,就一直看不开。」 梁若榆不太明白这话什么意思,林玲给他的资料中也只是轻轻带过一笔:高家本来还有个女儿,十几年前死于一场意外,但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只是不知道:这女儿的去世和眼下谭家不肯把女主人示人之间有什么联繫吗? 他决定要弄个清楚,于是道:「难得回来一次,我去看看她吧。」 「哥,你也别自讨没趣了吧。」谭洛不屑一顾:「她现在连我都不认,更别说是你了。。」 第109页 梁若榆莞尔:「没关系,现在我入赘了高家,回来的次数本来就少了,也是见一次少一次。」 谭洛看劝说不过,就让一个保姆领着他去找母亲了。 *** 梁若榆没想到,外表看起来气派豪华的谭家居然还有这样的一个「阁楼」。 这是一个外表看起来上了年代的古旧公寓,僕人领着他上了一道狭窄的楼梯,通过窗户,他可以看到整个谭家的坐落的山脉起起伏伏。 许多深褐色的灌木丛紧紧围绕着这个错落有致的建筑群,倒是把这里点缀的像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一样。 包括眼下他所在的这个公寓,都安静地躺在深秋的寂静阳光里,看起来还算赏心悦目。 但是上到了公寓的三楼,画风一转,这里的每一扇窗户都被封死了,整个走廊都阴沉沉的不见阳光。 这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阵笑声。他停下了脚步,这笑声就停止了,身后的僕人道:「大少爷,您一切小心。」 他点了点头,继续往前走,这笑声又开始了。在这不大的公寓里,每扇窗户都被封锁住了,于是这笑声就不停地迴荡在每个门板之间。 梁若榆从来不相信什么鬼魂作祟,哪怕是小师妹信誓旦旦说她看到白骨给她下跪的事情,他都觉得那是小师妹初出茅庐,心理压力太大了,导致了胡思乱想。但是眼下的处境,让他不由得考虑起来:是不是谭家在这栋公寓里藏了一只鬼?!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 僕人把他带到了走廊的尽头。 这里有个房间,房门是铁质的,门框上只留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窗。 他看到里面如同一个牢笼一样,铁质的床,铁质的窗户,还有一副手铐钉死在了墙上。 哪怕是见多识广如他这般,此时此刻都不由得深吸一口气——谭家的女主人居然像个罪犯一样地被关在了这里! 难怪连亲生儿子谭洛都不愿意来见她了——这根本就是个疯女人。 「梳头……」 梁若榆断断续续听到了这疯女人的声音: 「哈哈,女儿,我的女儿。」 「妈妈给你梳头髮,你不要生气,妈妈会好好给你梳头髮的。」 梁若榆心中一动,故意探问僕人的口风:「她还在意梳头髮这件事吗?」 「是的。」僕人嘆了一口气:「您也知道的,十五年前,夫人她……不知道什么缘故,在小姐梳头髮的时候忽然用一根电线勒死了小姐。从那之后,夫人她就这样了,总是疯疯癫癫地惦记着给小姐她梳头髮。」 「……」梁若榆哑口无言。 他好像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谭家的女主人何小萍居然在十五年前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这是原着中从来没提到的剧情,怪不得林玲说原着中的谭家处处透着诡异,原来还真的藏了鬼。 他正在凝神思考着,里面的女人听到了外面的声音,一下子沖了过来。 梁若榆瞬间看到一张藁木死灰般的女人脸。 分明是个活人,但是双眼空洞洞的,仿佛死去多日的鱼眼珠一样。 女人尖锐地咆哮道:「谭继诚,你来了!来啊!你有本事弄死我!」 梁若榆沉了一口气:「我不是谭继诚。」 「少爷,没用的,她现在已经认不出来谁是谁了。」老僕人嘆了一口气:「大小姐那会儿是老爷的心头肉,她长得那么好,那么优秀,老爷对儿子都没有对她这般好。夫人把小姐给掐死了,老爷那会儿是真的伤心吶……」 梁若榆点了点头。 他记得林玲给他的材料里提到过:谭家那个大小姐叫做谭梦汐,死于一场游泳池意外,享年十五岁。 看样子,那什么「游泳池」意外根本就是一个藉口。这谭大小姐是被自己的母亲给杀死了。谭继诚为了保住家族的颜面,就对外声称女儿是自己溺水而死的。却把罪魁祸首关在了这里。 ——这就是文中诡异谭家的由来。怪不得谭家从来不对外人开放。 谭继诚还挺有情报工作的头脑的,居然把这个秘密隐藏了十五年。 「谭继诚,你看吧,你看吶,你不是最喜欢她吗?我现在把她给掐死了,她再也不能用那张脸来迷惑你了……哈哈哈。」 疯女人还在不停地吼叫着。 但是梁若榆却听出了不对劲的意味:迷惑?! 一个正常的母亲,会说出十五岁的女儿迷惑亲生父亲这种事吗?! 「夫人她疯了。」老僕人也是摇了摇头:「小姐那么好的姑娘,怎么在她嘴里就这么不堪呢?哎,可怜了老爷,这么多年了,还会为这件事伤心。」 梁若榆嘴角勾了勾,继续问道:「老爷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是……」老僕人回忆了一下:「是大少爷您和高家小姐大婚的时候,老爷在你们结婚之前,来这里匆匆看了一眼,然后就去高家吃酒席去了。」 是么? 这么说来,这个女人发疯的事情说不定和高家有关。 那么问题来了:母亲十五年前掐死亲生女儿,母亲说女儿迷惑了父亲,这里面到底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一切和高家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疯女人,到底为什么会神智失常? 看样子,谭家的这一滩浑水比他想像中的要复杂多了。 第110页 这时候,这坏女人的声音又忽然变调了:「承芮,承芮,是你来看我了吗?!」 她双眼眨也不眨地盯着他的眼睛,死鱼一样的眼珠子也稍微活了活,好像什么点燃了她的生命之火。 承芮?!谭西文的亲生父亲谭承芮?! 事情越来越复杂了,这个疯女人还和谭西文的亲生父亲有关系?! 梁若榆想了想,忽然想到了什么:「这里还有大小姐她的照片吗?」 僕人摇了摇头:「这里不敢放了,只怕老爷他看到了伤心,但是大小姐她的房间里还有,您跟我来。」 梁若榆下了楼,又穿过了一道林茵小路,僕人把他带到了一栋独立的别墅里。别墅里还保留着一个青春女孩生活过的气息,化妆檯,衣柜,鞋柜,一应俱全,里里外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好像这里的主人不久之后就会回来。 就在一张粉红色的公主床旁边,他看到了谭家大小姐——谭梦汐的照片。 梁若榆拿起了照片仔细看了看,忽然觉得——这照片中的女孩有点眼熟。 这分明是谭家的大小姐。 可是,他觉得这女孩长得倒是挺像高麟的妻子、高晋文的母亲—— 梅宜兰。 这又是怎么回事? 第51章 、051鑑定... 与此同时。 今天是亲子鑑定报告出来的日子。 赶到医院拿报告的林玲正面临着一场「三观碎裂」。 愁眉苦脸的苏珊在看到鑑定报告的那一刻,阴霾尽散,眼睛开始发亮。 知道什么叫节外生枝吗? 就是你都打算好了,今天撒手走人,结果却看到了这么一行字: 【鑑定结果: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高佑君居然和苏珊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尼玛啊! 她两居然不是亲姐妹! 这又是哪里冒出来了一片青青大草原?! 坑爹啊,书中只是说苏珊和高晋文是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妹,可是高佑君怎么不是他们的姐姐?! 这一瞬间林玲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专业知识了:按照她们两是同一父系来看的话,染色体起码有50%是一样的吧!那么怎么会没有任何关系呢?! 苏珊这会儿倒是满血復活了:「高小姐,你是不是搞错了,其实高家的那个小三并不是我的母亲?!」 林玲觉得尴尬。之前信誓旦旦地说,苏珊肯定是高麟的女儿,她也肯定是高麟的女儿。现在却证明她们两个之间没什么关系,搞得像是高麟头顶一片青青大草原。 但是她还记得,书中高晋文和苏珊不甘心两人的爱情灰飞烟灭,于是做了一场亲子鑑定,结果还是证明了:高晋文和苏珊是亲兄妹。 那么问题就呵呵了:高晋文,苏珊确确实实是高麟的孩子。而高家大小姐高佑君,才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苏珊和高晋文是一对真兄妹。 而她和高晋文才是一对「假的兄妹」! 她怎么越来越煳涂这个血缘关系了? 林玲深吸一口气,把破碎的三观给重新粘起来,然后道:「也不能这样说,我和你……不是亲生姐妹的关系,但是你应该是我爸的亲生女儿。」 「……」 苏珊哑口无言——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女人这么真诚地说——也许是我妈绿了我爸。你才是我爸小三的亲女儿。 本来她们想藉助亲子鑑定弄清楚这笔关系,怎么越鑑定越煳涂了?! 不过她还是宁愿相信:「高小姐,是不是你一开始就搞错了?也许那个去洛杉矶的王小姐只是凑巧和我妈特点一样罢了,其实王小姐根本不是我妈妈。」顿了顿,苏珊又想到了另一个可能:「就算是一个人吧,也许那个王小姐怀的根本不是高麟的孩子呢?」 ——要知道九十年代的亲子鑑定技术还不发达,那么一个女大学生为了傍上一名着名建筑师,找别人怀一个孩子,也是有可能的。 林玲脑子里乱乱的,但她有一点可以肯定:苏珊和高晋文是亲兄妹。就凭这一点,就可以证明那个高家小三肯定是王小姐了。 至于高佑君的事儿——容她缓一缓。 这个里面的道道太复杂了。 本想证明高家的私生女是苏珊,没想到搞出了另一个天大的秘密。因为文中没人怀疑过高佑君和高家人的关系,所以高佑君没做过亲子鑑定。要是做过的话,那么故事恐怕又要节外生枝了。 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而问题的关键是——高佑君到底是谁的孩子?! 林玲好不容易捞回了理智:「这样吧,明天我让我弟弟抽一管血去,你和他做个亲子鑑定。假如我弟弟和你也没关系的话,那么就是我搞错人了。」 苏珊点了点头,同时同情地看了她一眼。 她反正对那什么亲生父母没有印象,所以到底是谁,区别没有那么大。 只是可怜的高佑君,在亲生父母膝下生活了三十年,这要是一朝知道她才是那个被搞错的…… 也未免太狗血了。 *** 林玲很快回到了家,梁若榆已经在等她了。 师兄的脸色不太好看,但是林玲三观碎裂,同样脸色不善。 她嘆了一口气,一个坏消息:「师兄,看样子我们明天走不了了。」 「是走不了了,谭家那边也有一件麻烦事。」梁若榆表示同意——他们的麻烦还真多。 第111页 「那是你先说你的麻烦,还是我先说我的麻烦事?」 「你先说吧。」女士优先。 「我的麻烦事:高佑君并不是高家的女儿,我和苏珊的亲子鑑定结果对不上号!」林玲脑壳疼:「你说说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梅宜兰当年给高麟戴了一顶绿帽子吗?」 梁若榆早就猜到她那边鑑定会有问题了。这很好,他们说的或许是同一件事。 梁若榆道:「我的麻烦事是:谭家的女主人何小萍是个疯子。十几年前亲手勒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然后就被谭继诚关了数十年。」 林玲瞪大了眼睛。还是师兄那边的麻烦事比较大,居然涉及到了一桩人命案! 「还有这个女孩的照片,你看看。」梁若榆把谭大小姐的照片拍了下来,林玲看了一会儿,道:「她的眼睛很漂亮,长得有点像……梅宜兰。」 「她叫谭梦汐,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和你一样大,30岁。」梁若榆还抛出了一个惊人的猜测:「我去她的卧室走了一趟,从梳子上面拿到了一些头髮。这样,明天你拿高晋文的血液标本去和谭梦汐的头髮鑑定一下,看看他们是否有血缘关系。」 「高晋文和谭梦汐有关系?」 「不错,我怀疑高佑君和谭梦汐是两家抱错了。你应该是谭家的女儿。而长得像梅宜兰的谭梦汐才是高家的女儿。」 「不会吧?!」林玲三观再次碎裂。 但是仔细想想,只有这个剧情才能解释眼下匪夷所思的一切—— 高佑君不是高家女儿,而是谭家的女儿,所以她和苏珊的亲子鑑定对不上。 而谭家大小姐谭梦汐,长得像高麟的妻子梅宜兰,她有可能就是梅宜兰的亲生女儿。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解释这一切呢? 当然了,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内情,还得多方考察才能知道。 首先,他们要做的是亲子鑑定。 ——也的亏有了亲子鑑定这个工具,才能把关系复杂的高谭两家的血缘关系给搞清楚。 *** 林玲很快就把苏珊、谭梦汐、高晋文三个人的标本一起送去了亲子鑑定中心。 要弄明白到底谁是谁的孩子,这是唯一的途径了,要不然——连她自己都弄不明白,这血缘关系怎么会这么混乱。 