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
金珠再次揉了揉太阳穴,那可真是屁事不懂的年纪。
「等你上初中老师会讲。」见他刚亮起来的眼睛又熄灭下去,金珠居然有点不忍,「但我也可以跟你讲,很简单。」
他要是十八岁,大可直截了当,可八岁,毛都没长,这可真是为难人的。
***
林凤音把价格谈到六毛的时候,换裤子二人组终于下楼,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觉着一大一小之间好像有了某种默契。
她尝试着把鸭蛋叫进厨房,「叔叔跟你说啥了?」
鸭蛋的眼神不敢与他对视,顾左右而言他:「没事。」
问烦了就是:「哎呀这是男人的事。」
「害,臭小子才几岁,张口闭口男人……」心里却酸酸的,他不知道父亲长什么样,对跟父亲差不多年纪的成年男性,总是分外亲近,甚至孺慕。
没多久,天空居然飘起了鹅毛大雪,下山是肯定下不去的。金珠和小陶只能留在向家吃饭,鸭蛋乐颠颠坐在他们中间,一顿饭的时间被小陶逗得哈哈大笑。
他从来没跟成年男性这么开心过。林凤音没捨得说他,罢了罢了,恶妇也不恶在一时。
作者:今天有事,更新晚了点~~
第014章
不止鸭蛋喜欢救命叔叔,连红花也眨巴着星星眼,围在他身边,一会儿倒水,一会儿添茶。
林凤音一面怨念,这俩白眼狼,自己掏心掏肺待他们,他们倒转头就「叔叔长」「叔叔短」的殷勤。一面又欣慰,其实她最怕的就是没有父亲的他们,会不会性格有缺陷,不知道怎么跟外面的世界接触。
现在看来,这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叔叔是不是在课本上?」
「嗯?」金珠一头雾水,这俩孩子的脑迴路,他总觉着怪怪的。
红花仰着脑袋,用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看着他:「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叔叔,叔叔是好人。」
「噗嗤……」小陶忍不住乐了,他老闆有很多身份,半个大学生,退伍军人,上门女婿,黑心暴发户……唯独第一次被人称作「好人」。
金珠也纳闷,他觉着这个小丫头的五官莫名的眼熟,这种眼熟跟鸭蛋的不一样,一点儿也不像林凤音。大概是长得像她爸爸?
鸭蛋插嘴道:「笨,救命叔叔当然是好人,又不是所有好人都要画在书上。」
红花若有所思,「可我好像在哪儿见过救命叔叔的呀……」
大家都只当她孩子话,张春花还暗自得意:没看出来这丫头还有攀龙附凤的本事!不止不制止,还鼓励她多与金老闆亲近,以后得了好处算她的。
小陶今天不知是第几次惊掉下巴了,他冷面煞神似的老闆,居然被两个小豆丁逗得粉面含春……哦不对,是和颜悦色。
雪越下越大,到了四点多已经积起厚厚一层,林凤音找出半年没用的雨靴,上脚才发现破了个洞,忙脱下袜子,把粉丹丹圆润整齐的脚趾包裹进一塑胶袋里。
金珠刚好看见,挑挑眉。
这是他妈十年前的穿法。那时候小侄女刚出生,他回「娘家」吃喜酒,朱玲玲看见捂着嘴发出一阵怪笑,惹得三亲六戚纷纷打趣。都知道他在部队上有津贴,而且军械员补贴还不少。
可惜他成了朱家上门女婿,有再多也不能寄一分回家,顶多发了肥皂后切一半寄回来,或者毛巾捨不得用,攒一年带回给爸妈……朱家条件好,还真不在意这三瓜俩枣。
林凤音察觉到他的注视,大大方方解释:「上菜园摘菜,找不到合适的鞋子,将就一下先。」
「嗯。」
他把她所有的小珍珠都买了,给的价还不低,省下进城四处兜售的路费和麻烦,反倒比原先还赚得多。林凤音知道,只要维繫得好,这就是妥妥的大客户,遂主动留他们在家住。
反正大雪封山,他们也出不去。
「金老闆和小陶有没啥忌口?」
金珠摇头。
林凤音放心的去了,外头冰天雪地,银装素裹。牛皮菜上覆的雪把墨绿的叶子压弯了腰,小葱香菜也埋在雪里,她红着手指一一「挖」出来,摘满两大箩筐。
到家,中午饭后就在煨的大骨已经熬出奶白色,撒几粒葱花,自己先喝一碗暖暖身子。原本纤细白.嫩的十指在烫唿唿的碗檐下,慢慢恢復原色,林凤音忍不住感慨。
要论生活难易,还是城里舒服,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雪天,带娃打打雪站,拍几张照片纪念一下,完事一杯热饮下肚,再去搓顿火锅……才是大雪天的正确打开方式。
说起火锅,杀猪的人家多,给她们送了点酥肉。林凤音把酥肉切成薄片儿,下骨头汤里,再下点儿莲白菠菜小茴香茼蒿土豆什么的,立马就能吃。
「林姐?」
「小陶肚子饿了吧?再等等啊,马上就能吃了。」
小陶吸了吸空气里的香味,低声道:「要不麻烦您炒个素的?」
林凤音一瞬间反应过来,原来金老闆是吃素的啊。「那你看,炒个蒜蓉菠菜行不行?」
小陶忙不迭点头,跟聪明人就是好说话。
「金老闆能吃蒜泥吗?」有些吃素的人还忌葱姜蒜,既然是大客户,那就得当上帝一样供起来。
「没关系,少放点就成。」明明是借宿在人家,还提这么多要求,小陶也挺不好意思的,轻笑道:「我老闆吃了五年,不知道哪天才能改过来。」