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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五节 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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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哼!哼!哼!利用病毒扩散,把整整一个城市的人类,都变成狰狞恐怖的活尸……这就是你所谓的成就?”


    对方的冷言讥讽,并未使得老者脸上略现惭色。相反,他那死死盯视雷震的眼睛里,却意外地浮现出一丝复杂的意味。


    “我,不想与你为敌。我不过是想要邀请你成为共享者。难道,你想要拒绝吗?”


    “共享?”


    雷震眉头一皱。他实在不明白,这话其中的意义何在。


    “看来,你还是没有明白事情的奥妙所在――”


    老者也不生气,只是淡淡地说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完全可以称之为生物学上最伟大的发现。即便是那些已经被历史遗忘的前代人类,恐怕也绝对不会与之比及。”


    “哦?”


    这话,显然令人大为意外。


    应该承认,林霁云属于那种偏执类型的轻度精神病患者。但是,他的脑子,绝对没有糊涂到连事实的基本情况都无法分辨的地步。


    相反,他很精明。


    甚至拥有超越大多数人的高数额智商。


    如果,自己所想与并不相符。


    那么,他口口声声所谓的“秘密”,又会是什么呢?望着陷入沉思中的雷震,老者那张满是细密皱纹的脸上,终于展现出那么一点点难得的笑容。只不过,在这种肌肉相互挤压的动作下,那张苍老得足以令人感到恐惧的面庞,也显得越发狰狞起来……


    综观地球人类史,所有涉及君王的话题中,无一例外都会提到一个尤为敏感的字眼――“生命”。


    若是真正要评选人类最伟大胆小鬼的话,恐怕。历史上绝大多数地君主,都能当仁不让地获取这一殊荣。


    没有人会比一个国家的执政者更加怕死。


    尤其是那些生活在和平时期,手中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王者。


    有钱、有权、有普通人做梦都想要得到的一切……我,为什么一定要死呢?


    因此。渴求长生不老。自然成为历代君主梦寐以求地最大愿望。


    林霁云也不例外。


    从电脑那里得到地生物技术,让他重新回到了富贵的核心中央。志得意满地他。加之曾经有过无比悲惨的落魄经历。对于长生的渴望,自然也要比一般人强烈得多。


    不过,他也很清楚――这种事情,绝对是不可能以自己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有钱,可以买到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东西。


    但是,不一定就能买回性命。


    更不可能买到未来不可知的,更多的秘密。


    科学,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可以解密……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隐蔽地研究。


    按照电脑的指示。他成功开启了位于地下深处,早已被废弃地前代人类基地。利用其中的各种设备,加之超越这个时代的科技力量。林霁云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成功地完成了在暗地里,从一个商人到疯狂学者的改变过程。


    基地里拥有地生物设备。远比现实世界中先进得多。


    第一次实验。林霁云便利用同类型地基因,从人工胚胎中。制造出一个新的“自己”。


    他永远也忘不了,复制人从培养槽中走出地那一刻。那家伙,实在太完美了。


    健壮、强悍、英俊……最重要的,他很年轻。


    恐怕没人能够理解,有谁会对自己的作品产生强烈的嫉妒


    然而,这种事情的确存在。


    嫉妒……甚至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嫉妒。


    而是那种满怀渴求,却又无法得到满足的失落心理。


    林霁云几乎是铁青着脸,咬牙切齿地将自己的第一具作品扔进了回收器。用充满愤怒火焰的双眼,望着那无辜的复制体,在锋利的钢铁粉碎器下,惨叫哀嚎着被分裂成为无数零乱的肉块。


    它,同样也是人类。


    而且,还是某种意义上,和我完全一样的人。


    为什么,为什么他就能拥有我所没有的一切?


    生命,我需要生命。


    我需要更加强壮的身体。


    我需要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存活下去的权力――


    平心而论,林霁云的想法并非疯狂。


    其实,“长生”这个话题,在地球生物学界,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


    按照某些资深学者的说法――人类,完全可能做到长生不老。


    这听起来颇有些天方夜谭的味道。


    但是,究其理论依据,也并非无稽之说。


    人类,拥有再生的能力。


    细胞的分裂,能够在短时间内治愈受损的身体器官。这是任何人都能明白的道理。


    如果,这种分裂过程的速度能够加剧,强度能够超过正常情况数倍,乃至数十倍。可以想象,即便手脚缺失这样无法弥补的身体损伤,也完全可以通过细胞的作用,再次恢复。


    从某种意义上看,再生与长生之间的差异,仅仅只是名词上的不同。究其根底,其实还是细胞在其中发挥最重要,也最为微妙的作用。


    组**类身体的细胞,如果可以永远保持活力。作为主体的人类,自然就能长生。


    从理论上看,这完全可行。


    可是,细胞和人类一样,同样必须经历生老病死的全过程。


    这是大自然定下的铁律,谁也无法违背。


    林霁云是一个聪明人。


    他很清楚――人类想要长生不死,就必须首先做到构成身体的细胞,也能达到同样的生理程度。


    这……似乎有些困难。


    细胞的生命,极其短暂。


    它们的存在,完全依靠不断的分裂。依靠从最初母体分裂产生新的子体,周而复始重复循环生生不息。以这种新旧更替,完成族群存在繁衍的最终目的。


    如果,一枚普通的细胞,能够将这种循环一直持续下去。在理论上,同样可以理解成为另类模式的长生。


    林霁云的研究,正是以此为出发点。


    细胞和人类一样,都必须依靠能量维持方可存活。


    人类从外界摄取的食物,同样也是用做供给细胞使用。


    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


    其中唯一的区别,不过只是主次之分罢了。


    疯子的思维,在常人看来往往不可思议。


    连林霁云自己也说不清楚,细胞与主体间究竟应该孰主孰副?


    他只明白一点――如果强化细胞的自我意识,那么,缺需能量的它们,完全可以按照自身的利益,促使人体进行额外的能量获取。


    这种理论刚刚从其脑子里冒出的时候。连他自己也被骇得怔了半晌。


    如果当真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操纵世界的核心,也将由人类,彻底变成细胞。


    也就是说,细胞才是真正的统治者。


    至于人类,不过是其寄生,状如傀儡般的附庸罢了。


    未来……真的很可怕,很黑暗。


    在利益面前,道德的存在,不过只是一块肮脏无比的遮羞布。


    林霁云不想死。


    他还没活够。


    道德的约束,在他看来根本没有任何效果。


    不过只是一次实验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不过,令他感到尤为意外的是――第一枚强化细胞的出现,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实验所得。


    它根本就是从一处无人注意的角落里,突然骤现。你的意思是,一切变故的出发点,并不是由你在操纵?”


    对于从对方口中刚刚道出的信息,雷震显得无比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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