鑑定结果出来之前,林玲跟着师兄去了一趟医院,去寻找高佑君出生当日的蛛丝马迹—— 高佑君是个早产儿,她是在本地医疗条件最好的三甲人民医院出生的。按道理说,这种大医院弄错孩子的概率很低。 但是很低,也不代表不会弄错。 找了半天,林玲终于找到了当年接生高佑君的那位护士。 当年的小护士现在已经是护士长了。这位护士长还记得她是怎么出生的: 「那天下午,市里面出了一场车祸,急救车送来了一个孕妇,那孕妇就是车祸中的伤者。医生给她检查了下,那孕妇肚子里的孩子胎心都快停止了,所以医生就给她施行了刨腹产……」 剖腹产?!怪不得高佑君是早产儿。 老护士长说了一番抢救过程怎么个兇险,接着道:「……折腾了老半天,孩子才出生。这边孩子还没哭出来,那边孕妇就大出血,那出血量看着都吓人。孩子也被送到了保温箱里去。过了一天,孩子她爸就要求把女儿转到大城市的妇幼保健院去照顾……」 林玲又问道:「那么当天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的孩子是早产出生的吗?」 老护士长听出了她的口风不对劲:「怎么了?是发现了什么问题吗?」问这话的时候,她也有些紧张。 「不是,我就是问问。我听我母亲说……她生我的时候,好像也有个孩子住在保温箱里?」 林玲只是随口这么一说,保温箱什么的,她只是想想罢了。结果老护士长倒是想起了什么:「是有个孩子住在保温箱里,那也是个女婴,比你晚半天出生。」 林玲和梁若榆对望了一眼,同时看到了对方眼中闪过的光。 还是梁若榆道:「那两个女婴是放在了同一个保温箱里吗?」 老护士长点了点头:「是的。当时我们市医院的条件有限。两个早产的女婴都要保温箱,只能放在一起。不过为了防止搞错,她们的脚上都带上了脚环,这个脚环上面有名字和日期,是孩子一出生就戴上去的,所以孩子是哪家的,那是决计不会搞错的。」 ——说真的,医院比父母还害怕搞错孩子,给孩子戴上脚环就是以防万一。 梁若榆问道:「那种脚环可以拿下来吗?」 「可以,但是孩子决计拿不下来的。护士也不会轻易去动脚环。」言外之意,医院是不可能在孩子的身份上产生什么问题的。 林玲这时候问道:「那你还记得另一个在保温箱的婴儿姓什么吗?」 老护士倒是一口就答了出来:「姓谭,那孩子倒也挺可怜的。她妈妈不知道碰到了什么伤心的事,听说是伤心过度,所以早产了这个婴儿。」 谭…… 这么巧?! 林玲明白了,那个和高佑君一个保温箱的婴儿,有可能就是谭梦汐。 脑海中仿佛有一条线,把一切都串联了起来。可是她就是抓不到那线的头。 不过不管为什么,林玲还是谢谢了这个老护士,至少她告诉了他们当年的一些真相。 第112页 只是临走的时候,老护士忽然想到了什么,又跑了出来,把她给拦住了。 林玲发觉这老护士长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然后断断续续道:「还有一件事,我想起来了——你出生的那个晚上,那个姓谭的母亲叫了一个僕人去了孕婴室。」 「僕人?」林玲不明白。 老护士欲言又止:「……当时,那谭夫人的情绪不太稳定,一直哭一直哭的,她的丈夫就让一个僕人把她的孩子抱过来给她看。本来这是违反规定的,但是那谭夫人哭的眼睛都要瞎了,她丈夫哀求了我们医院,医院方面才没办法答应的。我就带着他家的僕人去了孕婴室。」 梁若榆和她对望一眼,原来谭家当晚派了人去孕婴室。 只不过:「他们就算带走孩子,也应该是在护士的帮忙下,从保温箱把自家脚环的孩子拿出来吧?」 老护士一瞬间脸色有些白,林玲看得出来,她好像心虚什么。 想到早产的孩子都是要放置在无菌的环境里,林玲问道:「阿姨,如果当时孕婴室只有你和那个谭家的僕人的话,那么是谁在一边布置那个无菌的玻璃柜?」 老护士的脸色更白了,她的沉默表示:她当时的工作确实有所疏忽。 林玲也不用问她了,答案几乎是肯定的:谭家人想看保温箱中的女儿,于是护士就去布置了移动的无菌玻璃柜,却把那个抱孩子的僕人丢在了孕婴室。 这个谭家的僕人想换两个孩子的脚环,几乎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那么,两个早产的婴儿,一个是高家的高佑君,母亲因为车祸早产送到了医院里来。一个是谭家的女主人何小萍,不知为何伤心过度早产,女儿被送到了保温箱里。 两个女孩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同一个保温箱里,却在那个晚上,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的偏差。 出了医院,林玲望着蓝天。 这本来万里无云的天气,一下子变得灰濛濛的。 她心里确定了什么,却还是不明白: 「师兄,你说,谭家为什么要把孩子给换掉呢?」 虽然亲子鑑定报告还没出来,但是林玲知道,这是目前唯一的解释了。 梁若榆走到了她的面前:「其他的我都不敢先断言。但是有一点——交换孩子的事情应该是何小萍一个人做出来的,和你父母,和谭继诚都没关系。」 林玲点了点头。这点她也认同。 根据小说的原着来看,高麟和高夫人都对高佑君很好的,长女继承的遗产并不比儿子少。如果他们事先知道了高佑君并不是高家的孩子,他们也不会让养女继承那么多钱吧? 所以高麟和梅宜兰应该不知晓女儿被换过了。 而谭继诚更不用说了。 假如他知道高佑君才是他的亲生女儿,会让人渣养子谭西文娶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又是下药又是诈骗吗? 虽然她知道谭继诚也是个渣渣,但不会这么变态,谭继诚怼高家的目的是给死去的髮小谭承芮报仇,没必要拿自己的女儿换高家的女儿。他应该也是不知情的。 那么剩下来的,有资格,有能力,还有办法做到这一切的—— 只有那个何小萍了。 如果她没算错,那个换了孩子的僕人,应该是何小萍派过去的。 何小萍很可能隐瞒了这个真相整整三十年。 直到现在,高家父母和谭继诚都不知道真相。 而始作俑者不知什么缘故,养了别人家的女儿十五年以后杀死,自己也疯了。 可是,何小萍为什么这么做呢? 第52章 、052发小... 隔天,林玲和梁若榆一起去取亲子鑑定报告。 首先是苏珊和高晋文的亲子鑑定…… 亲生兄妹,共享一条染色体,都是高麟的崽,没得洗了。 然后是谭梦汐和高晋文的亲子比对:也是亲缘姐弟! 高晋文,谭梦汐,还有苏珊三个人——都是高麟的孩子。只有高佑君的染色体,和他们都不一样。 看到这个鑑定结果,林玲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中,她走了这么多本小说,只有这一本找到了当福尔摩斯的感觉。 谭家和高家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这时候,她需要做的不是继续推进剧情,而是坐下来,好好分析一波原文的「线索」。 她有感觉:原着作者是个遵守「冰山法则」的人。那么一个遵守「冰山法则」的作者,哪怕把水面下的冰山掩藏的再深,那也是要浮出冰山一角的。 只要找到这个冰山一角,就能推断出整本书的行文脉络。 林玲好好地思考了文中的两条主线: 第一条:苏珊和高晋文的不伦之恋。表面上是一段浪漫的跨国恋,实际上是一段隐藏了二十三年的出轨后遗症。而高晋文因为生意受挫,不得不联姻其他的千金小姐,从而加速了这段爱情悲剧。 第二条:高佑君和丈夫谭西文的先婚后爱。表面上是一段正确的商业联姻,实际上是谭家处心积虑报復高家。高晋文的生意受挫,就是谭家一手导致的。 谭西文这个人物,又引出了文中的一条暗线。 ——因为谭西文的亲生父亲谭承芮被高麟举报烂尾楼拖累的缘故,跳楼自杀。所以谭承芮的髮小谭继诚接手了好友的儿子,把他培养成了扳倒高家的砝码。 第113页 等下…… 这么说起来,故事的开端不就是谭承芮的跳楼自杀吗? 谭西文的父亲谭承芮之死,才是本文的始作俑者?! 林玲仔细想了想,文中没有任何关乎「谭承芮」这个人的描述,但是对谭西文,文中多次说他「继承了父亲的一切」,但是这个父亲指的不是谭继诚,而是谭承芮吶…… 林玲有一种预感:也许一切的问题源泉就在于谭承芮身上。 她立即上网查了查「时代银行」的信息,再筛选去一些重名的、条件不匹配的,就只查到一条新闻:本地时代银行的老总是1993年的元旦跳楼的。 也就是说,他是三十年前跳的楼。 ——当时,谭承芮才29岁,他唯一的儿子谭西文3岁。 等一下…… 林玲灵光一闪,终于抓住了一条线索: 1993年的元旦?!高佑君和谭梦汐都是1993年的1月3日出生的。 她想到了老护士的说辞:何小萍是早产下了女儿。早产的缘故是因为她伤心过度。到底为什么事让何小萍伤心过度,以至于早产呢?难道这件事和1993年元旦跳楼的谭承芮有关系吗? 「师兄。」林玲忽然想到了一个大胆的可能性:「你说,何小萍当年会不会是听说谭承芮跳楼自杀了,她伤心过度,以至于早产进了医院?」 要不然,谭承芮元旦自杀,何小萍那会儿伤心过度,3天以后早产下女儿,这一切都太凑巧了。 梁若榆也想到了这种可能,但他的依据是:「一切的问题应该都出在何小萍身上。只要查清楚了何小萍是怎么疯的,也许所有的谜团都迎刃而解了。」 想到了解谜的方向,林玲就和梁若榆商量:「师兄,要不然,你去谭家查一查:何小萍和谭承芮有没有什么关系。」 她有预感,这谭西文父亲的「生死之交」不只是谭继诚一个。何小萍……和谭承芮也有深厚的关系。 *** 一天以后,梁若榆就从谭家带回了一个答案:何小萍的老家和谭承芮、谭继诚是同一个地方。 ……也就是说,谭承芮、谭继诚、何小萍三个人可能很小就认识了。但是不知道谁是谁的青梅,谁是谁的竹马。 靠近城市西郊的地方,有个叫谭家庄的小地方。这里就是三个人的故乡。林玲决定从这个开始追寻真相。 这天一大早,梁若榆就带着她来到了这个谭家村。 村庄很小,只有一条水泥路通往村口,到了村口就得下车走路。 村口的这石头路并不好走,林玲穿的是一双单鞋,她干脆就放缓了脚步,跟在了师兄的身后。 一不小心,她的鞋子踢到了一块石头。「咚!」地一声,石头顺着道路两边的沟壑,滚进了一条涓涓细流中。 石头落入水中的响声,引来了路边几个小伙子回头看。他们看样子平均只有十三四岁,个个都是一头黄毛,抽着劣质的烟,吹着扬着尾音的口哨。 几个人都盯着她看,看的口水都快要流淌下来了。 梁若榆心中很不爽,把她挡在了身后:「待会儿进村,你跟着我。」 「嗯。」 林玲看了出来,这里的人可不像是什么善茬。 好不容易进了村子,村长早就听说村外头来了两个光鲜亮丽的年轻人,过来一看,却不认识他们,于是就问他们是来干嘛的。 林玲就道:「我是谭继诚的儿媳妇,我想过来看看公公婆婆的老宅。」 「哦,谭家的人啊。」村长有些不屑一顾,还是叫来了自己的老婆,领着他们去了村里的祠堂。 林玲看到了,本村的祠堂里供奉的先人,大多是姓谭和何的。 姓谭的这半边祠堂装潢的十分光鲜亮丽,鸡鸭鱼肉什么贡品都有。姓何的那半边就冷清得多,没几样贡品摆着。 村长的老婆是个话多的人,一直问林玲谭继诚的公司规模怎么样,可以不可以把她儿子推荐到谭家当个跟班什么的,显然把谭继诚当做了皇帝一样奉承。 林玲道:「大娘,我想跟您打听一个人。」 「您尽管说,大娘我知无不言。」 林玲道:「大娘,我经常听公公说,咱们村有个人叫谭承芮,他到底是什么人呀?」 村长老婆愣了愣,继而嘆了一口气:「谭家老三呀,他是个读过书的苦命人。当年我们村办的初中,五年一共才考取了两个高中生。一个是你公公他老人家,另一个就是谭承芮。他们一起去了县内的高中,再去了城里面读大学,做生意,一步步发达了起来。但是谭承芮他的命没有你公公好,才29岁的人吶,就想不开,跳楼自杀了……」 林玲点了点头,继而问道:「大娘,既然我婆婆何小萍也是这个村的人,我怎么从来没有听婆婆提到过他呢?」 ——她故意把何小萍和谭承芮扯到一块去,看看能不能打听出来什么。 村长老婆果然一副八卦的表情,压低了声音道:「孩子,你婆婆她最近精神还好吧?」 ——何小萍杀死女儿之后发疯的这件事,虽然谭继诚竭力隐瞒了,但是在他老家,这件事还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还……好。」其实那根本就是个神经病。林玲也就随口道了:「只是有的时候,婆婆还提起什么给谁梳头之类的,婆婆到底想给谁梳头?」 第114页 村长老婆低声道:「不是你婆婆想给谁梳头,是你婆婆小的时候,和谭承芮、谭继诚他们都玩的特别好。你婆婆那时候手脚笨嘛,不会给自己扎麻花辫,谭承芮就经常给她梳头。当时他们两个都是小孩子嘛,谁也没放在心上。后来大家才知道:两个人就是那时候好上的。」 林玲错愕,她和梁若榆面面相觑。 如今疯了的何小萍一直念叨着梳头二字,原来里面还有这么一段故事。 那是两小无猜的时候,谭西文的父亲谭承芮,是何小萍的青梅竹马,邻家哥哥,是七八岁的小女孩,乖乖坐在凳子上,谭承芮帮着妹妹梳起麻花辫。 而不是谭继诚的…… 林玲装出好奇的样子:「既然是谭承芮一开始和婆婆好的,那为什么公公会娶婆婆呢?」 村长老婆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本来说好了,何小萍嫁给谭承芮的,两个孩子好了十几年了。但是事到临头,谭承芮自己忽然悔婚了。说要搞什么开发银行,他没钱吧,就去娶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用人家老丈人的钱盖起了银行。这桩婚事也自然告吹了。」 「……」 原来还是个始乱终弃的故事,林玲无语凝噎。 村长老婆继续道:「何小萍被退婚以后吧,这名声也坏了。哪个男人敢娶一个和别的男人好了十几年的老婆啊?还是你公公仗义,说何小萍退婚是无辜的。他愿意娶她。也是老天爷有眼,让你公公的生意一直好了几十年。」 林玲嘆了一口气,原来谭继诚是个接盘侠啊…… 这一对发小也真够意思的,谭承芮不要的青梅竹马,谭继诚接盘了。怪不得师兄说,那个疯婆子会喊谭承芮的名字,只怕何小萍会发疯也是因为谭承芮吧! 这时候,她想到了何小萍难产的事情,于是道:「这个谭承芮也算是活该吧,对我婆婆始乱终弃,结果1993年的时候,时代银行破产了,谭承芮就跳楼了。」 村长老婆嘆了一口气:「你婆婆是个长情的人。她就是听说谭承芮娶了别的女人,也并不恨他。后来,谭承芮破产跳楼了,你婆婆那时候都怀胎七月了,听到那个消息,一直伤心难过吶,整天整夜都在哭个不停。三天后,你婆婆就难产生下了大女儿……」 林玲好奇道:「阿姨,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连我婆婆难产是因为听到谭承芮跳楼的消息都知道?」 村长老婆悠悠道:「怎么能不清楚?你婆婆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你公公僱佣了七八个保姆照顾她。其中一个保姆是来自我们村的。村里人都知道你婆婆生女儿的时候还喊着承芮的名字吶!这件事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大家都知道他们两本来是一对。是你婆婆太不知道惜福了,儿女双全还自己不珍惜,才落得那个下场的……」 林玲无语凝噎。 这里还真的是个神奇的村落。 发小接盘了朋友不要的青梅竹马,青梅竹马还不恨他。 何小萍明明是谭承芮的未婚妻,却嫁给了接盘侠谭继诚,婚后还惦记着谭承芮的好。连难产都是因为听到了谭承芮的死讯导致的。 她该说什么呢?何小萍太痴情,还是谭承芮太缺德?! 谈话完毕,林玲向村长老婆打听到了那一个接生保姆的去处,就跟梁若榆一道再去问问。 跳楼的谭承芮、阁楼疯女人何小萍、接盘侠谭继诚三个人的关系他们算是搞清楚了,但是关乎那一夜,何小萍是怎么掉包两个孩子的,他们还有疑问。 林玲有种猜测——何小萍掉包孩子,其实,就是为了给谭承芮报仇。 这一切确确实实都要源于谭承芮这个人身上。 第53章 、053保姆... 背景是暮霭沉沉的小村庄。 林玲几番打探,终于找到了那个照顾过何小萍的保姆。 这个保姆是何小萍的本家姑姑,因此很得何小萍的信任。如今三十年过去了,何保姆已经68岁了,躺在床上就像一个破了的风箱似的喘。 林玲说明了来意,何保姆十分吃力地看着她的脸:「你……是谭继诚的儿媳妇?」 「是的。」林玲不动声色道:「何奶奶,马上清明节要到了,我公公他做生意很忙,我过来代替他给各位先人扫墓上香。」 何保姆嘆了一口气:「你婆婆她……身体还好吗?」 林玲故意说道:「婆婆还是老样子。你也知道的,她的女儿走了以后,她就一直是那样了。公公也不敢让她见外人,就把她一直看守了起来。」 何保姆的脸上皱纹都在颤抖,她有些力不从心道:「你婆婆她这样也好,老爷他也是没办法。」 林玲知道何保姆说的是何小萍做的孽。只是到现在为止,恐怕连谭继诚都不知道:谭梦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吧?谭继诚以为何小萍是勒死了他们谭家的骨肉。其实,何小萍是把两家的孩子调了包,然后回头勒死了高家的女儿。 如今,这个何保姆恐怕是当晚唯一知道「换孩子」真相的人了。 于是,她装作漫不经心道:「何奶奶,我至今想不明白,就算婆婆她那么痛恨高家人逼死了谭承芮吧,为什么要跟高家的孩子过不去呢?!」 此言一出,老人的唿吸就急促了起来:「你说什么?!」 林玲假装漫不经心道:「何奶奶,您别着急,婆婆前段时间恢復了理智,就把一切事情都告诉了公公了。原来婆婆十五年前勒死的女孩根本不是公公的女儿,而是高麟的孩子,我说的没错吧?」 第115页 何保姆嘆了一口气,她以为是何小萍跟谭继诚坦白了,于是点了点头。这就代表她默认了:当初是何小萍派了人去换了两个保温箱里的孩子。 林玲继续套话:「何奶奶,公公让我来问问你:为什么何小萍要十五年后再下毒手?这点,婆婆她没有说。」 「当初……」何保姆断断续续地讲述了起来:「你婆婆和谭承芮的关系很好,嫁给你公公,那是迫不得已。男人总是把事业看得比女人要高的。」 「这个我知道,是不是婆婆责怪高家人害死了谭承芮,所以故意换了两家的孩子?」 何保姆点了点头:「你婆婆她听说承芮死了,被高家害死的,一下子就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她就哀求老爷——也就是你的公公派人去给谭承芮报仇。还拿她肚子里的孩子威胁你公公,说是高家的人不死,她就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死。你公公没办法,只好拿出所剩不多的钱,僱佣了两个小痞子去撞高家的车…」 林玲明白了,书中又一个疑惑解开了——原来梅宜兰遭遇车祸是有人安排的。 「但是那两个小痞子没搞清楚,撞了人家高家夫人的车,高家夫人没有死,当时就被送到医院去了。后来,夫人她听说高麟根本没事,又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夫人她就在医院生了一个女儿,也是早产,和高夫人是同一天生产的……」 ——怪不得谭家大小姐和高家大小姐同一天出生。 林玲又道:「所以,婆婆醒过来以后,知道高家夫人也生了。两家的婴儿凑巧在同一个保温箱里面,就动了歪心思?」 「是。当时夫人在生产,老爷就在走廊上遇到了高麟。高麟根本不知道咱家老爷和谭承芮是同一个村出来的。老爷当时恨极了高家人,还装模作样和高麟说笑。结果聊天的时候,高麟告诉了老爷:她女儿也在保温箱里。回头夫人就知道了这件事。她觉得,这是老天爷的安排,让她的女儿和高家的女儿在一个保温箱内,所以她就……」 林玲嘆了一口气:「婆婆报復不到高家大人的身上,就报復在了高家孩子的身上。于是她就以要看孩子为藉口,派人去了育婴室,而保姆趁着护士不注意的时候,换了两个孩子的脚环?」 何保姆痛苦地点了点头:「……是我换的孩子。「 林玲错愕。 原来动手的人是她。 老太太还记得当年的点点滴滴:「夫人她让我偷偷把高家女婴给抱出来。然后掐死这个孩子再送回去,装作是孩子自然死亡,把责任推给医院。这样算是给谭承芮他报仇了,高家人必须要为谭承芮的死亡付出代价。」 林玲明白了:「结果一个晚上过去了,婆婆她还是没有下手?」 何保姆点了点头:「当时我也不愿意把人家高家的女儿抱过来啊,但是我家老头子癌症,缺钱,夫人她许诺了我三万块钱,我就去抱了……抱过来以后,夫人怎么看都下不了手。哪个女人真的狠得下那个心呢?最后夫人她嘆了一口气,让我把孩子换回来。她不想用孩子来报仇了……」 「结果,当你去了育婴室的时候,发现高家的孩子已经转院走了,换不回来了?」 「是……就在我把孩子换走的那个晚上,高家把保温箱里的女儿送到省城的妇幼保健医院去了。但是那根本不是高家的孩子。那是谭家的女儿。夫人命我把孩子追回来,但是孩子已经走了,怎么追的回来呢?难不成跟高家人坦白?这不可能……最后我们只好……把高家的孩子留了下来。」 这个留在了谭家的「婴儿」,才是真正的高佑君。 何小萍中途后悔了,想要回女儿,可是她已经无法回头了。 正是因为这一念之差,一个晚上的踌躇和犹豫,两个女孩的人生彻底颠覆了。 留在高家的谭梦汐还算是幸福的,她的父母全程不知道女儿被调包了。三十年来,一直把她当做亲生女儿一般宠爱,连遗产都留给她一半。 但是真正的高佑君呢? 她的童年过得还算幸福,享受了谭继诚无微不至的父爱。 然而十五岁那年,她居然被母亲勒死了……死前都不知道母亲为何这样做。 直到现在,所有的谜团都揭开了,林玲还是不明白:何小萍为什么杀死「谭梦汐」呢? 既然十五年前,面对刚刚出生的高佑君,何小萍无法弄死那个孱弱的婴儿。那么十五年后,面对亭亭玉立的女儿,何小萍是怎么下得了手的? 只有这个问题,她始终想不明白。于是问道:「何奶奶,我还是想不通,婆婆她为什么十五年以后,才把高家的亲生女儿给勒死?就算勒死了,也是要仇恨的人痛苦的吧?她为什么自己先发疯了,而且直到现在也没告诉公公和高家人?」 何保姆摇了摇头,良久才道:「……夫人她……她报仇的决心一直没有改变。但是老爷一直退退缩缩的。说是要等谭西文长大成人以后,再去向高家人报仇。但是夫人她等不了了啊,她养着仇人的亲生女儿,丈夫和儿子都对她不理不睬的,她一直心里很苦闷……」 ——仇恨,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爆发的。 何小萍是个死心塌地的人,她死心塌地爱的是谭承芮,哪怕嫁给了谭继诚,这份心也没有变。那么还有什么折磨,是你必须给仇人的女儿当母亲更摧残的呢? 第116页 她根本无处诉说这份折磨,只能对待女儿越来越不好。变成了一个别人眼中十分刻薄、重男轻女的「疯子妈妈」。 有一次,她出手打了女儿一顿,打得谭梦汐脸都肿了起来,丈夫谭继诚看到女儿伤痕累累,就回头打了她好几个巴掌,并且说:「你爱谭承芮,我没意见,反正你当初也不是真心想嫁给我的。但是我的女儿小汐,她是我的亲骨肉,你要是伤害她,那你就从这家里滚出去!」 那个一向老老实实的丈夫,谭继诚,那天发了很大的火。 何小萍忽然发现,就连一向对自己无微不至的丈夫,都把爱转移到了仇人之女的身上。 她再也不是家中唯一的女主人了,当初她没有掐死的这个仇人之女,慢慢代替了她在家中的位置。谭继诚为了防止她再伤害女儿,单独给女儿盖了一栋别墅,派了五个保镖保护女儿。平时没有他的命令,她都不能接近「女儿」。 ——谭继诚,已经完完全全被这个仇人高家的女儿给「蛊惑」了,她这么认为。 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儿子谭洛。 谭洛是她和谭继诚真正的儿子,比谭梦汐小三岁。 她本来想用这个儿子来巩固家中的地位,同时也用儿子来淡化女儿的存在。 但是她错了,哪怕谭洛是个儿子,但是丈夫谭继诚最喜欢的还是小汐,他给小汐买了好多别墅,还留了遗嘱:身后一半财产给女儿。 可,那是高家的女儿——仇人的女儿! 仇人的女儿怎么能分走儿子一半的继承权呢?! 看到这一切,何小萍越来越后悔:当初怎么没有亲手掐死那个婴儿? 她做错了一件事,后面的十五年就要用更多的错误去偿还这个错误。于是乎,高佑君慢慢长大了,丈夫不再爱她,儿子不再亲她,所有人都向着那个女人——那个不是她「女儿」的高佑君!一个虚伪地留在谭家的「假女儿!」 她花了很长的时间,才下定决心要纠正这个错误。把十五年前没有做下的事情给做完。 事情最后的导火。线,是那一天,她看到了丈夫谭继诚在给「女儿」梳头。 这一幕,让她想到了自己小的时候,谭承芮也给她梳头。当时的时光多么美好啊,两小无猜的哥哥和妹妹,青梅竹马的邻家少男少女。 可是这个假女儿的父亲高麟夺走了谭承芮!还享受了她丈夫谭继诚所有的父爱。 凭什么?! 凭什么仇人之女会有这样的待遇?! 等丈夫走后,她就左手拿着头绳,右手拿着电线,走近了女儿的别墅…… 「妈妈。」谭梦汐看到母亲来了,一开始是高兴,继而变得胆怯起来。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那样:「妈妈,你没和爸爸吵架吧?」 「我们不吵了,你头髮是谁给你梳的?」 「是爸爸梳的,但是没有妈妈你梳的好看。」她一向是个很会说话的孩子。 何小萍微笑着道:「那你坐下来,妈妈给你编一条麻花辫好不好?」 「好。」 可是……镜子里的女人举起的不是橡皮绳,而是一根电线…… 事后,何小萍看着瘫在地上的女儿,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她终于把高家的女儿给杀了。 可是松完了这口气,她就开始哭,哭的比谭承芮死亡那会儿还伤心。 谭梦汐的死亡直接击垮了这个家庭。 何小萍杀死女儿以后,就被谭继诚关进了小屋子,几天以后,她就疯了。一直念叨着给女儿梳头,给女儿梳头——这个最后的记忆。而直到她发疯前,谭继诚都不知道女儿真正的死因是什么。因为何小萍根本什么都没说。 而谭继诚失去了最心爱的女儿以后,也变得万念俱灰,只把培养义子谭西文给高家復仇当做唯一的动力,于是,他培养了谭西文心狠手辣的性格。他为了更好地掌控谭西文,给他找了女人,又让那个女人给谭西文生了孩子。等到谭西文这个毒牙生长完成以后,他就一举把谭西文打入了高家,娶走了高佑君…… 可笑的是,直到现在谭继诚都不知道:高佑君,才是他真正的女儿! 他培养出了一个人渣谭西文,想去祸害高家,哪里知道第一个祸害的就是他的亲生女儿! 只因为一念之差,一个擦肩而过,一次谎言无法揭穿,何小萍就生生撒谎了十五年。然后十五年后,亲手结束了这个谎言的生命。 高家父母、谭继诚、高佑君、全部都被何小萍一手给害了…… 当何小萍派遣保姆把孩子的脚环换了的那一刻开始,有些事情,已经永远无法回头了。 事情很惊悚是不是? 林玲这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要故意隐藏谭家的存在了。 要不是这世界上还有「亲子鑑定」的存在,只怕,这个秘密会随着何小萍的发疯一直永永远远地隐瞒下去。 而现在—— 是时候考虑怎么去善后了。 第54章 、054真相... 林玲也不算穿越新手了,可这一次处理人物关系的时候,她还是犯了难: 这谭家、高家之间的关系这么复杂,还涉及到一个错抱了的婴儿,这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时空管理局有个规矩约定俗成:当你不知道怎么处置人物结局时,可以先撇开道德问题,从法律的层面看看哪些人做了哪些恶,然后再对症下药。 第117页 那么她就理一理《插翅难飞》中的恶毒配角群们: 首先是何小萍,作恶最大,三十年前换走孩子,掐死「谭梦汐」的帐都算在她头上,她是所有罪恶的源泉。 一般这种实打实的杀人犯,那是要无期徒刑起步价的。但是目前何小萍被丈夫拘禁了起来,彻彻底底的疯了,告发她毫无用处。 一个精神病,在家里疯和在警察局疯,结果都是一样的,她已经和死人没什么区别,就是处理了也毫无作用。 其次是谭继诚这个渣父/渣养父。 小说里明着的主角是高晋文,可暗地里大张旗鼓写的都是谭西文的变.态。优雅贵公子的外表之下,他就是一条钻入高家的毒蛇,到处发疯咬人。而培养出这条毒蛇的——就是谭继诚。 可以说,谭西文的毒,何小萍的疯,都和他有莫大的关系。 他教唆养子谭西文欺骗了高家,骗婚高佑君。这是第一条罪状。 三十年前在妻子的唆使下,僱佣流氓撞了高夫人的车,差点一尸两命,这是第二条罪状。 僱佣商业间谍进入高家,诓骗高晋文投资□□项目,事后出卖高家,导致高家陷入经济危机,这是第三条罪状。 何小萍杀死女儿以后,他为了维护家族颜面,假装女儿是溺死。事后幽禁何小萍,包庇了真兇,这是第四条罪状。 主观上是有故意谋杀+诈骗+包庇兇手的罪恶。这口锅也是跑不了了的。何小萍是明着犯罪,那么谭继诚就是暗地里在犯罪。 最后是谭西文,他目前所做的恶只限于骗婚,但是书中就数他作恶最多了。包括但不限于:诓骗高晋文投资娱/乐城,向媒体揭露了高晋文和苏珊的不伦之恋,导致高晋文无颜面对所有人…… 可以这么说,书中高晋文和苏珊会双双自杀,他是罪魁祸首之一。 骗婚、诈骗、商业间谍没跑了。 但这个目前没法处理,师兄可是在谭西文的身体里呢。 所以谭西文得留在最后——等他们走了以后再倒霉。 最后是高家的一家之主高麟,高佑君的养父,高晋文和苏珊的亲生父亲。 高麟目前的「罪状」有:涉嫌——注意了,这里只是涉嫌导致了「时代银行」破产,然后逼得谭承芮跳楼。 ——这件事他们还没拿到证据,得就事论事。 但已经拿到证据的有:高麟年轻的时候出轨了王小姐,生下了苏珊。主观上对感情不忠,是个渣男。 所以说,谭继诚,谭西文,何小萍,高麟,这四个人是绝对要处理一下的,不能让他们好过。 至于其他人嘛……谭洛还算个帮凶,高夫人,高晋文,苏珊,谭梦汐……都是无辜的人物。 剧情的主线本来是一桩亲兄妹的案子。 现在搞着搞着,成了抱错+诈骗+復仇狗血伦理大剧。 浮在表面上的这些「主角」,其实才是文中的「配角」,故事倒是情理之中,可是真相往往都在剧情之外。 林玲现在回头看过来,怪不得作者一开始就设置了充满诡异的谭家谜团,还让高佑君做主角,其实作者的用意——本来就是谭家和高家的恩恩怨怨吧? 但是恩恩怨怨,贤贤不肖,到底该怎么处置呢? 林玲想了半天,都不知道该到底从哪个人下手,这里要处理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倒是梁若榆给出了一个建议:「林玲,我们先不妨从谭承芮跳楼的案子入手,看看高麟当年是不是真的诬告了那个房地产开发商,才导致了谭承芮的银行破产的。」 林玲点了点头,这是所有事件的开端,是应该调查清楚的。 但是事情发生在三十年前,网上已经没有任何资料可以找到了,要找,也得去公安局查档案。 *** 隔日,两个人就去了警察局。 归功于谭继诚的打点不少,谭家和当地的警察局关系匪浅。梁若榆说要看看当年的「时代银行」破产案子,局长马上就派人去拿资料了。 透过这一份资料,他们发现了不少「内幕」: 第一、高麟当初告发的那个房地产开发商姓李,名叫李建业。这个李建业本身就在房地产界臭名昭着,擅长制作烂尾楼卖给住户。所以很多银行都不愿意给他贷款买地皮,李建业这才找到了小门小户的时代银行贷款三个亿。 第二、时代银行的ceo谭承芮当初也是被李建业忽悠的头昏脑涨,才给他贷款的。那可是三十年前的三个亿,是整个时代银行的全部家底,涉及到本地和外地将近十万名储户的储蓄。 李建业只用自己手上数十栋烂尾楼做抵押,就从时代银行借到了这一笔钱。在事发之前,谭承芮根本不知道那些「抵押物」都是烂尾楼…… 事后,贷款出了纰漏,谭承芮才匆匆忙忙派人去估价,结果发现那些烂尾楼全部卖了也价值不了三千万,更何况是三个亿呢……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高麟有没有诬告李建业的成分在? 经过事后专家的测定,李建业忽悠时代银行投资的这处房产,依旧是一处烂尾楼。李建业本人就是个房地产方面的骗子,他利用烂尾楼去贷款,用贷款的钱制作更多的烂尾楼,然后贷更大的款。在他经手的工程期间,所有的建筑公司都採用了不合格的产品在「建楼」,建完以后只有冤大头才会购买李建业名下的这些房地产…… 第118页 所以,高麟当时还真的没有说谎,时代银行投资的还真是烂尾楼。 只是高麟想怼死这个李建业,却把这次贷款的主要来源——时代银行的总经理谭承芮给逼的跳楼了。 这是高家没有想到的事情。 顺便说一句,这个李建业自从事发以后一直在坐牢,如今都三十年过去了…… 好了,审查完毕。 林玲得出一个结论:高麟居然是无辜的…… 谭承芮是因为高麟的告发跳楼不假,但是高麟并不是诬告。他是盯紧了李建业的骗子行为再下手的,却一下子波及到了时代银行关门倒闭。结果惹出了谭承芮跳楼,何小萍换女等一系列风波。 谭西文这个养子,更是被谭继诚以「復仇」的藉口忽悠了三十年。 可能整本书里面,高麟最大的作恶还是出轨了那个小三生下了苏珊吧,这也是非常渣的行为了。高家后来的没落,原着中高晋文和苏珊的死,都要算在他的头上。 好了…… 该查的都查完了。 现在问题来了:这一群人该怎么处置才好呢?! 林玲想了想,好像他们第一件应该做的事、也是必须得做的事——就是离婚吧! 谭西文和高佑君这一对必须得离。 一个骗子骗来的婚姻,不算的,必须要及时止损! 不离还留着过年吗?! 所以她很愉快地找到了师兄,很愉快地道:「我们离婚吧!」 师兄也答应的很干脆:「好。」 双方和谐地走向了民政局。 不过想一想,还没结婚就去离婚,这件事着实很奇怪。林玲说自己不想写这种晦气的表格,师兄就帮她:「反正你以后也没机会写。」 写完了表格,工作人员就递给他们一本颜色较深的红本子——这就是离婚证了,只比结婚证深那么一点点,就像那个——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好了,现在他们正式离婚了。 高佑君抛弃渣男的第一步已经完成。 那么下面怎么办? 回去的路上,林玲和梁若榆商量着后续问题的解决方案——目前事情的难处是:谭家目前和高家还没有撕破脸皮,双方都不知道真相。而真相一旦公布出来,极有可能把高佑君给拖下水。 想一想吧,真相公布的话,那么高佑君如何自处?! 高佑君,名义上高家的孩子,其实流淌着谭继诚与何小萍的血脉。 高佑君肯定不属于谭家——谭继诚弄个养子骗了她的婚姻,高佑君只要还要脸,就不会去投奔亲生父亲。更何况,高家三十年的养育之恩还在这里吶,她怎么会接受另一对父母呢? 得知了真相,高佑君只会恨极了谭继诚,她从任何方面,感情也好,理智也好,都和谭家彻底无关。 但可悲的是,她也不会属于高家—— 知道真相以后,高家还会认可她这个女儿吗?不会的。 哪怕是养育了三十年的「女儿」,但是在如此的深仇之下,一家人还是很难和解。 想一想吧,要是高麟、梅宜兰和高晋文知道了她是谭家的女儿,她的父亲谋划算计谭家的财产,她的母亲勒死了高家真正的女儿。那么这一家人该怎么接受得了? 到时候,高佑君只会两面不是人。 所以林玲总结了一句话:「这桩案子,太难了。」——一旦真相败露了,高佑君的下场将会很惨很惨。可即使真相不败露,一旦她离开了这个世界,到时候把记忆还给了高佑君,高佑君还是会知道这残酷的真相。 左右衡量,她居然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只好求教师兄了:「师兄,如果是你,当你知道了真相,而且处在高佑君的位置上,你会怎么做?」 梁若榆开着车,闻言,看了她一眼:「离婚,告诉你父亲:谭家在挖坑让你高家跳。其余的什么都不做。」 「离婚我们已经离了,等高麟他们从欧洲旅游回来,谭家的阴谋我也会让高晋文去说的。可是,关乎高佑君和谭梦汐的案子,假如我什么都不做的话,谭继诚和何小萍做了那么多错事,我们又怎么去惩罚他们呢?」 「惩罚了谭继诚和何小萍,那么高佑君就会好过吗?」 梁若榆对她发出了灵魂拷问——没错,你揭露了真相,坏人当然会伏法。可是你自己也是身败名裂,无家可归。 那么,这样的「真相」到底有没有揭发的意义呢?! 很多时候,主持正义当然是好的。 但是,正义也是会伤人伤己的——当你处在这条利益链上的时候。 许多时候,人们对待别人的家务事可以指手画脚,哪里对,哪里不对,可是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才会知道:很多事情没有对错。 林玲的最大目标肯定是——让这个故事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但他们查出来的真相,都是三十年前的错误了。现在说出来,只会让所有人都没有一个好下场。 尤其是——现在的「高佑君」已经是高家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了。真相将会让她失去安身立命的依靠,落得六亲不认的结局。 那样的话—— 岂不是到头来白忙活一场? 梁若榆跟林玲说清楚了这个道理。 这倒是让林玲想到了自己经办的一个案件: 第119页 「师兄,我从前给一个男子做过亲子鑑定。他三岁的时候被拐卖,七岁的时候被父母找回。因为那个年代没有亲子鑑定的技术,所以,他也不知道找回自己的父母,是否是真的血缘父母。」 她仿佛还能看到那个求助者迷茫的双眸,他说:「我爸妈去认领孩子的时候,当时只拿了一张他们儿子三岁时候的照片,说我和照片上的小孩长得很像,就把我给领走了。可是我总觉得——那照片上的孩子不是我啊。」 二十三年后,他才终于鼓起勇气去做了亲子鑑定,结果证明:果然不是一家人。 但是出了亲子鑑定中心,林玲就看到该男子把报告书给撕掉了——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不管血缘关系上如何认定,这二十三年的养育之恩是错不了了的。而且,他年迈的父母肯定受不了这种打击的——那么干脆就装作没看见。 ……这样的「真相」,其实才是人之常情吧? 所以,她这一次穿进书里来,不必把所有的真相都公开。毕竟,真相是会伤人伤己的。 至于她离开以后,高佑君怎么办,她是继续呆在高家,还是离开高家,是公开真相,还是继续隐瞒下去——那留待她自己来抉择。 她目前所要做的——是让高家和谭家彻底划清界限,还有,送苏珊离开中国。 第55章 、055送别... 林玲联繫了苏珊。 见面在一家咖啡厅里,林玲出示了苏珊和高晋文的亲子鑑定。 苏珊拿过来看了看,结果并不是出人意料的,她也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只是放下了报告书,然后打量起了她—— 如果说,她和高晋文都是高麟的孩子,那么高佑君反而不是高麟的孩子?! 然而林玲心平气和的很吶:「别看了,我不是你姐姐。」 苏珊喝了一口卡布奇诺,深思状,然后一锤定音道:「没关系的,你母亲做得对——出轨的渣男不可原谅,只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林玲被逗笑了:「你想什么呢?我母亲并没有出轨谁生下我。我和梅宜兰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那么你……难道你是领养的孤儿?!」苏珊脑洞大开。 林玲摇了摇头,道:「我出生的时候……遇到点麻烦,高家把孩子抱错了,就一直将就着养吧。」 苏珊瞪大了眼睛:居然是抱错了?还真的是个新鲜事儿。 两个女人沉默地喝了会儿咖啡,各怀心事。 但好在,她们不是算计到一块去的。 苏珊先道:「我买了明天的机票,打算参加今年哈佛的招生考试。以后除非出差和公办,我想我是不会回来中国了。你呢?」 「我啊。」林玲嘆了口气,其实高佑君的选择余地也不多:「我想,等我处理好离婚的事情,就会找个地方重新开始吧。不过——明天谁知道呢?明天还没有来呢。」 苏珊再一次睁大了眼睛:「你和你丈夫离婚了?!上次我看到你们在办公室里卿卿我我的,我还以为你们关系很好。」 呃……卿卿我我是因为现在的谭西文是师兄啊! 林玲囧:「他和我有不可调节的矛盾,只有离婚一条路。」 「可我觉得他是真的爱你的,」苏珊表示很替他们惋惜:「有的时候,你背过去看资料,你老公就偷偷看你,看着看着,他还会弯起嘴角对你笑。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露出这么宠溺的微笑,我想他一定把你放在了心里。」 但是林玲听得都红了脸:是么?师兄偷偷看着她笑? 她怎么不知道他有爱偷看的一面? 咖啡喝完了,苏珊也和她说再见了,还欢迎她有机会去美国发展。 虽然这次来中国,苏珊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但是认识她这么一个朋友,也足够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 苏珊将会在美国开始一段新的征程。 林玲知道,她将再也不会堕入那一段不伦之恋了。 这就是她人生最好的方向。 *** 回到了公司,林玲去了办公室,跟高晋文打了个招唿说苏珊辞职走了,高晋文忙的头也不抬,只答了一句哦。 忙了半个月,高晋文几乎把苏珊的事情给忘了,所以听说她走了,他也不是特别在意了。 但是接下来一句话,让高晋文勐然从文件堆里冒了出来,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姐!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和谭西文已经离婚了,明天等爸妈回来,就告诉他们。」 林玲决定把离婚这件事赶紧办妥了,首先要做的,就是跟高家人坦白。 「姐,你没开玩笑吧?!」高晋文满脸不可置信的表情:「你,你和姐夫才结婚两个星期!两个星期唉!怎么就忽然离婚了呢?!」顿了顿,高晋文似乎反应了过来:「姐,你该不会是和姐夫吵架以后,拿离婚来开玩笑吧?」 林玲拿出了一本红本本:「我们真的离婚了,这是离婚证。」 高晋文捏着小本子左看右看:「姐,为啥?!」 姐姐和姐夫不是之前还好好的嘛?! 林玲不紧不慢道:「你姐夫他入赘我们家,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的。」林玲直接告诉了他:「你去年招的那个叫孙启超的投资顾问,就是谭继诚派来的商业间谍。他们想搞个里应外合,让我们高家彻底栽倒在娱乐.城项,目上。」 第120页 高晋文愣了愣:「不会吧?孙启超不是挺会算帐的吗?」 「都是骗你入股的圈套。」林玲直截了当道:「这一切都是谭西文和他养父谭继诚的阴谋。」 高晋文还是不相信:「姐,你是不是得了婚后忧郁症了?怎么胡思乱想的?」 林玲看他还是不相信,就拿出了杀手锏:「你看看,这是你姐夫和情人孩子的照片,孩子都会逛迪斯尼乐园了。」 ——谭西文的情人最近发了几张照片到他邮箱里,是谭西文结婚以前的旅游照,正好成了他们的证据。 高晋文看着这些照片,眼睛瞪得老大老大大的。 ——照片里,姐夫和一个美女勾肩搭背的,两人中间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一家三口穿着家庭装,看起来十分其乐融融。而下一张,谭西文就吻在了这美女的脸颊上…… 之前的投资陷阱他可以不相信,但是这些照片可说不了谎。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外表文质彬彬的姐夫,居然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林玲淡定道:「我也是和他结婚以后,才发现不对劲的。他结婚的第二天就回去了一整天,是去见他的情人的。我派人查了下,他和情人的孩子目前在上海。」 「姐……」高晋文震惊的无以復加:「姐夫……不,谭西文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他想搞垮我们家。他们谭家的目的,我去查了查,只怕是想诓骗我家去投资那个娱乐.城,然后坐看我家赔了夫人又折兵吧。」 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句话简直让高晋文怒不可遏! 眼下的情况可不就是赔了夫人(姐姐)又折兵(项目撤资)嘛! 呵呵……谭家人居然敢这么玩他和姐姐! 高晋文额头上的青筋在跳,他喊来了秘书,吩咐道:「把保安处的王处长给我找来,就说我的命令,所有保安处的人都给我集结人手……」 ——居然敢欺骗高家,居然敢骗婚他姐姐,这厮活得不耐烦了! 林玲看他脸色黑压压的一片,赶紧道:「你想做什么?!」 「姐,你就在这里等着,我替你去教训谭西文这个渣男!」 林玲赶紧道:「他应该已经搬出去了吧……你去了我家也没用。」 为了防止高晋文找谭西文(师兄)的麻烦,她已经让师兄去酒店住了。 然而下一秒,高晋文居然打了个电话给警察局:「餵?!王副局,是我,小高啊。你帮我个忙,我改天请你客……他叫谭西文,你用市内的天网系统帮我找找这个人的下落……好的,他现在在绿城旅馆?!好,我马上赶过去!」 林玲懵逼,高晋文居然拜託警察局查谭西文的下落! 这一招他们可没预料到。 高晋文拿了外套就要往外走,还是林玲拦住了她:「你干什么?!」 「我去揍死姐夫这个花花公子,给你出气!」 「别别别!」那可是她师兄,她都不捨得的:「谭,谭西文其实没对我怎么样。他,他都是听他父亲谭继诚的话过来入赘我们家的。投资项目也是谭继诚促成的。隐瞒谭西文婚恋史的也是谭继诚。所以谭继诚才是罪魁祸首,咱们要对付也对付谭继诚,好不好?!」 「姐,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帮着那个混球说话?!」高晋文拿起了桌上的一张照片:「父债子偿,儿子老子都一样,谭西文谭继诚都不是个东西!」 说完,高晋文就推开了她,跑下了楼去,磨刀霍霍向谭西文。 看着高晋文那大有杀了谭家人的架势在,而林玲不敢耽搁,打了个电话给师兄:「若榆,你还是赶紧逃吧,高晋文去揍你去了……」 她真是小看了这个「弟弟」的暴脾气。 高晋文从未吃过这么大的苦头,现在赔了夫人又折兵,只怕和谭西文同归于尽的心都有了。 现在谁也阻拦不了他去「寻仇」。 ——看样子,她想让书中的人都和自己一样保持理智,那真的是一种奢望。 高晋文就不会按照她的套路出牌。 不过好在,师兄收到了她的提醒,先一步离开了绿城宾馆,让高晋文和他的一干保镖扑了个空,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怒气沖沖的高晋文无处发泄愤怒,考虑到姐姐说的那一句「谭继诚才是罪魁祸首」,高晋文就转头去了谭家,势必要为姐姐讨回公道。 就这样,高晋文一手把她的离婚事宜给搅大了……这着实出乎林玲的意料。 然而更大的意外还在后面。 有句话说得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 到了谭家,高晋文也不废话,直接说要见谭继诚,要他「交出儿子」。 彼时,谭继诚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听说高晋文来访,就带着家人出来迎接。 好巧不巧的是,这「家人」当中,还包括那个一家三口照片上的女主角。 这女主角穿着一身小礼服,出来的时候风情万种,眉眼轻挑。 高晋文一看到她,眼睛都要冒火了,眼下更是确定了谭西文和情人的事儿,直接指着谭继诚的鼻子问道:「谭老头我问你——她是谁?!」 「她是……我的外甥女董珊珊。」 谭老头儿不知道高晋文发这么大火干嘛,按照辈分来说,他可是他姐姐的公公! 第121页 「外甥女?!」高晋文冷笑着扔下一堆照片:「谭继诚,你是让你儿子和你外甥女睡了,然后生个娃娃逛上海迪士尼乐园吗?!」 「……」 董珊珊身体晃了晃,脸上一片苍白。 谭继诚一言不发,显然不知道眼下的局面怎么圆谎。 他们怎么也没料到,谭西文居然这么快就暴露了,人家还拿到了证据。 高晋文则眼睛往四周看了看,呵呵,姐姐和姐夫的结婚照还挂在墙上吶,这家人坑害他高家进了娱乐.城那个无底洞,转头把他姐姐的身体和名誉都给骗了。他高晋文活了二十四年了,还从来没有这么窝窝囊囊的时刻! 一想到姐姐被骗婚,高晋文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唯一的亲姐姐高佑君,那可是全家人捧在手掌心的宝贝,掌上明珠,金枝玉叶,自小就金贵的不得了。 当初妈妈遭遇车祸,九死一生才生下了姐姐。连医生都说,姐姐能够活下来是个奇蹟。 从小到大,姐姐哪里受过这么大的侮辱了?!骗婚!知道这两个字对于一个女孩而言,意味着什么吗?! 高晋文眼中有一把火在烧。 敢惹高家是吧?他就让谭家人看看什么叫做「作死!」 于是乎,高晋文把门口的司机、一干保镖人等全部都喊了进来,只吩咐了一句:「把谭家的里里外外,都给我砸了!」 听到这句话,谭继诚和董珊珊、谭洛全部都愣住,这里可是谭家的地盘,高家人居然敢直接打砸?! 高家的司机老王倒是积极,吆喝了一句「干活!」于是高家的保镖一队十个人,二队十八个人,三队二十个人全部沖了进来。 人人都是身高马大,精壮兇悍。 眼看家就要倒霉了,谭继诚喘着粗气,挡在了众人的面前,梗着脖子道:「这里是我家,谁敢砸?!谁敢砸我就送他去坐牢!关他个十几二十年!」又冷冷对高晋文道:「也包括你!」 这句话无异于火上浇油。 但是火冒三丈的高晋文并没有失去理智。 高晋文直接把谭西文和情人亲密无间的照片拍在了桌子上:「老头儿,我姐姐都跟我说了,你搞娱乐.城就是为了诓骗我家入套是吧?!那什么孙启超,我已经派人控制住他了。他也坦白了,他真正的上司是你而不是我。你说,这笔商业欺诈够不够你去坐牢?!」 「你!」谭继诚差点背过气去。 他谭家这是怎么了?! 怎么什么底细都被高家知晓了?! 高晋文看老爷子快要气死了,决定再加一把火,于是大手一挥:「给我砸!砸的越干净越好,谁先砸干净了我奖赏二十万!」 于是所有的保镖都开始努力干活。 谭家的人根本拦不住他们,谭洛想打电话报警,也被保镖给控制住了,拿走了手机。 这是一场全方位的打砸。 谭家那高贵的红木家具,保镖们直接用斧头噼开,花架上好几万一株的兰花,直接踢碎了冲进下水道。门框上悬着的全家福,撕了个粉碎。还有空调彩电洗衣机两台电脑……全部都砸成了零散件。 只是砸到一半的时候,后面一栋楼里,一个保镖发出了巨大的叫声: 「老闆……这里有鬼啊!!!」 第56章 、056囚笼... 高晋文带来的保镖队伍里,也不尽然是莽夫。 也有个识相的保镖头头,看少爷高晋文闹得不成样子,怕他被警察叔叔抓去坐牢,于是赶紧给夫人和老爷打了个电话打小报告。 高麟和梅宜兰正在欧洲旅游呢,一听儿子居然带着家里五十个保镖去砸亲家了,吓得那是个魂飞魄散。他们一边订了最近的机票往回赶,一边联繫了女儿高佑君,让她赶紧去劝劝弟弟,千万不要惹出什么大事来。 彼时,林玲已经在去往谭家的路上了,司机是师兄。 搞笑的是,告诉他们高晋文去砸谭家的人,居然是董珊珊。 高晋文为了砸家方便,看住了谭家所有人,拿走了他们的手机,唯独董珊珊是个头脑聪明的,她说自己要上厕所,保镖总不能看着她上厕所吧?于是乎董珊珊趁着上厕所的功夫,用口袋里的另一部手机联繫了谭西文: 「西文,不好了,你家那个母老虎的弟弟带人来叔叔家了……」 「你快过来!他们在打砸叔叔家!」 梁若榆一边稳住了董珊珊,让她「不要报警」(这时候报警,高晋文就完蛋了),一边说自己马上就到,让她先回大厅去,以免引起高晋文的怀疑。 董珊珊按照他的吩咐做了,她哪里知道对方只是在拖延时间。 林玲没想到高晋文这么不省心,他知道高家被骗了,居然跑去谭家砸家当。真不知道这厮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书都读到哪里去了…… 好吧,弟弟不省心,她也只好帮忙着善后,得想个法子为高晋文砸别人的家开脱啊…… 正在思考怎么跟警察叔叔解释「我弟弟砸我丈夫家是一个正常的行为」,这边,那个保镖头头又来电话了,开口就是:「大小姐,谭家发现了一个女鬼!」 「什么?!」林玲怀疑自己听错了。 那个保镖十分兴奋道:「一个女鬼!」 梁若榆直截了当道:「是不是一个头髮花白的女人,关在阁楼的最顶层,嘴里一直念叨着梳头髮,还会咯咯咯地笑?」 第122页 「哎?!你怎么知道?!」保镖头头大为失望。 梁若榆嘆息,挂断了手机:「他们找到了何小萍……谭家的秘密还是暴露了。」 ——高晋文的属下打砸了整个谭家,居然无意间去了那个诡异的阁楼,揭露了这桩秘密。 梁若榆想到这里,忽然靠边停了车,林玲刚想问他怎么了,师兄就道:「你不能去,我也不能去谭家。何小萍认的我这张脸像谭承芮。」 林玲点了点头,她的这张脸,应该有几分像何小萍年轻的时候吧? 万一何小萍指着师兄说「承芮」,指着她说「女儿」,那么情况就大大地不妙了。 但是目前,山上的情况一触即发,她必须打个电话提醒高晋文:那个疯女人可不能随便处置。 她打电话之前,还得想个藉口跟高晋文解释何小萍的来歷,倒是师兄沉吟一番,就道:「你不妨告诉这么告诉高晋文:自己是听闻姐姐的婆婆被公公谭继诚关了起来,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他是出于义愤才带人前去解救婆婆的。但是公公一家人不肯交出婆婆,才会闹成那样的。他打砸谭家是假,逼人交出受虐的婆婆才是真。」 林玲瞥了他一眼:祸水东引啊,师兄这个小滑头! 明明是高晋文出于泄愤的目的打砸谭家,现在倒变成了热血少年解救被困老太太。 不过,这一招祸水东引实在是个好主意。还能师出有名,林玲赶紧打电话教给了弟弟。 高晋文那边已经到达了铁锈门的禁闭室之外,几个保镖都被这女鬼给吓了回来,他就亲自过去看看。结果看到里面的白髮疯婆子老太太,五爪跟枯瘦的枝干一样,脸皮就像快要枯萎的老树皮,眼睛失去了所有的色素,变成了昏黄的一片。 「我靠!」高晋文都忍不住爆粗口了:「谭继诚的口味这么重?!」 就是个活生生的女棺材子啊! 人家是金屋藏娇,谭继诚弄个别墅藏个老妖婆?! 高晋文还在发愣这哪里冒出来的老太太版白毛女啊,姐姐的电话就为他解答了疑惑:「那不是女鬼,那是谭继诚的妻子何小萍。」 「卧槽?姐,谭继诚把他老婆囚禁成这样?!」高晋文表示毁三观。 「……这件事说来话长,总而言之,这个何小萍十五年前犯了一些错,就被她丈夫囚禁了起来。一囚就是十五年。我听说警察已经往谭家赶了,你等警察一来,就带他们去老太太的囚禁地点看看,说你是来救人的,知道吗?!」 「我?救人?!」高晋文表示这个撒谎的难度有点大。 「对,你就说——你是听我说婆婆被公公囚禁了,所以你才过来救人的,赶紧和你属下串好口供……」 「姐,咱没必要跟警察撒谎吧?」 他觉得自己打砸谭家的藉口很足够:商业欺诈,涉及七个亿。 林玲没好气道:「知道什么叫非法扰民吗?!你就是!你要是证明不了是谭继诚非法囚禁在先,那你就要去坐牢,明白不?!」 「好吧……」 高晋文的亚歷山大,他要保证五十个属下同时眼瞎加耳聋。 好在少东家的话一诺千金,高晋文吩咐下去,全体都装作是解救老太太的正义之师…… *** 不一会儿,警察真的来到了谭家。 高晋文按照姐姐的吩咐,主动和警察对接,说明了情况,然后请他们参观「姐姐的婆婆。」而谭继诚和谭洛、董珊珊等人一直高唿着是高家人先动的手,却被警察强行按上了车——且不说是谁先动的手,密室囚人,通通带去警察局再说! 等外面收拾干净了,警察才打开了关着老太太的铁门…… 他们同时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臭味混合着骚味,好几个警察和保镖都当场吐了。 里面的情况怎么说?!如果不是知道这是谭家的阁楼,大家会以为这是一个不见天日的性/奴牢笼,地上都是各种人体排泄物。 而疯了的老太太看到了警察,就诡异地笑了起来,念叨着:「梳头髮了,宝贝,梳头髮了,梳完头髮,妈妈就要送你上路了……」 手里还拿着一根掉了皮的电线。 *** 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十五年前,谭梦汐死在了何小萍的手中,父亲谭继诚为了维护家里的声誉,说她是溺水而亡。 十五年后,谭继诚把杀女兇手何小萍囚禁了十五年,没想到,他自己作恶惹怒了高晋文,导致高晋文过来抄家,结果撞破了一桩十五年前的兇杀案。 在谭家密室里发现的老太太,成了警察局查案的重中之重。 密室藏人已经很不正常了,更不正常的是:这个疯掉的老太太一直念叨着送女儿上路,手里还拿着一根电线,警方判断,谭家内部可能涉及什么命案。 半日后,何小萍、谭继诚、谭洛、董珊珊等一干人等都被收押了起来。 林玲和师兄也主动去了警察局配合调查。 为了给高晋文脱罪,林玲藉口说自己听到了婆婆的疯话,逼问了丈夫谭西文,所以才让弟弟前去救人的。 他们两个合力把当年何小萍失心疯的事情全部抖落了出来,还说婆婆的发疯和女儿谭梦汐的死亡有关。警方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到了当年谭梦汐溺亡的案子上。 这边,林玲给高晋文缴纳了保释金,高晋文离开了监狱。那边,针对谭家的审问才刚刚开始。 第123页 由于谭西文的「自我揭发」,谭家一下子陷入了巨大的被动状态。 谭继诚一开始还不承认包庇了妻子杀女的事实,他在公安局有的是关系,哪怕是局长也不能真的把他给咋滴。 何小萍是个疯子,疯子的话不能做证言,谭继诚就一口咬定女儿当年就是溺亡。 但是他的儿子谭洛是个纨.绔的软骨头,警方拷问了几下,谭洛就招了——当年他是亲眼看到了妈妈杀死了姐姐。 在审讯专家的巨大压力下,谭洛什么都招了: 「……当时,姐姐十五岁,我八岁。我那天放学回家去找姐姐玩,就看到姐姐……软塌塌躺在地上,舌头往外吐着,妈妈拿着梳子站在她身边……我过去问妈妈姐姐怎么了,妈妈就说,姐姐是睡着了,可我看到了姐姐吐着舌头……」 「……后来,殡仪馆来人了。爸爸让我撒谎说姐姐是在家里的游泳池里溺水死的,他们给姐姐围上了丝巾,殡仪馆的人没看出来,就送姐姐去了火化场……」 「……妈妈……从那天开始,那个女人就不算是我的妈妈了。她是个恶魔,害死姐姐的恶魔。她疯了也是遭报应的……」 「……爸爸没有想过包庇兇手什么的,他只是维护我们家的面子!他没有参与谋害姐姐!」 谭洛断断续续说了这么多,警方总算听出了个大概。 那个叫「谭梦汐」的女孩,死在了花样年华十五岁,死在了何小萍的手上。 何小萍杀人,谭继诚包庇兇手十五年,这两人都犯了谋杀和同谋罪,没得跑了。 很快,听到儿子的审讯录音,那边,一直僵持不开口的谭继诚,精神城墙一下子就崩溃了…… 半天后,这桩被隐藏了十五年的兇杀案就登载在了各大报纸的头条。 因为涉案人员是有名的企业家谭继诚,一下子被传得满城风雨。 有人信誓旦旦地说,他亲眼看到高家大公子高晋文上山去抓杀人犯和杀人同谋的。这起案子可以破掉,完全是高家的功劳。 也有人说,高晋文进了警察局,但是半天就出来了,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还有「内部人员」说,何小萍会掐死谭梦汐,是因为何小萍撞见了女儿和丈夫的私情,她是为了阻止这段父.女□□的感情,所以才动手的…… 与此同时。 高晋文终于回到了高家。 高麟和梅宜兰终于赶了回来,一回来就跑去警察局接回了儿子和女儿。 望着儿子,梅宜兰都哭花了妆容:「你要是在谭家有个三长两短,你让我和你爸怎么活?!」 「妈,谭家欺人太甚!」高晋文还愤愤不平:「只可惜这一次我没能亲自揍得谭西文这个王八蛋脑袋开花!」 林玲抖了抖。 师兄目前还在警察局那边,作为「污点证人」进行口供。 高晋文就谭家诈骗的事情报了警,谭西文被告了诈骗和重婚两个罪名,目前正在接受警察的审问,但主要调查的是谭梦汐被害的事情。 当然了,审讯是不好受的。 她觉得有点对不起师兄,这被审讯的人吧,应该是真正的谭西文…… 本来他们商量好了,等最后再收拾谭西文的,结果高晋文的冲动,直接让这个过程提前了。 梅宜兰听了儿子的话,回头又过来抱着她了:「我苦命的女儿呦,妈妈对不起你,居然没看出谭西文是个人渣,妈妈让你受苦了……」 高麟全程在旁边抽着烟,一言不发,他心里有愧疚,连看都不敢看女儿。 梅宜兰哭够了,回头就拿起了包包,狠狠地砸向了丈夫高麟:「你个杀千刀的!你为了要谭家那五亿的投资,就把咱们的女儿许配给了谭西文那种混帐东西,你还有没有良心了?!」 高麟这才无奈地张口道:「我也不知道……谭继诚他一直瞒着外界,这种事也查不出来的。」 「查不出来?!查不出来你就让佑君她去那种地方?!」梅宜兰绝望地看着丈夫,这一次,她是伤透了心了:「我生佑君的时候,吃了多少苦?!差点把命都搭上了!你就这么糟蹋我女儿?!送她去谭家那种人家?!」 高麟哑口无言,他确实没有尽到一家之主和父亲的责任。 高晋文也很不满意父亲的所作所为:「爸,我当初也说了,姐姐这婚事也订的太马虎了。才半年的时间,哪里能看出来一个人的好坏。这不,姐姐刚嫁过去两个星期,姐夫的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吧……啊呸,那种人渣才不是我姐夫!」 「天吶,这谭家是什么人家?!」梅宜兰拉着女儿的手一直哭泣:「母亲勒死了女儿,父亲包庇杀人兇手。无冤无仇的,就弄个渣男过来害我们家佑君。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家,你,你还把女儿往火坑里面推!」 高麟被说的面红耳赤,一句话都不敢反驳。 「妈,」林玲这时候也煽风点火道:「我不太想在家住了,我想出去一个人住,好不好?」 「当然好,乖孩子,咱们不在家里住了啊。」梅宜兰搂过了她的肩膀:「妈妈陪你出去住,咱们不要这个爸爸了,妈妈不会让你再受委屈了。」 「嗯。」 林玲确实不太愿意再住在高家了。 她看到高麟就想到了苏珊,苏珊和她一致觉得:高麟这个渣男,不配称之为父亲的。 第124页 眼下,梅宜兰因为谭西文的事情迁怒于高麟,正好,让这对母女借这个机会,早点离开高麟这个毫无道德心和责任心的「父亲」和「丈夫」。 于是乎,几天以后,高佑君和梅宜兰就搬出了高家。 而高晋文经此一役后,也和父亲高麟淡漠了关系,凡事都不再听从父亲的安排了。 高麟在高家「一家之主」的地位彻底的翻盘了。 第57章 、057答应... 谭家的案子很快就有了结果。 谭梦汐的死因真相大白,在舆论的压力下,谭继诚和何小萍双双被收押定罪。 由于何小萍已经疯了,法院决定不予起诉,把她送到了精神病医院严加看管起来。 而谭继诚是个有理智的人,不能用精神疾病来开脱罪名。于是乎,商业诈骗加上包庇兇手两桩罪名,给他判决了整整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考虑到谭继诚已经是个六十八岁的老人了,他这么一进去,活着出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这一辈子怕也是在牢里面度过剩下的日子了。 谭洛和谭西文都被判了五年的有期徒刑——罪名都是伙同欺诈。 当然了,林玲干不出来让师兄去坐牢这种事,于是商量着——要不咱们早定结束任务,出去得了。这牢狱之灾嘛,还是该留给谭西文去尝一尝的。 高家这边,她打点好了,就去了监狱找师兄,和他商量着一起走。 彼时,隔着一道铁栅栏,他们见了面。林玲是以「探监」的名义来看他的,实际上只是来告个别,打个招唿而已。 不得不说,谭西文是个美男子。即使他脱下了西装,穿上了劳改犯的服装,依旧是容貌清俊的翩翩公子哥的气质。难怪文中的高佑君那么快就爱上了他。 现在,林玲却很抱歉:「师兄,对不起啊,害你这么快就坐牢了……」 「没关系,都一样。」梁若榆倒是很大方。 他们的计划就是走之前,把谭西文给送进监狱。 现在经过高晋文这么一闹,事情提前发了,其实结局都是一个样的。 ——就算高晋文不闹这一场,林玲也打算主动揭发谭梦汐被害这件事的。她是个比较直爽的人,眼睛里揉不得一粒沙子,无论如何,杀人兇手是不会放过去的。 只是意想不到,谭家的毁灭来的如此的彻底。 眼看谭家玩完了,林玲才把心思放在了他的身上。 「那,今晚我们就走吧。」 她可不忍心让师兄再吃牢饭了。 其实比起故事有个美好的结局来,她发觉,现在自己更在乎他的感受。 「走没问题。」梁若榆却是道:「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林玲眨了眨眼。 「出去以后,别老顾着做任务了。」梁若榆望着她的眼睛,十分认真道:「咱们休息一段时间以后,你嫁给我,给我生个孩子,你看怎么样?」 「……」林玲无语凝噎。 她见过在监狱里求婚的,却没见过在监狱里求婚又求生娃的。 不过仔细一想嘛…… 靠,师兄还真的是凑不要脸啊。 这分明是威胁她来着:你不答应嫁给我,我就不穿出去,继续坐牢。 要是让法医部门的那些个师兄师姐们知道她把主任搞得去坐牢了……回头就别想混了,亲子鑑定界都混不下去了。 真是一只老狐狸! 逼婚都逼得如此的炉火纯青! 不过呢,林玲还是有办法治他的,于是深吸一口气,仿造主任的语气道:「……老梁啊,你好歹是法医部门的主任,这样趁火打劫不好啊。」 一句「老梁」让梁若榆的眼神顿时深邃了起来——她是嫌他老了吗?! 不过比起亲子鑑定中心那些二十五六岁的小鲜肉来,他是有一点沧桑的意味了。 不过,他也有法子治一治林玲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林玲,」梁若榆故作深沉道:「你也知道我今年32岁了,我正想找个合适的女子结婚。你是我目前的最佳人选,但这不代表:我非你不可。你要是不想的话,我不勉强你,我可以等你慢慢接受我,但我也不会等你太久的。」 ——这句话就是在威胁她:过了我这村,就没有其他的下店了。 我可以等你…… 但并不是非你不可是吗? ——果然是师兄啊,典型的直白风格。 他不是那种付出感情了就不要求回报的默默付出型人格。相反的,他是一个典型的行动派,头脑清晰智慧过人。 只要他找到了目标,就会制定好计划。然后他会狡猾地狩猎,会毫不犹豫占据某个人的心坎里,然后把你的人连同你的心都吃干抹净。 这才是他的本质吧?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林玲沉默了一会儿,感觉逼婚都逼到这份上了,自己也该说什么了。 于是乎:「师兄,你等了我很久吗?」 梁若榆仔细想了想,就道:「五年了。」 ——从那场毕业晚会不欢而散以后,他就发现:小师妹伤心离去的身影从来都没有离开他太久。 有些人有些事,随着毕业以后各奔东西,都各自散去了。 唯独她,她一直一直都存在,存在在他的每一寸脑细胞里,每一次的唿吸声里,每一次大脑皮层经歷冷热交替的刺激兴奋里。 第125页 想忘也忘不掉,那是八年的朝夕相处,默默带来的习惯和依恋。 她存在—— 每个夜深人静的夜里面。 每个秋天落雨的黄昏后。 每个冬雪皑皑的大街小巷里。 甚至每一次上手术台前,洗手的时候,他都会想起来曾经有那么一个风风火火的师妹,站在他的身边,一边挤着洗手液搓泡沫一边吐槽道:「学法医就不能喷香水,对女生而言太残酷了,真想每天香喷喷地进入教室啊!师兄你别笑,你再爱干净也好闻不到哪里去!」 是什么时候开始,他把那个美丽可爱活泼又有点小倔强的师妹给弄丢了呢? 不知道。 直到再次相遇才明白:原来不断地想起她,是因为自己一直在想她。而这一次,他不会再让一些宝贵的东西再次熘走了。 所以:「林玲。」 「嗯?」林玲好奇的托起了腮。 她说他等了五年,可她实在没有感觉到某人在等啊! 梁若榆隔着铁栅栏窗口,淡淡问道:「我最后悔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吗?」 这是个好问题。 堂堂行动达人梁若榆有什么值得后悔的事情那可真的是——万里挑一。 林玲想了想:「放弃了读博?」 「不是。」 「和我选了同一个导师?」 「不是。」 「那是什么啊?」林玲表示师兄的心思还真难猜,哎,复杂的男人心吶。 下一秒,就听他说:「我最后悔的是五年前的毕业晚宴上,没有来得及告诉你——我喜欢你。」 「……」 林玲沉默,结果这一错过就是五年。 这一句「我喜欢你」,却生生来迟了五年的时间。 好在,他们现在都在这里,都是单身,还有弥补将来的机会…… ** 出了警察局,外面阳光灿烂,万里无云。 林玲打了个电话,让高晋文过来接自己,就轻轻道了一句:再见。 这里的事情都交代好了,剩下来未完成的部分,她给将来的高佑君去抉择人生的方向。 无论是选择离开还是留下,是面对还是隐瞒,是坦诚还是难得煳涂——这都是高佑君要经歷的人生关卡,没有人可以代替她承受这一切结果。 连她——林玲,都无法替她去面对。 所以:「高佑君,我走了,希望你将来的人生——一切遂意。」 说完,她就离开了这具身体。 晨曦的清风轻轻地吹着,另一个人睁开了眼睛…… *** 一路上,高晋文把保时捷豪车开的很稳当。 太阳慢慢升了起来,阳光洒满了街头巷尾,就像他的心情那样灿烂。 刚刚谭家上下都被判刑了,算是给他出了一口恶气。但是到达警察局的时候,高晋文吓了一跳:姐姐居然在哭。 高晋文赶紧跳下车来安慰姐姐,可是姐姐怎么都止不住眼泪。 高佑君是该哭的。 林玲把所有的记忆归还给了她。 那里面有三十年来错付的爱和背叛,还全部是她的手足亲人。 「姐姐,你别哭了。」高晋文着急了:「那些都已经过去了,谭西文也伏法了。没有人再会伤害你了。」 高佑君摇了摇头,说不出任何话来。 高晋文想了想,就蹲了下来,尽量轻声细语道:「姐姐,你要是想不开的话,就去美国转一转吧,我把我在美国的那栋别墅过户给你。」 高佑君抬头看了弟弟一眼,高晋文的眼神无比真挚,他一向都把姐姐当做最亲最爱的人。 但现在……这种真挚还真的是难以形容的感情啊! 高佑君不再哭了,她忽然觉得,这样的眼泪其实毫无意义。 从血脉的角度上来说,她属于谭家,但是从灵魂到感情,她只属于高家。 「晋文。」高佑君擦了擦眼角残留的眼泪:「要是我……去了美国,再也不回来了,你能替我照顾好母亲吗?」 ——她故意略去了父亲不说,那个男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高晋文还以为她受此情伤,想移民了,于是道:「你放心,母亲的事情交给我。姐姐,如果你觉得国外有助于你恢復精神的话,那你就去吧。」 毕竟不是每个女人都能走出离婚的阴影的。更何况,要不是姐姐,他公司早黄了。 高佑君点了点头,道:「谢谢。」 她或许是个不幸的女人,但很幸运的是,她有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弟弟。 几天以后,高佑君就办好了旅行签证,她将长期定居海外,不再过问国内的事情,也把自己该继承的那一部分高家的股权和财产——全部公证到了弟弟高晋文的名下。 ——或许真相永远不能被揭穿。但她以这种归还遗产的方式,以表达自己对高家,对父母,对弟弟的愧疚。 然后,她将要踏上人生新的旅途…… 不是软弱无能的高佑君、也不是不见天日的谭梦汐…… 她就是她,一个回不去过往的女人,只能重新开始,努力向前。 *** 《插翅难飞》大结局: 【五年后……2018年的一天,高氏集团总裁高晋文的婚礼在美国西雅图举行。他和相恋三年的妻子、门当户对的衡百国际集团大小姐徐珉走入了婚姻的殿堂。但是婚礼上,最漂亮最瞩目的女人不是高晋文的新婚妻子,而是他许久没有露面的姐姐高佑君……】 第126页 【……彼时,高佑君有个更响亮的称唿:mrs.gao。】 【……五年前,高佑君离婚以后,单身来到了西雅图闯荡。她一边申请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的硕士入学资格,一边积极参加各种国际性慈善活动。得到了联合国工作人员的高度评价。一年后,她就如愿以偿进入了普林斯顿大学……】 【……读研期间,高佑君没有忘记继续进行慈善活动。她和哈佛的挚友苏珊一同前往了非洲的贫困地区进行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回到美国,她就此经歷写了一本书《纳米比亚森林》,书中描写了各种非洲形形色色的人物以及环境,体现了一名东方女性知识分子对待非洲人文的关怀。得到了时代周刊的高度评价……】 【从此以后,她被人尊称为作家mrs gao——作家高小姐。】 【……在她弟弟那场旷世婚礼上,有一位年轻的男子埃文坐在了她的身边。埃文告诉了她:高小姐,我读过了你的书,老实说,你的想法与我不谋而合……这个年轻又大胆的男子正是当年美国时代周刊的畅销作家榜头名。也是在他的帮忙下,《纳米比亚森林》获得了多项提名……直至进入了好莱坞导演们的视线,获得了改编权。】 【……婚礼结束后,他们约会了,另一段浪漫的故事开始了……】 【……许多年以后,电影《纳米比亚森林》在美国上映了。作者署名:高佑君,参与编剧:埃文。】 happy edn。 林玲合上了书……原来高佑君去了美国,和苏珊继续了一段友谊,写了一本书当作家去了……中途还和另一位知名作家结了婚,这样的结局很不错。 她记得书中原本的高佑君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虽然性格比较软弱吧,但是心地善良,关怀他人,从小到大都是高家慈善事业的一把手。她去了美国以后发挥特长,最终名利双收,是老天爷长了眼,让好人有了好报。 好了,这本《插翅难飞》总算是完结了。 她,也要兑现和师兄的承诺了。 只是,咳咳咳…… 好久不见了,这用真的身体去面对他,始终有些尴尬啊。 第58章 、058结局(上)... 看完了书,林玲就发了一条简讯给师兄:晚上我去你家玩。 其实她要说的重点只有「我去你家」,加上个「玩」字,纯粹是为了看起来体面一点…但也只是掩耳盗铃的说法而已。 其实,她本来的计划很简单:和梁若榆安安静静地吃个饭,大家心平气和聊一聊将来的问题,说不定就能平稳过渡到男女朋友的关系。 她不太想狂风暴雨式地跳跃到结婚的步骤,还是循序渐进比较好…… 毕竟,小说是小说,小说中无论发生什么事,等到出来以后,都可以算作黄粱一梦,那些只是梦中的人和事。 梦醒了,大结局,就会迎来现实的问题。 个人的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她本人虽然聪明,但是在男女的事情上非常不靠谱。要不然也不会把相处了八年的师兄硬生生处成了哥们也没发生过啥。 所以,发完简讯,她发了一会儿呆,开始上网查阅「新手约会攻略」。 网上说,一个女孩子去男孩子家过夜,走之前一定要洗个澡,她就乖乖去洗了个澡。 第二步,穿的衣服要稍微性感妩媚一点。不能穿的像个阿拉伯黑袍女人似的,那样再有情调的男人,也难以发挥他们的调/情优势。 林玲就跑去了衣柜,翻了半天,她有10件白大褂、8件双面羊绒呢子大衣、5件黑色裹臀裙全部过了膝盖,就是没有一件拿得出手的性感吊带衫。 没办法,她只好拿夏季常备白色衬衣换上。这是穿在工作制服里面的那一件,好处是布料轻盈不扎手,坏处是扣子太多,解下来需要花费一段时间。 然后是头髮,攻略上说一定要黑长直……于是她翻出了万年没用的直发器夹板,把睡的不成样子的头髮夹了一会儿,但是火力过勐,夹的都出了焦味,她又赶紧拔了插头。一看,发梢部分都焦了,只好拿个剪刀把下面修短。 ……最后是化妆,她的弱项,就跟着网上的步骤走嘛…… 打扮好了以后,她对着镜子看了看,没有那么艷丽时尚,但是看起来还挺简单素雅的。 最后,她再喷了点绿茶香水,就这么出发了。 *** 到了师兄家。 林玲敲了敲门,门开了。 他戴着眼镜,个子比她高了不少,也比她记忆中高了不少。 她咳嗽一声:「师兄。」 正踌躇着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下一秒,手上一软,梁若榆已经牵起了她的手:「进来再说。」 她低着头踏过了玄关,想到五年前的一场误会,今天就格外的尴尬。当初不辞而别造成的不良后果是——当她再次见到他本人的时候,连头也不敢抬。 进了客厅,她闻到空气中有一点消毒药水的味道,架子上还有她耳熟能详的各种各样专业知识书。 但是在架子的中央,用木框框好的,是他们五年之前的毕业照。 晚餐已经准备好了,他很有心思,把客厅里那骇人的解刨图和一具真人骨骼模具全部收了起来——以防许久不做法医事业的小师妹吓到。 坐了下来,林玲低着头喝咖啡,顺便飞快扫了他一眼,即使对他的容貌了如指掌,还是忍不住心跳加速。 第127页 请问是哪个天才告诉了师兄:他适合穿黑色的衬衫和蓝色条纹的领带? 黑色的衬衫恰到好处地修饰了内敛又成熟的气质。五官干净而立体,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 她发誓,当初在大学的实验室里,师兄要是这么穿,全校女生都要抢破了头,管他是不是最可怕的法医系学生。 现在算是便宜了她这个捡漏的吧…… 「林玲,」男人先开了口:「我下个星期申请了年假,你想去哪里玩?」 「我啊……最近没有什么想玩的地方……」顿了顿,她倒是想到了一处:「要不然,咱们去大学里看看?」 「也好,我许久没有去见王教授了。」 想到王导那码子事,她有些尴尬道:「我也五年没有见他了……」 王导是他们两个共同的导师,后来在竞争推荐名额的时候,王导抱着女士优先的观念,把名额给了她。然后就发生了酒会上不欢而散的那一幕…… 她低头回想从前的时光,嘆了口气:「王教授当初推荐的是你就好了。反正我的综合评定不如你,输给你也是很正常的,还不会闹得不愉快。」 梁若榆看她眼下这个反应,再联想到她之前说过的话,猜也猜了出来:「五年前,你是因为王教授的话,所以才误会了我?」 「嗯。」她抬头喝酒:「师兄,我不是故意的……」她想听到他说一句「没关系」或者「我早就不在意了」,就跟她第一次解释误会的时候一样。但这一次,他没有说出什么原谅的话,只是看着她,眼中燃起了微微的火苗: 「下次,你有什么话,晚上下班直接跟我说,不要听别人说三道四。」 ——要不是她忽然逃跑了话,在那么多人的努力撮合下,或许他们就成了。算到如今,孩子都说不定会打酱油了…… 「嗯,我会的。」 她低头开始切着牛排,顺便拿眼角的余光偷偷看着他。 男人的目光一直紧紧尾随着自己的每个动作,她看到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又喝了一口红酒,有些微醺的意味。 这样眼神迷离的师兄,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 「咣」一不小心,牛排没切好,刀子碰到了瓷盘。 无意识地暴露了自己的心不在焉,林玲有些措手不及,该死的,心跳为什么这么快? 「我帮你切。」大概是看出了她的紧张,他站了起来,坐在了她的身边,双手拿起了她的刀叉,然后顺着筋骨切下…… 切好了一小块,他用叉子叉了起来,然后送到了她的嘴边。 林玲脸红,张嘴,吃下了他切好的牛肉,觉得这一幕简直挑战她的情商极限…… 动了心以后,动情也变得理所当然。 吃完了牛排,梁若榆就去洗盘子了,她则坐在沙发上,看着他搁在茶几上的书。解刨学、病理学、骨科学……其实大部分都是上学期间教过的内容,但是内容太多,知识点容易忘,所以茶余饭后,他还会拿出来复习复习,笔耕不辍。 翻着翻着,她就翻到了一张照片。 是当初毕业晚会之前,他们站在酒店台阶上的合影。 王老师站在最中间,旁边就是她和师兄,他们是老师最得意的两个门生。 她不自觉微微嘆了一口气,其实五年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 她放下了书,再看了一眼正在洗盘子的师兄,心里某根弦就颤抖了那么一下。然后,她站起了身子,走到了他的身后,从后抱住了他。 水龙头的水声停止,梁若榆动也不动道:「林玲?」 「师兄,今晚陪我好不好?」 她瓮声瓮气道,真的想他很久很久了…… 梁若榆莞尔。 这句话他终于等到了。 「好。」 他不假思索道。 转过身,梁若榆俯下身段,执起她的小手亲了亲,动作温柔地好似轻吻清晨的雨露,然后下一个吻,就落在了她的红唇上。 他很轻柔地辗转,尽量贴合她的唇角弧度。也不知道轻吻了多久,她的唇红似血。梁若榆的吐息却开始燥热起来。忍不了了。他最喜欢的小师妹小巧伊人靠在他的肩头,那楚楚可怜的眼神,真的是让人无不动心。 不知不觉,摩擦生热。 于是他蹲下身,把她整个扛了起来。 林玲惊唿:「师兄?」下一句话就被他用唇堵了起来。 床就在室内,他先把她放到了床上,再用身体压了上去。 林玲捂着脸,感觉到他的手很快就找到了她的裙子搭扣处,五指翻转,灵活地解开了这一道屏障。 接着,整条包臀裙就褪了下来…… 肌肤蓦然暴露,她意识到了什么,想侧过身去正对着他。但被梁若榆给扣住了:「林玲,别害怕。」 好,她不害怕…… 只是那个那个的时候,真的有一点痛啊…… *** 下半夜,两人的唿吸声终于归于平静。 该跨过去的鸿沟,已经跨过去了。林玲也不必感觉害羞还是什么了,她可以放松自己,尽管跟这个男人撒娇和纠缠了——因为他们属于彼此。 她乖巧地把头枕在他的臂弯里,声音微微的,充满初为小女人的温柔味道:「师兄,我觉得我占了你的便宜,这下没办法跟你们部门那一堆师姐师妹交代了……」 第128页 「跟她们交代什么?」梁若榆的十指已经插.入了她的小小指缝中:「你应该好好跟你妈说说,早日把我们的婚事提上日程。」 「你想的真快。」她换了个姿势:「要是回到学校,见到王老师,你说,他要是知道我们在一起了会不会很惊讶?」 「那就让他做我们的证婚人?」 「随你吧。」她瞧着他的眉眼,尽情地享受着此时此刻,最亲密的的距离。又低下头,又玩弄着他的指甲,好像能从他白皙,修长的骨节当中看出一朵花来。 但,这只是一双和她一样,掌心砥砺着厚茧的手。 却是喃喃说道:「师兄,以后你可不许在书里和什么女主女配发生感情纠葛了,因为你是我的人了。」 「好,今天我就是你的人。」他挑.逗地在她耳边,说下那句话:「你想怎么样我都行。」 她脸又红了:「色……狼。」 「对,我是色.狼。师妹……我们继续……」说完,梁若榆忽然抱着她坐了起来,然后砥砺在被单上。 「师兄!」 她错了,男人这是没完没了了! 事实证明一个单身到32岁的男人是非常……精力旺盛的。 她被他拆之入骨,吞个不剩。 第59章 、059结局【下】... 几天以后,生米已经煮成熟饭。 林玲跟妈老实交代:拍拖成功,婚事在即。 母上大惊,问:小心肝呦,你是被谁家郎(狼)给诓走了?! 言:乃师兄这头大尾巴狼也。 母上大喜,言我养了三十年的猪终于拱了别人家的好白菜,老天爷保佑啊……我女儿终于有出息了! 林玲汗颜。 师兄也回家坦诚交代,言:儿已找到终生相伴挚爱一生的对象。你们也认识,那个你们说看着很不错的女同学…… 他母上亦大喜,言我有生之年终于看到抱孙子的熹微之光。 林玲再次汗颜之…… 其后数天,两家父母见面,亲亲热热一番交谈,双方宾主尽欢。 对话如下: 「老梁,你儿子怎么这么大了还没找到对象?!」 ——她妈早八百年前就认识了师兄的父母,双方还在麻将桌上战过几十回合。 「……嗨,王老师你不知道,因为他做的是法医,人家小姑娘嫌这个职业晦气不肯见面相个亲,让他在单位里找,他说不能吃窝边草,就只能这么拖着……」 ——她母上大人职业教师,师兄父母一向称唿「王老师。」 婆婆大人也八卦:「对了,你们家林玲工作又好,长得又漂亮,怎么拖到现在也没找到对象?」 「嗨,她啊,不省心的孩子,非要说什么男人不靠谱,听到她是做亲子鑑定的都跑了……不就是法医出生嘛!」 师兄父母深有感触。 孩子们辛苦啊,难得找到一个互相合适的亲家(婆家)。 于是师兄他父母生怕到手的儿媳妇再跑了,再赠豪宅一栋,保时捷一辆,送给他们小两口作为新婚贺礼…… 她母上大人笑的合不拢嘴,亲家母,怎么好意思收这么重的礼,然后毫不手软地收下…… (林玲:妈,我是你最爱的宝宝嘛?!qaq) *** 彼时,林玲正在拍婚纱照系列。 摄影师说可以自选拍摄地点,她就选择在了大学校园,来一组纯真年代婚纱照。 她和师兄在大学里相遇,在这里开启了职业人生,然后在法医的教室里相处了八年,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怎么说,这里都是最怀念的地方,是吧? 他们两像许多前辈那样,穿上白大褂,先拍个职业装。 但是门口的摄影师吓得不敢进来,双腿都在发软:「林小姐、梁先生,你们……真的要在这里拍婚纱照吗?」 「是啊。」双方同口异声。 无非就是法医系的实验室而已。 这里的每一个标本,都见证了他们在一起八年的点点滴滴。 虽然都是泡在福马林液体里面。 而摄影师小哥看到里面的骨头标本一副,内脏标本一副,已经快要吓昏过去……这恐怕是他从业十多年来,见过的最硬核的婚纱拍摄基地。 居然在法医实验室里拍。摔! (摄影师小哥:嘤嘤嘤,以后再也不接法医学生的婚纱摄影了摔!) 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在实验室门口拍了第一张婚纱照。 林玲摆了个姿势,小鸟依人在师兄的肩头,双方双手紧紧牵着,快门响起的那一剎那,梁若榆侧目,作势要俯身而下吻上她的脸颊,于是镜头就定格在了他温柔凝视着她的那一幕上。 沖洗出来的效果,林玲非常满意。 当然,大家可以无视旁边的假人内脏模型和解刨图等等…… 拍完了婚纱照,两人手拉着手,把走过无数次的校园再走一遍。 走到鱼池边上的时候,林玲看到水池里的鱼儿倏忽游动,十分灵动,遂想起了大学时期一边撕馒头一边餵鱼一边背英语单词的往事,于是停下了脚步,弯下了腰,把一只手放在了水池里,言之:「师兄,我夏天想过跳进去洗澡。」 梁若榆望着水底的大鲤鱼,也想到了大学时期的往事:「我寒假的时候来这里钓过鱼。」 林玲抖了抖。 还是师兄比较硬核。 第129页 这时候,手指接触到清凉的池水,立即有一尾小鲤鱼游了过来。 是一尾红鲤鱼。 象徵着吉祥好运的红鲤鱼。 鲤鱼吻了吻她的手指头,倏忽又划开一道弧度,游走了。 梁若榆一直在旁边看着她,他知道她在某些方面比较迷信,遂道:「要不然,我们的蜜月定在云南大理?」 「为什么去大理?」 「大理有个放生池,听说在里面放生了鲤鱼,就会交好运。」 林玲想了想,欢乐地同意了:「那好吧,今年我要做最幸运的那一条锦鲤。」 结果当晚回到了家,林玲就梦到了这一尾红鲤鱼。 梦里的红鲤鱼在水里游动,吐着泡泡,然后缓缓靠近了她的身边……摇了摇尾巴,泛滥出一阵波光粼粼。 醒来以后,林玲呆坐半晌,觉得这个梦仿佛昭示着什么。 转身看看身边的师兄,睡的正沉,窗子外面还被黑夜笼罩着,只有淡淡一层月辉撒了点光亮进来。 夜晚还很长呢! 刚想躺下来睡觉,她又觉得胃里面不舒服起来,以为是晚上吃坏了肚子,遂跳下床拿出健胃消食片吃了几片,胃里还是抽搐个不停。 她这是怎么了?! 等等!! 犯噁心?! 胃里不舒服?!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自主地抚摸上了小腹部,联想这一个多月里面,师兄做那种事特别的勤快,莫非是老天爷天道酬勤了么…… 对啊,算一算日子,这个月的大姨妈都错过了…… 梦到锦鲤,难道是锦鲤送来了娃娃么? 于是迷迷煳煳走了出来,遂推醒师兄之:「若榆若榆,醒醒,醒醒。」 男人惺忪地睁开了眼睛,迷迷煳煳地问道:「怎么了?」 「若榆,陪我去医院一趟,我想要检查一下自己是不是怀孕了。」 梁若榆不假思索道:「好……」然后才反应过来,几乎是失声叫道:「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查查看,自己是不是怀孕了。」 某锦鲤林一本正经道。 *** 开车,去医院,挂号,检验科。 送完了检查样本,林玲就乖乖坐在走廊上,安安静静等待结果。 身边的男人很不自在。 一开始,师兄还是个淡定自若的人儿,只是脖子不断伸长往里面看。 但是不一会儿,他就坐不住了,走来走去,不断徘徊在她面前,陀螺似的,晃得林玲有点晕,就拉了拉他的袖子:「师兄,淡定。」 他蹲了下来,视线和她齐平:「林玲,你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我没哪里不舒服……」 她只是有些小小的紧张,万一是炸胡呢,就白高兴一场了…… 正说着,护士拿着化验单出来了,梁若榆一个箭步就迎了上去,把小护士都吓了一跳,就没见过这么迫不及待的准爸爸。 没错,准爸爸。 十秒以后,准爸爸梁就捧着化验单来到了她的身边,嘴角噙了丝丝笑意:「林玲,我们有孩子了。」 林玲拿过化验单看了看,不可思议啊,小傢伙都一个月多了。 她抚摸上自己的小腹,原来一个小小的生命,正在肚子里慢慢成长着,是属于她和他的孩子。 不过算一算时间,林玲再次黑线——难道是第一次那个那个……就有了孩子吗?! 好吧,学医的男人效率就是一个字:高! 回到了家,梁若榆通知了父母,于是家里再一次轰动起来。 这不婚礼还没举行呢,孩子的爷爷奶奶已经在策划孩子的满月酒和百日宴了。 妈妈也念叨着哎呀我的乖孙孙乖孙女要来了,不行不行,女婿一个人照顾不过来你的,还是我来过来照顾你吧么么哒乖女儿。 至于单位那边就更别说了。 听说她怀了隔壁法医部梁主任的孩子,全亲子鑑定中心一片张灯结彩——嗷嗷嗷,终于扬眉吐气了! 你们法医部的职权比我们高有个p用! 存在感比我们高有个p用! 还不是我们亲子鉴中心的姑娘收服了你们的梁主任! 林玲一天到晚收到了好几十个祝福语,都是同事发来的:「性感林玲,扬我亲子鑑定中心之威名!」、「祝贺你打败了隔壁法医部一百多号情敌,最终抱到美男归啊哈哈哈!」、「林玲你太争气了,居然连梁主任都泡到手了。」 等等等…… 搞得跟她泡到了世界首富之子似的。 林玲还为此深深沉思了一遍,好像从头到尾都是师兄主动泡她的啊…… 隔壁法医部则全体上下一片哀嚎……大家的男神脱单了,还是被隔壁的亲子鑑定中心名不见经传的小员工给拐走了……损失啊,重大的精神损失啊……那个女人走了什么极品桃花运啊……凭什么她可以拐走梁主任这种男神啊啊啊! 给不给单身狗活路了…… 个别女人暗戳戳跑到亲子鑑定中心打听是哪个大胆的女人居然敢勾搭梁主任……然后……哦,是林玲啊?!那个最近业务量居首的亲子鑑定师?!那个和梁主任同一届入职,两人还是八年同学的前任法医系系花?! 好吧,她们全部都服气了…… 早就听说梁主任的「绯闻前任」在隔壁,原来就是林玲…… 第130页 人家八年的感情基础在呢,打不过打不过打不过…… *** 很快,确定好了日子,林玲就带球穿上婚纱,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高朋满座,宾客纷纭,长廊上到处都点缀着百合花。花语是「百年好合」。 今天一大清早的,化妆师就给她盘了一个公主型的盘发,古人云: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盘起髮髻,也象徵着女孩变成了女人的过程。 打扮好了,林玲就在母亲的搀扶下,走入了保时捷婚车。 到达了地点,林玲下了车,纯白的圣母教堂里,梁若榆穿着一身西服加温莎领法式衬衫,早就等待着他的新娘了。 看到他,林玲忽然涌起一股神圣的情愫——好吧,她这辈子就吃定这个人了。 她轻轻走到了师兄的身边。 师兄迫不及待牵起了她的手,颳了一下她的鼻子:「你今天很漂亮。」 林玲就受不了他这种软绵绵的情话,偏偏说出来十分的真挚。于是她快速地打量了他一眼,认识他12年了,还属今天最俊美惹眼,跟一线小生似的。 于是乎,脸红道:「师兄,你也很帅气呀。」 梁若榆颔首:「还叫我师兄?要不要改个称唿?」 林玲脸红:「那叫你什么呀?若榆?学长?还是……老公?」 「我觉得你叫我亲爱的比较好。」他给了一个很不错的建议:「要不要试试看?」 「……亲爱的。」 林玲很顺利就叫了出来。 「老婆大人。」他也换了一种称唿。 台下听到他们低低说着情话的父母团们都露出了蜜汁微笑:很好,孩儿们的感情这么好,看样子生个二胎近在咫尺了…… 不一会儿《婚礼进行曲》奏响。 有风轻轻吹过耳畔。牧师的声音响起——「新郎梁若榆梁先生,你是否愿意娶林玲林小姐作为你的妻子?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梁若榆不假思索道:「我愿意。」 「新娘林玲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梁若榆梁先生,作为他的妻子?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林玲深吸一口气,郑重说:「我愿意。」 现场顿时响起了一阵欢唿喝彩声。 从此以后,他们的生命完整无缺。 *** 尾记。 《亲子鑑定师手札》: 【我叫林玲,我是个亲子鑑定师。】 【我为了挽救一些狗血故事的be结局,所以穿越到了小说里去。】 【几次穿越以后,我遇到了一点麻烦,遂申请了一名法医助手,来人居然是我的师兄……然后我和师兄的故事,也成为了那些小说的一部分。】 【就像很多故事都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一样。在书里面重逢,相遇,相知,相识,也只是我们人生的一部分而已。】 【但是我们做到了奔现。】 【我们很快就走入了婚姻的殿堂,然后许诺牵手共度所有的美好时光。】 【……但是他啊,真的是个很很很大的醋罈子呢。和他在一起以后,一不小心,他就让空气中的醋味指数飙升。】 【……我生下儿子以后不久,就继续从事亲子鑑定师的工作,去小说里为人民服务。但是他每次都要跟着我穿越,说是他要牢牢盯梢住我,不想让我和任何男配男主们有暧昧情节……拜託,我这个人很正派的好不好!呃……其实我也差点在书里交过男盆友,但那都是没遇到他之前的往事了囧……】 【……他在书里都纠缠我个不休,不是穿成我的cp就是穿成和我距离最近的男人。搞得每一本书都看上去跟恋爱小说差不多……连咱亲子鑑定中心的主任都说了,他现在都不敢安排我穿儿童剧本,生怕来个三年起步,五年不亏。】 【他真的是个很磨人的丈夫呢……不过自然有我儿子收拾他,娃哈哈啊娃哈哈……他争宠不过咱儿子……】 【……如果你哪天看到一本书,书里有个努力揭穿一切血缘真相的女主角,和一个以女主为半径方圆五米之内必能找到踪影的男主角……那一定是我们两在执行任务呢,没跑了……】 【介于他这么爱吃醋,两年后,我生下了女儿,小名醋醋……】 happy end 作者有话要说:好啦,故事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